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杭州飙车事件。。。有听说过吗。。。 -- 无奈的人

共:💬518 🌺672 🌵16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5
下页 末页
            • 家园 判定速度确实是很难的事

              判定速度是很难的事。如果我在开车,我是依据自己车的速度来判定别的车。如果没开车,那就难了。几年前有短时间,我的车坏了,只好骑自行车上学。我们这没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只能同汽车挤一条道。那条路的限速是35英里,也就是不到60公里,可我在上面觉得别的车都是呼啸而过,感觉肯定是超过70英里了。

            • 家园 您不相信目击者的,那鉴定机构的呢

              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km/h—101.2km/h范围,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上面头一个回复就是

              • 家园 我信啊

                我早说过了:

                开车者往往会(有意或者无意的)低估自己的车速。所以俺估计真正的车速应该大于70码。

                我只是觉着MM你遇事应该多想想。比如那个“至少100码”的目击者证词,你要是静下心来,自己琢磨一下,就知道那就是目击者的随口夸大,经不起推敲的。还有这个“码”的解释,在很多相关新闻里都说过,我就不信你没看过那些新闻,估计还是太激动了,没注意吧

                • 家园 呵呵,我没有激动,如果我激动起来和他们几个说话就不是这种

                  态度,我一直称呼他们为您,我正因为一直在想,所以我才会一直去找那么多东西。

                  目击者的口供采集,否则哪里来的证据,警方不也一直在寻找目击证人吗。

                  关于70码,我说过,这是个弹性说法,肯定不是70,69,71也不是70对吧

                  • 家园

                    有些话干脆我跟你直说了吧。

                    目击者的口供采集,否则哪里来的证据,警方不也一直在寻找目击证人吗。
                    我知道我说这句话得被人骂,但我还是说了吧:这些目击证人非常不负责任,提供的证词完全不可信!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那么复杂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判定车速是“100码以上”!---或许真有牛人(百万分之一?)能做出这种判断,但目击者竟然个个都有这本事,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

                    这样的证词警方当然不会采纳,我认为任何一个会思考的人都不会相信的。而竟然有那么多人居然会相信那个“100码以上”的判断,这种现象实在是令人深思。。。

                    • 家园 其实从新闻中可以看到部分目击者认为100码以上的依据

                      100码?150码都有了吧?不然人怎么可能撞得那么远?

                      外链出处

                      殊不知60码也是可以的

                    • 家园 不是相信100码,而是对警方直接引用肇事者的速度

                      您这么有思考的人啊,和为数不多的有思考的人啊,河里大多数人确实都不如.

                      这么说会不会又是什么诽谤?会不会又让人受伤啊?我可是引用您自己的评价啊

                      这样的证词警方当然不会采纳,我认为任何一个会思考的人都不会相信的。而竟然有那么多人居然会相信那个“100码以上”的判断,这种现象实在是令人深思。。。

                    • 家园 赞,这个要花...
                    • 家园 人都这样,人们总愿意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这算是个很正常的心理现象吧。其实没什么必要去深思。

                      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100码是一个高速与低速的心理界限,在路边的那些目击者,看到那个惨烈的一幕,都愿意相信车速上百。

                      其实他们只是表达两个感性认识:1、对死者的同情,2、车速很快。

                      • 家园 同意

                        人都这样,人们总愿意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同意

                        其实他们只是表达两个感性认识:1、对死者的同情,2、车速很快。
                        对此,我还是那句话:他们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目击者的责任。“理性”的证词对受害者的帮助要远远高于这些“感性”的证词

                        • 同意
                          家园 没有专业设备,只要是人的证词,就没有“理性”的证词。

                          对目击者而言,他们完全相信他们自己说的是客观事实,理由前面说了。这不是理智或责任的问题,这是本能。这无可指责。

                          每个人都在表达他们的主观感受,执法者需要专业知识来处理不同的信息。

                          执法部门要考虑到这一心理效应,所以他们不采信远高于100码的说法合理,这也无可指责。

                          但在从操作上,不考虑社情民意,甚至可能有暗箱操作,过早发布70码的模糊说辞本身就很有问题。

                          而执法部门的不规范也直接导致现在由于地方土豪,网络舆论甚至政治势力的介入,而让事实越加模糊不清,这才有现在的情况。

                          而我个人是相信公开鉴定结果的。

                          因为我也相信我愿意相信的,呵呵。

                    • 家园 可以看我关于抛高部分的验算。

                      赫然:【原创】在车祸中如何估算车速?-7 附录-B部分

                      目击证人的估算有时非常不准确。

                      我依照目击证人的信息算出来车速远低于70公里,我只能舍弃这样的证据。

                    • 家园 呵呵,您和警察叔叔说吧,我现在只看到专家的鉴定结果

                      仅此而已,他们再不负责任,也没有把一个活生生的大好青年给送上天堂

                      • 家园 为你破一次例

                        我和人连续讨论从不超过3次,因为多了我觉着就有点过于执着了

                        我不需要“和警察叔叔说”,因为他们的判断和我是一致的,那就是---目击者对车速的判断不可信,所以不予采纳!

                        什么叫“负责任”,作为负责任的目击者,就应该把自己看到的,知道的事实,源源本本的告诉办案人员,好让事件的真相更早、更准确的公诸于众,让肇事者绳之以法,还公正与正义于受害者!这才是负责任!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像这样夸大其辞,不懂装懂的胡说八道,对死者有什么帮助呢,难道是对死者的尊重么?不要和肇事者比,这样的比较除了痛快嘴巴又有什么实际意义么?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5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