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下半场开踢 -- 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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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关于贪官杀少了,提供几个视角

前几天看您与河友讨论这个话题,那时候大家多少有点情绪性。现在我提供几个视角,仅供参考。

很多人说:18之后,直接杀的贪官少了。

第一、很多贪官,一审时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依据何在

譬如:

本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张中生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不杀一般有两个理由:

(1)检举他人尤其是更高级领导

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构成重大立功

另一个例子是李铁案,直接把足协党委书记、主席两个(副部级)都揭发了。

(2)积极退赃

张中生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追缴位于香港的涉案房产、车位,赃款赃物大部分追缴

第二、直接杀的少了,抓的更高级领导更多了

副国级乃至退休前的正国级,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而且,20大之上办的两个案子,一个是前正国职(不是级)家,直接涉及到胡时代;另一个横跨邓江胡习时代,比前一个在党内地位与涉案金额要高得多得多 ---- 这两个案子,不说江胡时代,哪怕是邓时代、甚至毛时代,都是无法想象的。可就是被1号在20大办了。

既然尚未公开宣示,只是”内部通报“,这里当然不会多说。不宣自然有不宣的理由。改开的某些人不要底裤,党国总要留点体面的罢。

第三、自首的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江胡时代,我从来没听说过一个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前公安厅长,与常务副厅长双双因为自首(因为卖官)。习时代,前省委书记自首的也有罢。

第四、习时代自杀的官员,比江胡时代,多得多了

记得江时代自杀了一个王宝森(副部级),那是涉及到时任政治局委员的大案。

2016年,外媒有一个统计数据:

香港南华早报2016年6月20日刊出王向伟的文章称,习近平2012年底掌政以来,自杀或“非正常死亡"的官员(如溺死河中或酗酒而死)已增至120人,比胡锦涛2003至2012年当政期间所报出的68起个案多出近一倍。

这个数据有点老了。2018年,仅外媒不完全统计,有名有姓的自杀官员至少43名。

若论级别,习时代,中央委员、军委政治部主任、上将自杀。

其他领域不了解,就说说前几年公安系统的:

2017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前公安厅长赵黎平被核准死刑。

执行死刑就完事了?并没有:

2018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为什么一年半后还得自杀呢?说明多年后,组织上还在深挖嘛::

据澎湃新闻2015年12月15日报道,曾妥善处置应对了“3·20”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李志斌已不再担任赤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以上是自杀的副厅级。正厅级的也有:

2021年8月22日:黑龙江呼兰警方通报:日前失联的黑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已溺水身亡

还有自杀没成功,抢救过来再抓的:

2023年4月16日,江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叶国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叶国兵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职。

有人说重庆市局长、司法部长是“高危”。若按这个理论,那么全国类似的高危职位多了去了,譬如辽宁省公安厅长,已经连续抓了三任了。

贪官既是现实现象,也是历史现象。“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是句无奈话,也是大实话。谁能保证提拔的下一个不是贪官呢?

那么怎么办呢?有病了,不治了,硬挺着,直至垮台?

当然不行嘛。只能“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无论是谁提拔的(包括最高)。本届国务委员,从外交部长到国防部长,就是如此处理,这是唯一的办法。

据我所知,还在查的同级别的,包括因为子女家属,被抄家的,并不止这两个,包括所谓的“嫡系”。

当然了,我非常赞成有法必依 ---- 只要是贪污数额巨大,该判死刑、且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刑情节的 ---- 该杀的必须杀,没啥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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