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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感想]听根本罪后感 -- 甲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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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感想]听根本罪后感

引导人让我写写听了根本罪之后的想法,于是就出了这么一篇,似乎是不该给她看的……

有关骄傲

――我的执见让我喜欢看

很久以前,出于一个影片的原因,我看过赛珍珠的一些书,并不曾细看的,里面的许多内容也都忘记了。只是觉得有些文字,用中国式的英文写出来,也很有中国的味道。

觉得有趣的是,赛珍珠曾经把《水浒》全本翻译成了英文,叫《All men are brothers》。很想找这本书看看,但终究是不能。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取的是诗经的一句吧。由创世说,所有的我们都可以称为兄弟的。可惜鲁迅评这本书的时候,有这样的一句:“近布克夫人译《水浒》,闻颇好,但其书名,取‘皆兄弟也’之意,便不确,因为山泊中人,是并不将一切人们都作兄弟看的。”

是的,那一百多位英雄,并不将别人都作兄弟看的。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情况都一样――每个团体、每个部落、几乎每个家庭,都坚持与邻居们保持一定距离,因为自己都大大优越于旁人,没有共同理解或共同行动的任何基础。

如同坚持自己是海伦直系子孙的希腊人,他们是可以极轻蔑地把非希腊人指为野蛮人的。在犹太人看来,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在埃及人看来,他们是“上帝的人”;这个世界每一个地方的人,似乎都是一个极为显赫的存在,他们都明显地认为自己才是有价值的人,他们看不起人类的其他成员,认为他们是异己不体面,应该受到鄙视,如果可能,还得躲远一点。

是的,就在我们现今的世界,事情依然是这样发生着。本省人看不起外省人,本市看不起外市的。到了最后,就是自己看不起别人。

这一切的缘由都是由于骄傲么?确然,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将自己看得太高,认为自己孤独而不被人理解,事实上,在太多的时候,是我们不愿被人理解的。

基督教中,这样的一切是被称之为骄傲的吧。看起来,这所有的一切,称之为骄傲也是恰当的吧。只不过慢慢听起来的时候,心里就有了另一种味道。

折服于经书极为本质的概括,但心中总是有着芥粒了。

自古至今,最骄傲的,或许就是基督教吧。

杀一是罪,屠万为雄,杀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基督教千百年的发展,似乎便印证了这句话。中世纪的黑暗自不待说,近代又如何呢?当清教徒在北美数头皮的时候,我看不出上帝的爱何在。自然的,那些人都是该死的了,他们都是野蛮人,他们是享受不到上帝的荣光的,是吗?

“9.11”之后,美国开始了他们的反恐战争。小布什是将这个战斗称为新的十字军东征的。十字军东征的历史,我自也不必多说,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宗教总是要如此敌对?对异教徒的杀戮就是上帝的爱么?究了根底,两个宗教信的却是同一个上帝的。

在基督教里面,教派间的战争也不是罕见的,甚至有时候,那就是历史。

是的,每一个教派都是不同的,每一个教派都有自己的功用,如果他们的功用就是左右互搏,我们大概也是不能说什么的。

是的,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是部分人的行为,那些人,自然是称不得真正的基督徒的,是么?

也许是的,我只是不明白,千百年的传承,是怎样的真正的基督徒将真正的福音传将下来。

骄傲的解决方法,最好的兴许只是卑微了。但在太多的时候,也许我们只需要宽容。

相对于卑微,宽容可能更容易办到,只是,在太多的时候,或者说从来,宽容这个词就是一个奢侈品。

当众多的女巫在火刑柱上悲嚎的时候,当一个个异端者囚死在地牢的时候,我们看不到任何宽容的所在。是的,那柱上的火并不只烧在中世纪的。

基督徒自然是有他们的天堂的,异教或不信教者自然有他们的地狱。只是希望这地狱不是由基督徒给予的,无论是在火刑柱上,或是他们的口上,心上。

关键词(Tags): #根本罪#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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