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在下与别人的几次冲突——附和虎老师的文章 -- MRan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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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不后悔的是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第一次动手是为了母亲,为亲人动手不后悔;第四次,是为了中国人的面子,一个单元里的中国人被别人欺负,在下不能坐视。
在下最后悔的是第二次,动手是最下等的解决方式。首先,在下可以交罚款,把车领回来就算了。城管招了许多猫三狗四,多数人都不在编制,自然要靠一些罚款维持日常经费,平日也是打砸抢惯了的主儿。遇到他们,交几十块钱罚款,把车取回来就是了。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其次,不愿意交罚款,给公安的朋友打电话,也可以解决。城管在老百姓面前是土匪,在公安面前也是孙子。最下策就是去和土匪理论,结果秀才遇到兵,不但动了手,还要找公安的朋友。
实话实说,在下觉得那个被在下打开眉弓的人也挺可怜的。在下这一拳应该是打在他们队长的头上,他点背,挨了在下这一拳,还要象在下赔礼道歉。在下觉得他挺可怜的。
第三次,在下后悔是因为在下不过是个过客。真正动手的话,老外自然是要落荒而逃,但是以后这家人怎么开店呢?那个老外报复的话,在下已经离开伦敦了,那家人怎么办呢?最简单的,老外半夜扔两块石头,就能砸坏橱窗。再狠点,还可能扔汽油燃烧瓶。那损失可能就是几十甚至几百镑了。
在下拍拍屁股走人了,却把麻烦留给别人,这不是在下的风格。所以在下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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