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龙潭湖碎尸案 引子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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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京城十案之龙潭湖碎尸案 六 另外半只烤鸭

      很快,那位老爷子被请到有关部门。反复核查之后认定,老头的确是出去遛早,在路边儿上捡的这个皮箱。当时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就近拿到女婿家,才发现里面是装在塑料袋里的冻肉。就这样,和大多数京城老人家的做法一样,挑新鲜的给女婿家留了一半,剩下的自己带回来了。不过,老爷子说看着那肉挺新鲜的,闻着可是有点儿酸味,他估摸着是冷库里冻得时间太长了。正犹豫是吃还是扔的时候,警察同志来了。

      估计萨斯发生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重复发生了。

      检验结果,“冻肉”和旅行袋中的碎尸属于同一受害者。

      新证据上的刀痕,进一步证实了宋队的看法,而“龙宫”管理员提供的线索,明显直指案情的关键。

      警察们分兵几路,一路查附近的大哥大所有者,一路查那种皮箱的销售点,一路查有大号冰箱的家庭。当然,还有一路,老宋亲自抓,去追那“土”字脸的奇人。

      就在这个时候,龙潭湖那片的巡警开着巡逻车回来了。下车就叫老宋– 喏,宋队,是你要“土”字脸的吗?给你抓来一个。。。

      老宋吓了一跳 – 抓来一个?你小子吃多啦?因为人长一“土”字脸就给抓回局里,这雷是你扛啊,还是我扛啊。

      现实世界里,千万别以为警察想抓谁就抓谁,乱抓人是要受处分的,甚至有时候还很严厉。有警察明明把案子办错了也要屈打成招,这里面的案子就不乏怕抓错了人受严厉处分而将错就错的。

      照老宋的想法,真有发现谁长“土”字脸又符合作案条件的,也要先监视,再找证据,有了证据再讯问。。。

      哪儿能看长相就把人带回来啊。要人家说嫌疑犯长得气宇轩昂加一对猫头鹰似的眉毛,您总不能去国务院把总理带来吧?

      人家巡警噗嗤一乐 – 宋队,忙晕了吧,我哪儿能因为长相抓人呢?这小子是有案子的。

      什么案子?

      杀人案。

      阿?

      其实,这小子还真涉及一起杀人案,只不过连从犯也算不上。

      这案子破得奇快,所以倒值得一说。

      那天,巡警的车刚出去,就得到110通知,在某某街拐角发现一具男尸。快速赶到的警察马上开始检验,发现尸体还柔软,旁边扔了一辆自行车。死者只有一处伤 -- 半边颅骨被砸得粉碎,旁边还扔着一块粘着血的水泥板砖,很明显是凶器。

      旁边正好有一个卖烤白薯的,虽然吓得够呛脑子还很灵活,说是看见一帮小混混跟这个人口角。小混混中有一个过去就把人家的自行车推倒了。受害人揪住一个混混,不防另一个混混抄起一块板砖照他脑袋就一下,然后一哄而散。

      认得这几个混混吗?警察问。

      不认识,不过,其中有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一个染成绿色的,一个女的。

      录完证词,巡警队长抬腿上车,无意中转头一看,远处胡同口有几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路灯之下,正有一个黄的,一个绿的,一个长发女的。。。

      “去,把那几个叫来问问。”巡警队长叫一个联防过来,刚冲那边一指,那几个人掉头就跑!

      人一跑就是命令,巡警和联防们追击的追击,上车的上车,马上开始追捕。

      就这么几步路哪跑得了呢,大部分混混束手就擒 – 原来,他们把人打了,但并不知道把人打死了。所以他们跑散了以后,又过来看看风声,如果人伤得轻也就算了,要是伤得重大家赶紧回家打包,上外地避风去。不料,正好给警察们送上门来。

      说来八九十年代北京杀人案发案率上升,城建局要负一定责任。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那个时候北京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城建局弄来了大量水泥地砖,结果给本地混混带来极大的困扰。

      众所周知,北京混混打架的应手兵器里面,管插和链子锁还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第一位当之无愧的就是板砖。北京流氓的口头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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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贼,过来爷爷拍死你小押厅的!

      这拍,只能是用板砖。

      之所以北京流氓打架好用板砖,据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材料丰富。早年北京住宅紧张,各家各户大盖小厨房,结果弄得满街砖头瓦片。瓦是弧形的,外形怪异,发力的时候不容易掌握方向,于是砖就成了最容易普及的近战武器。

      其实,板砖流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它是一种适合街巷低烈度战争的有限杀伤武器。

      有限杀伤武器的意思是它造成的伤害通常在一定范围之内。北京早年的板砖,主要指的是建筑用红砖。由于当年不重视质量,通常人们把它和单位发的月饼相提并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种黄土烧制的砖头强度有限,打击在对手的脑袋上通常会造成脑震荡,裂伤或出血,但不会致命 – 力量小的打不死人,力量大的呢,砖和脑袋较量硬度,砖自己就先断了。大家可以看冯巩版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面就有一段包子拿板砖给冯爷开瓢的镜头,十分真实。

      对北京的小流氓来说,架是要打的,可再打也是街坊,总犯不着玩命吧?于是,又具有威慑作用,又通常不会弄出人命的板砖,就成了大家的首选。相对于板砖,管插捅到哪儿都可能致命,这就属于无限杀伤武器了,为主流派的流氓所不取。

      不过,自从城建局弄来了水泥板砖,板砖的这个优点就出现变异了。

      谁听说过脑袋能开水泥砖的?照着用红砖的招式玩这玩意儿,那可是一不留神就出人命的!

      于是那段时间经常出现一砖下去双方都两眼发直的事儿。。。

      这回,小混混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大部分小混混是被抓了,但那个黄毛十分骁勇,居然连跳几道围墙,一溜烟儿的跑出一百多米,这才发现街两头都让警察给堵了。

      发现不对的黄毛定定神,辨认一下地形,忽然一拍脑袋。他蹦到旁边一个拆了一半的院子里,使劲拍着北屋的门喊:“锉哥,锉哥。。。”

      [待续]

      通宝推:da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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