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东汉政治体系简介 -- 电子赵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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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以前回温相写过被称为「另类的看法」,节录补充如下:

 

  (一)东汉土地兼并,倒值得一提。

 

  固然「富可敌国、贫者无立锥之地」甚嚣尘上,但是隋唐的《均田法》,赋予人民每人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应该消除兼并土地,但是仍有土地问题、贫富悬殊、民不聊生、战乱连连。这就不是土地平均分配给人民,就可解决贫富问题,刚好有的反例,可证明不抑兼并并不奇怪,那就是宋朝。

 

  司马光以为贫富来自于「勤惰不同」及「愚智不同」,应给有能力耕作的人多一点田,而少给无力耕作的人。若以「勤劳多耕」应多得诸田,故多产多获,相反的,仅占名额而不去耕作,或者生产效率低落之人,不应得田。苏辙在《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说:「城廓人户,虽号兼并,然而缓急之际,郡县所赖;饥馑之岁,将劝之分以助民;盗贼之岁,将借其力以捍敌。故财之在城廓者,与在官府无异也。」因此南北两宋,鲜有因土地纠纷而农民起义,著名叛变如方腊之变(称帝、建年号)也在短期镇压。

 

  再说东汉立国将近二百年,要扯土地兼并从汉光武帝开始有问题,东汉就不应如此长寿,早该被农民揭竿起义。汉末大地主出现于江东,《抱朴子.吴失篇》记载说会稽、吴郡曾出现:「牛羊掩原隰,田池布千里。」的大地主,但是魏、蜀、吴三国之中,就属东吴国祚最长,因此若说土地兼并的问题,两宋、东汉及东吴早应出问题。

 

  (二)度田评价

 

  至于度田失度此事,这也是众说杂沓,历代多以刘秀向豪强妥强,但是凌云雕龙视为成功镇压。

 

  建武十五年度田、翌年「考实」未尽职官吏(下场有降级、解职、下狱、流放及诛杀等)、然后才有「郡国大姓及兵长」大规模民变叛乱。这与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则是时民变,盖因度田起衅也。」完全相符。但是汉光武帝的仁慈处置:「听群盗自相纠摘,五人斩一人者,除其罪。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及弃城者,皆不以为罪。」是否暗示向豪强妥协呢?为何许多变乱只需「诛其首恶,余皆降服。」即可,这就扯到政治态度。

 

  土地问题与宦官、外戚等问题相当,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按曹操的手腕:「若欲治罪,当除元恶。」而不是全数杀尽,全部诛杀只是消灭眼前乱政之宦官,若是换来新的一批宦官,宦官乱政的机会仍然存在。在汉光武帝面临「青、徐、幽、冀四州」叛变,除非全部杀光、烧光、抢光,否则在安定优于一切之下,善加管理比全面扑杀更有利。所以汉、唐、明有宦官问题,但是宋、元、清却无宦官问题,这就是管理优劣之别。试想汉光武帝面临四州叛变,究竟是诛罪首罪,还是通杀无赦?曹操在官渡之后不追究众臣交通袁绍,如果真的量小不仁,又是一场血腥屠杀。

 

  再说汉光武帝对「赋田受禀,使安生业」,也很有问题,因为豪强就是有土有田的门阀,何必再给田以增加资产,而且锦上添花的诱因也不大,因此更不能视为度田失败的妥协屈服。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移民夺根,离开祖业的魁帅大姓,就没有土地、资源及人脉,所以汉光武帝才会另外赐田,其实暗藏「强夺原田」的恶意。强迫数万人移民实边,只要官府补偿土地低于原居人民所弃田地,这种移民政策就算成功。因此地方豪强可以选择叛乱而战死,或是弃田他走而苟活,这才是汉光武帝的镇压高招。

 

  从后来的「诸郡坐租」及「明章之际,号次升平。」皆知,汉光武帝的土地政策开始收割累果。

 

  (三)西汉与东汉继承

 

  西汉开国实为东西分裂,汉土只有直属十五郡,关东诸侯合计三十九郡,一直到七国之乱平后,中央对地方才名实相符,真正「众建诸侯少其力」已是汉武帝之时。至于昭宣有霍光掌权,作官优于作事,表现平平,再来为五侯登场,汉廷早就沦于外戚所控,这还可追溯到霍光,其实西汉一朝也等于讲完,所谓中央控制地方紧密云云,其实水分也挺多。

 

  至于东汉虽与西汉隔一个新莽,但典章制度及法律习惯皆相仿,再差也不会比高句丽与高丽相差更多,三公九卿皆在,不以曹魏以后改成九品官人。明章白虎通义与西汉盐铁论,几乎都是同一种集会汇编的模式,而在「以儒解经」、「以儒干法」(用儒家的学说干涉法律)上,东汉更盛于西汉,《汉律》通用于两汉,也同样被中国特色所影响(汉初是黄老,汉武后始为儒学,甚至还有曹操引用《春秋》而免除大逆谋反的连坐案例)。

 

  若以东汉与西汉不是同一朝代,或说是没有传承关系,那西晋与东晋,南宋与北宋,差别应该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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