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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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也跟着来说两句,赞成ppl兄的意见。

虎老师举的例子对,但那是中年人的想法。年轻人血气方刚,临事难得会如此冷静自控,这也就是韩信的例子为什么稀奇的原因。

有些事说说而已,临事未必按照理智做。比如鲁迅就说过,有不值得正视的人来挑衅,不但不应战,连眼睛也不转过去。又说不值得争斗的对象来寻衅,对策是拿它当条狗,爬到树上去或逃走并不为耻,趴下来与它对咬则不为勇。

如此说来,鲁迅应该是按照虎老师的准则行事了?可是谁都知道他老人家最爱吵架。

人有时候不得不战,怎么会打起来的,事后进了派出所都不一定说得清楚。

总之,众寡悬殊,临敌逃走不为羞耻;认清相貌,事后分别报复,不为阴险;以寡敌众,奋战到底,不为愚昧。那个时候,怎么做都对,只有跪地求饶不太可取。

这姓左的哥们多半有狂战士素质。而且那身体素质,如果不是练过功夫的,不是一般的强健哪。不信,您厨房里找一把尖刀,用力挥舞三五十下,再找只冻鸡或者找块冻肉挂起来,(一定要挂着)猛扎二十下左右,您试试看手腕需不需要贴伤筋膏药?

话说回来,对手多半是乌合之众,这个事件,最后很有可能反而形成了这哥们追杀那十来个人的局面。

说来好笑,兄弟是见过一个人追杀许多人的。被追杀的人并不是四下逃散,反而是挤在一起,向着一个方向逃,好像在取暖。

夫战,勇气也。十来个吓破了胆的人,屁都不如。

听起来好像在分享打架经验,但是这种事,没打过架的人确实没有什么发言权,我看好像gang兄也赞成ppl兄的意见,大概也是过来人吧。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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