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泾河龙王案疑点重重 -- 天马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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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呵呵,没想到我发掘的问题这么值得探讨

与求雨有关的内容开始总结了4条,分别是

1。 第九回老龙王拙计犯天条

2。六十八回朱紫国,悟空为国王治病抓药

3。第四十五回在车迟国悟空与虎力大仙赌赛求雨的一幕。

4。八十七回,大圣求雨凤仙郡的事迹。

后来有个朋友给我留言提到了第伍个 相关场景和一些他的看法,他的如下:

不过是不是触犯天条,要看天条如何定义的,要看龙王在降雨这件事上有没有些自主权(可能越到近代传说,龙王的自主权就越大)。似乎不应该先假设即使几盏甘霖没有汇报给玉帝,在原则上也是触犯天条。这样的天条很差劲。(龙王每次从海里出门可能都会不小心溅些雨在地上吧。)在这样的天条下,将没有谁可能是无辜的,谁都有罪。除了天条,还要懂各种潜规则。如果法律规定龙王有一定的自主权,这里其实就没有前面的违法问题了。

关于降雨,别的地方还有下面的段落,其中敖广主动跟行者建议找他兄弟呢。这也可以理解成龙王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他们的社会不是法制社会;也可以理解成龙王有合法的权力自主的处理这类事情。我倾向于后者。尽管我对作者书中的假设也不甚了了。

(四十一回 战红孩儿)

好大圣,纵云离此地,顷刻到东洋,却也无心看玩海景,使个逼水法,分开波浪。正行时,见一个巡海夜叉相撞,看见是孙大圣,急回到水晶宫里,报知那老龙王。敖广即率龙子、龙孙、虾兵、蟹卒一齐出门迎接,请里面坐。坐定,礼毕告茶,行者道:

  “不劳茶,有一事相烦。我因师父唐僧往西天拜佛取经,经过号山枯松涧火云洞,有个红孩儿妖精,号圣婴大王,把我师父拿了去。是老孙寻到洞边,与他交战,他却放出火来。我们禁不得他,想着水能克火,特来问你求些水去,与我下场大雨,泼灭了妖火,救唐僧一难。”那龙王道:“大圣差了,若要求取雨水,不该来问我。”行者道:“你是四海龙王,主司雨泽,不来问你,却去问谁?”龙王道:“我虽司雨,不敢擅专,须得玉帝旨意,吩咐在那地方,要几尺几寸,甚么时辰起住,还要三官举笔,太乙移文,会令了雷公电母,风伯云童俗语云,龙无云而不行哩。”

  行者道:“我也不用着风云雷电,只是要些雨水灭火。”龙王道:

  “大圣不用风云雷电,但我一人也不能助力,着舍弟们同助大圣一功如何?”行者道:“令弟何在?”龙王道:“南海龙王敖钦、北海龙王敖闰、西海龙王敖顺。”行者笑道:“我若再游过三海,不如上界去求玉帝旨意了。”龙王道:“不消大圣去,只我这里撞动铁鼓金钟,他自顷刻而至。”行者闻其言道:“老龙王,快撞钟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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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就给他回复如下:

我也同意是龙王有一定的自主权的,想想水利部长能决定的东西肯定要比泾河地委水利局长要多的多,甚至在一些政策方面对国务院以及人大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你举的那个例子却实能说明一定的问题。首先能够看出天庭的法律对高级官员也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东海也深知此点,但是有着整个西方佛教世界作为后台的孙悟空也是惹不起的(即使当年孙悟空在花果山单干黑社会的时候,他都不敢惹)。这里再次显示了东海作为官场资深老油条的素质来,他灵机一动,利马拉着西海、南海以及北海三个副部长一起做了决定。对外完全可以宣称“经水利部党委全体通过”云云。如此以来声势浩大了一截,俗话说法不责众,更不要说众位部级高官了,天庭也不得不慎重考虑。

从玉帝方面更好解释了,作为一个久经考验的成熟政治家(算一算好几亿年呢),他完全应该懂得驭下之术,诚如我红朝太祖武皇帝毛讳泽东所烂熟于胸的用人策略,用人不怕他做错事,就怕他不和自己一条线。和自己一条船的,不论有什么污点都可以放手使用。然而对于那些在历史上反对自己的,绝对要将其打翻在地,并让他臭气熏天(主席的原话:教条主义比屎都不如)。而我们看到东海以及其领导下的水利部全体党员干部是忠于天庭和玉帝的(从八仙过海等等的故事当中也可得到佐证)。这样一来天庭对于东海的行为如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也非常赞同你所说的“可能越到近代传说,龙王的自主权就越大”,但我认为龙王的自主权变大仅仅是形势变更的一种表现。显然天庭在先后经历了杨戬、大圣乃至小沉香的叛乱并且未能迅捷有力的处理之后,整体威信以及控制力都是今不如昔了,各个部门权利的变大也是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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