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女生们 -- 平沙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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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关于“菜户”, 见此

明朝末期的政治动乱和政治腐败,但是却和魏忠贤与客氏的性关系交织在一起。被阉割的宦官却能和女人发生性关系,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却大量存在。

首先是太监娶妻,这在很早以前就有记载。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一个名叫吕言晤的刀笔吏的女儿吕国姝之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妻,元擢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而这个太监也怂恿其妻和皇帝私通以逐宠幸,以后当了天雄军节度使。

宦官在宫廷中的淫乱,也是史不绝书。例如李延年,除了作为汉武帝的男宠外,又和宫女发生性关系,这是见于正史的。《史记·佞幸列传》记载:“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这里似有不少问题:李延年与皇帝同卧起时,无疑地他是在扮演女人的角色;而他和宫女发生性关系时,又是在扮演男人的角色。他既已受腐刑(宫刑),怎么还有性能力?

这个矛盾似乎不好解释,于是后人就挖空心思地为之辩解了,如徐广《史记集辞》云:“一作季弟与中人乱。”又《史记考证》更云:“《汉书》作''久之,延年弟季与中人乱'',徐(广)一本可据,不然,下文''诛昆弟''三字不可解。”这都是说,“与中人乱”的不是李延年。

直到清人命正燮作《癸巳类稿》时,才纠正了这种妄改古籍、肆意曲解的恶习,并一一加以批驳。俞氏从《后汉书·栾巴传》数起,历举唐、宋、明宦者娶妻纳妾之事为例,说明认为阉人一定不能与宫女私通,完全是缺乏史识的谬见。

  古代宫廷中宦者的淫行,历史上早有记载。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叔子、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谮在宫中不谨”。孔颖达《正义》又云:“事有嫌疑,故谗者因之而为罪。”郑玄所说的“寺人在宫中不谨”,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

  到了汉、唐之际,这类现象更多。后汉的宦者栾巴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到唐时由于宦者高力士、李辅国曾奉旨娶妇,所以太监娶妻更为流行。

   《洛阳伽蓝记》卷一节引萧忻语云:“高轩升斗者,尽是阉官之嫠(寡)妇,胡马鸣珂者,莫非黄门(宦者)之养息也。”宦者寡妇多,女人亦多。《后汉书·宦者列传》云:“嫱嫒侍儿,充备绮室”。《后汉书·刘瑜传》又云:“常侍黄门亦广妻娶”。

  在古人的笔记小说中,对这种情况也有反映,如《平妖传》雷太监娶胡媚儿,又如《纪录汇编》卷一八八、田艺术《留青日札摘》、谈迁《枣林杂俎》、赵吉士《寄园寄所寄》、赵翼《陔余丛考》等都可参阅。

  为什么有些宦者还有性欲,还能“人道”,原因是复杂的:一是阉割得不彻底,即所谓“净身未净”。二是有的宦者显贵后,想方设法使“阳具复起”,虽然此法具体如何今人已不了解了。三是虽不能性交,但用其它方法代替。四是装装样子,如《后汉书·周策传》云:“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不过是“虚有形势”而已。五是可能有“两性人”混入宫廷。但是不管怎么说,许多宦官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

   因此,在中国历史上,这一类的事屡屡发生,而且情节十分恶劣。

  《野获编》“宦寺宣淫”条云: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元,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按御史验闻。

  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

  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听讦。

  贵服罪,上命宥之。

  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监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后几条都是英宗末期之事。知镇守太监不但逼奸民女,韦力转还两度夺人妻谋杀亲夫,这说明有些太监淫欲炽盛,可能还有一定的性能力。但是,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要玩弄妇女,而且带有性虐狂的心理,例如《野获编》“宦寺宣淫”条又载:

  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

  “小唱”是教坊雏妓。那个太监用一个假阳具硬塞进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谷道”即肛门,把她活活地摧残死了。然而,这种惨绝人寰的悲剧在那个社会里决不是个别的。

  当有些宦官得势以后,享尽人间富贵,于是就为不能御女而憾恨,于是就渴望恢复性能力。明万历时,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成为人们诅咒的对象。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

《野获编》“对食条”云:

  近日福建税当高策,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啖之,所杀稚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

  《野获编》“食人”条云:

  近日福建抽税太监采(古策字),谬听方士言:“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乃遍买童稚潜杀之。久而事彰闻,民间无肯鬻者,则令人遍往他所盗至送入。四方失儿无算,遂至激变掣回,此等俱飞天夜叉化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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