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国企辞职一年,独闯尼日利亚,略有小感,与河友共享 -- 千岛湖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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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最近遇到另外一个事情

一个义乌人生意亏损

欠了一大笔钱

跑路了

债主们找这个人找不到

然后发现这个人在2014年年初从我同学(也是义乌人)手里受让过一个空壳公司

义乌的空壳公司嘛,都懂

借资注册的,公司批下来以后就撤资了

于是这帮债主就主张这家公司破产注销,以我同学抽逃公司注册资金为名,把我同学告上了法庭

要求我同学归还公司注册资金50万

我当时刚刚到义乌,还在这个同学手下学习外贸,啥都不懂,这家公司注册的时候,监事挂了我的名字,于是我也作为连带责任人被告上了法庭。

很有意思的是,一开始定4月29号开庭,我一直到4月20号才收到文书,今天去拜访了我自己的律师,我律师都笑了说连答辩时间都没给你们,这帮人是铁了心拉你们下水啊。

当然根据公司法,且不论实际事实上不存在抽逃资金,即使真的存在抽逃资金问题,只要我这个监事没有参与协助,也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把事情委托给了律师去应对了。

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比较感慨的是,在我打电话给原告代理人义乌市红太阳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了解情况的时候,对方代理律师居然说反正你有钱的,付了算了。

其二是,本来是和我们完全无关的事情,只是那些义乌债主不愿意承担本就应该承担的损失,就抓法律漏洞来拉不相关的第三方下水分担损失。

我们这代人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教我们的是要勇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自己的错误自己负责……可从来没有教我们甩锅和拉人下水。

所以是学校欺骗了我们,还是社会欺骗了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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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号第一次开庭,我人在国外没有参与,我的律师代表我去了庭审现场。

情况大致还可控,不过对方对我方情况的了解程度之深令我印象深刻,几个被告都是没有钱的人,只有我还有点油水可榨,因此原告方的控诉策略就是千方百计地想将我拉下水。

好在对方实在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能向法庭证明我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律师在一审之后也告诉我,情况不错,对方的依据站不住脚。

虽然义乌市红太阳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信口雌黄说反正我有钱的让我拿钱出来息事宁人,但我也知道他不过是对方手里的工具罢了,找他没有意义。

倒是对方能对我方的情况了解如此之深是我没有想到的,相比之下,我只知道对方是一家货代公司,和那个义乌人的经济纠纷涉及金额大约60多万元(考虑到利润,对方实际损失应该在50万元左右,所以如果把我拉下水的话,对方就完全没有损失了),但实控人的情况我一无所知。

对方没有纠缠于自己和那个义乌人的经济纠纷,而是直接让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以企业违规经营的由头起诉,这让他在整个诉讼中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即使败诉也与他无关,算得上是高明操作,加上情报工作的细致,虽然人品不值一提,但做法还是值得细细品味的。

通宝推:strain2,青青的蓝,普鲁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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