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苍狼与白鹿4中的历史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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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英国,剧本二 : 群狼的咆哮 3

康窝尔伯爵:这位是英国著名的大诸侯,初代康沃尔伯爵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他是亨利三世的御弟。也是亨利三世朝到爱德华一世朝的政坛大佬。

1209年生于温彻斯特,父亲是无地王约翰,因为是幼子,出生后很受宠爱,得了一大堆头衔。不过虚头衔比较多,第一个比较实在的头衔是八岁时他当上的伯克郡的郡守(High Sheriff of Berkshire,国内一般用美式传统翻译为高级警长,但是Sheriff这个职务在英国古典体制里还是税官。所以实际上是抓军政大权的郡守,至少也是专司财务的布政使司衙门。郡守下面有个职位叫Lord Lieutenant,国内多翻译为中尉,但实际上这个才是整个郡负责缉捕破案维护治安的司法官员,相当于按察使司,按察使下面的Deputy Lieutenants,就相当于具体行政的捕头、佥事之类的人员)。后来他16岁生日时,他老哥为了拉拢他,让他当了康沃尔的郡守。这是当时英格兰最肥的郡,由于郡守职务要负责收税,他借机会额外刮地皮自肥,大发横财。一度进了那个时候的欧洲富豪榜。不过虽然老哥对他不错,他一开头对自己的哥哥却不怎么样。理查继承了金雀花王室煮豆燃豆萁的传统。私下里收买贵族亲自己,作为本土英系贵族派系的大后台,一度成了亨利三世朝的党争首领。正是因为他跟他哥对着干,他哥被迫弄了一批法系贵族过来组织另一个党来搞党争,党争激烈导致英格兰王国在1227至1238年期间出现多次政治危机。理查在这些危机中站队诸侯,与王兄亨利三世对抗。虽然最后没有闹到要谋反(其实谋反了一次,但主要是因为反对妹妹埃莉诺跟西蒙结合,严格说只能算兵谏),然而也让亨利三世付出了沉重代价,最后亨利三世被迫选择信用本土贵族派来结束党争,这种反复横跳导致王权削弱,而贵族权力的增长,使得贵族和王室之间的斗争取代之前的党争成为新的政治不稳定因素。

亨利三世对于弟弟这个猪队友十分无奈,而且他为人软弱无能,逢事不敢杀伐,所以为了减弱弟弟的抵抗,他往往给他的弟弟很多好处来安抚。他创设了康沃尔伯爵领,直接把理查的郡守头衔升为伯爵。这样康沃尔郡就成了王家的世袭财产。只能王家人来干。同时他经常把理查派驻去做外交任务,指望图个眼不见为净的同时,削弱理查的影响力。理查因此干了很多外交工作。他做了一段时间的教廷特使,跟罗马很熟。1239年罗马组织新一次十字军去东方支援,教令传到英国,很多人起来响应。于是理查就拉起来这批人去东方挣功名。这就是所谓的诸爵十字军。诸爵十字军一开始就是一场增援行动,而且资金调达的拖拖拉拉,组织的也很差。由于钱不到位,十字军是分两波去的,理查率领的英格兰十字军是第二波,而且到了之后因为第一波已经跟阿尤布朝开始了谈判,所以没打什么仗,只是给十字军国家撑腰,让其在跟阿尤布王朝的谈判中获得了一些优势,理查也就是刷了个朝圣者头衔就回国了。

眼见老弟荣归故里的亨利三世非常头疼,因为理查现在成了去过圣地的朝圣者,其影响力不减反增。不过这时候他的王后埃莉诺给他支了个招。1243年,理查在嫂子埃莉诺的介绍下,娶了自己的小姨子,著名的“普罗旺斯四姊妹”的老三桑霞(Sanchia of Provence)。从此理查在宫内势力更盛,但是理查也因此不得不想招做外务,因为普罗旺斯四姊妹个个嫁入王家,自己老婆眼见两个大姐都做到王后尊位。心心念念也想整个王后头衔,正好这时候教皇为了搞掉西西里的霍亨斯陶芬王朝,四处招标新的西西里国王,标书也送到了英国,亨利三世就让理查琢磨琢磨。理查觉得自己老哥一贯不靠谱,尤其是1242年的时候理查还跟老哥去征讨法国,跟法王干了一架。这点儿去越过法国打西西里那纯属秀逗。于是怒喷教廷使者“你送我王位?那我把月亮送你,你自个去拿吧。”但理查不要有人要,最后接下招标的法国成功率军灭了霍亨斯陶芬王朝,建立了西西里安茹王朝。而西西里安茹王朝的初代王后,就是普罗旺斯四姊妹里的老幺。这下普罗旺斯四姊妹就剩下理查的老婆还没当王后了,嫉妒不已的桑霞让理查跪了几次搓衣板,逼着理查拼命去弄个王后头衔来,没奈何的理查只好去报名参加了后来1256年的神罗皇帝选举。他在这次选帝中大烧钱,一口气拿出28000银马克重贿,成功拿下四票,最终战胜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十世,拿到德意志国王尊位,并在亚琛加冕。桑霞心愿得偿,成了德意志的王后。但德意志国王只是神罗皇帝的前置条件,想当上神罗皇帝,就必须走程序,先拿伦巴第铁王冠,然后进军罗马并由教皇加冕,才算正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理查勾搭了德国福尔肯堡伯爵迪特里希一世(Dietrich I, Count of Falkenburg),尝试南下意大利,结果被科隆大主教打败。迪特里希一世阵亡,理查见登位无望,同时英国国内爆发了第二次男爵战争,他遂放弃了这个王位,专注于英格兰自己的事务。在第二次男爵战争中理查总算正经了一次,站队自己的老哥,不过他捞钱一把好手,打仗不行,在刘易斯战役里被国会军击败抓获,蹲了一年班房后才被自己的侄子爱德华弄出来。在击败国会派,结束男爵战争后,晚年的理查被他老哥派去从事凯尼沃思宣言(Dictum of Kenilworth)的起草。凯尼沃思宣言是英国政教分离的起点,这份宣言起头即开宗明义:王国内的每一位臣民,无论是尊贵的还是卑微的,都应完全并谦卑地顺从国王以及国王依法发布的诏书与令状。从这份宣言颁布开始,政教分离,以及独立的英格兰教会的思潮开始萌生,英国宗教改革从此起步,并将在日后摆脱教廷的控制,进而成为独立的英格兰圣公会。1271年,理查患重病,一年后去世。

培根:这是中世纪英国哲学和科学的集大成者罗杰-培根(Roger Bacon),他的绰号大多翻译为“奇迹博士”(Doctor Mirabilis),他是唯名论的大师,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唯物主义学者之一。

因为没有详细记录,所以生年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他在1210年生于萨默赛特郡。家中具体情况不详,但可以肯定是他来自一个殷富之家,因为他家有钱供他上学读书。他后来去牛津上学,投奔在格罗斯特泰特门下。学业有成后在牛津当了讲师。后来又去巴黎大学做客座教授,主讲亚里士多德系逻辑学。他大概在这个时期开始迷上早期的科学实验。这种对于实验的痴迷贯穿了培根的一生。之后培根的生平就很成谜。基本没有一手的记载,都只能靠第三方的资料研究。已知的是他在1256年成为了方济各会的修士,但是方济各会后来下了个临时禁令,禁止他进行实验活动,从此可以看出培根长期以来进行各种早期的科学实验。为他后来著书立说奠定了基础。大概到了1260年左右培根回到了牛津,这时的他依然在做实验,因为已知的关于他的材料都提到他在找寻金主爸爸资助。同时他在想办法谋求自己的实验不受外人干涉,1261年左右他谋到一个全权使节职务,凭借职务便利,他终于可以不受干涉的做自己喜欢的实验。于是他随后就用自己的全部家财置办了一个自己的实验室。这可能是当时西欧最完整的理学实验室,然后他开始利用自己的实验室进行各种早期的科学实验,目标是探索炼金术,甚至尝试制作欧洲最流行的传说中存在的神物——哲人之石。他的活动很早就遭到其他教士的批判,视作是异端行为,但是他大概在1264年左右因为一个误会而找到了自己最重要的金主爸爸——教宗克莱芒四世。克莱芒四世和教廷的很多教宗,乃至西欧的绝大部分统治者一样,对于以炼金术、预言学为代表的种种怪力乱神很感兴趣,所以对于在下层人士和下级教士眼中是异端行为的早期的科学实验,他们不但予以资助,甚至往往还养自己的“御用异端”。克莱芒四世也不能免俗,而他的一个亲信在巴黎大学时就认识培根,对其很欣赏。所以在克莱芒四世私下里找自己的炼金术士时他就想推荐培根。这时恰好培根在和他通信叙述成绩时写错了词,导致这个亲信以为培根已经破解了理化学的“终极之密”。因为当时人们对于理化学的认识论还是形而上学为主的,在宗教哲学的影响下,虽然上层人士已经普遍不信神的“至慈”,但还是信神的“全能”,认为理化学是有一个终极源头,而不是一套套理论框架的学术。这种思想其实已经有点现代爱因斯坦的“上帝不掷色子”的思想了。所以这个亲信以为培根搞定了终极秘密后立即向克莱芒四世推荐。作为上层人士,克莱芒四世有着“御用异端”的刚需,但作为教廷的最高首脑,他不能自己烧自己招牌。所以克莱芒四世派人资助培根,但条件是培根必须谨言慎行,在保密状态下做实验。同时克莱芒四世为其提供庇护,压制反对培根的声音。由于推荐者是出于误会而推荐,所以培根也必须赶快出成果给克莱芒四世好交差。克莱芒四世的好意得以让培根顺利的完成了他第一篇最著名也是最主要的著作《长篇大论》(Opus Majus,直译过来是至大的成绩),但由于要保密,所以让他的生平更难被考证。

克莱芒四世赞赏培根的成绩,但也很直白的表示这种成绩跟推荐人的荐书写得差得太远。强大的KPI压力下的培根迅速进入魔化状态,他一边猛做实验,一边加班写书。先后完成了《短篇详论》(Opus Minus较小的成绩)、《三番再论》(Opus Tertium直译是第三次的成绩)、《天文镜鉴》(Speculum Alchemiae)等一大批科学著作,还翻译了《密中秘》(Secretum Secretorum)等外国进口图书,成文超过一百万字。真正实现了著作等身。由于培根的著作浩繁,成绩显赫。所以克莱芒四世死后,继任教宗格里高利十世续用了他,格里高利十世是个很有作为的教宗,他的选举过程也是梵蒂冈最著名的几次离奇,甚至不堪入目的选举中的一场(选了足足两年,由于选举过程过于漫长,各个派系下面的群众忍不住,发动暴动把会场屋顶掀了,让各主教在没有屋顶的会场里露天选举,各主教撑了一年多才最终选成,史称“露天选皇”丑剧)惩于选举过程实在过于斯文扫地,格里高利十世就任后颁布《里昂敕令》,规范了教宗选举过程。现代梵蒂冈教宗选举制度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但是格里高利十世的做法在当时很不受一些教廷的金主爸爸的喜欢,所以在他死后教廷内的反对势力废除了他的敕令,随后两任教宗又都很短寿,领导连番更换导致教廷内部迅速陷入大乱,金主连续离去导致培根失去了庇护,早就看他不顺眼的方济各会英国分部立即将其指为异端,准备把他烧了。但当时天主教廷三皇并立,内部混战成一团,方济各会英国分部也未能免俗,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廷内讧上,所以培根最后幸免一死,但被禁止继续做实验,同时还得去蹲大牢。不过培根没有蹲多久就出来了,出狱后他在牛津谋了份教职,他依然写书,但由于被终生禁止做实验,所以只能写一些神学上的著作。他最后一本著作《神学纲要》(Compendium Studii Theologiae)成书于1292年,出版后不久他就逝世了。

培根的生涯和事业由于有保密的需求,所以很难考证,相关材料里充满了各种离奇传说。这让他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成为了英语艺术中“精通奇门遁甲的预言家”或“学富五车的大学者”这样的角色的形象样板。但是真实的培根跟这些怪力乱神完全是两个极端。他作为唯名论哲学的大师、实验科学的先驱,他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唯物主义者之一。早年间他师从格罗斯特泰特,从他老师那里继承了唯名论的真传后开始继续学术研究,他的研究方向是“共相说”。这是后来他的学弟董思高搞唯名论和唯实论论战的基础,共相说是讨论如果事物之间有不同和相同,那么是相同在前还是不同在前。培根认为共相在后,也就是自然界先有不同,后有相同。比如以猴为比喻,就是培根认为自然中先产生了不同种类的猴,然后猴逐渐才有了共有的尖嘴猴腮。这才是自然的本质。由于他提出共相在后,所以他没有成为唯名论的“大城至圣先师”,因为唯名论虽然认为共相在后,但认为共相是一种虚幻或者主观偏见。而他认为共相是真实。正因为他认为共相在后,所以先有不同,所以哲学的研究应该把自然界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这样培根就跟自己的老师一样走上了科学研究的道路。跟老师一样,他把实验科学这种对自然最直接的研究方式认定为获取解脱的捷径,认为只有实验科学才能解决自然之谜,而解开自然之谜就是亲近了神,所以实验才是接近神的捷径。大彻大悟的培根凭借多年的求学经历,此时已经对对数学、光学、天文、地理及语言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知识。于是他在弄到钱搞起来实验室之后,他亲力亲为进行了许多观察和实验,提出过不少有价值的论述和大胆的猜测。在他的头号著作《长篇大论》里,他通过翻译哈森的著作,对各种球面镜的焦距和性质,眼睛和视力的原理和测定法都提出了论述。而在《长篇大论》最重要的第六章里,他详细叙述了自己做过的实验,后世人根据他的这些叙述,认为他发明了火药、眼镜和放大镜,并尝试制作了飞行机器、蒸汽船舶和显微镜。其中火药和放大镜在日后通过对手稿的研究,成功复现了出来。所以这两个发明一般被认为是可靠的。而剩下的其他发明则多认为他没有成功,但可以认为是提出了相关的概念并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培根是英国中世纪,乃至欧洲中世纪中第一个证实了实验科学的重要性,并将其拔高到理论高度的学者。尽管他的出发点仍然是唯名论的“亲近神”,本质还是唯心主义方法论推导出类唯物主义的结果,但是他显然要比他的老师走得更远,所以也可以视作是最早的唯物主义者。

培根强调知识的根本的来源是经验。而人认识知识则有三种方法:即权威、判断和实验。而权威必须通过理智来判断,而判断又必须通过实验才能证实是真理,所以“人类认识的道路是从感官知识到理性”,“没有经验就不能充分认识任何事物”。而对权威的盲目崇拜、因循守旧、不学无术和空洞烦琐则是认识真理的“四大障碍”。这四大障碍则必须通过实验验证和经验的累积以进行推论的方法以证伪,进而打破之。这种以实验验证,以经验的累积为科学理论的推定基础的思想,日后成为著名的“科学方法论”,进而成为公认的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根本大法,极大地推动了唯物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发展。不过培根在世时这种思想实在是过分惊世骇俗,可以说是完全是不容于当时欧洲的“思想大毒草”。所以长期以来他的事迹都被刻意埋没,他详细的生平也被教士们幻想出来的种种荒诞传说所代替,比如说他被指控“和魔鬼交易”,发明了“一个可以回答各种问题的头像”,并企图以此证明“语言的本质只不过是一种蒸汽的升腾”。而由于这种“可怕的交易”,导致培根死后,教士们去查抄他的遗产,发现“所有的书都牢牢地塞在书橱里,犹如被钉子钉在里面,以至无人能将其取下”。但培根传承并发扬了理性主义的思想,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力的打击了宗教神学的统治,他以实验科学强固了唯名论思想的根基,使唯物主义和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唯心主义方法论在英国的思想史上开始占有一席之地,直接推动了理学思想在英国的发扬光大,所以后世的英国人在最终摆脱迷信的桎梏,挥去中世纪中种种迷雾之后,重新评价了这位英国科学史和思想史上最伟大的人物。将其视为一位超越了他那个时代的,孤独的天才。他的生平一直以来是许多史学者,例如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豪塞尔(Edmund Husserl)和海德格尔所研究和议论的一大主题,现代美国科技史学家戴维-林休伯格(David C. Lindberg)总结了前人的考据后,最终给了培根应有的历史地位,即一位“不属于那个时代,但仍有着承前启后性”的伟大学者。培根被英国人列为民族最伟大的文化英雄,而他在牛津生活工作过的地方现在也都是牛津重要的文化遗产,世代传扬。

隆格斯渥特:(William Longsword the Younger,或以法文作William II Longespée)

这里是指英国当时的著名骑士威廉二世。他的姓“隆格斯渥特”意思是长剑。这个姓来自他家的家祖,威廉二世的父亲威廉一世。威廉一世是英王亨利二世的私生子,自小好武,长大后成了英格兰著名的剑客,善使长剑(当时流行用短剑),和人比武常能胜利。因此人送外号“长剑威廉”。于是他父亲就给自己家族加了姓“长剑”。

中世纪英格兰著名的佣兵骑士,母名埃拉(Ela of Salisbury, 3rd Countess of Salisbury),其父虽然是武林高手,但是得功名则很晚,因为他爷爷亨利二世拖了很久才认了他爹,随后封为骑士并给买了一套装备。然后他爹被亨利二世提干,后来受到狮心王的赏识,然后又给约翰王打工,在第一次诸爵战争中当了王军的先锋官。在战斗中表现相当出彩,最后凭本事做到德文郡的郡守。但是威廉一世在亨利三世朝时期卷入了德罗切斯和休伯格的“牛李党争”里面。结果被党争牵连而不能入阁,最后只能当地方官了此一生。威廉二世对老爹遭遇很是不满,而且持续的党争牵连到了他,导致他虽然继承了家业,但在英格兰官场上也混不开。而且威廉二世在继承家业的时候,还卷进了分家产的官司里。这导致他迫切需要打个功名出来。于是乎威廉二世决定凭借从老爹那里学来的武艺,通过参与十字军事业来给自己刷朝圣者头衔。当时欧洲如果参加十字军事业,去过圣地,就可以得到朝圣者头衔。有了这个头衔的光环加持,白身可当官,公士加一等,连君主刷了这个头衔的,人前也比别的家尊贵。所以威廉二世就开始发英雄帖,组团“去打怪”。威廉一世作为英格兰武林的一代高手,交游广阔,连带着威廉二世也认识了不少习武的同道。他这么振臂一呼,很是有不少习武之人愿意响应他去圣地搏出身。威廉二世拉起来的队伍有十几位男爵和数百名骑士,他们起兵时正逢教廷号召组织后世称为“诸爵十字军”(Barons' Crusade,这里的Baron不是男爵的意思,英语里男爵多用lord,Baron则是有爵位者的泛称)的东征队伍,而英国有响应,威廉二世的队伍就被康沃尔伯爵理查(Richard, 1st Earl of Cornwall)收编,前往东方。不过诸爵十字军很大程度上是一次增援行动,这些十字军队伍的到来加强了地中海东部十字军国家的实力,十字军国家利用这些援军压制对手,初步恢复了昔日的疆域。但是这些十字军国家并未因为有了增援就敢跟老对头阿尤布王朝死拼,而只是利用增援人员到来的事实做外交筹码。所以这支十字军抵达后并没有什么战斗,威廉二世虽然刷了个头衔回了英格兰,但这一趟没混到战利品。所以他虽然因此得了功名,财政上还是个赤字。他很不甘心,于是继续找机会,然后历史很快又给了他一个机会——1248年 法王路易九世要发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在西欧大撒英雄帖,广招奇人异士投身。威廉二世听说后立即跑去法国,跑到法国的他因为在上次行动中花了太多钱,陷入穷困中,不得不跑去罗马,并因缘际会的见到了教皇英诺森四世,他向英诺森四世求助成功,获得资助。他的这段求助记录后来被记叙在《索尔兹伯里教会史》(An historical account of the Episcopal see, and cathedral church, of Sarum, or Salisbury)里面,在求助中他明确说他参与十字军运动是因为 “财产很薄”和“剥夺了伯爵头衔”。后世史学家谈到下级贵族和贵族庶子为了谋出路而参加十字军运动的时候,往往就引用他的这段记录为证。十字军运动并不是单纯的宗教狂热运动或国家扩张战争,而是一场欧洲全社会性的运动,各个阶层都有参与其中的理由,所以我们熟知的下级贵族和庶子为了谋求改变前途命运而参与到十字军运动的典型范例,很大程度上其实就是威廉二世的故事。威廉二世踏上征途后,先随军攻下了迪木雅特,随后抵达了自己的葬身之地曼苏拉,他在战斗中无脑冲锋,陷入阿尤布军包围圈,战死。由于他的生平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同时也很有文学价值,所以他家乡的人把他的故事编了歌谣传颂(可以理解为英国版的武侠小说),后来英国的一些文学家用这些歌谣再创作了歌颂他的诗歌。让他成为英国文化中的著名“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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