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惊天逆转?谁杀死了李丽云?--(一)回顾 -- 红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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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容我腹黑一下

                      地址兄,你肯定知道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之后,如果被家属投诉甚至起诉并成功,当事医生或医院领导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吧。请给我们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知识。

                      我相信你既然说出了“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这样充满医者父母心的责任感的话,即使面临这样的风险也能够铁肩担道义。但是,如果别人不担,似乎也不能指责什么。何况从事后来看,不担反而是对的。——肖,甚至可以包括李丽云的父母,很难说他们对李丽云的爱有多少,对钱的爱有多少倒是很明显的。

                      PS,虽然李丽云父母起诉了肖志军,但肖志军早就失踪了。

                      • 家园 赔钱了事。

                        说得很难听,这是事实。80%左右可以在上法庭之前和解。剩下的通过法律解决不一定比私下和解拿的钱多。媒体报道的极个别高额赔付的例子,全国范围也不多。院长一般没事,具体到个人,职称受影响,赔一部分钱(我们这儿是医院60%,科室25%,剩下的几个人出事就几个人分摊)。目前就我所知,只要不是贪污收回扣,重庆的医生还没有因为医疗纠纷去坐牢的(文革时倒是有)。我们这里是西部,法律要是严格执行的话,下面的小医院好多都得关掉。现在政府为恢复破产的乡卫生院还焦头烂额,要是处处照章办事,还不是自挖墙角。

                        • 家园 也许你觉得这很正常

                          不过请允许我有不同看法。

                          这个事情和献血不同,献血做好配型等检查的话,是不会对病人有危害或者危险性的。李丽云当时的情况凶险,并不能做这样的判断。

                          此外,我是不太清楚——倘若亲属供血者血型相合,但有可经由血液传染的疾病,导致受血的患者虽然一时生命无虞,却感染上另外一种疾病的话,亲属应该也是可以起诉医院的吧?非法采血嘛。

                          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是医生的话,为了病人安危去违反法规对于我的保护,并由于这种好心而要面临赔钱(甚至吊销执照,我听说的处罚手段中有这一项;)的处罚——我觉得,这风险太大,并且对我是不公平的。

                          • 家园 这种情况医生要付刑事责任

                            此外,我是不太清楚——倘若亲属供血者血型相合,但有可经由血液传染的疾病,导致受血的患者虽然一时生命无虞,却感染上另外一种疾病的话,亲属应该也是可以起诉医院的吧?非法采血嘛。

                            非法采血不是小事,即便没感染医生也足以被吊销行医资格,要是染病了就要坐牢了。

                            • 家园 事实上,作为这方面的门外汉

                              我最初的猜想也是这样的。——被“一个地址”河友所认可的,紧急状态下家属供血,对医生仍然是违法操作。

                              然而地址河友,作为医生却认可这种操作方式,我对此也比较无语。

                              很难说,万一的情况下,我是否愿意遇到地址河友来为我诊断治疗。

                              • 家园 不是要跟法律作对或是胆敢藐视法规

                                这边有人失血性休克要死了,那边有人献血不让用。死后来叫唤法律杀人。不曝光就算了,曝光了还理直气壮说我是依法办事,这样的医生是笨伯,这样的医院管理是死板。顺便说一下,重庆几家大的军医院都是可以采血的,军队有野战的需要。我觉得献血法主要是为了制止非法采血,防止河南那种事情发生,不是要把医生手脚绑死,合法地见死不救。

                              • 家园 临时采血被《献血法》限制的非常严格

                                只有特殊情况下(卫生部有明文规定)才可以,否则医生就等着吃处罚,甚至吃官司吧。

                                我之所以知道这个,也是涉及到一个案子的争论——山东稀有血型孕妇事件升级 律师取证家属将起诉,我对那个卓小勤的曲解能力感到很不可思议。在我的文章里面,请看网友留言,有一条就给出了一个违反规定被处罚的例子,这可能有点跑题了,呵呵。

                          • 家园 吊销执照出现的时间应该不到十年

                            属于比较新的一类处罚。经济赔偿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正如我所说我们这儿还没有医生单单因为医疗纠纷去坐牢,也没有听到过卫生局的正式通报,谁谁因为违反医疗法规,发生医疗事故吊销该医生执照。根本不是因为医生多么高尚为了病人不惜犯法,好心没有好报,而是医生自己的专业判断,领导的恰当的支持,在法律的边缘还是有路可走的。纸面上看你的话蛮有道理,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一个钉子一个眼来执行法律的。输血前要签输血同意书,会告知目前科学不能检测或是在窗口期检测不到的传染病。事实是绝大多数人不会告,即使告,医院在这样的情况下,赢的机会很大。

                            • 家园 中国特色就是这样。兼顾了法律、又有人情世故。

                              根本不是因为医生多么高尚为了病人不惜犯法,好心没有好报,而是医生自己的专业判断,领导的恰当的支持,在法律的边缘还是有路可走的。纸面上看你的话蛮有道理,实际操作中往往不是一个钉子一个眼来执行法律的。

                              • 家园 我记得中国总是被诟病为“不够法治”“搞人治”的

                                于是谁来告诉我,法治和人治的优劣到底是怎么定的啊?

                                • 家园 对外人嚷嚷要法治

                                  自己行业里按行规。

                                • 家园 人要遵法,法要人判。

                                  所以,社会上最大的一块色彩是灰色的。呵呵

                                  于是谁来告诉我,法治和人治的优劣到底是怎么定的啊?

                                  只考虑理想、不考虑实际。这个叫做教条主义。年轻有理想的人最容易犯。

                                  列宁同志有本小册子,叫做《论左派幼稚病》。摘录下供参考:

                                  列宁批评“左派”拒绝在反动工会里工作、抵制资产阶级议会、反对任何妥协等错误策略。他指出,制定策略决不能只根据革命情绪,根据一个集团或政党的愿望和决心,而必须对各阶级的力量及其相互关系作出严格的客观估计。

                                  当然,人上岁数了,也容易犯错。那个叫向现实妥协,是机会主义。

                                  你看,我工厂出产的帽子,比你的款式多吧。哈哈

      • 家园 处女贴,真牛。

        在多写写吧,单独开贴。原贴全文转载,命不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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