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讨论一下,习总会不会去旧金山参加APEC -- 湍流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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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从未否认过下放,只是说1975年张志新案件时高院在工作

我给的这份文件只能证明下放回家、回单位之前有过大下放,仅此而已。

你总是习惯自作多情,虚假混淆事实。

严打有冤假错案,和你一直提到有冤假错案导致高院不工作怎么没关系,你讲了啥逻辑?

不是你提1975年江华在高院处理冤假错案所以高院不工作的吗?

你连自己的话都不承认有意思吗?

1、我不否认83严打会有一定比例的冤假错案,我强调的是错案的比例,并没有大到需要最高法院召开全国司法会议来纠错的程度,这个对比应该是很明显的。

我只能基于事实判断,如果有很多平反的案例,尤其是国家领导人的平反,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之前错判?如果之前错了,那么说“使国家重新回到法治轨道”是否就是一个合理的说法?

我还可以给个官网的说法: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33681.html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十年间积累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纠正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复查和纠正文化大革命前后产生的冤假错案,让百姓重拾对国家和法治的信心。

  1978年4月24日至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八次全国人民司法会议。《会议纪要》提出了按照“全错的全平、部分错的部分平、不错的不平”原则,处理刑事申诉案件,纠正冤假错案。

请问:如果最高法院文革中正常运作的话,文革后还需要开这个会吗?

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推翻我引用的这个说法:“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毕竟,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核准死刑这锅,不能甩到最高法院去吧?

请留意,我引用的材料来自中国法院网,刊于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有名有姓叫陈永辉,多少算是有点分量的吧?

你要推翻这个说法,原本也不难,就看你能不能找到一些资料,说明文革年代,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这就足够推翻我引用的说法了。

但是你自己看看你复制黏贴的材料,哪一条能够证明"最高法院一切工作有条不紊,正常运行",哪一条能推翻我引用的说法吗?

有条不紊在这里:

苏铁山: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3、1974年至1975年初,沈阳大北监狱将张志新作为从严处理的典型(因张新的“现行”言行)上报至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又将张案上报至沈阳市法院,沈阳市法院建议改判张志新死刑上报至沈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沈阳市法院院长张铁汉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汇报了张志新案,沈阳市委常委会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市委副书记宋光代表市委签字确认,张案又上报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院长陈一光代表省高院签字同意改判张志新死刑。

  5、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复审,最后于1975年4月3日以江华院长的名义,核准了张志新的死刑。

十年内乱波及全国,遭迫害的人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老百姓,新中国的法治之路遭受重创。

十年间积累的大量冤假错案,亟待纠正错误。

现在咱俩就这句话较个真,你正面回答一下到底处理冤假错案能不能导致高院不工作。

你这个能不能给我正面一个回应让大家看看,要不然,你跳来跳去,没意思,装傻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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