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买车记大杂烩 -- 夏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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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4. 丹麦买车记 by 小平头

丹麦买车记

小平头

  光阴迅速,转眼负笈丹麦已三年矣。学业之余,莘莘学子们早就放弃了“君子谋道不谋食”的信条,纷纷课余打工。为了“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也见缝插针,炒球票、玩足球博彩、到餐馆当跑堂,苦干加巧干,于是跻身少数“先富起来”的行列。温饱解决,兜里有几个钱,“端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开始寻思弄辆二手车去荷兰、比利时看欧洲杯。

  1、冷手捡个热煎堆

  第一辆车我是向隔壁的嬉皮士买的。(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学生公寓旁边便是闻名遐迩的嬉皮士大本营--“自由城”。嬉皮士们花里胡梢的行头,比我在球场的装扮还前卫:留长发的,剃秃瓢的,用五色发胶在头上雕塑一只孔雀的,上衣笔挺而裤腿皱巴巴的,或打着领结可光脚穿一只拖鞋的……使“自由城”变成一座丹麦“稀有动物”博物馆。)他要价三千,说这是早期的宝马,有收藏价值。

  我毕竟老司机了,开去兜了一圈,回来后,我指出车的毛病很多,底盘松散,拍气管腐朽穿孔(北欧冬天道上撒盐融雪),开起来爆燥得象坦克,一大股机油味,显然是气缸漏机油了。总之,这车确有收藏价值,但是除此之外,也就没什么其它价值了。

  “那你出多少钱呢?”嬉皮士问。

  “看在邻居的份上,我出六百克朗吧。”我开个玩笑,准备走人。

  “六百?No!”看来他从来没被别人这样宰过。“这车虽旧,但是响当当的名牌,是这音响就值两千!”说着他揿下音响的按钮,驾驶室骤然响起直要我小命的披头士的经典摇滚《昨天》(约翰·列侬这首歌直戳你肺管子,活要人命)。

  此言不谬!坐在真皮座椅上听立体音响,十个喇叭环绕着象十个歌唱的天使。我心想,就是车开不动,放在家门口当书房兼音响室也值了。

  “七百克朗,谁叫我是个音响发烧友呢。”

  “八百克朗,不二价!如果不是我缺钱买大麻,我还不卖呢。”他打了个哈欠,涕泪纵横。

  八百牵匹“宝马”!在新车税百分之三百的丹麦,这个“跳楼价”无疑“冷手捡个热煎堆”。我自认为千载难逢,于是一音九鼎,拍板成交。

  真是宝马,油门一点,马上呼地一声蹿出老远。我呼朋引伴,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兜风音响开得震天响。我鼻孔朝天,豪情满怀:八百克朗算什么?豪华车又怎么样?上高速公路不就只实现了一项基本人权吗?

  2、烫手山芋

  但是我很快意识到基本人权也有它的代价。这匹“宝马”倚老卖老,修练成桀骜不训的脾气,车没开多久,便象患“百日咳”的老叟,前面咳嗽,屁股打抖,车后吐出的浓烟,仿佛是匹精疲力竭的老马在喘息。

  从公寓到学校,一加仑的汽油就见底了。课余到餐馆当跑堂,来回一开,正好收支相抵。一个月之后,银行的老底子就露出来了。我心里盘算:这“宝贝马”就算能开到荷兰,单汽油费我就入不敷出,更别说名目繁多的保险费、路费等等,令我不胜赴荷的开支。

  这匹“宝马”窝在手里,简直是烫手山芋!只好把这辆车的保险停了,“玩的就是心跳”的游戏就此煞科。

  车是不敢开了,停在门口仅供朋友们参观。闲来无事,坐在驾驶室里作逍遥玩家状,愤世嫉俗地看着飘着金发的丹麦妞开敞篷法拉利绝尘而去。

  朋友们在真皮椅上坐坐,试试电动窗户,听听崔健的摇滚,末了不忘挤兑一句:“还是平头能干,说话就成了有车一族啦,算是给咱们露脸了!”我一脸酸涩苦笑:“可不!就是穷惯了,猛不丁地还有点适应不了。”

  背景音乐里,崔健老兄不厌其烦地嘶叫:“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这世界变化可真叫快哟!没几天,没招谁惹谁,警察忽然在挡风玻璃上贴了一张400克朗的罚单,说是不能老停着不动,霸占停车位。这是哪门子的理吗?车一动就产生污染,还会发生交通事故;好好停在那,大闺女似地多文静,干嘛要开呢?

  但是有啥法子呢?你有理,警察有枪,你跟他说去。

  这样的结局,叫我好不意兴阑姗,连谈论的劲头也淡然消失,只想眼不见为净,尽快原价脱手这“烫山芋”。可来了几拨人,看了这快要报废的车,谁还肯做“冤大头”?

  没折,只好又忍痛掏钱请拖车拖到报废车场。“宝马”寿终正寝。风光与梦想,具往矣!

  3、巧购“大发”

  俗云:“成由勤俭败由奢”。第一次买车上了一当,还是勤俭持家吧,老老实实登破单车上学打工。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才骑了一个多星期的单车,浑身关节就酸得不对劲。再说“时间是效益、是金钱”,心想:还是开车好。骨头一轻,又打起买车的主意。

  可买什么车呢?有前车之鉴,不图名牌,只求实惠。德国车有教训,这次当然是首选省油的日本车了。于是每天留心《蓝报》(这是丹麦一张免费登广告卖二手货的报纸)上的二手车广告。

  丰田不错,但在国内我曾有过驾丰田面包车撞牛车的经历。凛于这一沉痛的教训,“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丰田就免了。尼桑呢也不错,但我不喜欢它的引擎,发动起来安静得令人怀疑。据说当年鬼子侵华用的就是尼桑,引擎安静,也许为了“悄悄地进村”吧?不管怎样,有历史污点的车俺不用。最后决定买一辆“大发”。大发这名子亲切,多朴素的劳动人民想发家致富的心理,起码省油。

  买车也不易,便宜车老让人捷足先登。最后我用一盒“伤湿止痛糕”外加一小盒万金油贿赂了送报的延森,让他一看到好车就打电话。这法子还管用,不久他就挖掘出一辆1986年的大发,开了十万英里,出价只有五百克朗。

  那天起了个绝早,早上六点一刻,我已经等在车主家门口了。别人行动也不慢,在我之前已有一个土耳其人和一个克罗地亚人久候于此。五分钟之内,又走马灯似地来了五个人。

  汽车就停在露天的院子内。这车的卖相颇差,不知是撞过电线杆还是树干,机器虽无损,车身已是惨不忍睹。前车主就算不死,恐怕也只能剩下半条人命了--挡风玻璃大部破裂,最触目惊心的窟窿,正是驾驶者脑袋撞击的部位。经过仔细检查,尚能发动。烂皮不烂心,正好捡便宜货!

  车主现身,是个中年丹麦人。果然伤势不轻,整个头部被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宛如印度人的包头巾。众人见状蜂拥而上,急不可耐询问事故经过及汽车受损的情况。车主大皱眉头,不情愿地重温那惨痛的际遇。

  看那阵式,我是别人捷足先登的后来者,排队到猴年马月也轮不到我。但对自己锁定的猎物,当然不愿未曾过招便就此拔寨退矣。急中生计,转身到街上买来一束“毋忘我”,展开“温情攻势”--“我也曾出过车祸,虽说没受伤,但对您的不幸深表同情,不管买卖成交与否,都祝愿您早日康复!”我双手奉上紫色的“毋忘我”。

  “查克!初升查克!”(丹麦语:谢谢,千次感谢!)那丹麦佬感动得紧紧握住我的手,并对众人说:“对不起,我决定将车让给这位来自礼仪之邦的中国小伙。”气得那帮家伙吹胡子瞪眼的。

  经过一番修理、整型、美容,“大发”终于可以上路了。

  车滋溜一开,引来无数羡慕和嫉妒的眼光。正应了那句俗话:“新盖的茅厕三天香”哪!“大发”平稳、快捷、省油,开着它去瑞典赫尔辛堡看欧洲联盟杯,来回一百公里,只用了两、三加仑的气油。擎着球迷的旗帜招摇过市,春风得意车轮疾。在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那种睥睨天下的快感,怎一个“爽”字了得,让人由心底升发出“今生无缘做球星,当个球迷也风流”的念头。

  感谢我主他老人家,赐我一辆物美价廉的二手车。这样,2000年夏季,我就可以开着它去荷兰、比利时看欧洲杯足球赛,真是风水轮流瞎乱转!别小看这其貌不扬的“大发”车,与1996年鄙人背着行囊睡袋加入“背囊帮”、勒紧裤腰带、象个体户跑单帮闯荡英格兰欧洲杯时的寒酸样不可同日而语,简直是“鸟枪换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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