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邓玉娇案新聘湖北律师对其涉嫌故意杀人有异议 -- 野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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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俺倒不是一定强调程序公正

              假设一个权重势大的死者一方勾结检察院陷害某人,这样的冤案,如何处理?如何避免?

              这跟是否美国化无关吧?... 潘金莲又不是美国人~

              • 家园 sigh,

                中国强调的是实体公正,宁可出佘祥林也不能出辛普森(事实上这个目的是达到的),同样,美国的问题是宁可出辛普森也不避免出佘祥林,可事实上还是经常出佘祥林(辩诉交易下的冤案未必就少)。。。

                您在海外,如果不了解佘祥林的话,给您一个链接

                外链出处

                回过头送您一句一位法律圈子里前辈的话(大意),正义总是可以实现的,问题是为了正义,我们愿意付出多少代价?

                • 家园 您好像说的与俺不是一回事

                  佘案知道点大概情况:没有尸体的情况下判了,对吧?

                  俺说的是保留证据(此案中为邓贵大尸体)直到上庭,这么个程序,应该不难吧?不应该牵扯到法律体系的公正性吧?。。。。这个其实仅仅牵扯到防止具体办案人员的舞弊可能,而已。 与法律体系本无关系。

      • 家园 看不懂,这是怎么个来龙去脉?

        是什么案子? (邓女被告,检察院公诉,邓女防卫过当),(邓女被告,邓贵大方原告,民事赔偿),还是(邓贵大,黄xx被告,检察院公诉, 强奸邓女未遂?)

        • 家园 哇~ 还有其它俩诉讼?

          俺是说:邓女被告,检察院公诉,邓女防卫过当

          • 家园 有啊,不过看巴东(是这个名儿吧)警方,似乎不打算管

            防卫过当情节成立所必须的前置案件了.所以....

            即使尸体已经火化,在侦查过程中,应该有照片,当事人证言,尸检报告.

            如果检察院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口头质疑是翻不了已经存在的证据链的.

            所以你说的"以毁坏证据为由", 请求法院"判被告无罪"

            是不太可能的.

            • 家园 俺是指为修脚女辩护的一方

              如果检察院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口头质疑是翻不了已经存在的证据链的.

              如果从技术上讲尸检报告有漏洞呢? 难不成警方说啥就是啥了? ...说实话, 据俺了解, 这样子的警方在海外是输定了的~

              • 家园 在海外,

                审结之前把具体案情透露给公众的记者和律师通通进号子蹲着。。。

              • 家园 技术上有漏洞的话,就是我说的

                有"决定性"证据了.

                如果可以推翻已有的证据链,自然是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要说在海外,国内也是一样的.

                但是拿到一份"有技术漏洞"的尸检报告得多难啊...特别是你说尸体被火化的情况下.

                国内法律是不那么尽如人意,但是好歹学了多少年德国,也不至于像你说的那么差啦....

                • 家园 del
                • 家园 【俺瞎搞】就巴东警察那水平?

                  从北京派个尸检大腕过去, 搞不好就挑出啥毛病了~

                  比如, 认为报告不足以证明邓贵大一定是受刀伤而死....那么, 搞不好是吓死的? 气死的? 一口浊痰憋死的? 刀子掉地上反弹刺中邓的要害? 救护不及时?

                  另外, 您这句话俺不大好理解

                  但是拿到一份"有技术漏洞"的尸检报告得多难啊...特别是你说尸体被火化的情况下.

                  如果没有火化尸体, 有漏洞的话可以再次尸检; 火化了, 只要从报告的行文格式, 内容有无遗漏等方面挑毛病就行了.....这些不是对邓女有利的么? 邓女是否可以无罪释放, 在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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