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物以类居,人以群分吧?
对于法律问题,我一般都把感情因素减少到最少。
要是讲三次都听不明白还是不懂就别浪费体力脑力呢。事不过三。有那时间来推我跳水,我要跳啦,我要跳啦~~~
不过我估计你已经把我能鲜花的帖都献过呢。嘿嘿
另则,单方面口供依然是不足为证的——不是说没有用,而是说不能确立“飙车”这一主张。就好比说在命案中,你单方面坚持说是自己杀了人,但如果没有其他足够有力的证据的话,依然是不能采信的一样。
其实,有希望的应该是现场录像、撞机痕迹以及撞击轨迹等现场证据的科学分析。
那句话有至少五种理解,都可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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