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就是法官觉得民事纠纷的各方其中一方是弱者一方是强者的时候,可以强制剥夺强势的一方的部分财产权在实际损失之外额外补贴弱势的一方?我想大多数人是不会认同的。
具体到这个案子,又回到我最早答复里分析的那个问题了,就是如果法官确认的伤者损失是9000元且没有事实认定援引法律不当的问题,单纯因为同情伤者,要对方多赔3000,或者多赔9000。伤者满意了,对方不满意砍法官又该如何?总不能说,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是保险公司没有人会傻到出来替公司砍人就可以如此判吧?
那对方就是一个自然人没有买保险得自己赔偿怎么办?判他额外多赔他会不会也情有可原的砍法官?
如果对方比伤者还穷又怎么办?法官判伤者一分钱赔偿都得不到甚至还要倒贴对方3000还是怎么的?伤者会不会更有理由砍人了?
是不是感觉这世界乱套了?法律本来是要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如果一个法律为了迎合某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需求带来的是秩序崩溃, 不如不要这个法律,大家回到丛林社会去拼拳头体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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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不同的意见 3 审度 字522 2024-08-24 12:00:05
🙂我可能表达不准确,其实跟你的意思没啥区别。 3 dudu8972 字273 2024-08-24 20:21:13
🙂这一句不一定 4 潜望镜 字582 2024-08-24 00:43:39
🙂讲理也可以啊,问问老百姓能不能赋予法律一种权力
🙂你这个问法错了,老百姓要的是结果 6 潜望镜 字715 2024-08-24 08:15:01
🙂这个事情不讲法律讲什么? 7 dudu8972 字530 2024-08-24 08:38:28
🙂讲捅啊 7 潜望镜 字775 2024-08-24 21:12:32
🙂都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了,我就盲答一把吧 4 dudu8972 字1667 2024-08-25 00: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