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征战天下》 --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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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陪审员 the last juror 约翰.格里森姆老大的作品 可算权术斗争类

格里森姆老大的书,必有几个共同点:

  第一,当然是法律;

  第二,当然是他那无所不在,永远以弱胜强的正义感;

  第三,就是他的小说里的美国南方情结,在他的小说里最常见的两个地名,就是密西西比河畔的两座南方城市:孟菲斯和新奥尔良。

  

  在《最后的陪审员》里,格里森姆老大南方情结大发作,为了展现一个真实的南方,他改从媒体的角度去全面描述一个南方小镇的全景、细节,乃至历史,而不惜将法律这拿手戏目放在后面出场,当然,也是最猛的新闻,一出残忍的谋杀。

  

  只是这种角度,和以往格里森姆老大的作品就显出不一样来了,他要的不再是孤军奋斗,而是记录。

  

《山狼海贼》或《白海参》 可算幽默盗贼类

同样是写文革期间大连一群海碰子的生活,《白海参》显然是佳作,但《山狼海贼》好歹算是新鲜出炉,所以顺带一提。

  《山狼海贼》是邓刚搁笔十年后的新作,尽管主人公同样叫马里,但离《白海参》那个马里已是天差地别。

  是因为马里长大了么?尽管背景相同,同是文化大革命下的海碰子,但《山狼海贼》里显然有太多的男女之事,而不象《白海参》里的马里,那还是个孩子。

  就好比进入青春期后的哈利波特,怎么看都不如孩子般那时可爱。

  有男女之事其实也不算什么,马里在《白海参》里虽然未谈恋爱,但海狗子和豆芽,以及其他的一些男女事情,照样有描写,但写得就是那么有趣。

  对,《山狼海贼》,相比《白海参》,就如大潮过去仍然一片浑黄的海水,而《白海参》,则如阳光直射海底,每一处细节都美得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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