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金庸小说中最爱的人物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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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完了完了

写完这篇文章,今天早晨看看回贴,不禁大吃一惊,真是有一千个演员,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家兄弟所猜测的都有道理,令萨大开眼界。

记得早年有人问我偶像,那时候不由分说就是波姬小丝,而我的老弟则大言不惭张曼玉不结婚是在等他长大。

后来在加州一个活动上见到波姬小丝。。。呃,一米九零的傻大个儿阿!看来真有些庞然大物的感觉,从此这句话就不再好意思出口,而老弟在飞机上请张曼玉签名一次以后,也干脆打消了谈婚论嫁的念头。

聚光灯下最明亮的地方,未必真是最美,张纪中版的射雕里,男女主角都倍受批评,而梅超风却一枝独秀,大概也是因为聚光灯下,着实难作,灯火阑栅处反而更让动人心弦。也许,自习教室里一个小女生以手支颐双眉微颦的小模样,邻家女孩儿清澈的眸子一闪,不经意间就成了你一生的梦断。

金先生也是如此,在他“成精”以前,对主角人物的刻画多少拿捏艰难,比如书剑里的陈家洛,碧血里的袁承志,都不免给人一点乏味的感觉。而对配角的描写上,因为无所拘束,就妙笔生花,比如奔雷手文泰来,金蛇郎君夏雪宜,都有超过主角的人气。他后期对主角的刻画已经出神入化,可是在配角上不经意的点睛之笔,还是俯拾皆是。

大家评价的几位皆可以算是金先生的得意之作。

林旖旎的钟灵,天真刻画,如水墨天成,灵秀动人,但是金先生刻画这样的人物,似乎颇有苦衷,无论是钟灵,还是沐剑屏,都是出场的时候亮丽得很,以后就渐渐淡去,越来越不抢眼。没办法,她们是纯真的代表,而按照情节的发展,却最终是要嫁人的,金先生舍不得,他有着《红楼梦》固有的那种逻辑 -- 水作的女儿,嫁了人。。。 如果选择,或许金“宝玉”更愿意把残忍的把钟灵或者沐剑屏冰冻在少女的花季,对这两个秀兰邓波尔一样的女孩儿,他不是顿笔,是笔意已尽,不愿意写下去。

三言提到的李秋水妹妹,风华绝代,假如人间得此爱侣,当真百全百美。然而看看全书,便可以看到这女郎显然不过是金先生笔下的一个幻影,他根本就不准备把她写实,前面铺垫再铺垫,最后只能把她写成神仙姊姊,让她成为一个偶像,而不准备让她作为一个人来出场了。就象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纵横天下,如果让王重阳活着,随时过来把欧阳锋洪七公打的落花流水,那武林不也乏味的紧?所以他只能提前死掉。同样,神仙姊姊也只能作警幻的可卿,金庸写她,也不是顿笔,而是无意多写,不准备写下去。

Super骨头的木婉清,形容她只能用“阳光女郎”了,因为她是那样健康,那样充满自然的魅力,或许她和段誉,更是那样纯粹的两性的吸引。写她金先生显然是一种探索,这野性十足的“把段郎的爸爸妈妈都射死了,就留他一个”,实在是另类得很,金庸其他作品中似乎还没有一个这样的无拘无束的痴情自然女郎。别忘了金先生是江南人,写木婉清大概写到自己都有些吃惊 -- 这丫头怎么能这么凶野阿?!我想他写木婉清,也不是顿笔,而是写了,放在那里晾一晾,看看反应,别人的反应,也包括自己的反应,他不知道能不能适应这个人物了。

Yong/Jlanu的阿朱和林的李秋水我放在一块儿评了。因为她们有相似的地方。这就是金先生赋予了他们使命,使命完成,她们也就退出了。他写阿朱的好全无顾忌,当初看天龙,看到她和萧大爷快活的出双入对,老萨已经预感到她命运不祥,因为真正金庸笔下要展开的女孩子,都要有些小毛病,如黄蓉的刁蛮,程灵素的病弱,阿朱,全无这些问题,不免让我担起心事来,大概金先生塑造的阿朱自己也喜欢的不得了,要让她一掌断魂心怀歉疚,只好前面大写特写她的好处,潜意识里表达一下自己的歉意了,月满则亏。李秋水的角色是和童姥作对手戏,这样一来,她们便不免有一点脸谱化,给金先生腾挪的空间就骤然缩小,他依然施展了大家风范,在方寸间修大观园,给了李秋水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但是就象生长在石缝中的柳树,一开始扎根的地方就错了,所以如果长的过于茁壮,便会头重脚轻倒下去,李秋水的带有一点变态的人格,使她的刻画比梅超风要更快的收笔。无论阿朱还是李秋水,金先生都谈不上顿笔,就像一幅红模子,填满了,就不能再往里填,虽然周围有的是空间,可是不属于她们。

真正我觉得令金先生顿笔的,正是阿碧。

不错,燕人狂徒一开始就猜到了老萨的心思。有一部《天龙八部中的女子颜色》这样评价她:“阿碧是碧色,自有无限柔情积聚。从小眼中便只有一个慕容公子,到老时眼中也只有一个慕容公子,他好也罢、坏也罢、杀人也罢、当皇帝也罢,她只是自始至终柔情无限。”

从阿朱,阿碧,阿紫的并列来看,金先生在开始写天龙的时候,对她的眷顾是相当深厚的,而实际上她的文笔却最少,在后半部中,这个娇小可人的女孩子几乎被人遗忘了。

细细看来,说金先生顿笔于阿碧,恐怕并非虚妄。因为她的戏份,几乎都在出场。那时金先生大概还没有意识到他对阿碧的喜爱,所以不经意间,把阿碧写的轻巧灵动,风情万种,尔后,金先生大概就发呆了。这阿碧,正是金先生熟悉的水乡女孩子的形象,(金先生对吴侬软语的偏爱在《鹿鼎记》小宝会陈圆圆的时候暴露无遗),她的形象声音温婉无限,她的算盘软鞭曲才情尽显,她的不怕吓煞柔能克刚,她和阿朱的做戏尽显机智,她的听雨小居小家碧玉,对段誉的关照体贴柔情,她对慕容的痴情心有千千节。一分机智,二分天真,三分文秀,四分体贴,莫非这是金先生自己钟情女子的写照?!如果任其发展下去,阿紫不是她的对手不说,王语嫣不通风情,西夏公主没有她天然,刀白凤比她老,阿朱要死掉,神仙姊姊恐怕也招架不住,苏荃不是比双儿武艺高得多?形象上可就苍白很多了。更可怕的是偏偏这个形象还是金先生手痒的不得了的类型,这部书不是要改型?

等他发觉自己陷进去,金先生恐怕也没有把握驾驭这个女孩子了,只怕大皱眉头,恋爱的感觉是不是也如此?这个时候给阿碧加上点儿家国血仇,变态虚伪都来不及了,只怕也舍不得,而写她到完美,正是害了她,没有一点残缺的美,也就虚了。

所以他只能硬生生的刹住笔,不再提这个温婉可人的小阿碧了。后来大家的注意力都开始被别的主角吸引过去了,小阿碧却跑出来给慕容公子作寒衣。寒衣不是不可以作,值得金先生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女孩子内心的情意,不是如同大海一样深不可测么?金先生写完,肯定又要皱眉,又爱又嗔的说一句:“你怎么又出来啦?” -- 他的心中,其实充满了对阿碧的喜爱和了解,否则就不会一写这个女孩子就传神。

所以,尽管慕容公子落魄了,阿碧如果写成黄蓉样聪明也并不希奇,但是她一定不会变成复仇的李秋水,哪怕是为了她的公子,她总是那样仿佛用牛乳洗过的清丽,因为,在金先生心里,已经注定了她就是那听雨居的小阿碧,怎么会让她给红尘中这些乱丝缠绕呢?

能令金庸顿笔,还有没有第二个人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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