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敌后游击 摩擦 王泰恭(一) -- 王外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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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reply

突突君能与王君一般,切实由资料面着手进行探究,这是可喜的现象.适之先生说了,心中有问题,就要”动手动脚找资料”.作空高机锋之谈,自然另有其锻练口才之类的价值,但是难见实质意义.

突突君质疑”四川各省在内战和抗日时期并无中共的根据地和解放区,为何中共官方会有征派,还最为骇人?’以下为一则重庆市江北区文史资料的札记.

"在<江北文史资料>第7辑,有抗战时期国府征借购田赋与中共征发公粮的较详细记录.

抗战期间,国府因为军费浩繁,不得不提高征额,并辅以购借,购借之偿金只有3成现款,另7成除以粮食库券抵充外,亦有美金公债券与美元储盖券.1944年最高额度达征借额6万6314石(795万7680斤),另对大户额外征1万4563石,合计8万877石(970万5240斤).另有省,县附加粮,尊师粮,文化粮,献粮(由积縠拨给),积縠,预征等,以致""尾欠积累甚多,虽每年发出训令,但欠额连年有增无已"".

这些欠额在抗战胜利后被蒋介石一笔勾消,但在大陆上的文史资料,讳言此事.

也就是说,在抗战时期可损杂税的最高峰,总额折粮970万斤,而且有不少战后被豁免的拖欠.

1949年中共公粮征发达3989万斤,几乎达国府时代最高额之4倍.1950年以年产量13%计征,达3542万斤.其后则展开统购统销.

"

以下为铜梁文史资料的札记:

"在<铜梁文史资料>第2辑,有原铜梁县委工作人员李崇仁的回忆文章,对铜梁县早期征粮的胡涂作风有详细描述,值得参考.1949年12月2日中共于铜梁成立铜梁县人民办事处,22日成立县政府,接管政权.铜梁县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对原乡保甲人员大致留用.1950年1月,铜梁县接受了1949年度公粮任务6755万斤(其中加征为2500余万斤).李崇仁回忆道:

""铜梁当时共有4,5万人口,在国民党溃逃前已征过一次公粮情况下,人平均要缴纳公粮150余斤.当时完成任务有相当困难,但这是一项必需完成的任务.因为当时如果没有公粮,就不能解决大批入川军队和大量脱产人员的吃饭问题,便不能平抑物价,制止通货膨胀,便不能支持城市建设任务..."".

""在征粮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政策问题.如按田赋征收的办法,好处是简便易行,群众习惯,但原来的赋元基础不合理,难免有畸轻畸重的问题,而且负担面很窄.全县共有占总户数20~30%的佃农,因为自己没有耕地,也就没有赋元,所以就不负担公粮.这次征收的公粮实 上由30%左右的人来负担,这个问题开始时并未引起重视,后来才根据上级规定,向佃中农征收年产量5~6%,佃贫农征收年产量2~3%"".

""大户加征的政策问题更多,所谓大户,是指地主.政策规定地主除完成普征粮外再加征40~50%.当时并不知道全县有多少地主,应完成多少普征粮,便已定下2500余万斤的加征任务.这实际上是以任务来定政策,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政策与任务的矛盾.什么是地主?当时认为出租土地,不劳而获的是地主(实际上许多是小土地出租),因而便一律加征40~50%,这就加重了小地主与小 土地出租的负担...,当时县委试图将大户加征的政策具体化为只有少量土地出租,生活相当于中农者加征20~30%,一般地主加征40~50%,对大地主加征70~80%.但又怕完不成任务,未能实行.当时是以完成任务为最高原则,加征40~50%的政策规定实际上是放在参考位置,加征任务轻可能不到40%,加征任务重,便要超过50%..."".

""因为刚解放,征粮任务紧迫,力量有限,又不了解情况,不可能事先经调查研究定出符合实际的具体征粮政策,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实行上述方法,工作做的粗些是不可避免的.但当时没有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思想上逐步形成一种只要任务,不讲政策的单纯任务观点,对后来的工作危害非浅"".

这种搞法,李崇仁下一个印象深刻的工作经验,自然就是剿匪了.1950年1月下旬铜仁县境暴发农民起义,""这些土匪暴动起来,首先是围攻区政府,捕杀干部,破坏征粮.平滩区被匪围攻,区委副书记被害...江津基干团政委曹弋笑同志带领一个营到铜梁,在西泉山上被冷枪射杀..."".

李崇仁总结道:""当时有人认为,这次匪乱是征粮引起的,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一切反动统治阶级都是不甘心灭亡的.我们不征粮,他们也要捣乱.但征粮工作首先触动了地主阶级,而且工作中又有一些缺点,他们便乘机用来欺骗群众.如果当时工作做的好些,有可能缩小他们的叛乱规模..."".

在<铜梁文史资料>第3辑,有铜梁县田赋与中共的农业税比较.抗战期间,1943年征额为18万771石,1944年在18万771石上再加征借额4万3300石(实入库2万4457石).1947年加文化事业縠4460石.即国府时代征粮的最高峰为2200万斤.

1949年度6670万斤农业税在4个月的征发后,大致完成.每征3斤縠,并附征人民币20元,柴草2斤.加征大户不足可以金,银,棉纱,桐油,菜油等抵交,对佃耕中农与贫农则按人口每人征收扩大粮5~10斤(时称翻身粮).所以1949年度的公粮除征到5047万斤之外(完成任务82.6%),附征到人民币1亿171万元,柴草928万斤.

征额约为国府最高峰时之两倍.

1950年,完成公粮5238万斤(涵附加粮683万斤),超出任务17.95%.

1958年征额为6254万斤.1961年因自然灾害影响,降为2247万斤.

当年在四川的重派形成大规模暴乱,中共官方定义为”剿匪”.司某也搜集了不少这类故事.

突突君又质疑”另外我们讨论的是抗日时期国共两党对游击战的看法问题,最多延续到内战时期国共两党的比较,为何扯出解放后的东西,甚至三年自然灾害……”

司某为什么跨度如此大呢?因为唯有作如此跨度的观察,才能明白四川,乃至全国,这场灾难的根源.其根源即为中共在建政之后,始终没有停止其战时征发之思维,他就是说,战时体制并未被收束.在平时仍作如战时之征派,最后基本否定私人产权,以最低廉工资累积成骇人的国家资本,以推动其政策目标.

相较之下,抗战胜利之后,国府在1946年至1947年之间豁免全国赋税与拖欠.

虽然因为地方需求而继续出现小量摊派,但是国府收束战时体制的决心,仍然使国府在内战初期对内战显的力不从心.

这是司某将致力深入的题材,聊草数笔于此,供突突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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