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的野蛮岁月 -- 王外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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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我的野蛮岁月(四)

【二街街长(上)】

马甲的家住在山沟里,险峻的两山之间,奔流着当年红军曾经强渡过的乌江。随着工地上的人越来越多,荒凉的山沟也就逐渐有了三条街道。头街在河的北面,最大最长,是菜市场、商店、大礼堂的所在地;外街靠近公路桥和货运场,集中了饭馆和旅社,人也最杂;最短的是二街,设有医院、邮局、新华书店和照相馆。二街尽头的山坡上是学校,82年的时候,江湖上称马甲为二街的“街长”。

81、82年,马甲正读高中,那也是整个工地打架斗殴最频繁的时期。因为,这个阶段,工地上新增了两股外来势力。

一股力量是“电厂帮”。当时,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随着几台机组陆续投产发电,发电厂的运行也就移交给了省电力局。电厂的青工有三四百人,多是省内各城市的回城知青,他们经统一培训后统一进驻厂区,立刻形成了“电厂帮”,和基建单位发生冲突。另一股力量则是“地方帮”,电厂发电后,地方政府把工地附近地域的行政级别由“公社”升格为“区镇”,由于存在“农村户口”转“居民户口”的极大诱惑,这使得当地人口在短时间内就呈近十倍的剧增,新来的人由于无地可耕、无事可做,自然就把谋生的期望寄托在了工地上,于是形成“地方帮”,抢夺地盘。

从总体形势上看,马甲所在的基建单位还是占有压倒优势的。外街街长是“大肚皮”,他的队伍是原知青出身的青工,其征战对手是同样爱好吃喝的“电厂帮”,战场主要集中在饭馆内外,他们的工资也基本交给了饭馆——除了付酒钱还要赔碗筷。头街街长是“马蜂窝”(这厮用火钳把头发弄得卷卷的,象蜂窝一般),其人马是没当过知青、刚参加工作的青工。他们的对手是“地方帮”,战场一般在大礼堂里的跳舞厅或者大礼堂外的旱冰场,打架的起因经常是形形色色模样很普通的女孩。至于二街这么个小地段,由于没什么油水,事也不多,就由我接管了,马甲的喽罗主要是高中生和技校生,“常备军”有二、三十人,“预备役”部队就不大好说了,不过,临时召集百把号人还是办得到的。

这个“街长”当然是没有委任状,其地位的基础,不过是在该地段的威信和号召力。一个地段内有时会同时有好几拨人马,如果谁能把大家协调起来,达成相对平衡,谁成了最重要的砝码,也就是“街长”了。拿二街来说,这条路上每天来往频繁的都是学生,所以几任“街长”都出自于高中或技校,其他社会青年,无论他多厉害,在这里不具备协调能力,也就没有当“街长”的威信。

“街长”也不是光动嘴皮子就能当的。得讲义气,还得有魄力,说到做到、敢作敢当。手下人内部闹矛盾了,你得公正摆平;手下在外面受委屈了,你得出面讨个说法。反正事情到了你面前,你不能装傻,总得有个交代。别人在你地段上惹了你的人,如果不能把所吃的亏找回来,你这“街长”也就没脸当了。

很多老实孩子以为,我们这些坏蛋头子每天想的就是打架惹事,其实错了。当这样的“领导”,整天考虑的反而是怎么约束手下,别闹出事来。你首先得清楚自己是吃几碗干饭的,能够承受的底限是什么。所以,那些人能帮、那些事能管,要心里明白。要我带头打架可以,但打人的程度,也得由我控制,不能出格。由着性子乱来,结果不是让流氓灭了,就是让政府灭了,划不来。当时,江湖上有几位特别野的“游侠”想联络马甲,我始终敬而远之。我们不是一条道上的。用黎叔的话来说,即使做坏事,也得有点技术含量,是不是。

打架的时候,马甲宁愿自己给打死了,也不愿同伴出事。这不仅是讲义气,也是讲实际。自己完蛋了没什么麻烦,别人死了,麻烦就大了。我不怕死,怕麻烦。

那两年打架多到连自己也记不清,全都是帮别人的忙。打架的原因也五花八门,有时候也挺逗的。

有一段时间,“阿格弄”(这家伙在前面提到过)老求我帮他打一个人。我叫人了解了一下,原来,对方是“马蜂窝”的手下,那人追求“阿格弄”的姐姐,女方因家里不同意就提出吹灯,可男方不肯罢手,于是引起了矛盾。这种事马甲可不大乐意插手,所以一直置若罔闻、打马虎眼。

有一天,马甲放学后在街上逛,突然看见走在老前面的“阿格弄”摔倒在地,帽子也滚到了沟里。还没闹清怎么回事,“阿格弄”指着身边三个人喊“马甲马甲,他们打我”。这还了得!我们立马追上去,把那几个人暴打了一顿。

第二天,“马蜂窝”来找马甲,说那三个人本来好好地在街上走,“阿格弄”与他们错面时,自己甩了帽子躺在地上,然后就大叫大嚷地胡说八道,其实别人都没有碰他一下。我一听,明白了,敢情这三人里边一定有追求“阿格弄”姐姐的那位。

呵呵,我是中了“阿格弄”的苦肉计了。

“中计”毕竟是少数,心甘情愿的架却也打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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