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耶稣贬值一半,因为上最后一节课的是韩国人 -- 坎肩也来谈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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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惊悚侦探推理故事----两瓶调料

             我的名字叫史密瑟斯。诸位完全可以说,我是个小人物,做那么点小买卖的。

              我到处推销一种叫做“南南莫”的开胃小菜地,吃肉时加上一点最有效,既开胃又帮助消化,既不含有害的酸性物质,也不会影响心脏。我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开胃消化食品了,因此很容易推销。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会干这买卖。不过我总是希望,有一天也找一样不那么好推销的东西卖卖,因为越不好推销,报酬就越大。不过眼前我只好将就将就,还是做这种买卖。只是住房花的钱太多。我不得不找个房钱少些的地方住,我要说的这个故事,就打从这里开始。

              像我这样一个小人物,诸位自然不会指望我能说出什么大事情来,然而这个故事却只有我会说给大家听。因为知道这件事的人,除了我以外,连掩盖都还来不及呢。好吧,事情是这样的。

              那时我刚干上我上面说的那个买卖,要在伦敦找个地方安身,而且得住在市中心区。我来到一幢有房间出租的房子,这些房子看上去都是阴森森的。我找到了房东,说我要租套公寓房间。他们把这种光有一个卧室,里面只有个柜子什么的,就称为一套公寓房间。我去的时候,这房东正好在带一个人看房子,这人很体面,因此他不大理会我——当然,我说的是那个房东。于是我只好跟在他们后面一个个房间看,等着轮到跟我这种寒酸的人说话。

              我们走着走着,来到一套很不错的公寓房间,有一间起居室。一间卧室和一间浴室,还有一点地方他们称之为门厅。我就是在这里,在这个场合跟林莱先生认识上的。他就是看房子的那位先生。

              “太贵了一点。”他说。

              房东转身走到窗口,用牙签剔着他的牙齿,那副模样像是他有好几百套这样的公寓房间可以出租,而要租他那些公寓房间的人却有好几千,谁要租谁不要租他一点都不在乎。这个意思肯定错不了。但是他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看着窗外,剔着他的牙齿。

              我一下子也不知道哪来这股勇气,对这位林莱先生说起话来了。我说:“先生你说怎么样,我出一半房钱,我们合租这套公寓房间好吗?我不会碍着你的,白天我整天在外面,你怎么说我怎么办,没关系的,我不会比一只猫更碍着你的事。”

              我这样做你们听了一定会感到惊讶,但是你们会更感到惊讶的是,他竟然同意了我这个建议——因为你们已经知道了,我只是个小人物,做那么点小买卖。但是我马上看出来,他对我比对站在窗口的那个人更有好感。

              “但是卧室只有一个啊。”他说。

              “我在那小角落搭个铺就行了。”我说。

              “那是门厅。”房东从窗口回过脸来,也没拿出他嘴里的牙签,突然说了一句。

              “我不会让我的床铺妨碍走路,你随时跟我一说,我马上把它塞到柜子里去。”飞说。

              他看上去在动脑筋考虑,另一个人则在放眼看伦敦市景。最后,你想得到吗,他答应了。

              “他是你的朋友吗?”房东问他。

              “是的。”林莱先生回答说。

              没有比这更赏我脸了。他真是个大好人。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这样做我受得了吗?当然不好受。但是我跟着他们走的时候,听到他告诉房东,说他是刚从牛津来的,要在伦敦舒舒服服住上几个月,什么事也不做,到处看看,同时挑选一份工作。我于是想,能跟他学到点牛津气派,对我日后做买卖好处可大了。这样我也许会更快做上我盼望已久的推销高级商品的工作,好多挣点钱。真所谓引上半行坦丁的《地狱篇》,就表示你已经读过弥尔顿的全部作品了。

              好了,还是回到我要说的那个故事上面来吧。不过诸位可别指望我这样一个小人物会说出个故事来让你们大吃一惊。就这样,我们两个在我们这套公寓房间裹住下来了。我很快就把什么牛津气派忘得干干净净,却只对他的思维能力感到惊叹。他一下子就会想出一些你怎么也想不到的念头,似乎好主意满天飞,他只要信手拈来就是。我一再发现他总是先知道我这就要说什么。这不是读心术,而是所谓直觉力。为了不去想整天在推销的“南南莫”,晚上我就读一些棋书,有些棋局使我苦思冥想而无法解答。然而他过来把我摆着的棋局一看,脱口就说:“你不妨先走这个棋子。”难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我觉得他简直无所不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就在那时候发生了昂吉村那件古怪的谋杀案。我不知道诸位是不是还记得这个案子。一个叫斯蒂格的和一个姑娘住在那里北当斯山一间小屋里。那姑娘有二百英镑,结果每一个便士都落到了这个斯蒂格的手里,姑娘本人却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苏格兰场怎么也找不到她。

              我对这件事大感兴趣,因为我在报上读到这斯蒂格买过我两瓶“南南莫”;因为奥瑟京普警察局把他的情况都查得清清楚楚,就差不知道他到底把那姑娘怎么样了。就为了那两瓶“南南莫”,这个案子自然而然地吸引了我的注意,要不然我看过报就算了,是不会再去想这个案子,或者对林莱提起一个字的。“南南莫”时刻在我心中,因为我天天推销它,弄得我除了它什么东西都不想。因此我忍不住对林莱说:“我对你看破棋局和解答许多难题的本领实在惊奇,因此我想你一定能够猜破奥瑟索普那个疑案。这个难题不亚于棋局的难题。”

              “十件谋杀案的难题也顶不上一局棋的。”林莱回答说。

              “可它把苏格兰场难倒了。”我说。

              “是吗?”他问道。

              “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我说。

              “这是不可能的,”他说。紧接着他又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正坐着一起吃晚饭,我于是把从报上看到的新闻一五一十告诉了他。那姑娘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个子小,名叫南普,有两百英镑,他们在一间小屋裹住了五天。后来男的在那里又住了两个星期,但是这期间没有人再看见过那个女的。斯蒂格说她上南美去了,后来又说他没有说过她去了南美,是说她去了南非。她银行里的存款全提走了,斯蒂格却有了一百五十英镑。接下来斯蒂格成了一个吃素的,所有食物都在蔬菜店里买,这件事就引起了昂吉村警察的疑心,因为对于这位警察来说,吃素的人他还没有碰到过。从这以后他开始注意斯蒂格,把他监视得很周到,因为后来苏格兰场问他什么,他没有不能告诉他们的,自然只除了一件事。是他报告了五六英里远的奥瑟索普警察局,他们也来插上了一手。他们只说得出一件事情,就是她失踪以后,他住在那里的日子从来没有离开过小屋和它整洁的花园。他们越是监视就越是不解,如果不是他吃素,那他们根本不会对他起疑心。他们没发现什么对这个人不利的材料,除了他忽然有了一百五十英镑,而且这也不是奥瑟索曾警察局发现的,是苏格兰场发现的。

              对了,还有员吉村警察发现的落叶松问题,这件事伤透了苏格兰场的脑筋。林莱听了也大伤脑筋,我伤脑筋就不用说了。在那个花园里有十棵落叶松,斯蒂格在租下那间小屋前,先就跟房主谈妥,这些落叶松可以由他自由处置。自从那位可怜的小南前死了——她一准死了——以后,他把这十棵落叶松砍得一棵也不剩。差不多整整一个星期,他一天干三次活,就是砍这些落叶松,等到全部落叶松砍倒以后,他把它们全砍成不到两英尺长的一段一段,又把它们堆成很整齐的一堆一堆。这种做法谁也没见过。这是干吗呢?有人说他是用这件事来为他有把斧子作借口。但是制造这个借口也未免过分花力气了,因为他足足砍了两个星期,天天干重活。要杀小南苗那么个弱小姑娘根本用不着一把斧子,一刀就完了。还有种说法是他需要劈柴来烧掉尸体。但这些木头他没有用来烧过任何东西。它们整整齐齐地一堆一堆地堆在那里,动也没有动过。一点不假,这件事情叫每一个人伤透了脑筋。

              我把这些事都告诉了林莱。啊,对了,斯蒂格还买过一把大切肉刀。真要杀人可以不用斧子,没有一把刀却不行。然而还是那个问题,他并没有烧掉她的尸体。他只在小炉灶里生火烧他的饭菜。这件事昂吉村的警察调查过了,从奥瑟索普来的警察也调查过了。小屋周围有小树林子,他们爬到随便哪边的一棵树上去噢炊烟气味。他们噢了又噢,根本没有焚烧过死尸的气味,只有普通烧菜的气味。奥瑟索普那些警察尽管精明能干,但不足以把斯蒂格送上绞刑架。稍后,苏格兰场的人也来了,他们发现了另一件事情——却是否定性的,一下子把调查范围缩小了。他们查下来,小屋和花园的白玉地没有动过。自从南苗失踪以后,他也没有出去过。对了,那把大切肉刀旁边还有一把大锉刀。但是铁刀上没有任何控过的骨头屑,刀上也没有任何血迹。他自然把它们都冲洗干净了。我把这些也都告诉了林莱。

              在我说下去之前,我先得给诸位打个招呼。我只是个小人物,你们也许不会指望我说出什么耸人听闻的故事。不过我得告诉你们,这个人是个杀人犯,或者至少有个人是杀人犯;那女人是被干掉了,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呢,做这种事的人不会到了你们可能以为他会到此为止的地方就停止。存了做这种事情之心,有一根细长的绳子牵着他走,简直说不出他会到什么地步才停止。这种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谋杀故事对于一位独自坐在火炉旁边津津有味地细读的太太小姐来说是件美妙东西。但是谋杀本身却不美妙,当一个谋杀犯拼命要隐藏他的罪迹时,他甚至比原先更坏。我请求诸位务必把这一点记在心上。好,招呼算是打过,莫谓言之不预也。

              于是我问林莱说:“你对这件事想出什么道道没有?”

              “下水道怎么样?”林莱说。

              “不对,”我说,“这一点你错了。苏格兰场的警察已经钻进去过。在他们之前,奥瑟索普的警察也已经进去了。他们照例检查了下水道,它流到花园外面的污水池;什么东西也没有流到那里去过——我指的是本该流到那里去的东西。”

              他又提出了一两个想法,但是苏格兰场的警探在他之前对这些想法都考虑到了。这确实是我这个故事听了不过痛之处。诸位一定希望有这么位大侦探,拿着他的放大镜到犯罪现场,首先当然是到犯罪现场,测量脚印,寻找线索,找到警察疏忽了的杀人刀什么的。但是我们这位林莱先生连犯罪现场也没靠近过,又没有放大镜,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每一次他想到的东西,苏格兰场警探都比他先走了一步。

              实际上他们掌握了比任何人能想得出来的更多的线索。每一个显示他杀害了那可怜姑娘的线索,每一个显示他没有销毁尸体的线索;然而尸体无影无踪。它不在南美,也不见得在南非。那一大堆一大难的落叶松木头,这面对着每一个人的线索,却不能导致什么结论。我们似乎不需要更多的线索了,林莱又不到犯罪现场去。困难是怎样对待我们已经得到的线索。我完全搞糊涂了;苏格兰场也是如此;林莱也没说出什么名堂来。这个疑案久久萦绕着我。

              我总是想,要不是我碰巧跟林莱提起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就可能和许多人们无法弄清楚的案子一样将永远成为悬案。然而林莱对它起先实在没有多大兴趣,不肯多动点脑筋。但是我绝对相信他是能够破案的,因此我一直把他拉到这个话题上来。

              “你能够解答棋局的难题。”我说。

              “那要难十倍。”他坚持他的原来意见。

              “那你为什么不来解答这个难题呢?”我说。

              “那么你替我去看看那个棋盘吧。”林莱说。

              他爱用这个方式说话。我和他已经一起住了两个星期,我如今知道他的说话方式。他是叫我到昂吉村那小屋去看看。我知道你们会问,为什么他自己不去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他到乡下去转得头昏脑涨,他就不能坐在我们公寓房间里的壁炉旁椅子上思索了,在这里他可以根据我告诉他的话不受拘束地驰骋他的想像。于是第二天我就坐火车到那里,走出昂吉车站。我眼前一下子耸起了北当斯山。

              “就在那边,对吗?”我问搬行李的工人。

              “不错,”他说。“就在那边一条巷子旁边。记住了,到了一棵老紫杉树就往右拐。那是棵大树,你不会不注意到它的。然后……”他给我仔细指点,免得我走错路。我碰到这里所有的人都那么好,肯帮忙。这些日子昂吉真出名了,大家都听说过它。写信就是不写郡名什么的,只要写上昂吉就能寄到。

              噢,这座山冈一路上去,沐浴在阳光中,一片翠绿,百鸟声喧,把一个姑娘带到这里来该有多美啊!紧接着我猛想起,他就是在这地方把一个姑娘杀害了的!我已经说过,我是个小人物,但我在这百鸟声喧的青翠山冈上一想起她,还是不由得暗想:“如果他真的谋杀了她,万一换做是我把他杀了,那不是妙极了吗?”

              我这么胡思乱想的,很快就一路来到小屋那里,开始探头探脑,从篱笆外面朝花园里看。但是我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没发现比警察们早已发现的更多的东西,我只看到那一堆难落叶松木头对着我,看上去十分古怪。

              我靠在篱笆上呼吸着山植树的香味,从它上面望过去看那一堆堆的落叶松木头,看花园另一头的小屋,心里想了很多。我想了很多可能性,直到最后才想到了最好的一个想法,那就是把所有的念头留给那位受过牛津大学教育的林莱去想,我只要按照他的吩咐,把我看到的和听到的东西原封不动带回去告诉他,这比我这个小人物试图想出什么伟大的念头来要好得多。

              对了,我忘了告诉大家,那天早晨我已经去了苏格兰场。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们问我想要什么。由于没有准备,我从他们那里没有得到多少东西。然而在昂吉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人人都热心好客,我已经说过,这些日子他们那里正大出风头。那位警察还让我进花园,说只要我什么也不动。我在花园里看了十棵落叶松的树桩,我注意到一件事情,林莱说我非常有限力,做得很好,虽然这派不了什么用处。我注意到这个砍树的人对于砍树实在外行。那位警察说我的想法只是推测。于是我说,他用来砍树的斧子就不对,实在太钝了;这使那位警察不得不考虑考虑,虽然他没有说我是对的。我跟大家说过了吗,自从南首失踪以后,这个斯蒂格除了到小花园砍树以外,从来没有出过门,我想我说过了。这件事是千真万确的。他们曾轮番日夜监视他,员吉那位警察亲口告诉我这一点。这样就使调查范围大大缩小了。

              总之,我尽量收集所有的情况,在这样一个案件里或者称为线索,尽管它们一条也不能导致什么结果。比方说,我调查清楚地在村里买的每一样东西,我甚至可以告诉你们他买的盐是什么牌子,只是些很普通的盐,也不含有为了使盐好看有时候加上一点的硫酸盐。他向鱼贩子买冰。我早已说过了,向蔬菜店买过许多蔬菜,那蔬菜店叫做梅金父子蔬菜店。

              我和那位警察就这案子还谈了不少,他说他的名字叫做斯拉格。我奇怪为什么不在那姑娘一失踪就来搜查这个地方。他说:“我们起先没有产生怀疑,根本没有想到那姑娘的事。我们是直到发现他光吃素才开始觉得他有点蹊跷。在没有人再见过那姑娘以后,他又那么待了整整两个星期,然后我们才像把刀那样插进来。你知道,没有人查找过她,根本就没有发过搜查令。”

              “那么,最初进来的时候,你找到了什么呢?”我问这位斯拉格。

              “就是一把大锉子,”他说,“还有那把刀,以及那把他一定用来砍那姑娘的斧子。”

              “但他那把斧子是砍树用的。”我说。

              “对对。”他说,但十分勉强。

              “他到底干吗砍那些树呢?”我问道。

              “这个嘛,我的上级自然想出来了,”他说,“他们可能不告诉大家。”

              其实他们正为这些木头伤透了脑筋。

              “但是他到底杀了那姑娘没有?”我问道。

              “他说她上南美去了。”斯拉格回答说。他确实毫无偏见,十分冷静。

              我再记不起他还告诉了我一些别的什么。他说斯蒂格那些盆子碟子都洗得干干净净,放得整整齐齐。

              好,我于是把所有这些情况带回去给林莱。我坐傍晚的火车回去。我还想告诉诸位,在这个暮春的傍晚,那座小屋周围是那么宁静,余晖是那么灿烂,像是在祝福它,而你们却要听那里谋杀的事。我一回去就一点不漏地把事情全告诉了林莱,虽然有许多事情我觉得实在不值一提。然而叫人乏味的是,当我开始节略掉一些什么时,他竟会知道,而且一定要我讲出来。“你说不准什么会用得着,”他说,“女仆扫掉的一颗钉子也可能把一个人送上绞刑架。”

              话是不错,但为什么我一提到“南南莫”他又不要听呢?我这个故事就是从“南南莫”开的头。要不是斯蒂格买一两瓶“南南莫”,我就不会向他讲这件事,他也不会知道这件事。但他为什么说这是鸡毛蒜皮小事情,我们应该注意主要问题呢?我又一次禁不住要提起“南南莫”,因为正好那天我在员吉又推销掉五十瓶。

              那天晚上我和林莱晚饭前、晚饭间和晚饭后坐在壁炉前抽烟,都在谈论着这个案子,我注意到他的思想始终被一个障碍拦住越不过去。这个障碍不是苦于研究不出他会用什么办法把尸体弄走,而是无法说明他为什么接连两星期天天砍树砍木头,而且像我刚打听到的,他事先付给房东二十五英镑让他可以这么干。正是这一件事难倒了林莱。至于斯蒂格会用什么方式把尸体处理掉的问题,我觉得警察们已经把各种假设都否定了。说他把尸体埋掉吧,他们说白亚地一点没动过;说他把尸体烧了吧,他们说从来没有噢到过烧尸体的气味,甚至爬到树上去噢过了。我曾经指望林莱能破案,他解决难题的本领我早领教过了,我本想他是有办法的。但是现在我看到了,人们已经抢在他前面做了那么多的事,我看不出他有什么办法能超过他们,于是我感到实在难过。

              他问过我一两次:有什么人到过这小屋吗?有什么人从这小屋把什么东西拿走了吗?但是都没有。这帮不了我们的忙。我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全都没有用,我有时忍不住又要说起我的“南南莫”来,他十分尖锐地一下子就把我的话头打断。

              “但是换了你,你会怎么做呢,史密瑟斯?”他忽然问道。“你本人会做些什么呢?”

              “你是说如果我谋杀了可怜的小南苗的话吗?”我问道。

              “一点不错。”他说。

              “我简直没法想像我能做这样的事。”我告诉他。

              他听了这话叹了口气,好像觉得我这个人太缺乏想像力了。

              “我想我永远不能当一个侦探。”我说。

              他只是摇摇头。

              接着他狠狠地看着壁炉里的火,几乎都看了一个钟头。然后他又摇摇头。再下来,我们两个都去睡觉了。

              我一生一世将永远忘不了那接下来的第二天。这天我照常出去推销“南南莫”,直到晚上回来。大约九点的时候,我们两个坐下来吃晚饭。在公寓里是不允许生火烧菜的,我们自然只好吃冷菜。林莱的第一道菜是凉拌蔬菜。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盆子里有的是什么。

              当时我还是满脑子在昂吉村推销“南南莫”的事情。这东西我在那里推销了五十瓶,说得准确点是四十八瓶,在一个小村子里,这到底不算少了。因此我忍不住又说了句,但我马上就明白,“南南莫”这玩意儿根本没在林莱眼里,于是我一下子又住了口。林莱实在是位好心的人,不忍心让我扫兴,你知道他做什么了吗?他一定是马上明白我为什么一下子住了口,于是把手伸过来说:“你能给我一点你那个‘南南莫’,让我跟我这盘凉拌蔬菜一起吃吗?”

              我实在被他这种好心的做法感动,都准备给他了。但是我马上想起来,“南南莫”是不跟凉拌蔬菜一起吃的,它只眼肉一起吃。那在瓶子上写得清清楚楚。

              于是我告诉他:“‘南南莫’只跟肉一起吃,吃肉吃它又开胃又可以帮助消化。”

              唉呀,我以前还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脸会变成他现在这个样子的。

              他发了呆,整整一分钟一动不动。你瞧他脸上那副表情。就像一个人看见了鬼似的。但也不是。像是一个人看见了什么东西,看见了以前从来没有人见过、他认为绝不可能有的东西。

              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也变了,变得更低,更沉。他说:“对蔬菜没有帮助,对吗?”

              “一点帮助也没有。”我干脆地回答说。

              他听了这话,喉咙里咕嘟一声。我真没想到他会产生这样奇怪的感觉。我当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不管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把这位有大学问的人震惊了。

              接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一个人也有可能会犯错误,用‘南南英’和蔬菜一起吃的。”

              “也只会错一次,不会错第二次了。”我说。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他跟着把我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好像我说的话是预言世界末日似的,而且他把我的话加重了语气说,直到让人听上去它们有什么可怕的含义,他一面说还一面摇着头。

              最后他不响了。

              “怎么回事?”我问他。

              “史密瑟斯。”他说。

              “唉。”我答道。

              “史密瑟斯。”他又说了一声。

              我说:“到底怎么啦?”

              “你听我说,史密瑟斯,”他说。“你得给昂吉那家杂货店去个电话,问问他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我问他。

              “问问他斯蒂格是不是的确买了那两瓶‘南南莫”,我想他是买了,不过是同一天买,而不是隔了几天买的。他可不会那样做。”

              我等了一下看他还要说什么,然后我跑到外面去照他的吩咐。

              我打电话花了好些时间,因为这时候已经过了九点钟,最后还是通过警察局帮忙才把话问来。他们告诉我斯蒂格买“南南莫”是相隔了六天;于是我回来把这话告诉了林莱。当我走进房间的时候,他两眼充满了希望看着我,但是我把话一说,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到,这个回答并不是他所想的。

              要不是不舒服,他不可能难受成这个样子。他傻呵呵地一言不发,我就对他说:“你需要喝上杯上好的白兰地,而且早点上床去睡觉。”

              但是他说:“不。我必须见见苏格兰场的人。请你再去替我给他们挂个电话,叫他们马上到这里来。”

              我对他说:“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这么晚我可没法把苏格兰场的警探请到这里来看我们。”

              他的眼睛这会儿亮堂堂的。他一点病也没有。

              “那么你对他们说,”他说,“那位南首姑娘他们永远找不到了。请他们马上来一个人,我要告诉他为什么。”他又加上一句,我想只是对我说的:“他们必须监视斯蒂格,直到为了别的什么事逮住他。”

              你们想得到吗,他来了,那位厄尔顿探长本人亲自来了。

              在我们等着他来的时候,我打算跟林莱谈谈。我承认,一半是出于好奇。我不愿让他闷着头坐在炉火旁边想他的心事。我试图问他这到底都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不肯告诉我。他只是说:“谋杀是可怕的。而当一个人平方百计要把他的罪迹掩盖起来,那只会弄得更糟。”

              他始终不肯告诉我。他说:“有些事情是人们永远不想听的。”

              这句话千真万确。这件事我但愿永远没有听到过。说实在的,我是从来没有听到。我只是从林莱告诉厄尔顿探长那最后两句话中猜出来的,这两句话无意中让我听到了。也许诸位最好也是读到这里为止,不要把我这个故事再读下去了,这样你们就不会也像我这样把事情猜出来,哪怕你最喜欢读谋杀故事。因为你们要读的谋杀故事是带点罗曼蒂克味道的,而不是一场真正的恶心谋杀。好吧,你们读下去也好,不读下去也好,那就悉听尊便了。

              话说那位厄尔顿探长进屋来了,林莱默默地向他摇摇头,指指他的卧室,他们两个就走了进去,悄悄地说了半天,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他们从卧室出来时,默默穿过我们的起居室,一起走到门厅去,就是这时候,我听到了他们在那里说的最后两句话。

              先是探长打破他们的沉默。他问林莱说:“不过他为什么砍倒那些树,又把它们砍成一段一段呢?”

              “那完全只是,”林莱回答他说,“为了使得他的胃口好。”

            发信人: caopi (草皮), 信区: Ghost

            标 题: 两瓶开胃小菜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3年10月10日13:02:10 星期五), 转信

            这不是鬼故事,只是篇侦探故事,作者洛德·邓桑尼,生于1878年,卒于195

            7年,是英国邓桑尼家族的第十八代男爵,爱尔兰文学博士。

                这篇故事的悬念自然不算太好,他太强调那开胃的小菜了,(这里翻得不切

            其实是开胃汁,一种调料)让人马上联想到,那尸体是被人吃掉了。好在用那种维多

            亚时代的轻快优雅的文风来写一个有点变态的故事,点到为止,不让人有视觉上的不

            ,最后那一种“增强食欲”,写得很幽默。

            ----是英国人的冷幽默罢?

            • 家园 《死亡曲》(外科幻小说,关于生命永恒)很精致 很久前发行

              《死亡曲》作者:西德尼·范·西奥克   陈光如 译

                

              序  

               

              自从人类有智慧以来,就有了“永生”的念头。自从第一个猿人翘首星空,这种欲望便表现在无数的人类宗教信念之中。下面的故事讲述的就是一个具有高级思维能力的星球人种怎样妄图通过牺牲别人以求得其自身的“永生”。它不仅对“永生”提出了奇特的阐述,同时也使我们认识到“永生”的真面目。  

              散发出腐烂气味的枝叶像雨道似地覆盖在塞满了落叶的溪流上,傍晚的空气潮湿而且难闻。地面长满了各种野生植物,苍葱翠绿,间以鲜红乌黑,枝叶交掩,藤蔓纠纷。维隆斯从飞行器上俯身探看,在溪流下游一公里左右处,他发现溪岸旁泥滩上有一串杂乱的脚印。脚印的尽头,他看到5个赤裸裸的土人躺在岸边,四肢张开,憔悴不堪。维隆斯慢慢地飞近他们,打量着他们熟睡的面孔。一个鼻子,两个鼻孔,下唇垂着紫色的丝绸状纤维肉膜。其中有两个还抱着几校长着黄色野果的树枝,野果已经被吃掉不少了。维隆斯轻轻飞过,5个土人一动不动。

              看来他们确实又聋又哑,正如飞行探察组报告中说的一样。维隆斯驾着飞行器着了陆,手持电击枪走了过来。土人们依然毫无动静。一年前,飞行探察组在寺院附近发现了他们,当时还有12个,其他地方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现在维隆斯却只找到这5个。看他们饿成这个样子,估计活不上一年了。

              维隆斯耸了耸肩:物竟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亡嘛。所幸者这些人对我们毫无威胁。他又登上了飞行器,猛一抬头,高处五彩缤纷,映人眼帘,寺院座落在又高又陡的方丘之顶。在这样一个荒蛮之地,丛林世界,居然会有如此充满诗意的圆石柱和连拱廊建筑物,简直是个奇迹——它的建筑艺术,远远越出了它所处的时代和地方而超然子立。“夕照晖映之下,它犹如一团淡黄色的火焰。

              维隆斯又耸了耸肩。赫勒已经为宇宙间各种可能性感到兴奋不已了。这位身材修长的教授研究的是关于银河进化动力和宇宙意识的理性模式。谢天谢地,维隆斯的责任上不过是确保两位教授和他们的助手们在这一年内安全无恙而已。

              维隆斯在暮色中飞回营地。正吃着晚饭时,两位教授来了。鲍尔斯基长着一张圆脸,秃顶,焦急地皱着眉头看着他。赫勒的样子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清筋浮凸,咄咄逼人。

              “我想,我们可以计划一下明天对那些寺院庙宇的首次考察吧。”赫勒说。

              维隆斯不悦地说:“教授,我看不必着急。我们有一年的时间呢!”

              “从宇宙发展的整体来说,这只不过是一刹那时间啊!你去了两个小时,看见那些土人了吗?”

              维隆斯倔强的下巴绷得紧紧的:“我发现上游处有5个土人在那儿睡觉。”他伸出手,制止了赫勒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问话,说道:“没有,我没想跟他们对话。好了,现在我正在吃饭,然后我要睡一会儿。明天的事儿明天再打算吧。别着急,慢慢来。”

              接着就发生了争论,但维隆斯执拗不为所动,最后赫勒只好怒气冲冲地离去,鲍尔斯基跟在他后面。

              夜幕降临了,维隆斯在暮色中巡视了营地的防卫线。据报告,这里附近有一种凶猛的类猴出没,常在丛林中蹑手蹑脚地来去无踪,并会主动攻击人。但维隆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像。他回到帐篷里,躺上吊床,在黑暗中睁大了双眼,每到一个新的世界,最初几天他总要失眠。

              正当他终于迷迷糊糊地快要入睡时,忽然,远处传来一阵悠扬哀怨的乐声。他一骨碌地坐起身来,跳下吊床,冲出了帐篷。在这荒蛮之地,是谁在吹萧弄笛呢?

              赫勒和鲍尔斯基也出现在他们的帐篷前,助手们也出来了。“难道是那些土人?”

              “声音是从方丘上发出来的,”赫勒断言道,“而且,所用的乐器既非木管,也不是芦笛,而是金属的!”

              “土人会有金属的笛子?”

              “我是根据音质判断的。你看见他们时,他们手里有什么乐器吗?”

              “什么也没有。”说着,维隆斯缩回到帐篷中,把他的电击枪拿了出来。“我去看一看。我回来以前,谁也不许离开这儿。”

              赫勒在他身后哇哇大叫,但维隆斯头也不回。他快步向溪流走去。双月当空,明亮皓洁。他早先发现土人的泥沼已空无一人,只有一行新添的足印沿溪而上。走了约半公里后,在一个陡峻的峡谷前,足迹消失了。维隆斯仰望着方丘上的围墙,高处笛声乱响,他顺着被流水冲蚀得厉害的石块,沿着峡谷,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

              他登上了丘顶,只见隔着洒满月光的石头广场,有一个长长的柱廊,他握着电击枪,蹑手蹑脚地穿过广场,走向广场另一头一个围着高墙的院落,笛声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

              突然,冷不防地,他发现院子上空有一个隐约可见、蓝白二色的光环。他急忙停住脚步,但是可能已经暴露了。他连忙潜入围墙的黑影里,抬头只见那薄雾一般的蓝光在院落的上空飘荡。笛声仍然在无精打采地响着。

              维隆斯侧身顺着围墙悄悄地移动,绕过一个墙角。这里本来可以看得见院子的入口的,可惜,一扇结实的石门挡住了他的视线。

              维隆斯盘算了一下,然后快步闪身躲到一个石柱后面。探察组曾经侦察过这个寺院,认为这个寺庙建筑群里既无人迹,也无人工制品。可是现在他却遇到了金属的笛声和神秘的幻影。怎么回事呢?维隆斯百思不得其解。他蹲了下来,院子上空的光环仍然轻盈隐约,笛声仍然不成曲调。

              一个小时过去了。维隆斯站了起来,使劲地跺着麻木了的双脚。他可不想就这么蜷缩蹲伏着度过他在这个行星上的第一个夜晚。他穿过月光如水的广场,大步跑下峡谷,返回营地去。

              笛声在夜空中索绕。维隆斯凝视着黑漆漆的营房,陷入了沉思。显然,在这个行星上存在过两个种族——一个是那些土人,由于现实的种种原因,这个种族正濒于绝灭;还有一个就是那些创建了这个寺庙建筑群的种族。根据探察组的报告,这个行星的表面上散布着约有好几百年历史的大弹坑,可能是过去发达的文明社会的核爆炸造成的。因此,有理由推断,正是曾经创造了那样高度文明的那个星球种族创建了这个寺庙建筑群,只不过他们在进行末日圣战时忘记了把它摧毁而已。这种推测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但是,是否同样可以推论说,这些士人正是同一个种族的残存的后裔,由于长期在山林里近亲乱交而逐渐蜕化以至濒于绝灭了呢?

              第二天早上,维隆斯刚走出帐篷,赫勒就迎上来预备吵架了。维隆斯把他昨天下午在溪边和晚上在丘顶看见的情形简单地说了一下。“探察员们也进行了一些夜间探察,但疏忽了某些极有本星球特色的夜间情况是完全可能的。反正不管怎么样,现在轮到我们来跟这一切打交道了。”

              “那么,显然我们必须与那些土人建立联系。事情很清楚,他们知道这里有一些藏有人工制品的地方,而探察组却没有发现这些地方。而且要快,因为,正如你所说的,他们已经快绝灭了。”

              确实如此。

              “好吧,教授,挑几个人,我们试试看跟那些士人来一次会谈吧。”

              半个小时后,他们在深深的泥泞中拖着双脚来到了土人聚留的泥沼地区。拖泥带水的劈啪乱响并没有惊醒熟睡中的土人,他们只不过抽搐了几下肌肉。赫勒咳了一声,清了清喉咙,这时候,有一个土人翻了个身,张开了惺松睡眼,唇上的肉膜微微颤动着。还没等赫勒讲完他的开场白,惺松睡眼又闭上了。小内文斯蹲了下来,说了几句他从美洲大学体系里学来的宇宙人通语,得到的反应是鼾声大起。

              赫勒发怒了:“他们是不是故意要惹我们生气?”

              维隆斯却心中暗自沉吟:“跟探察组发现他们时的反应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毫无反应。唔,天黑以后,可能会有点儿反应。”在那些憔悴消瘦的肌体上,维隆斯看不出有什么别的,只有致命的昏睡。

              “啊,显然他们快饿死哩。可为什么会饿死呢?你们看,这不到处有现成的浆果和野果吗?你们看,这不——”

              “我就是没看见那些金属笛子!”

              赫勒那双桀骛不驯的怪眼四下扫射,土人们除了一身泥污的毛皮外一无所有。“不过,队长,昨晚正是他们的足迹把你引上了那方丘之顶的呀。我们立即派两个助手上那儿去找找吧。”

              维隆斯马上一句话顶了回去:“今天,没有我亲自指挥,谁也不许擅自离营瞎闯。”

              看来,无论是这几个土人,还是周围的环境,似乎都没有什么危险。不过,如果现在就轻信这表面上的一切——或者轻信教授或助手们的判断,那都未免为时过早。

              “这样吧,两个方案:或者我一个人带一个助手留在这儿,或者我用飞行器把你和鲍尔斯基送到丘顶上去作首次考察。你可以挑一个。”

              赫勒踌躇了一下,选择了第二个方案。于是,维隆斯就和两位教授一块儿起飞了。近晌午时分,长空晴朗,寺庙建筑群沐浴在阳光下,圆柱和拱门雍容优雅。按照赫勒的吩咐,维隆斯驾着飞行器绕着寺院兜了一圈。他们飞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广场、柱廊和内院。寺庙座落在这些广场、柱廊和内院之间,一座比一座雄伟、高大。寺院的最高处是一座巍然矗立的圆顶大庙,楼阁玲珑,上齐浮云。虽然经历了好几个世纪,仍然完美无损,金碧辉煌。

              “队长,昨天晚上你追踪的笛声是从哪座庙里发出来的?”

              维隆斯迅速地把飞行器调了个头。然后降落在一个广场上。矩形的内院空荡荡的。赫勒用很不满意的目光巡视了一番,说;“这里显然没有任何可以搬得动的东西。”

              “没有。”维隆斯表示赞同。只有尘土和一扇半掩着的石门。

              在寺院的其他地方也没有发现什么别的线索。三个人在大殿内走着,靴跟发出清脆的滴答响声。淡黄色的拱门显得十分高大,光滑的石阶显得十分坚实,玲珑浮凸的巨大的圆穹显得异常寂静。相形之下,这三个人又显得十分渺小。他们走出大殿,登上了庙宇高处,整个寺院在他们脚下一览无余。方丘以外,是莽莽丛林,花红叶绿,云缭雾绕。西面的地平线上,一个巨大的深坑隐约可见。

              维隆斯意犹未足地细细审视着光洁如新的粉黄色的石面。对于这个建筑物的完整无损,对于这儿的空无一人,探察报告已经使他有了思想准备。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连这石头上都没有人走过的痕迹,这墙上也丝毫没有磕过碰过的痕迹。

              “我想这庙根本就没有启用过!”

              “正是这样!”赫勒敏锐地评论道。他的越来越兴奋、激烈的情绪表明他正在形成一个观点。“这个寺院正如我看到探察照片时所猜想的一样,这是一个标志!”他指了指周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的石雕世界:“队长,你想一想——这宏伟壮丽、富丽堂皇的建筑,这巧夺天工的对称和比例,而除此以外的一切都有计划地全部被摧毁——”

              “你是说所有原来放在这儿的其他人工制品都被摧毁了?”

              “不,我是说,这个行星上其他每一个建筑物都被有意识地清除掉,这样做是为了使我们能集中研究这一组建筑物而不至于分散注意力。”

              维隆斯没有理会赫勒溢于言表的激动情绪,走下了石阶。

              但鲍尔斯基显然为赫勒的兴奋打动了。

              “会不会由于战争的爆发而使这个寺院没有来得及摆设布置起来或者启用呢?”

              “可能的。可能的事情何其多也。而且,我们还看见了几个土人,他们有金属的——我们猜想是金属的——笛子,还有一大堆空空如也的石头建筑物。”

              “这就够了。”赫勒把下巴一扬,于脆地说,“今天晚上,等那些土人醒来时,我们再来观察他们。当然啰,队长,你跟我们一块儿来。”

              维隆斯咬了咬唇,说:“好吧。”他领着两位教授回到了内院,四下看了看。这儿既无上盖,旁边也没有高大的建筑。“我们只需天黑前到这儿来等候就行了,那些土人可能会感到有威胁而对我们加以攻击的。”

              “这倒没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睡觉的地方也没发现有什么武器。”

              “是呀,可也没发现有什么笛子。”

              “那我们还有电击枪呢!”赫勒争辩道。

              三个人回到了飞行器上,起飞了。飞行器在空中略事停留;夕阳晚照,方丘顶上,寺庙建筑群浮摇飘渺,闪烁生辉,更显得神秘莫测。

              黄昏时分,他们开始沿着营地附近的一条溪谷上山。夜幕降临时,他们已经手握电击枪,蜷身隐藏在庭院的角落里。鲍尔斯基呼哧呼哧地喘息着,赫勒的喘息声是沙哑的。两个月亮却没有升起来。

              忽然,他们听见了赤足在石地上走路的声音。第一个土人出现了。他在院门停了下来,骨瘦如柴,驼着背,呆滞迟钝的目光投向了这几个陌生人,唇膜微微颤动。他神色紧张,有所戒备地闪身走进院子,在他们几个人对面蹲了下来,一面直勾勾地盯着他们,一面举起了一只开岔的手。

              他手中拿着一根装饰华丽的笛子,金属的笛管精楼细雕,光泽如新。土人扇动鼻孔,开始吹笛子了,唇上的纤维膜起伏飘动,笛子发出了一阵不成曲调的哀声。

              其他几个士人也进来了。5个土人都已到齐,都弯腰蹲在那儿,混浊的目光盯着几个外来的陌生人。他们都拿出笛子来胡乱瞎吹,又黑又脏的口涎挂在掀动着的唇膜上。但这时候维隆斯却没怎么注意他们的呕心样子,因为,随着笛声,庭院里出现了一个——幽灵!

              它像一团光云,越来越亮,柔和的亮光洒满庭院,笛子也熠熠生辉。维隆斯看着瘦骨嶙峋的手指漫无目的地上下捂着闪光的笛管上的笛孔,笛声既无节奏,也无旋律。

              但是,随着这嘲喧的笛声,光云中间出现了一个单薄纤细的幽灵,它逐渐显示了轮廊,比地球人和土人要高一些,但样子和比例却差不多。朦胧的幽灵焕发出微弱闪烁的蓝光,洒满了院落,全身仍然裹着刚出现时的那团光云。它在蜷缩成一团的土人面前弯下腰来,伸出两条蓝光似的长臂,团身自抱,凝为一体。然后又抖脱长臂,轻旋漫舞。忽而抑腰半折,升上半空,忽而纵身往后,如一轮光环急旋,在院子里游荡,毫无阻挡地穿透周围观众的肉体,光带般的肢体明灭不定。

              笛声此起彼伏。幽灵直立在院子中央,光带环身盘旋摇曳。维隆斯身不由己地被吸到那光云的旋涡中去,不禁神魂颠倒,满目星斗。这时,头一个月亮已从院墙外升起。庭院中央的幽灵越发光辉灿烂,清晰可辨。并且又变换着模样。

              它变成一团火焰,有着火舌般的臂膊,火球般的脑袋,腾腾燃烧着的胃肠。起初,它是一团炽烈的蓝色火焰,又像是爆炸时的火光;然后,火势蔓延开来,更加光辉灿烂。灼热的双臂火舌似地**着维隆斯,他不禁痛苦呻吟,拼命想站起来,头脑里轰响着一种无声的尖叫。身旁的鲍尔斯基也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

              不知过了有多久,当两轮明月都已升上了半空时,火焰开始后缩,幽灵开始自旋,身后拖着炽热的火臂。最后,这一切都化作庭院中一团旋转滚动的光环,火红的光芒逐渐暗淡,变为橙红色,橙黄色……

              暗淡的火光几乎看不见了,这时,颜色又开始变红,变鲜。维隆斯**了**干燥的嘴唇,努力摆脱令人头晕目眩的光焰,逐渐恢复了一点儿知觉。“鲍尔斯基。”

              鲍尔斯基没有应声,赫勒倒还能说话。

              “维隆斯,这是什么?”

              “这是——”维隆斯也答不上。这是一轮光环。它在旋转着,摄人心魄。

              于是,光环开始消失,维隆斯打了个寒颤,嘶哑的笛声又继继续续地飘进了他的耳朵。他向四周扫了一眼,双目被灼得发痛。院子里只剩下弥漫的光云。

              个子最高的那个土人俯卧在地上,手脚大张,以头枕地,开岔的手仍然紧紧地攫着笛子。他的伙伴们瞪着他,忘记了吹笛子,笛声戛然而止。其中一个挣扎着往前,抓过笛子塞在自己颤抖的双唇间。

              吹呀!维隆斯心中响起了这样一声无声的尖喊。其他几个土人粗暴地用手捶打着筋疲力尽的吹笛手,但那个吹笛手没有动弹。笛子都静静地躺在石地上,光焰完全消失了。

              维隆斯又打了个寒颤,这下子他完全恢复了知觉,站了起来。赫勒也紧接着一跃而起。维隆斯急忙拍拍鲍尔斯基,把他搀扶了起来,绕过蜷缩成一堆的土人,走到广场上来。天顶上,两轮皓月当空,像一对高傲的孪生兄弟。三人来到峡谷前时,鲍尔斯基已经能够自己走动了。峡谷又深又陡,黑森森的。“你能行吗?”

              鲍尔斯基点了点头,秃顶闪着亮光。他们跌跌撞撞地摸下谷底。赫勒最后一个下来。他抖擞精神,摆出一副准备战斗的姿态。

              “队长——”

              维隆斯摇了摇头。“教授,把电击枪准备好。”看得出来,赫勒简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

              他们平安无事地回到了营地,帐篷支柱上,挂灯明亮,与月光争辉。他们心里这才感到踏实了。帐篷的嵌板沙沙作响,邻近的帐篷里传来年轻人纷纷议论的声音。方丘上又重新响起了微弱的、杂乱无章的笛声。

              “我的帐篷呀!”维隆斯大叫一声,走在前面。

              维隆斯的箱子里有一个小小的长颈瓶,两年前在银河系中心附近的时候他灌了一瓶代酊酒。他在瓶盖里倒了三滴白色的液体,一口吸尽。酒气立即挥发,维隆斯的鼻孔感到一阵强烈的刺激。他递过长颈瓶问:“代酊,要吗?”

              鲍尔斯基接了过来,学着维隆斯的样子吸了点儿。赫勒犹疑不决地问:“效果如何?”

              “闻起来很香,有时有点儿辣。”

              “是兴奋剂吗?”

              “短效刺激。”可惜这酒今天晚上对维隆斯不起作用。

              赫勒冷淡地谢绝了:“我不需要。”

              维隆斯耸了耸肩,把长颈瓶放回到箱子里,但鲍尔斯基似乎精神好些了。他搔搔光头:“如果你有朝一日重新整修那宏伟的寺庙的内部,你一定会记得今天下午我们看到的那个光环的花纹图案。它是大圆顶内壁上的几何图案群中的一个主要图案。既然这个光环能出现在圆顶上,那我们是否可以推想,圆顶上别的花纹图案也会化为光焰出现在院子里?如果我们再贸然地回到那儿去?”

              “你觉得那是贸然吗?”

              “如果不先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可极不愿意再去冒那个险。我要弄清楚,我们所看见的,到底是一种电子物理现像,还是纯属一种精神上的幻觉。还有许多别的可能性,我都想要探讨。”鲍尔斯基遗憾地耸了一耸他那宽厚的双肩,“但是,如果我们不再回去体验一次,恐怕我们的探讨不会取得很大的收获。队长,你以前遇到过这种事吗?”

              “对不起,大概是由于过度的凝神细察和大胆想像,我已经心力交瘁,无法思考了。”维隆斯踱着方步。原先,当他来到这个星球上时,他有一整套通用的对策,现在看来需要重新考虑了。

              赫勒修长的身躯咄咄逼人地迎了上来:“好吧,维隆斯,我来告诉你吧。可能是由于我们的大脑中枢兴奋的结果,也可能是我们真的看见了些什么。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再亲自体验一次。而且这一次,我们自己来吹笛子。”

              维隆斯眉毛一扬:“什么?你要我们自己吹笛子?”

              “需要我再说一遍吗?难道你甘心听凭那些野人来操纵吗?”

              “照我看,他们也只不过像我们一样被玩弄于别人的股掌之上。谁也不许吹那些笛子,我得先——”

              赫勒那露出青筋的手臂肌肉隆起:“维隆斯,我老远地飞到这儿来可不是打算空手而归的。”

              维隆斯不悦地说:“哦?那么你有什么打算?”

              赫勒把手一挥,做了一个包罗万像的手势,说:“我要丰富我们人类对别的星球人种的了解,和对别的时代的了解;我要为揭示那确实存在而且把我们全都包括在内的宇宙进化规律而贡献自己的力量;我要——”

              维隆斯摇摇头。“教授,没有服务中心委派的宇航队长的监护,私人基金的考察团是不允许接近任何外层空间世界的。现在,宇航队长是我。虽然我对你们研究员们的研究范围完全外行,但事关安全方面,我有绝对的权威。如果您胆敢违抗我的命令,您回到地球上时将被指控犯叛逆罪。”

              “我不信!”赫勒掉头冲出了帐篷。

              维隆斯转过脸来看看鲍尔斯基,不禁愕然。教授肥胖的脸上满面倦容,如呆似痴。“教授,再喝点儿代酊?”

              “今晚不啦,队长。”回答是有气无力的。

              翌晨,维隆斯带领全体人员来到了方丘顶上。赫勒严厉的目光在沐浴着阳光的石头广场上扫了一下,说:“队长,我想再去考察一下内院。”

              维隆斯让鲍尔斯基指挥大伙儿,自己陪着赫勒走进了内院。小小的院子里除了坐石以外什么都没有。赫勒不死心地把每一个角落都细看了一遍,然后迈步走了出来。

              维隆斯在后面跟着。赫勒大步穿过广场走向柱廊,鲍尔斯基领着大家正聚在那儿。等到维隆斯赶上大伙儿时,两位教授已经领着大家走进了一座庙。在一系列像梯级那样一座比一座高的庙宇群中,这是第一座。直到维隆斯走到门廊下时,他才发现这里正在出现又一个奇迹。

              庙内,教授和助手们全都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维隆斯顺着大家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的方向飞快地瞥去,只见在光洁平滑的滑石地面上,升起了一个长方形的大石台,一直升到稍高于视线处,侧面有一道对角斜纹。

              维隆斯反应敏捷,早已拔枪在手。“谁也不许碰那石台!”

              赫勒狠狠地盯着他:“你——”

              “谁也不许动!”

              石台的底座又徐徐向下滑动,石台在对角线处张开了,一个黑色的长方体缓缓地滑到地面上。维隆斯一个箭步抢了上去。他蹲了下来,用手指试着摸了摸那光滑的表面。看样子像个盒子。

              石台完全隐人了地面。维隆斯掂了掂盒子的份量。还好,不太重。“我到广场上去把它打开。”

              没有人反对他。维隆斯来到了广场上,单膝跪在使人感到懒洋洋的阳光里,用自己的身影遮着盒子,也挡住了站在门廊里的人的视线。他撬了撬盒子的接合处,一下子就把盒子打开了。他定神一看,盒子里赫然躺着两排共14根精美的金属笛子!

              14个人在门廊下等着。维隆斯慢慢站起来,颇为震惊。阳光轻抚着笛子,金属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怎么样?”

              维隆斯招了招手,让大家过来。‘”就是这个,眼看手勿动。”

              大家围了上来。赫勒数了数,露出了挑战的笑容:“啊,队长,看来我们每个人都分到了一根,可就是没有你的份儿。这是不是某种暗示,表明您在当地权威眼中的地位?”

              “倒不如说是为了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当机关开始启动时,我不在庙里,教授。”

              赫勒扬了扬双眉:“这么说,你也承认这儿正好有14根笛子绝非是偶然的罗。”

              “有什么承认不承认的,我不想跟你争辩。”维隆斯啪地关上了盒子。他把人分成两组。昨天,他和赫勒、鲍尔斯基到这儿来时可没有得到这不多不少,每人一份的赠礼呀。“温切尔,欧尔仙,戈梅斯——你们跟我来,其他人在这儿等着。”说着,他拿起盒子,带着3个人回到庙里来。

              他们满怀希望地站在庙里,可是毫无动静。维隆斯门声说道:“欧尔仙,再去叫一个人来。”

              她急步走了出去,把阿盖勒叫了来。4个人肃然看着维隆斯,寺庙还是毫无动静。“再叫一个人来。”

              就这样一直增加了4个人,他们仍然一无所获。维隆斯步测了一下刚才升起的那块地面,接缝勉强可以看得出来。“我敢发誓,这个地面对承受的重量有敏感的反应,如果只有一个人,或者人数太少的话,机关就不会开动。不过,到底要多少人才肯给东西呢?”

              “队长,也许它知道我们已经有了笛子了吧?”她指了指他手中的盒子。

              “哦,我们来试试看。你去把盒子交给鲍尔斯基,然后回来。”

              她照办了。这下子,石台果然又从寺庙的地面升了起来。带对角斜纹的侧面光华耀目。上盖徐徐张开,一个较前略小的盒子滑了出来。维隆斯迅速把盒子打开看了看,面色变得铁青。一共是9根笛子,庙里的人每人一根。

              “喝,这机关真够灵的!”蹲在维隆斯身旁的温切尔评论道。

              维隆斯看了看他那张结实的脸和一双明亮、碧绿的眼睛,说:“灵极了。”他沉吟了一下,心中盘算着:笛子谁也不许吹,要吹得他先吹吹看;而且,他也不想花一天的时间在这儿弄出一大堆多余无用的盒子来。他立刻向欧尔仙吩咐了几句,欧尔仙拿着第二个盒子回到门廊那儿去了。一会儿,她空着手进来了。当石台又开始升起时,她急忙跑去把第二个笛盒又拿了回来。石台上盖徐徐张开,维隆斯已经作好了准备,在石台还没来得及吐出第三个盒子时,维隆斯一下子把第二个盒子又塞回了进去。

              他倒有点儿希望这一尝试会失败。可是石台默默地把这个硬塞进它口中的笛盒连同那个它刚打算分派出来的笛盒一块儿收了回去,然后隐人地下。维隆斯松了口气,把大家嘘赶出庙堂。

              赫勒讥讽地笑了笑说:“现在大概可以看看别的庙堂会送给我们一些什么了吧?”

              “我这儿还没完呢!”维隆斯又挑选了几个助手。“我先进去,然后你们每隔60秒钟进来一个人,看看需要几个人才够启动那个发放机关。”

              7分钟后得到答案了——需要6个人,维隆斯歇了一会儿后,又挑了体重比较轻的6个人来试验。第6个人一到,庙堂就有反应了。“这么说,这个机关不问重量,只问人数。好,现在我们上山去看看吧。”

              第二、第三、第四座寺庙奉送的都是笛子。维隆斯一一谢绝了。“显然,这些笛子是要让人吹的。不过,建造这个寺庙群的那些人,准备下这些笛子,是为了给他们自己吹呢,还是为了给那些土人——”

              赫勒没等维隆斯说完就挑起了争论:“我不明白你怎么会以为苗子是为那些土人准备的?”

              “他们不也有嘴吗?他们也能对着笛孔吹气嘛。他们甚至可能是建造寺庙群的那个种族的后裔呢!”

              “我实在无法想像我们昨天晚上看见的那些濒于绝灭的土人会是这些建筑物的建造者,也无法相信这些建筑物会是特地为他们而营建的。”

              “那你对这一切又如何解释呢?”

              “首先,我觉得在这个地方建造这么一个寺庙群绝不是偶然的,其中必有奥妙——除了地势方面的考虑以外。现在,既然是我们来到了这儿,我觉得,这个寺庙群正是为了我们的到来而专此恭候,并要揭示一个重大的真理的。”

              “哦?是向我们大家揭示——还是单单向你一个人披露?”

              “谁想知道真理,它就向谁揭示。”

              “哦。不过,如果我们发现它向每一个人都揭示了一个不同的真理呢?”

              “那么,其中的大多数人必然是由于理解能力较低而为假像所迷惑了。”

              维隆斯端详着赫勒的长脸。这个人老是离不开这些海市蜃楼式的凭空设想,这是不是也可以被视作一种低能的表现呢?抑或这正是他头脑异常清醒过人之处呢?天晓得!

              “走吧。”

              接着的两座寺庙以同样的方式向他们奉送了笛子。可是,当他们走进第三座时,这次,庙堂中心的石台不是从地面升起,却反而徐徐下陷,然后移到一边,露出一个方方正正的洞口。

              “往后点儿!”维隆斯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洞里灯火辉煌。他往下望了望,只见一把金属的梯子通向一条狭窄的走廊。他弯下腰来,发现廊壁是光亮的金属,地面是耀眼的石板,别的就没有什么惊人之处了。他站了起来,离开了洞口,神情很严肃。

              “看看吧。”

              赫勒跪下,朝洞里张望。他站了起来,淡褐色的眼睛焕发出惊奇的神采。“队长,显然下面是一个很大的地下宫殿。”

              “显然如此。”

              “而且,显然你也不打算让任何人下去。”

              “对极了,——今天不行。”

              “你知道,可能整个方丘都是空心的,”鲍尔斯基说。

              “甚至可能根本就是人工堆成的,”温切尔推测,“特地为了建一个巨大的地下贮藏室。”

              而且使整个寺庙群显得更为突出明显,就像一块大诱饵?维隆斯开始觉得这整个精美讲究而空空如也的建筑物就像是一个老鼠夹子。他转过身来,面对着向他投过来的一道道充满疑问的目光,说:“我自己得先想清楚。今天我不让你们下去,这并不是在存心阻挠你们的考察。我得先好好地考虑考虑。因为,要是我们下去的话,那是为了更多地了解这个地方,而不是为了冒险去揭示什么伟大的真理——无论那是人间的,外星球的,或者是宇宙的真理。”

              赫勒气得嘴唇发白。

              考察队员们继续朝前走。一座座寺庙向他们展现出更多的连接地下走廊的通道。在最高最大的主庙里,在刻有复杂图案的圆顶内壁之下,宽阔的石级直通而下,两旁有雕刻的扶手栏杆。维隆斯木然凝视着这石阶。作为一个探险者,这种建筑实在叫他头痛。

              “队长,还需要描画圆顶内壁上的那些图案吗?”

              维隆斯往后退了几步,仰首扫视了一下圆顶,说:“要,而且要拍照。”

              沃勒和戈梅斯两人打开背囊,取出了照相器材。

              • 家园 中间部分

                傍晚,考察队回到了营地。维隆斯没有参加饭后分析会。他草草吃了晚饭,重申了谁也不许离开营地,谁也不许到丛林中去的命令,就夹着简盒,走向土人在泥沼里打滚的地方。

                他们不在那儿,他顺着溪流追踪而下,走进了丛林。5个土人正在幽暗的林荫深处大吃大嚼。它们扯下硕果累累的树枝,胡乱塞进喇叭口似的嘴巴里,一面还响亮地咂着嘴。黄色、红色的果汁顺着紫色的唇膜直往下淌,弄得瘦削枯瘪的前胸满是果浆、泥浆。

                他们一直吃到肚皮都胀鼓鼓的,然后,就一步一步地向着溪流的上游走去,灰暗的脸上木无表情。到了峡谷口附近时,两个土人跪下来,在一棵有着结实的棕色主茎的植物旁边乱挖,挖出了一个盒子,样子跟维隆斯带着的那个差不多。5个土人各拿了一根笛子后,又把盒子重新埋了起来,然后踉踉跄跄地走进了峡谷。

                维隆斯稍等了一会儿才跟了上去。当他来到广场上时,庙里已经传出了笛子声。维隆斯离开笛声向主庙走去。晴朗的夜空;闪光的石板;主庙那金碧辉煌的圆顶;还有圆顶上高悬着的那一对孪生的皓月。

                主庙内,滑石地面泛着微光。头顶上,圆顶的内壁笼罩在阴影中。只有维隆斯的脚步声在庙堂里引起了清脆的回音。他沿着墙壁走着,然后坐了下来,背靠着冰冷的石壁,打开盒子,挑选了一根笛子。笛管上有指孔,一端有吹口,另一端有一个喇叭口型的突出物。金属的笛管凉冰冰的。维隆斯试着用嘴唇轻触笛子的吹口,开始吹了起来。

                于是,眼前浮现了一片亮晶晶的轻云。维隆斯抬头仰望,只见圆顶上的图形花样迸发出火光,并开始晃动,光环旋转,图案变幻,五彩缤纷,各种线条,忽聚忽散,融汇离析。这一切,都令人恹恹欲睡。慢慢地,维隆斯什么也看不清楚了,只知道自己手中还拿着笛子,自己还在吹着它;只知道天花板上翻滚扭曲,光云正在逐渐凝聚成一个亮晶晶的东西。

                这可不是昨天晚上那个无脸无形的蓝色幽灵了。这是一个金色的女郎,身上松软地披挂着轻纱似的光云,两臂优美地在空中挥舞,玉指葱葱。她赤着双脚,裸露着双腿,蜻蜓点水般地划过厅堂,踝细如锥,趾散如蒲。透明的光云使她娇美的身躯可以一览无余,但玲珑的线条,妩媚的姿态,只给人以美的享受,而绝无猥亵的意味。她的花容月貌,也完全是金光的杰作——唇似新月,目如玉坠。头上顶着一朵彩虹似的薄云。

                维隆斯继续吹着笛子。圆顶的内壁变得像天空一样的宽广辽阔,一样的深沉——而且忽然像夜空一样的漆黑。光环纷纷飞旋着离开圆顶,像流星一样划破长空,坠落在无底深渊似的黑夜里。接着是灿然星河般的几何图形,有如万丈瀑布倾泻而下。

                维隆斯完全被吞没在这飞萤流光的纷扰之中。手中的笛子也焕发出前所未见的异彩,维隆斯现在已经不是看见,而是凭着灼烧着的指尖感觉到这些异彩的。在这纷纷扰扰的焰火会中,维隆斯的金色女郎腾身而起,像一枝金箭平滑地穿过那无穷无尽的黑暗,然后微弯柳腰,轻舒粉臂,慵展玉腿,平躺在黑漆漆的穹宇上。她悬浮在那深邃遥远的夜空中,金光渐黯,变得纤细轻薄。她的四肢也逐渐缩人躯体内,好像化成了黑沉沉的夜空中一轮燃烧着的炫丽的金黄色的太阳。倏尔,她又伸出四肢,徐徐飘落,向维隆斯抖缩着的地方游了过来。

                维隆斯正处于飞箭般的星光的包围圈中。金色女郎飞扑过来,穿透了维隆斯的胸怀,消失在他背后的庙壁中。她很快地又出现在几米以外的前方。她又飞扑了过来,把腾跃不息的星光串在她那柔长的双臂上,指挥它们,驯服它们。她把这些星光排列成一个空中的金字塔,然后,疾风般地带着它们穿过云天,星光金字塔静静地平躺在圆顶的内壁上。

                她又飞回来了,并把一句话送进了维隆斯的心中:“我又活啦,全靠您啊!”她的脚趾在空中攀援,手指拂着清风。

                维隆斯也竭力想说话,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笛声倒是更为响亮了。

                她越发光洁照人,她的容貌体态也更加清晰可见。“我像一颗种子,在光云的外壳里等待盼望;我等着您用您的精力和生气,使我重生出血肉之躯。现在,就请开始吧。”她曲身后仰,渴望迫切之情,溢于言表。

                不料就在这时,又出现了第二朵光云。灿烂的光辉凝聚成另一个色泽较深、健壮结实的鲁莽汉子。他的脚趾又长又粗,走起路来,身边还绦绕着光云的残絮碎片。只见他略一弯腰屈腿,就箭似地直向空中射去,犹如平地飞起一道白气。

                维隆斯耳边传来了一阵喘息声。只见温切尔正蹲在笛盒边,双唇紧贴着一根金光耀眼的笛子。维隆斯无可奈何地瞪着他年轻的助手,动弹不得。

                一句诱人的细语又吹人心中:我等着呢!

                一阵心烦意乱,使他忘记了吹笛子。他的金色女郎顿时化为薄云轻烟。维隆斯急忙把吹口塞到嘴边,使劲地吹着。她又焕然生辉,一双眼睛忽然绿如碧玉。她欣喜若狂地又腾身而起,飞到空中——

                ——而且没入了大殿圆顶上一轮焕发出紫气祥云的飞行光环中。她迅速地拗腰后仰,化成了另一个光环。然后,两个光环一块儿在空中风驰电掣,旋转飞行,简直分不清他们的容貌、躯体和四肢。

                正当他俩在圆顶上飞转时,维隆斯又发现了第三个光体,就是昨天晚上那个蓝色的幽灵。它从天而降,火光炽烈,如一道电弧划过,与另两个光环混然合为一体。

                维隆斯四下环视,只见5个土人蹲在两米外处,最高的那一个在一心一意地吹着笛子。其他的也在抚摸着各自的笛子,他们的眼睛里反射着一闪而过的紫光、金光、蓝光。

                过了一会儿,3个光环分开了。维隆斯的金色女郎恢复了原来的仪容姿态,向着维隆斯头上面的石壁飞扑过来,消失在墙壁后面。片刻后,又在对面的庙壁上重新出现。她又轻盈地向维隆斯飞来,凝然停在他面前。“当我肌肉丰腴时,我在石面上赤足飞跑,用弹簧一样的脚趾弹跳;我飞啊飞啊,一头秀发火星四迸;我两眼之间嵌着一颗宝石,能把阳光化为劈石立开的利剑。”

                一束强光直射进维隆斯的大脑,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在石路上飞奔的幻影,身后是火花四射、噼啪生电的长发。她回阵一瞥,维隆斯看见了熟悉的眼睛和嘴唇。但这时的她,并不是凝固的光,她有着丰腴的肌肉,棕黄的肤色,柔软的身躯。她又一回首,碧玉般的双眼,就像两眼之间嵌在肌肤中的那颗宝石一样闪着绿光。

                她纵身一跃,飞上高空。他们一起在一个玻璃建筑物鳞次栉比的城市上空遨游,城市四周是滑石广场。广场的边上,连接着浓密潮湿的莽林。“我飞啊,飞啊,但我的力量还不成熟。遗憾啊,我又要落下来了。”

                他们果然落了下来,肉趾触到了石面。

                “但我知道我的力量还会加强,因为我有强壮的父母。我的父亲多次穿过莽莽丛林,越过浩瀚沙漠,回来时,额上的宝石仍然烈焰腾腾。我的母亲简直是一个血肉之躯的女神,她毕生在高高的云层上来去自如,最后被风暴夺去了生命。所以我知道我一定能高飞入云。”

                “我飞啦!”她又出发了。这一次,他们的旅程更远了。当他们迎着看不见的气流飞驰时,她用敏感的手指感触着大气;当她把秀发甩向肩后时,金发发出一阵噼啪的生电声响。他们高高地飞越城市,来到莽林边沿,然后又一个鹞子翻身,直入云霄。底下,树林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突然,她猛地弯身下潜。

                他们以疯狂的速度逼近树梢。维隆斯的笛子发出了一声尖响。她又腾身而起,如一道圆弧飞越一朵白云。接着,她又缓缓下潜,最后双双歇在城市的边沿上。

                “我飞,但我也步行,上下求索,探寻。我用口品尝,用鼻嗅闻,用眼观察,用手感触。我用头发把空中的气流化为火焰,从而获得力量的增长。当我活着,我神通广大。”

                她在城市中急速穿行,进行各种试验、考察、尝试和取舍,维隆斯也跟着忙得不亦乐乎。她性急得一处也呆不住,东窜西跳,简直好像要蹦离这个世界。维隆斯看见了五光十色、花纹图案、制品建筑,还有许多像她一类的精灵。但她走得太急太快,维隆斯什么都没有看真切。

                “过去我就是这样的,”她的声音又在他脑海中回响,“现在我又这样啦!我把您的精力化成了我的生命。我又蹦,又飞。”

                她一跃而起,悬浮在空中,身后是灼目耀眼的光芒。然后她开始后退到与维隆斯相隔一定距离的地方,周围是宽宽的一圈黑影。她亭亭玉立,金发噼啪作响,两臂往后抱着一个巨大的水晶石。她拧过头去,身影逐渐模糊,溶化在水晶石中,最后,只剩下光灿灿的结晶面深处的一线金光。

                她又出来了,但她已在水晶石里脱去了血肉身躯,化为一个光影,头发已变成了一团光云。“是我呀!”

                是她。她在穹宇上拗腰折体,闪闪发光,就像黑暗中一轮骚动着的、喷薄欲出的红日。然后,她又猛地飞扑过来。“在我肌肉丰腴的时候……”

                维隆斯随着她回到水晶石中,她又恢复了血肉之躯。他满足了她对交欢的迫切寻求,对异性的发狂似的挑选和试探。对配偶的最后抉择。他们生活在一起。两个棕色的身躯如光弧经空,风驰电掣地离合追逐,有如绿玉红光。他们像旋风之神,噼啪作响的头发交织在一起,新月般的身躯也浑然一体。然后,他们又一分为二,各自的生命回到自己的躯体中去。

                同居几个月后,她怀孕了。维隆斯和她一起飞到一个石窟里,她腹中的婴儿逐渐成熟,最后,一胎生了4个小家伙。她把生命吹进了它们嗷嗷待哺的小嘴。维隆斯看护着她分娩,陪着她去找一个可以帮忙哺养和照看婴孩的下人。

                婴儿们成长了,先长出了毛发,但只有一个婴孩萌发出一丝噼啪生电的毛发,其他3个的毛发都又细又软。她勃然大怒,在云间横冲直撞,发泄怒气。然后她找了一个阴暗角落,把那3个没有天赋的孩子遗弃在那儿了。她头也不回地奔走了。“让那些只会在地上乱跑的小矮人谁要它们就捡了去吧!让它们去哺养这些小家伙,给它们洗刷,喂食,料理吧!这些头发无电、头脑无神的家伙——不是我的孩子!”

                她把剩下的那个女儿抱上云端,母女二人如彗星划过长空。回来时,女婴两眼闪耀红光,就跟她满周岁时嵌人前额的那颗红宝石的颜色一样。“我要把我的女儿抚养**,我可以通过一条耐久的脐带把能量传送给她……”

                以后的几年里,维隆斯一直跟她在一起,随着她一起去探求那不断增长的力量,并运用这种力量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他跟她一起征服了她宣称归她所有的那个世界。这里有眉间无宝石、头发不生电的、在地面乱跑的小矮人。——当她把绿色的火焰射进他们呆滞的眼睛里时,他们呱呱大哭叫饿。

                “当我肌肉丰腴的时候……”

                她不倦地飞行,但随着岁月消逝,维隆斯力竭声嘶了。笛声变得沙哑——他全身逐渐麻木。可是,他没有办法把自己这种衰竭的情况告诉她。最后,她只是生活在他头脑里的一个暗淡模糊的楼阁里,飞舞着,发号施令,为所欲为,威风依然不减当年。维隆斯顽强地把一口一口的气吹进笛管。

                最后,连头脑里这最后的楼阁也黯然无光了。他四肢完全无力,笛子咔哒一声掉到石地上。维隆斯摔倒在地,失去了知觉。

                时间就像一口井——又深,又黑,无路可遁。他下意识地贴着漆黑的墙壁挣扎着。过了很久以后,知觉好像从很远的地方回到他头脑中来。他听到温切尔的紧急声音:“队长,天快亮了,咱们得赶回营地去了。”

                维隆斯睁开双眼,但总无法把目光对准要看的东西,眼前一片模糊。他侧卧在冷冰冰的石面上,肌肉都没有反应了。温切尔扶着他坐了起来,他的笛子就在身边不远的地方。他用手指慢慢地抓紧冰凉的笛管,问道:“我昏迷多长时间了?”

                “我也不知道。我——那些土人拿走了我们4根笛子,从盒子里。”

                维隆斯把手伸了过去,抓住打开了的盒子。土人们把他们自己的笛子扔在不远的地方。

                “我没有去阻止他们。我——我也跟你差不多,只不过眼睛是睁着的。他们不得不把他们的头人抬走,那个大个子,吹出——吹出蓝色精灵来的那个。”

                维隆斯木然地点了点头。“就是昨晚昏迷过去的那个。”他从地上爬了过去,仔细地观察了被土人丢弃了的那些笛子。他那乱哄哄的头脑里产生了一个清醒的念头:“死的。”

                “什么?”

                “土人把它们扔了——因为它们是死的。我的意思是说,这些笛子用过了。没有用了。反正就这意思。所以——”他的话有气无力地停住了。

                “所以只有你的那位金色舞女,我那位紫色的,和那个蓝色的,”温切尔说,一双碧绿的眼睛闪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而他们只有5个人,无法启动机关,取得新的笛子。”

                维隆斯点点头。他慢慢地站起来,说:“我们最好在他们派人来寻找我们以前下山。”

                温切尔的神情忽然显得慌张:“队长,我昨天晚上来只不过是想看一看。我不是——”

                “别提了!”

                当他们来到广场上时,维隆斯凝视着地平线上那个独一无二的大弹坑。可能这就是他们从石路上起飞腾人高空的那个城市的标志;可能那些远处的树林就是他们在飞行中几乎撞上的那些树木的后代吧。显然,这轮冉冉升起的太阳,就是……

                他一把抓紧了笛子。在他的宇航生涯中,他到过50多个星球,可是从来没有到过和看见过像今天遇到的这样一个生机蓬勃的星球。

                难道这个星球上过去的居民全死了!

                是死了吗?

                “队长?”

                维隆斯从遥远的思路上回到现实中来,陪着温切尔来到溪谷。“要能睡几天——”

                “如果赶在大伙儿醒来以前偷偷地溜进营房,就可以睡上几个小时。”

                他们果然赶在大伙儿睡醒前溜回了营地。维隆斯倒在他的吊床上,睡得很香,没有做梦,也没有听见营地的起床哨。

                几个小时后,另一种紧急的刺激把他弄醒了。他跌跌撞撞地爬了起来,跑出帐篷,但觉饥火中烧,无法忍受。他拖着麻木的两腿来到餐篷,一个炊事员正在提前为午饭做准备。维隆斯告诉他自己饿极了,炊事员给了他一个盒饭。维隆斯一口气吃光,连添了两次,歪躺在饭桌旁。

                接着,他又听见T赫勒盛气凌人的咳嗽声。“队长,根据我的理解,谁要是昨天晚上违反你的留在营地不许外出的命令的话,将以叛逆罪论处。”

                维隆斯的声音像喝醉了酒:“我指派温切尔为我的特别助手,在非常时期。”

                “哦?奇怪的是你过去没告诉过我。”

                “我也很奇怪。”维隆斯固执地跟他顶着嘴。

                赫勒眯着他那双灰眼睛。“好吧,你觉得在允许我们进入地下宫殿前必须首先考虑周详的那些问题,我想你一定已经有时间考虑过了吧。”

                简直是讹诈。维隆斯叹了口气:“吃过午饭去。我带着温切尔作为我的特别助手,你也可以挑一个人。”他的手表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出发之前,他还可以睡一个半小时。

                欧尔仙用一块湿毛巾把他从梦乡中弄醒了:“队长,赫勒教授在大发雷霆,你已经退了一个半小时了。”

                维隆斯头晕眼花地坐起身来,脑子怎么也无法清醒。他从药箱中取出药剂喝了些,还是有些晕晕乎乎的。这样三弄两弄的就更迟了。

                赫勒神色严峻地跟他点了点头,他们一块儿上山了。维隆斯感到眼前这个朦朦胧胧、阴阴森森地不断向自己逼近的峡谷,像是通过另一种感官映人自己脑海中来似的,既不太真实,又不是幻影。他脚底下也有同样的感觉。

                直到他们面对着那通往主殿地下走廊的石阶时,维隆斯的脚步才稳了下来。一会儿后,他和温切尔、赫勒、内文斯四人都来到了走廊里。在他们面前,是涂釉的石地,一眼看上去,走廊似乎只通向一堵空墙。但还没走上5步,石壁便滑向两旁,他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和上面大殿一样大的地下厅堂里,只不过天花板比较低,发光的石面把大厅照得通亮。

                维隆斯把头往后一转,灼灼的目光扫视了60度角,停在一块真人般大小的石像上。她肤色棕黄,身材修长,昂首挺立,碧眼上视。眉间有一颗嵌入肌肤的蓝宝石,双臂环抱着身后一块和她一样高的长方形多面水晶石,肉趾紧抓着地面,正准备一跃而起。维隆斯不禁惘然若失。他抬头注视着她那石雕的面庞,留在上面的那种探寻的神情似曾相识,但五官仪容却又素未谋面。

                “队长——那边。”

                她在水晶石的另一面上又出现了,这次的肤色蓝得鲜艳,轮廊精巧的躯体内似乎可以看见能量在流动、她双臂高攀,头笼轻云。维隆斯凝视着她那张改变了花容的脸庞,不知该怎么说好:“温切尔——昨天晚上你看见像这样的吗!”

                温切尔明亮的眼睛里显然闪烁着心照不宣的神色:“你是指穿透水晶石的路,从——从一种存在形式变成另一种存在形式的路?”

                “从一种存在形式变成另一种存在形式的路?”

                赫勒走了下来,站在他们面前,扇动着脑袋上的两只大耳朵:“到底你们昨天晚上看见了些什么?”

                维隆斯不乐意地把自己昨天晚上的经历向他说了一遍,看着这一切被赫勒那个充满古怪念头的大脑一过滤就完全变了样。他说完后,赫勒不饶人的目光射向了温切尔。

                温切尔说了他自己的经历:“队长,我觉得水晶石里的那段路是一个象征,用这样的手法暗示我们,什么时候是在回忆往事,什么时候又回到了现实。除了在这回忆与现实交接的时刻之处,我在别的时候都没有见到巨大的水晶石,而且显然你也没有。但后来——我想大概是你昏迷了过去以后——当我跟着我的那一位走上死亡之路,看着他最后寿终正寝时,我发现他手中拿了一块和这块大的水晶石样子相同的小晶石。他带着这块小水晶石到一个他称之为死屋的地方去。那块小水晶石大约有我的小手指第一节的一半那么大。他把它拿在手中,然后就——死了。后来他的随从们回来了,打开他的手一看,水晶石已经不一样了,中心有一颗紫色的假疵——原来是没有的。”

                “你不认为那是一种象征吗?一种暗示?”赫勒问道。

                温切尔碧绿的眼睛流露出迷惑的神情:“我不知道。他——他没有完全解释清楚是怎么回事。也许那水晶石只是一种登记死亡的手段;也许是召集随从的一种信号。还可能是这样,他死时,某种物质——他个人的某种肌体情感电波传递到水晶石中去了。一个——一个灵魂印记,也可以这么说吧。这是我的想法。”

                赫勒炯炯有神的目光又投向维隆斯:“队长?你怎么解释温切尔所看见的这一切呢?”

                维隆斯摇摇头。在重新与她一起继续走上生命的旅程,并送她走过那段水晶路直至死亡之前,他不愿意妄加解释……

                “……今晚?要不要今天晚上来与她共同生活,直到她撒手仙逝呢?”

                但那不会是最后的死亡,只要他手中还拿着她的笛子,那是她的生命之源。

                “你当然有你的解释,即使你不愿意说出来?”

                “我想你也会有你的解释的,赫勒。既然你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我当然有罗。建筑这个寺庙群的那个种族的人显然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力量——我们人类多少世纪以来梦寐以求的那种力量。”

                “那是说,假如昨晚所见不只是笛子引起的幻觉的话。”

                “你们俩谁也没认为那是幻觉啊。这些人能够通过一种晶体状物把太阳能注入他们的肌体内。他们能够在空中飘浮并飞行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后来,他们统治着他们同种族中那些迟钝的、缺乏天赋的成员。现在,你明白我们为什么被召到这儿来了吧,队长?”

                维隆斯郁郁不乐地瞧着地面:“为了揭示一个伟大的真理?”

                “正是!我们被召到这儿来,是为了让我们成为第二个具有那些人所具有的神秘力量的人种。在整个星河系的各星球人种中,我们被挑选来继续沿着他们没有走完的进化之路走下去。”

                “那么,那些土人又怎么解释呢?你不相信他们正是建造这个寺庙群的那个人种的后裔吗?”

                “怎么可能呢?难道你认为他们之间有任何相似之处吗?——除了他们都是人这一点之外?”

                “这是蜕化变种。这个星球上散布着核弹坑。”他自己也知道,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的蜕化变种必须经过一段很长时间的遗传紊乱,然后才会重新稳定下来,成为一个新的、单一的、同质的种族。从弹坑形成的时间来看,年头是远远不够的。他转守为攻地向赫勒发问:“教授,如果你断定他们属于不同的种族,那为什么不让他们来充当那个超级人种的接班人呢?”

                “显然,他们太原始了,不可能作此飞跃。他们要补走的路程太长了。他们甚至还够不上石器时代——我们没看到任何工具和武器的痕迹。不过,我想,要是那个超级人种能为他们现身说法,循循善诱的话——”

                “那些土人每天晚上到这儿来吹笛子。”

                “这显然不够。他们没有提问、寻求和探索的智力。”

                维隆斯不再争辩下去了。他抬头一看,石阶上站着一排人,一个个都听得人了神。“如果我们要寻求和探索什么的话,那还是再往前走吧。”

                大厅里还有两个石雕和晶体的美丽塑像,考察队粗略地视察了一下,维隆斯则在步测大厅的四壁。他才测了一面,忽然,石壁下滑,出现了一个缓缓向下的走廊。

                其他人也走了过来。“且慢,我要先看看这个大厅所有的出口,并画一张草图以便参考。”

                他们发现还有三个通往别处的走廊。他们进入了最后的一个,身后的石壁闭上了,与此同时,两旁的石壁往后招了起来,现出了第二个大厅,而他们就站在台阶口上。维隆斯仔细打量着这个新地方。大厅地面全是一个个活动的陈列箱子组成的,每一个密封的箱子里放着一件闪光的东西。

                教授和助手们高声欢呼,一拥上前,只有维隆斯一个人暴跳如雷。17年来,他领导的考察队每有珍品发现,总要先停下来祈祷,但在这儿,什么东西都已准备周到,而且还放在玻璃箱子里。他的脑海里立即转过了一个念头:多像一个星际老鼠夹子啊!维隆斯满腹狐疑地皱了皱鼻子。他的小老鼠们正在一溜烟地跑过去吃乳酪哩!

                真是香甜的乳酪。他们面前摆着一套精心选配的艺术珍品——脆薄的杯碗,别致的盘碟,精美的服装,金丝银线的织锦,还有又大又辉煌的玛瑙。

                然而,这个大厅只是另一个精心设计的展览大厅的前厅而已,而那个展览大厅又通往另一个展览大厅,还通往第三个、第四个……

                但他们很快就证实了,这层层相套、优雅精妙的连环大厅是有尽头的。两个小时后,他们发现他们所在的大厅只与进来的大厅相通,而那个大厅又只与原先进来的大厅以及其他两个没有出口的房间相通。

                当他们再也找不到别的出路时,赫勒鸠鹰似的锐利目光投向了维隆斯的草图簿。他把草图与维隆斯的寺庙群平面形势参考地图比较了一下,说:“如果你这两张图的比例没有错,队长,那么,这里还有整个我们无法到达的地下部分。”

                “要不然,你想他们把分发笛子的机关和有关存贮物藏在哪儿呢?”

                “啊——当然罗。但是,假如有门路能通往那些厅堂呢?尽管我们显然在这儿没有发现这些入口。”他的目光四下扫射着。“队长,你对这一切有何感想?”

                “非常漂亮。”

                “但完全是无用的。没有一件实用的东西,没有一件东西向我提供和描述了他们日常生活的情况。这些东西只告诉我们,收藏了这套东西的那些人里面有一些非常出类拔萃的艺术家和工艺匠。你知道为什么这套东西的种类范围这么窄吗?”

                “我还没想过。”

                “显然,种类不多,因为这只是用来表现他们的能力的一些具体样品。其余的,他们要我们通过笛子去了解。”

                维隆斯耸了耸肩膀:“就算是这样吧。”

                “那么,我们今晚全队都到这儿来,你不打算反对吧?显然你和温切尔昨晚的试验没有什么害处嘛。”

                维隆斯又耸了耸肩,放弃了他对笛子的独占权。

                “而且,既然你已经视察过这个地方了,你不会反对我明天派一个小组下来拍照和登记编册吧?”

                “不反对,要是能弄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话。”

                “会弄得好好的。”

                阶梯是自动的,他们刚走过去,天花板就打开了,出现了一条通道。他们重又回到了地面上。

                维隆斯醒过来时天已经黑了,他预感到内心有一种疯狂的冲动。他坐在吊床上,从盒子里取出笛子来,爱抚地摸着它冰凉的笛管,恨不得立刻在这儿就吹起来,让她再活下去。

                但这儿不是地方。

                “主殿也不是地方。”当他和考察队一起来到方丘顶上时,他又这么决定。今天晚上不能在那儿。考察队员们向主殿走去,泛着微光的石面上,大家都放轻了脚步。他们鱼贯进入大殿,分散在四面,靠墙席地而坐,一个个默默无语,心事重重。每人发了一根笛子——他们又向石台取了一盒,以补充被土人拿走了的那几根——然后各自不由自主地就把笛子举起放到唇边。

                维隆斯不想跟他们呆在同一个大殿里。当第一声笛音怯怯吹响时,他就溜了出来,大步地急忙走下石阶。他来到了一个小庙里,圆拱窗外悬挂着孪生明月。他双手颤抖着把笛子放到唇边,**了**吹口,吸了口气,吹了起来。

                可是什么也没有,空中只出现了一抹菲薄的彩色的雾。没有成功。维隆斯再吹了一下,奏出了一种从来没有人听到过的旋律。

                现在也没有人听见。只有维隆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这寒庙里。他的嘴唇忽然感到一阵冰凉,窗外那一对孪生月亮冷冷地在他呆滞的眼前滑过。

                她是不是要寻其同类呢?不会的。可是,当手表上的指针表明,又过了沉闷的一刻钟了,而他吹来吹去还只是吹出些雾来的时候,他就拔腿离庙,径自向主殿走去了。

                要是上两个晚上,那催人人梦的光焰迷魂阵早就会叫他晕晕糊糊了。现在,蹲在主殿四壁墙根的人和土人们也都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显然已经掉进了光焰迷魂阵了。可是维隆斯毫不迷糊,他站得稳稳的。肌肉由于心情的紧张而绷得紧紧的。他把自己的笛子再一次放到唇边吹了起来。

                她还是没有出现,只有他在那个被遗弃的、荒凉的小庙里已经吹出来过的轻柔光帘。

                后来,他只记得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出寺庙群,险像环生地摸黑下了峡谷。他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灯光下,他发现了笛子上的裂痕。

                金属笛管上有一套精致的小玩意儿:有用陶瓷做的,有用闪光丝线编织的——还有单独一块白色的水晶石,像他小手指第一指节的一半那么大,水晶石深处,有一个金色的瘢点。他的金色女郎!但是,当他试探着用力捏时,水晶石上出现了放射状裂纹。

                碎了。维隆斯惘然若失地把碎片握在拳心摇晃着。当她死时,她的肌体情感电波立即被搜获并保存下来——灵魂的印记铭刻在水晶里,可惜是这样一种一摔就碎的东西。他使她复活过来,跳了整整一个晚上的舞,然后他筋疲力尽,把她摔在了石地上。笛管掉在石地上时那“咔哒”一声还在他心中震响着。

                维隆斯捏紧手中锋利的碎片。他走出自己的帐篷,溜进了黑夜笼罩着的丛林。方丘上的笛声在夜空中萦绕。他来到了溪流边,一股浓郁的泥土味迎面扑来。

                “我飞啊飞啊,一头秀发火光四进;我两眼之间嵌着一颗宝石,能把阳光化为劈石立开的利剑。”现在,她要求最后一次把水晶的碎片化为辉照云天的光焰,怎能让她在这莽莽丛林里长眠孤窟呢?

                这时,他看见了溪水里双月的倒影,浮光跃金,静影沉壁。他忽然灵机一动,有了主意了。他把手腕一抖,把她送到了长眠安息之地。她轻轻地敲碎了银镜似的水面,水中的月影化着粼粼涟漪。她随波而逝,离开了他。

                离开了这茫茫的黑夜,离开了这死寂的世界。维隆斯穿过一片空荡荡的树林,回到了空悠悠的帐篷中。他躺着,凝视着脑海中幻现的光影,双手紧紧地握着——但手里什么也没有。

                当他被声音吵醒时,天色已经微明。他连忙赶到吃饭的地方。考察队已经回来了。他们饿得什么都顾不上了,一心只想着吃,一个个如狼似虎地扑向食物库帐篷,拖出一袋袋的浓缩食物,用手舀起一捧一捧的粉和丸子。鲍尔斯基独自把一包碳水化合物粉拖到食物库帐篷的遮荫处,把食物有条不紊地填进嘴巴。

                维隆斯看到赫勒在帐篷的另一边,正和5个土人蹲在一起,把高蛋白丸子倒进他们的饭碗里。

                “你在给他们喂饭吗?”

                赫勒闻声抬起了头,面容憔悴。“队长,他们快饿死啦。喂饱了好跟他们说话。”

                “那我希望你已做好准备,可以很快就把话谈完,教授,说不定你正在让他们服毒呢!”

                赫勒猛地吃了一惊,惶恐地朝土人们扫了一眼。“我——”他心烦意乱地一手插进了头发。“我没想到这一点。他们的新陈代谢系统可能跟我们的完全不一样。我——”他的手颤抖着。“我看到有机会,我就——”

                “不过,现在也不必停下来。这可能是你最后的一个机会。”

                勒赫紧张地抬起头说:“内文斯是我的通讯组长。内文斯——”他回头扫了土人们一眼。他们扔下了手中的饭碗,把一袋丸子全倒到地上。开岔的手贪婪地铲着,舀着。个子最大的那个土人第一个把头钻进那堆丸子,唇膜抖动不停。

                维隆斯高声把内文斯叫了来。赫勒和内文斯两人进行了大胆的努力,利用各种语言、手势和表情跟他们沟通,最后甚至用手指和尖棍在潮湿的泥土上写写画画。“纸会使他们更糊涂的,”内文斯一边忙着,一边匆匆地对维隆斯说:“千万不要使用一种比对话内容本身的文明程度还要复杂的媒介。”

                “既然这样,那还是说话吧,”维隆斯冷冷地建议道。对内文斯所作的努力的反应是令人鼓舞的,土人们继续大吃大嚼,跟在满地乱滚的丸子后面又是追,又是抢,然后把饭碗里的丸子倒进弯弯的大嘴巴里。

                等到碗里的丸子也吃得精光时,内文斯的努力终于引起了一位听众的兴趣,这就是鲍尔斯基:“队长,要不要试一试我们前天晚上尝过的那种东西?”

                “代酊酒?赫勒,想要试一试另一种牌子的毒药吗?”

                赫勒立即表示同意。

                “那就先别让他们再吃丸子了。要是代酊酒行的话,我们先让他们懂得这样一个条件关系——要吃的,就得先说话。这样,我们就有办法了。”

                土人们欣然同意服用这种颜色很浅的酒。他们一个挨着一个地轮流嗅一嗅汽化盖。浑浊的眼睛几乎立刻就明亮起来了。

                “行啦!”赫勒得意洋洋地说道,“他们的大脑细胞纤维——”

                “还在念念不忘吃!”维隆斯眼明手快地一把拦住第一个跑过他身边、向食物库冲去的土人。他跟这个土人扭打起来了,他发现对手简直是一把怒不可遏的骨头。土人凶猛地吼叫着,指节、腕、肘、胳膊都会向着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向屈曲。他的手指一把抓住维隆斯的脖子,弯弯的大嘴巴一口咬住维隆斯的左颊。维隆斯怒吼道:“向他开枪!”

                其他的土人也冲破了站成一列的惊慌失措的人们,纷纷向食物库扑去。他们的意外行动比维隆斯的困境更紧急有力地唤醒了目瞪口呆的人们。“打倒他!”

                温切尔从赫勒的皮带上一把拔出电击枪,朝着呆若木鸡的教授身旁连放数枪。土人失声大吼,松开了手。维隆斯抽出一只手,拔出电击枪,当场把那个土人击倒在地。然后,他一手捂着带血的左颊,一面奔向食物库,把其他4个土人一一击倒。

                当维隆斯命令把5个瘫软的士人拖到营地外面去时,赫勒两眼冒火,不服地说:“他们是有理智的。”

                “他们有的是饥饿。连狗都会找到食物,如果它饿得厉害。”

                “但狗不会长得像个人啊!狗——”

                但现在不是探讨宇宙间的各种定义的时候。“要是你想在他们醒过来时还要试试的话,那就拿一袋丸子来——一袋。不过我可要握着电击枪。刚才,这些宝贝已经从原来设想的毫无危险一下子变得可能成为一帮亡命凶徒了。不过,我还是要说只是‘可能成为’。”

                被电击枪打昏过去的土人很快就醒了。内文斯想尽办法,试图使他们明白那一袋丸子和这些人想与他们交谈之间的关系。但土人们的回答却是发动攻击,连续地向年轻的助手野蛮地扑过去。

                于是他们又被击倒在地,维隆斯阴郁地看着5具失去知觉的躯体,说:“赫勒,我看我们还是从头开始吧。先让他们懂得攻击和统统被打翻在地之间的关系,然后才是食物和交谈之间的关系。”

                赫勒勉强地点点头:“可能代酊酒没怎么启发他们的理智,倒激发起他们的攻击天性了。”他承认说。

                “而且,说不定当你快饿死时,进攻就是理智的反应。”

                可是,当土人们恢复知觉时,代酊酒的效力显然已经过去了。他们缩成一团,阴沉愠怒的目光在电击枪和丸子之间荡来荡去,唇膜抖动着。大个儿站了起来,低下了头。维隆斯握紧了手中的电击枪。但他不是冲上来,而是转过身去,走了。其他4个也跟着走进了树林,脚下咯咯嚓嚓地响着。

                赫勒垂头丧气,维隆斯把电击枪插回皮袋中。“他们还要来的。我在这儿守着食物库,你们去睡个大觉,补回昨天晚上的一夜不眠。”维隆斯转过身来,第一次注意到教授和学生都那么疲倦不堪。

                但当他面对着他要看守的伙房时,他的恻隐之心又消失了。箱子、袋子全打开了,食粉、丸子、夹心松饼、还有粮食,撒得到处都是,连地上都有。维隆斯面色阴沉地巡视着,尽力把还能吃的收拾好。把地方弄整齐于净后,他就手持电击枪,无聊地呆在帐篷里,等着时间慢慢地过去。日移影动,微风轻拂,枝茎摇曳,红绿树叶窸窣晃动。土人们没有回来。

                直到黄昏时,阿圭拉才来把维隆斯叫到营地外沿。土人们一起从树林里出现,唇膜飘动着。那个大个子把双手伸到维隆斯跟前。

                维隆斯注视着向他递过来的东西。这是一个小小的金属仪器管,两头空空,内壁上有一些质量很轻的叶片,中心悬浮着一个刻有指针度数的圆形仪表。管子的金属上略微看得出有些麻点,盛放仪器的盒子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儿脏东西。

                大个子朝着仪器作了个手势,嘟哝了几声。

                “交易?”维隆斯猜想着,吃了一惊。他用手指指嘴巴。

                大个子也指指他自己的嘴巴,唇膜抖动得更厉害了。

                “拿一袋高蛋白丸子来,”维隆斯迅速地吩咐阿圭拉。“还有夹心松饼。还有赫勒,要是他在附近的话。”

                阿圭拉把丸子、饼干和教授都带来了。“他们拿来的?什么玩意儿?”赫勒问道。

                维隆斯把仪器一手塞给了他。“你猜猜吧。阿利,拿着我的电击枪,准备着。”他把枪交给助手,解开了放着丸子的口袋。

                土人们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他们把丸子倒作一堆,然后一捧一捧地舀起来。他们又把夹心松饼挑了出来,高高兴兴地分着。

                “行了,队长,我相信这是一个气象仪。一个风速仪。”赫勒把仪器举了起来,叶片被风一吹,在管子里旋转起来,刻度盘上的指针也摆动了。

                “对于他们来说,真是一件精巧的礼物,而且一点儿没坏。”

                “就是啊!显然,这儿有一个我们尚一无所知的手制品仓库,那儿有一些自从大破坏以来一直藏得好好的东西。”

                • 家园 为了隔离下面那个可怕笑话,所以发个这个很好的科幻

                  维隆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飞机探察组报告说,居民中心已经全部摧毁了,连一点点残垣破瓦都荡然无存了。然而,他们并没有像蓖头发似地把布满这个星球表面的浓密的丛林蓖一遍。维隆斯斜眼望着那茫茫夜空。“你打算今天晚上带考察队到寺庙上去?”

                  “当然,虽然我们昨天晚上都体验了那么生动的经历,可是,对于这东西的技术,对于他们到底是怎样产生这样的效果的,我们却一无所知啊。”

                  “我不认为这是什么技术。他们的力量是天生的。”

                  “可是,眉间的那颗宝石不是天生的呀!你告诉我说你在你的笛子上找到的那玩意儿也不是天生的呀!而且,只要我们能够学会把一个人‘录’下来,以供未来的需要,那将是多么巨大的进步啊!你能想像有这么一天,你能够与苏格拉底并肩而行吗?还有牛顿和爱因斯坦,李奇和帕迪尼,在他们毕生的工作和研究中,你都能亲随左右?还有,你能想像吗,莎士比亚在奋笔疾书,你就在他身后探头——”

                  “莎士比亚已经死了,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那我们上山吧。明天,我要设法动员我们的朋友多拿些东西来交易。不过,这一次我得要跟踪他们。”

                  当晚,考察队来到峡谷口时,欧尔仙把维隆斯拉到了一旁。她把她的笛子塞进维隆斯手中,说:“我不再吹这个了。不过,我觉得——我觉得你应该吹,队长。”

                  他还没来得及问问她,她就如释重负地掉头跑了。维隆斯满腹狐疑地端详着手中的笛子。

                  温切尔出现在他身旁。他指着跟在考察队后面的那伙土人,说:“队长,今天下午我已经问过每一个队员了,昨天晚上谁也没在梦幻中见到他们那个种族的人。”

                  “哦?”

                  “是这样的,我几乎向每一个人查问了他们在梦幻中的经历。你知道,那些具有天赋神力的人看来并不具有同等高尚的道德品质。好几件事说明了他们真是老奸巨滑,人面兽心,还有许多事情暴露了他们的冷酷和若无其事的恶毒行径。很清楚,他们并不把那些没有天生神力的家伙看作是真正的——人!”

                  “你说的是那些满地乱跑,服侍他们的小矮人!”维隆斯皱起了眉头。无疑,他自己的那位金色女郎也毫无这样的善心。她对那些低等人种看不出有什么感情。“好吧,就把这看作是那些土人具有思维能力的一种迹像吧——他们害怕跟我们接触,因为有思想顾虑。”

                  温切尔点点头:“我也是这么猜想的。你知道的,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让这些土人生存和发展下去,他们甚至会进化为一个文明种族的。”

                  这话并没有打动维隆斯的同情心:“要是他们的毛发也会发出火星电花的话,他们都会活下来的。”

                  “但其他的都没活成呀,那些会跳舞的精灵,还有他们的低等人。”

                  维隆斯恼怒地问道:“他们后来到底怎么了?难道一点儿线索都没有吗?谁都不知道?”

                  温切尔明亮的眼睛避开了维隆斯的视线:“我——我不敢肯定,因为欧尔仙不愿意和我谈。不过,其他人倒都没有看见什么。”

                  “好吧,会知道的。”

                  维隆斯相信自己很快便会知道结果。他靠在庙壁上,把欧尔仙的笛子放到唇边,运气一吹,一个火红的精灵应声而出。笛声中,随着这光烨耀目的梦幻仙境而复活的,不仅是一位与前不同的翩翩起舞的光焰人,而且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世界。此时此地,满地乱跑的小矮人已经占了人口的大多数,而具有神力的毛发生电的则越来越少了。

                  “太少了!不过,虽然我们人数寡少,但我们仍然大权在握。那些软弱无能、没有神力的家伙,仍然在我们的光电宝剑之前卑躬屈膝,不胜犬马怖惧。但是我们知道,再过不了几代人,我们不但将会绝灭,而且还会蒙受耻辱。我们知道,一旦我们最后的子孙死光以后,这些低等人种就再也不会用他们的丹田之气来供我们的先辈们借光还魂了。相反,他们将狠毒地毁掉我们藉以永生不灭的笛子。那时候,我们将与水晶的躯壳同归于尽,成为遗传规律中的这一奇花异葩的牺牲品。因为,正是这种特殊的遗传规律,注定我们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少以至最后无法延续后嗣。”

                  “我们将从宇宙中消失——属于我们的宇宙!”

                  不过,尚存的英才们知道,宇宙中并不只是他们。他们翘首星空,苦想冥思。在这宇宙的某个地方,有着同他们相似的生命。因为我们大可以自豪地问,难道不是只有人这种形式,才可能是宇宙间最万能、最理智的精华吗?而且,总有那么一天,那种生命在他们的宇宙探险中,会发现这个星球的。

                  到那时候,他们将静待恭候。等着去跳呀,飞呀,闪掠盘旋;等着使他们的整个历史从头到尾地重新复活——他们的每一个人的故事,就是整个种族的故事;每一个家族的历史,就代表了整个种族的历史。而且,到那时候,除了静待恭候的笛子外,将没有别的什么会使天外来客们分心,也不会有叛逆的低等人去毁坏那些珍贵而脆弱的笛子了。

                  那时候将根本没有低等人了。

                  维隆斯的笛声使寺庙群的头几座出现在幻境中。在远离所有居住中心的地方挑选了一处土地,方丘平地而起。特别建了一个保险库来置放全套的笛子——这就是可敬的祖宗们。保险库精心安装了缓冲和防御设备,内壁上雕刻了这个具有天赋神力的种族的历史,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一个又一个的荣耀。他们从来不曾失败过,也永远不会失败。

                  由于他的伴侣的早逝,维隆斯没有亲临目睹那场末日大屠杀。在走进了死屋,踏上了进入水晶石的道路,而炽烈的光环又尚未重新出现之际,维隆斯强使自己从幻境中恢复知觉。他使劲把笛子从唇间推开,五指痉挛如爪。

                  为了确保他们那脆弱易碎的永生的寄托物的安全,他们把低等人全部杀绝。他们首先盖起了寺庙群——星际诱饵,然后系统地把一切销毁,灭迹。维隆斯不用看就知道了。他情不自禁地把手中的笛子猛力一掷:滚你的蛋!笛子“咔哒”一声摔在石地上。

                  但别的光环还在他脑子里乱飞,盛怒并不足以使他能立即离开寺庙,把笛子里的光焰世界摔个粉碎也不能使他免于丑态百出。黎明时,他跟其他人一样把食物库闹翻了大,食物到处乱扔,肆意浪费。

                  人和土人们挨着都在大吃,开岔的手和五指的手都在贪婪地扒着。

                  维隆斯躺在吊床上,迷迷糊糊,忽然,迟疑不决的欧尔仙朦胧地出现在面前。“队长,——”

                  “你没吹笛子。”声音像喝醉了酒。

                  “没有,我——”

                  “那好,你去守卫食物。别让土人抢走。有事儿喊我。”

                  “跟那些土人在一块儿?你要我去——”

                  “拿我的枪去。他们要是走,就来叫我。”他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来了。“队长,土人——,我不让他们靠近食物库。我向他们开了枪。他们现在到树林里去了。”

                  维隆斯坐了起来,默默地看了看表。正午。“是去拿东西来交易吗?”

                  “不知道。我——你要我跟着他们去看看?我一个人?”

                  维隆斯吃力地摇着头以表示他绝无此意。“药箱。”他用粗哑的声音对欧尔仙说。他的脑子已经僵硬了。

                  10分钟后,刺激剂起作用了。他走出帐篷,在晌午的微风中,脚步还有些不稳。欧尔仙领着他走进丛林。“他们先走了一刻钟。”

                  “他们走路像海龟一样。而且还有点儿像大象。”幸亏他的头脑清醒了,脚步也稳了。他很快就发现了土人的足迹,很容易地就跟踪上了。欧尔仙跟在他后面。

                  “队长——”

                  “跟踪时可不能聊天啊。”

                  “哦。”显然,要说的话并不太紧急。

                  穿越丛林的土人也走得不紧不急。维隆斯和欧尔仙跟着他们越过溪流,然后背着寺庙群而行。两人很快就靠近了他们,可以听得见他们的脚步声了。“我们最好离得远点儿。”维隆斯沙哑着嗓子悄声说道。

                  “队长,我给你笛子——”

                  维隆斯咬着牙根说:“我把它砸了。”从欧尔仙灰白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目光,维隆斯知道,自己愤恨的感情也得到了她的共鸣。他看看手表,摸摸肚子。“我们应该先吃了午饭再来。”

                  “这是因为那些笛子使我们饿坏了。”

                  “那些笛子——”维隆斯看着她,没有说下去,又是一阵饥饿令他肠胃抽搐。

                  “所有那些光焰,变幻——都是从我们的肌体中取得能源的,”她神情激烈地说,“那些水晶石直接从我们身上提取能量。”

                  维隆斯一动不动地细细回味着她的话。累得东歪西倒,饿得真想狼吞虎咽,头晕目眩直发晕——这些都不仅仅是睡得太晚和饮食作息时间不规则的结果。精力衰竭的种种症候他都一应俱全,活像耗干了电的蓄电池。“欧尔仙,为什么你总是能一语破的呢?”

                  “因为我头脑十分清醒,”她不客气地回答说,“而且,要是吃了亏,我总是知道的。”

                  本来,他也应该知道的。只要再过几天,再尝尝那令人迷乱的咒语的滋味,他也会知道的。但那些土人又往前走了。“等我们回营再谈吧。详详细细地谈。”

                  她点点头,冷淡地表示满意,他们又再往前走。进入溪边茂密的草木丛后,土人们加快了步伐。他们两次停下来果腹,摘下长满黄色浆果的树枝狼吞虎咽。维隆斯和欧尔仙躲在潮湿的簇叶下注视着他们。维隆斯羡慕得肚子咕咕直叫。“要是我们也敢尝尝野生植物……”

                  欧尔仙尖刻地瞥了他一眼。

                  “要是我们敢的话。”他没有再说什么,静了下来。

                  当土人又继续往前走时,他把电击枪拿在手里,警觉地注意着周围的一切动静。脚下的泥土又湿又黑,尽是腐叶。

                  到了近傍晚时分,林中旅程停止了。前方,士人们沉重的脚步声静了下来。维隆斯和欧尔仙等了一会儿,然后警觉地往前移动。

                  前面,丛林间的空地上,有一个小小的半球形的圆顶房,一半攀满了藤蔓,门开着。维隆斯听得真切,里面传来的正是他们一路追踪的土人的嘟哝声。除了这第一座圆顶房外,还有其他的,大小和建筑式样都差不多。下半部分的镶板是棕色的,半透明;上半部分的镶板是绿色的。

                  维隆斯小心翼翼地慢慢绕过第一座圆顶房,围着第二排的第一座兜了一圈。他轻轻地敲敲那半透明的镶板,发现质地是塑料的,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老化变质。他把前额紧贴在这半透明的镶板上朝里面张望,只能模模糊糊地看见一些静物的大致轮廓。

                  欧尔仙的神情同他一样,也是茫然不解。忽然,她往别处看了看,碰了碰维隆斯的胳膊,用手指了指。透过茂密的草木,他发现了又一群圆顶房。他回头朝土人走进去的那座圆顶房瞥了一眼,一手把欧尔仙腰间的电击枪从皮带上拔了出来,塞进她手中。“监视着他们。要是他们转回咱们的营地去,上我这儿来。”他用手指了指,示意前方的那群圆拱房。说完,他就一闪身离开了。

                  第二个圆顶房群比头一个占地要广,建筑式样也较为多样,包括一个单间的长房,几个小圆顶房,还有五六个稍大的。外面的镶板虽然藤缠蔓绕,但实际上也一点儿没有损坏。维隆斯推开一扇上着活页的门,走进了长房。

                  屋里死一般的寂静——而且,凌乱不堪。尽管由于半透明的绿色镶板的过滤,室内的光线很暗淡,维隆斯仍然可以看得清这种杯盘狼藉的情况。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撒得到处都是。地板、墙壁上,东一滩,西一抹,斑斑点点,全是干了的油污泥迹。维隆斯用脚步测了测房间的长度,也辨认出了别的东西——桌子,椅子,炊具,水箱——样子跟地球人用的东西大不相同,不过可以辨认得出它们的用途,如果假定这屋子里居住的是类似人这样的生物的话,看来,他发现的这个长房是一个厨房——一个劫后荒芜的厨房。

                  就像他昨天早上看守的食物库一样的劫后荒芜,是经历了一场疯狂的、集中的饥饿风暴的洗劫后的荒芜。他打开了一扇柜门,发现里面堆放着塑料餐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餐盘摆设得很考究,与周围的杯盘狼藉形成鲜明对比。

                  他困惑不解地来到厨房的另一头,走进了一间较大的圆顶房。这里面的光线也很暗,但东西还是可以看得清楚的:吊床,桌子,椅子,柜子,还有零碎杂物。不过这儿的一切都摆设得井井有条。

                  他正在逐一打量那些零碎杂物,欧尔仙来了。“他们又回咱们营地去了。”

                  他猛地抬起头来,问道:“带什么了吗?”

                  “大概又是一件气象仪吧。刚才我查看了一下他们呆过的那间屋子,那显然是一个存放测天仪器和气象器材的仓库,不过,仪器也好,器材也好,没有一件跟我学气象时用过的一模一样,但都很相似。还有一些气象记录,不太多——许多许多页都是空白的。当然罗,我不认得那些字,也看不懂他们的数字——”

                  “就像我看不懂这些东西一样,”维隆斯打断了她的话。他塞给她一本用黏合剂粘起来的柔软的塑料薄膜簿子,上面画满了许多莫名其妙、错综复杂的直线和曲线。“就像我自己的字迹一样难认。”

                  她在柔软的薄膜页上扫了一眼,“这意味着我们在和一些有手的‘人’打交道,就像我们那些有手的土人一样?”

                  他点了点头,指着圆顶屋里的家具说:“而且有胳膊,有腿,有躯干,而且大概也有脑袋——就跟我们那些土人一样。要不,就是些其他的类似人的种族。”

                  “这个行星上具有人的特点的种族只有两个,”她提醒他说,“除非你想把那些低等人也另外单独算作一个种族。”

                  “可是他们已经死了好几个世纪了。完全绝灭了。而这一群圆顶房在这儿还不到几年功夫呢!”

                  “要不就是那些土人?”

                  这种解释真是无稽之谈。

                  “探察组的小伙子们疏忽了这个地方,我倒并不太感到奇怪。这些圆顶房伪装得很好,棕绿二色使它们完全隐没在茂密的丛林中。再说,这儿离寺院也太远了。所以,装有生物感应器的飞行器在飞行探察时,没有特别注意搜索这一地带。不管怎么说,他们在这整个星球上毕竟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哩。”

                  “但我们那些翩翩起舞的光焰人却在这个世界统治了——而且飞翔了好几个世纪了。如果那些土人在其进化的征途上能够接近到这一步,以至于能够创建这样一个复杂的布局,那光焰人们一定会知道的。可是,从我们吹过的那14根左右的笛子中,一点也也没有发现这些土人存在的迹像呀。你和我吹过的那根笛子是最新的,可是‘他’显然也对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文明种族一无所知呀。”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么,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

                  “对。创建这一前哨据点的人也来自外层空间,像我们一样。”

                  “那这只能也是一个前哨据点了。”

                  “我看,在作进一步猜测之前,咱们先在周围再找找,看还有些什么没有。”

                  她同意了。于是,他们俩一齐动手搜查那些零碎杂物。

                  5分钟后,他们找到答案了。维隆斯把东西摊在桌子上,两人都俯身看了起来。深沉的寂静笼罩着他们。

                  “一个相册。”欧尔仙终于轻轻地说了一句。

                  “就是回咱们营地去的那些土人的。”印在塑料薄膜上、望着他们的面孔是熟悉的:两个鼻孔,圆形的口腔,弯弯的下唇上挂着肉膜。开岔的手也是熟悉的。只不过现在的土人们的躯干因为挨饿而失去脂肪和肌肉纤维,而且没有了长袍、上衣、裤子和漂亮的饰器,有的只是满身的泥污。维隆斯匆匆地翻阅着相册,照片上的背景是各种技术装置,他们的土人看来是某个未知的星球上的人,有科学,有机器。虽然不认识相册背页上的字,但维隆斯和欧尔仙从照片上已经看懂了个大概。

                  看完了最后,两人把相册啪地一声合上,面面相觑。最后,维隆斯说:“他们要不就是到这儿来探察,要不就是到这儿来定居的。只要大略看看这儿的情况就会知道。另外,数数看有几张床,便会知道原先一共有几个人。”

                  欧尔仙默然点点头。

                  很快就查明,原先至少一共有50人。而且他们全副装备,打算来此耕田种地。维隆斯甚至还找到了他们存放种子的地方。袋子和纸箱都胡乱打开了,扔得到处都是。“大概这些种子根本就没播下去过。”他说着,从地板缝里抠出一粒扁平的绿色的种子。“可能是在厨房里的储存都空了以后被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

                  “他们肯定多带了一些食物,”欧尔仙说,“以防第一茬庄稼收成不好时,足够吃上一两个季度。”

                  “可是,笛子叫他们饿坏了,而且,不只是饿。笛子还使他们困倦,晕眩,迟钝——”

                  “死亡,”欧尔仙一针见血地替他把这句话说完。“特别是当他们最后完全要靠这里的野生植物来维持生命时。而这儿又显然没有对他们胃口的、足够的、适当的可以吃的东西。要是用我们的食物来喂养他们的话,你说,他们有可能康复吗?或者继续他们的定居生活?”

                  维隆斯耸了耸肩。“天晓得?如果他们的脑子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如果有男女两性——假使需要有男女两性才能繁殖后代,如果我们可以再找到一些丢失了的种子——如果,如果,如果。”他仰首上苍。夜幕降临,笼罩莽林。“你打算踏着月光一脚高一脚低地回营地去吗?”

                  要回去。维隆斯卷起相册,塞进兜里,在前面开路。他手握电击枪,两眼警惕地张望着。

                  “那些光焰人把他们当蓄电池使用。队长,他们过去也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低等人的,现在又这样来对待我们。”欧尔仙恨恨地说,“我们将提前吃光我们的食物,计划要做的工作也肯定无法完成。你可以看到,涣散和解体已经悄悄地开始了。”

                  “是呀——现在。不过,有些事情,只有你我知道,别人都不知道。”

                  “哦?我们要告诉他们吧?回去以后不告诉他们吗?”

                  “不,我指的是另外的一些事情。我们对贮放笛子的地下仓库的结构知道得很清楚。比如说,我们知道这个地下建筑经过精心设计,在居住中心发生爆炸时,笛子并无被毁之迹。”

                  她茫然地瞪着他。

                  “这就是说——反过来,如果我们把炸药放到地下建筑里去,那么,爆炸的威力也会全部被限制在地下而不至于严重危及我们的营地周围,甚至连方丘和寺庙群也可能会安然无恙。”

                  欧尔仙恍然大悟。她把淡黄色的鬓发往后一掠,说:“队长,我们带炸药了?”

                  “当然。”他低头瞧着自己的手。两天前的夜里,这只手捧过他的金发女郎那颗被无意打碎了的水晶石。昨天夜里,这只手又有意识地结束了那位光焰女郎的永生。现在,他发誓,这只手将要干出一番更为轰轰烈烈的大事。

                  他们回到了营地,只有几点灯光。帐篷上的挂灯有几盏亮着,其余的都熄灭了。食物库帐篷里一片狼藉,如同遭受了洗劫。方丘上,笛声缭绕,好像一支夜的旋律,醉意十足,杂乱无章。

                  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我们得等到天亮,”维隆斯提醒欧尔仙说,“我们不能冒大殿塌下来砸在赫勒脑袋上的风险。你能不能溜上山去,弄两三个笛盒回来而不让那些梦游神们知道?而且你自己不至于让那魔力给勾去了魂魄?”说着,维隆斯忽然显得心猿意马。

                  “干嘛老要问我行不行呢?”她椰榆了维隆斯一句,便消失在黑暗中。

                  是呀,为什么呢?他从仓库里取出炸药,好好地看了看说明书,计算了所需份量,称好了炸药,这时,欧尔仙带着两个空笛盒回来了。他抬头敏锐地扫了她一眼,几乎以为一定会看到她眼中闪耀着迷乱的目光。

                  可是,他看到的却是决心。“队长,他们手里的笛子怎么办呢?”

                  “你准备真正地给自己报仇了吧?”

                  她露出了短小洁白的牙齿:“我准备来一个斩草除根。”

                  他点点头。两天来,他们共同经历了不止一种考验。“你不认为我们应该给赫勒留下一两支吗?作研究用?”

                  她脸上毫无犹豫迟疑的神色。“不。我们为什么要比那些光焰人更有同情心呢?”

                  不过,欧尔仙没有与一个舞姿动人的光焰人温存过。她从来没有尝过在云间交欢的乐趣,即使这只是代人行事而已。她的那位红色光焰人太忙了,任务太重了,又是在晨空中飞掠测览,又是与彩虹共舞。他只向她显示了他那个种族冷酷的兽性那一面。

                  维隆斯的金色女郎给了他更多的东西。他给两个笛盒装满炸药并安上引信时,两只手微微颤抖。“好了。你觉得你能睡得着吗!”

                  她使劲地摇了摇头:“不!”

                  他觉得自己也睡不着。但那天晚上两个人都没有睁大眼睛守护着死神。不到一个小时,两人都分别倒在自己的吊床上——她把自己的吊床搬了过来——睡着了。

                  曙光照亮了帐篷的嵌板。维隆斯醒了。他直挺挺地坐着,注视着将要与他共同进行一场大毁灭的战友。她在安睡中不再那么吓人了。其实,她似乎完全是无足轻重的,只要他改变主意,把炸药放回仓库,把笛盒交回给赫勒。看起来,她似乎没有那个手挥宝剑般绿光的精灵那样叫人不得不顺从。

                  他就这样看着,想着,直到她睁开了眼睛。“他们回来了。”她一骨碌爬了起来,把笛盒拿在手里。

                  他俩溜进了晨光曦微的丛林,营地另一头的食物库帐篷传来了嘈杂的喧闹声。还好,一路上没有碰到回来得晚的人。他们快步穿过林间阴森的黑影,沿着溪谷上山。

                  当他们来到山顶上,向淡黄色的石寺走去时,连欧尔仙都有些心软了。“我想最后再看一眼大圆顶,以防万一。”

                  “怎么,你不相信那地下建筑设计、建造得够结实的吗?”

                  她歪了歪脑袋,搭讪着笑道:“我一直在做梦,爆炸,爆炸,所以——只是预防万一,我想再看一眼。”

                  只是为了预防万一,他陪她去看了。

                  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的,不是大圆顶,而是在大圆顶下面的石地上伸开四肢,瘫软在地的一个人。维隆斯连忙俯身一看,原来是赫勒。他手里仍然紧紧握着他的笛子,好像生怕失去了它。维隆斯听了听他的前胸:“还活着——只是晕了过去。”

                  “而且他们也都过于麻木,饥饿,神志不清,所以也没有叫醒他,带他一起回营地去。”欧尔仙气愤地说,“现在只好让我们来把他拖回去了。我们把炸药塞进去后,得把他弄下山去——”

                  可是,她愤怒的话语在维隆斯耳里只不过像是一只小蜜蜂的嗡嗡谩骂,尽管很激烈,但维隆斯似乎根本没听见。他忽然膝盖一弯,坐在冰冷的石地上,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哭。真是一个傻瓜爆破小组——一个头发斑白的宇航老兵,一个满脸雀斑的女学生。他捧腹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好容易才平静了下来,他嘶哑着嗓子问道:“我们怎么凑够人数呢,我的杀人大王?”

                  欧尔仙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笑,她冷冷地问道:“凑什么人数?”

                  “我们准备把炸药扔进那个发放笛子的石台的嘴巴里,对不对?然后爆炸,对不对?”

                  “对啊。

                  “好,欧尔仙,这石台要有6个人才肯张开嘴巴。我们这儿有3个,一个得要有人抬,另外两个嘛,身体倒都挺棒,就是脑筋有点儿糊涂,对不对?”

                  欧尔仙慢慢地坐了下来,张大了嘴巴。“我忘了。我们的全盘计划,弄了半天——”她摇了摇头。不过没多一会儿,她就不再垂头丧气了,纤巧的身体又有了生气。她蹦了起来,指着地上昏迷不醒的教授说,“队长,教授在走出大殿时摔了一跤,踝部骨折,咱们需要找人帮忙把他抬下峡谷,弄回营地。”

                  维隆斯赞赏地把眉毛一扬,“有道理。咱们需要起码3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第一个是温切尔,另两个由你来决定吧。”

                  她又去了。维隆斯站着,把赫勒紧握着的笛子从指缝间拔了出来。他把笛子端详了一会儿,然后放进了一个工具袋中,拉上了拉锁。他又把教授拖进了另一座寺庙,欧尔仙说好了把人带到那儿去。

                  当他俩经过广场上时,晨曦轻轻地照着赫勒的眼睛。他睁开双眼,模糊不清地看着。维隆斯轻轻地探问道:“教授,你想自己走吗?”

                  “(口母)——噢——唉!”

                  他们来到了一间较小的庙堂,赫勒的眼睛多少已经能看得见些东西了,四肢也开始恢复活力,能够动弹了,虽然动作还是不协调的。对于维隆斯字斟句酌的问话,他的回答也不那么语无伦次了。维隆斯蹲在他身旁,压抑着心中的怒火,尽量冷静地观察着赫勒虚弱无力的努力。在两三年,最多不过四年的时间里,那些笛子把50多个生气勃勃、踌躇满志的拓荒者变成了5个赤身裸体,濒于饿死的这么一小群野兽。维隆斯玩味着那些玄妙的术语:肌体组织萎缩,脑损伤,晚期营养不良。

                  如果不加以阻止的话,那些笛子也会给这批地球人考察队造成同样的灾难。光焰人们把那些母亲一样养活了他们的小矮人种族都灭绝了。他们也会把一切踏入他们金碧辉煌的圈套中的其他星球人类灭绝。因为他们认为,只有他们认为,只有他们自己那电光石火般昙花一现的生命才是有意义的。

                  这时,维隆斯听到滑石广场那一头传来了人声。当人声已经离得不远了时,他启动了引爆定时器,把两个盒子拿在手中。一跃而起。

                  欧尔仙带着温切尔、华勒和鲍尔斯基走进庙来。“教授一定要来。”她指了指背上的包,又说:“我还把其余散落在食物库帐篷和餐篷附近的笛子也都拿来了。”她报复地咬了咬牙关,接着又说:“谁也没想到要问一问是否需要带上担架或是夹板。”

                  这一点维隆斯完全可以相信。她带来的是一伙神情恍惚、萎缩憔悴的汉子,一个个耷拉着脑袋,塌着肩膀,两眼失了神。

                  不过,这又不是在列队检阅,他们的到来已经受到了注意。庙堂中央的石台带着不可抗拒的尊严徐徐升起。

                  维隆斯可顾不得风度尊严了,他连忙一个箭步抢了上去。石台的机关打开了,吐出了一个长方型的盒子,他把它一把塞了回去,又把另一个也塞了进去。

                  石台的上端合上了,徐徐没人地面。欧尔仙浅灰色的眼睛里闪烁着狂喜。她显然在尽量抑制着不使自己欢呼起来。

                  “快。”维隆斯匆匆说道,一把搀起赫勒,“我只留了15分钟的时间,包括塞进两盒炸药和走下峡谷。”

                  他们搀扶着赢弱的教授穿过广场,走进了另一座庙堂,身后站着三个呆若木鸡的同伴,一个个眼睛发直。庙堂中央又升起了石台。

                  “这次该我了。”欧尔仙坚持说。

                  维隆斯很快就发现,她干得也很漂亮。他们俩干得都很漂亮,然后,他们带着那几个如醉如痴的同事穿过广场,走进峡谷口。在这石头建筑物的边上,欧尔仙忽然停住了脚。她解下背后装笛子的背囊,欣喜若狂地把它扔下了方丘。

                  当他们自己也来到方丘底下时,赫勒已经完全清醒并恢复过来了。他愤怒地挥手顿足,两眼冒火,抗议道:“队长,我完全可以自己走,我又不是残废,我——”

                  “那你就跑吧!”维隆斯紧抓住教授的胳膊,硬拖着他快步向丛林奔去。他回头瞥了一眼,看见欧尔仙正赶着其他三个也在快跑。

                  突然,一阵强烈的爆炸声使他们都止住了脚步。6个人凝然不动地僵了几秒钟,然后不约而同地都回首方立。又是一阵强烈的爆炸声,震撼着寺院的四壁,惟一可以看得见的一座寺庙的穹窿也在轻轻地掀动着。石壁、石顶又缓缓地恢复了原状,寺庙晃动了,但是没有塌下来。

                  赫勒那瘦得筋浮骨凸的喉咙歪来扭去,终于发出了声音:“队长,什么——”

                  “我们把笛子全干掉了!”欧尔仙说。

                  没有一个人相信她的话。大家的目光都转向维隆斯,期待着他会作出另一番解释。连温切尔,华勒,鲍尔斯基都忽然好像从梦中惊醒了,凝神聆听。

                  维隆斯点了点头。“我们把炸药投进了存放笛子的地下室。寺庙群的其他建筑,对于未来的研究者们来说,应该是完整无缺的——大致上完整无损吧。你可以从地下室的内壁上得到历史资料记录,这个种族的详细历史全刻在上面了,只要你有办法把断墙残垣重新拼凑起来,而且能读懂那些文字。你甚至可以从中研究出他们的全部技术——无论这种技术曾经达到多么神乎其神的高度。但是,你可以把那些笛子忘记了。”

                  赫勒咆哮了起来:“你们就这样不当一回事儿地、自作主张地把宇宙进化伟大工程的仪器毁掉啦?你们就这样——”

                  “进化并没有毁掉,赫勒。那些东西也没什么高深莫测的。每一个星球上都一样:适者生存,不适者——亡!”

                  赫勒可不这么看问题。他口沫横飞,挥手跺足地向维隆斯发起了激烈的攻击:“你暗中破坏了宇宙进化的伟大工程,你死无宁日了,维隆斯。要知道,自从有时间以来,就有这宇宙进化存在了。这个时间,不光是地球意义上的时间,而是整个宇宙的绝对时间,精神时间。宇宙的进化——”

                  “那就这么看吧,赫勒:如果确实有这么一个进化工程,那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而且,我也只不过是完成了我的职责而已。”说完,维隆斯转过身,离开这几个人,独自费力地穿过茂密的丛林。他只不过是克尽其职而已。

                  其实,他不得不做而做了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件。当他的手触到赫勒那支仍然安全地躺在他那拉锁口袋里的笛子时,他的步伐加快了。他相信它还活着。回到营地后,他要把它藏进箱子,谁也不会知道它躲过了这场浩劫。不过,维隆斯准备过不了几天就要找一个晚上,一个人远远地离开营地,找一个偏僻荒凉的地方。他将要再一次到那九霄云端去遨游。他拍拍那金属的笛管,全速向营地跑去。

          • 家园 一个极其可怕的cult笑话,洁癖切勿观看!禁16以下进!

            无肠的故事 恰克·帕拉尼克

            吸气。

            尽量能吸多少就吸进多少空气。

            这个故事应该差不多和你能闭住气的时间一样长,然后再长出一点点。所以尽快听吧。

            我的一个朋友,在十三岁的时候听到有所谓的「插后丨庭」。就是屁丨眼里插丨进一支假阳丨具。据说只要把前列腺刺激得够厉害的话,不用手也能有爆射的高潮。在那个年 纪,这个朋友有那么点色情狂。他总在找比人家更好的发泄方法。他去买了根胡萝卜和一瓶凡士林。用来做一次小小的私人研究。然后他想到这样在超市收银台前会 是个什么样的局面:那一根胡萝卜和一瓶润滑剂孤零零地在转送带上滚到收银员的面前,所有排队付钱的客人都看在眼里,每个人都知道他今晚的大计划。

            所以,我那位朋友,他买了牛奶和鸡蛋和糖和一根胡萝卜,全是做胡萝卜蛋糕的材料。外加一瓶凡士林。

            好像他要回家去把一个胡萝卜蛋糕塞进他的屁丨眼里。

            到家之后,他把胡萝卜削成一根短棍,涂满了油脂,慢慢地坐了上去。然后——什么也没有。没有高潮,除了很痛之外,什么也没有。

            然后这个小子,他妈叫着说吃晚饭了。她说下楼来,马上。

            他想办法把那根胡萝卜拔了出来,把那根又滑又脏的东西包在他床底下的脏衣服里。

            吃过晚饭之后,他再去找那根胡萝卜,发现那玩艺已经不见了。在他吃晚饭的时候,他妈把他所有的脏衣服拿下去洗。她不可能没发现那根用她厨房里的削皮刀仔细修整过的胡萝卜,上面闪亮着润滑油,而且还有股臭味。

            我这个朋友在乌云罩顶之下等了好几个月,等着他父母来骂他。可是他们始终没有动静,一点也没有。即使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了,那根看不见的胡萝卜还悬在半空 中,度过每次耶诞大餐,每次生日派对。每次和他的孩子们,也就是他父母的孙儿孙女一起在复活节找彩蛋的时候,那根鬼魂似的红萝卜还悬在他们所有人的头上。

            那种事可怕得无以名状。

            法国人有句话:「楼梯上的灵光」。法文是:Esprit d’Escalier。那意思是说你找到答丨案的那一刻,不过已经来不及了。比方说,你参加一个派对,有人侮辱了你。你得回嘴。结果,在压力之下,大家都盯着你,你只能支吾以对。可是一等你离开了那里……

            你一开始下楼梯,就——像变魔术一样,你想到该说的最好不过的话。最能把对方驳倒的话。

            这就是所谓楼梯上的灵光。

            问题是,即使法国人也没有什么话来形容你在压力下真正做出的傻事。那些你真正想到或是做出来的愚蠢而不顾一切的事情。

            有些事情实在低级得无以名之,低级得甚至说都不能说。

            回顾起来,儿童心理专家和学校的辅导老师现在都说,最后一次青少年自杀高峰是孩子们在手丨淫时让自己窒息而死。父母发现他们的时候,孩子的脖子上缠着毛巾, 而毛巾系在他们卧室衣柜里的横杆上,孩子死了,干了的精丨液到处都是。当然做父母的会清理干净,替他们的孩子穿上裤子,让情况看起来……好一点。至少有这种 意思。像一般让人难过的青少年自杀情形。

            我另外一个朋友,也是我同学,他哥哥在海军服役,说中东人打手丨枪和我们不一样。这做哥哥的驻扎在几个有骆驼的国家里,那里的市场上卖一种看起来很像是花俏 的拆信刀的东西。每根这种花俏的工具都只是一根很细而擦得雪亮的铜棒或银棒,大概和你的手掌一样长,其中一端有个大头,或是金属的大球,或是像剑柄似的弯 曲把手。这位在海军的哥哥说那些阿丨拉伯男人把老二弄硬了之后,就把这种细金属棒插丨进老二里面去,一直插到底,然后带着这根棒子在里面来打手丨枪,会让高潮来 得更过瘾、更强烈得多。

            就是这个到过世界各地的大哥寄回来法国的俗话、俄国的俗话,还有大有帮助的打手丨枪秘诀。

            在那之后,那个做弟弟的,有天没来上学。那天晚上,他打电丨话问我能不能帮他拿一个礼拜的作业,因为他进了医院。

            他得和一些肠胃开刀的老头子住在同一个病房里,他说他们得共看一台电视。只靠一张布帘子来保有隐私。他的父母不去看他。他在电丨话里说他父母现在真该杀了他那个在海军里的哥哥。

            那小子在电丨话里告诉我说——前一天——他嗑了点药。在他家中的睡房里,躺在床上。他点了支蜡烛,看着一些旧的色情杂志,准备打手丨枪。这是在他看过他那当海 军的哥哥来信之后的事,看到阿丨拉伯人怎么打手丨枪的有用资讯。这小子到处找着可以这样用的东西。原子笔太粗了,铅笔不但太粗大而且太粗糙。可是,流在蜡烛旁 边的那一小条既细又光滑的蜡大概正合适。那小子用一根手指尖把那一长条蜡由蜡烛上剔了下来,用两个手掌搓得更平滑些,又长又滑又细。

            他既有点茫,也很色,就把那根东西从他的马眼插丨进硬挺的老二里,越插越深。他还留了一截蜡在外面,开始打起手丨枪来。

            即使到了现在,他还说那些阿丨拉伯人还真丨他妈的聪明。他们完全重新发明了打手丨枪。他平躺在床上,那小子越来越爽到都忘了注意那一条蜡,就在再来一下就要丨射了的时候,他发现由头上伸出来的蜡不见了。

            那条细细的蜡,全部滑进去了。整个滑到了里面,深到他甚至于摸不到的输尿管里。

            他妈在楼下叫他吃晚饭。她说下楼来,马上。用蜡的小子和用胡萝卜的小子不是同一个人,可是我们的生活情形差不多都一样。

            吃过晚饭之后,那小子的肚子痛了起来。是那条蜡,所以他想也许蜡会在他肚子里融化了,可以让他尿出来。现在他的背痛,肾脏痛。他连站都站不直。

            那小子在他的病床上打电丨话,你还听得见后面有铃声叮当,有人在尖叫,还有电视上游戏节目的声音。

            X光照出了真相,有一条又长又细的东西弯成两截,在他的膀胱里。这个又长又细的V字型吸附了他小便里的所有矿物质。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粗糙,外面包裹着钙 的结晶,到处跳动,伤了他膀胱内层的柔软组织,堵住了他的小便不能排出,他的肾脏受到尿液的倒灌回流,唯一能从他老二里流出来的一点点,也因为有血而成为 红色。

            那小子,他的父母,他的全家人,他们看着那张黑白的X光片,医生和护士就站在旁边。那个由蜡形成的大V字白得亮眼,每个人都看得到,他只好说了实话。这种阿丨拉伯式的打手丨枪法,他哥哥在海军写信告诉他的事。

            现在,他在电丨话里哭了起来。

            他们用他上大学的基金付了膀胱开刀的医药费。这么一个愚蠢的错误,现在他再也当不成律师了。

            把东西插到你自己身体里面。把自己卡在什么东西里面,不管是蜡烛在你的老二里,还是你的脑袋在索套里,我们都知道麻烦大了。

            让我惹上麻烦的事,我称之为「潜水寻珠」。也就是说在水底打手丨枪,坐在我父母的游泳池里,在比较深的那一头的池底。我深吸一口气,踢着水潜到池底,脱掉泳裤。在那里坐上二、三、四分钟。

            就由于打手丨枪,我有了非常大的肺活量。只要家里没有别人在,我就会一整个下午都在干这件事。等最后打出来的时候,我的精丨液,会成为乳白色一大坨、一大坨地悬浮水中。

            之后,再潜下水去,把这些捞起来,一把把捞起之后擦在毛巾上。所以这才叫「潜水寻珠」。即使池水中有氯。我还是会替我姐姐担心,还有,全能的耶稣,还有我妈。

            当时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我那十几岁,还是处女的姐姐,一直以为她只是越长越胖,结果却生下一个有两颗脑袋的智障婴儿。两个头长得都像我。我,既是父亲又是舅舅。

            最后,你碰上的却不是你担心的事。

            「潜水寻珠」最棒的部分是游泳池过滤和循环马达的进水口。最棒的部分就是光着身子坐在那上面。

            就像法国人说的:有谁不喜欢别人吸他的屁丨眼?

            不过问题是,前一分钟你还只是一个想自己爽一下的小子,下一分钟你就再也当不成律师了。

            前一分钟,我正坐在游泳池底,天在波动,由我头上八呎深的水里看出去,是一片浅蓝。除了我耳朵里听见自己的心跳之外,整个世界寂静无声。我那条黄色条纹的 泳裤套在脖子上,以策安全,怕万一有个朋友、邻居,或是任何一个人突然出现来问我为什么没去练足球。入水口在节奏稳定的吮吸着我,而我把白白瘦瘦的屁股压 下去享受这种感觉。

            前一分钟,我吸足了气,把老二握在我手里。我父母去上班,我姐姐去学芭蕾舞,几个钟点里都不会有人回家来。

            我的手让我到了高潮的边缘,然后我停下来,游上去换一大口气,再潜下来坐在池底。

            我这样反复地做了一次又一次。

            这想必就是女生想坐在你脸上的原因所在,那种吸力就像你在一直不停地拉屎。我的老二挺得好硬,屁丨眼一直像有人在舔吸,我不需要空气。我耳朵里听到心跳声, 我一直留在水底,最后眼前都冒出了金星。我两腿伸得笔直,两边的膝弯都在水泥池底擦伤了。我的脚趾发青,脚趾和手指都因为泡在水里太久而皱了起来。

            然后我让自己达到高潮,大坨的白色精丨液开始喷射出来。那些珍珠。

            就在这时候,我需要点空气了。可是就在我想踢水往上游时,却做不到。我没法让脚伸到我身子下面。我的屁股卡住了。

            急救单位的人会告诉你说每年大约有一百五十人这样卡住,被循环马达给吸住了。你的长头发,或是你的屁股卡住的话,你就会淹死。每年都不知有多少人送命,大部分在佛罗里达州。

            大家只是不谈这件事,就连法国人也不是每件事都会说的。

            我一腿跪起,把一只脚塞进身体下面,半站起身时,感到屁股那边有什么东西拉扯住了。我把另一只脚也伸到身子下,踩着池底往上游。我离开了池底,不再碰到水泥地,可是也吸不到空气。

            我用力踩着水,两臂划动,大约到离水面一半的地方,但是没法再高。在我头里的心跳越来越响,也越来越快。

            明亮的光点不停地在我眼前闪来闪去,我转头往后看去……可是那完全没道理。那条粗索,像某一种蛇,青白色的,还看得见上面有血管,由出水口上来,咬紧了我 的屁股。有些血管在往外渗血,红红的血在水底看起来是黑的,由那条蛇苍白的皮肤上的小小裂缝漂了出去,消失在水中,而在那条蛇薄薄的青白色皮肤里面,还看 得见一坨坨消化了一半的食物。

            这是唯一可以说得通的事,有什么可怕的海怪,一条海蟒。从来没在光天化日下见到过的东西,一直躲在游泳池出水口的黑暗深处,等着咬我。

            因此……我用力地踢着,踢着又滑又有弹性而打着结的皮和上面的血管,好像有更长一截从下水口拉了出来。现在大约和我的腿一样长了,可是还是紧咬着我的屁丨眼。我又用力一踢,离我能换气的地方又进了一吋。我仍然感到那条蛇咬住我屁股往下拉,但离逃生又近了一吋。

            你能看到纠结在蛇肚子里的有玉米和花生。你还看得见一个长形的亮橘色的球。就像是我爹逼我吃的那种大型的维他命丸,让我增加体重的,让我能赢得足球奖学金。其中有添加的铁和Ω—三脂肪酸。

            就是看到那颗维他命才救了我的命。

            那不是一条蛇。那是我的大肠。我的肠子给拉出了我的身体。这是医生所谓的「脱垂」。是我的肠子给吸进了下水口。

            急救人员会告诉你说,游泳池的马达每分钟能抽八十加仑的水。力道大约在四百磅左右。而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内脏是连在一起的。你的屁股只是你嘴巴的另外一 头。如果我随他去的话,马达继续作用——把我的内脏扯脱——最后会到我的舌头。想想看要承受四百磅的力道,就知道那会怎么把你里面掏空了。

            我可以告诉你们的是,你的肠子不会觉得有多痛。不像你皮肤对疼痛的那种感觉。你所消化的那些东西,医生称之为「排泄物」。再上面一点是食糜,一堆浆状的东西,混着玉米、花生和圆圆的绿色豌豆。

            漂浮在我四周的就是由血和玉米、粪便、精丨液和花生混在一起的汤。即使我的肠子给拖出了我的屁股,而我紧留住剩下的部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第一件想要做的事却是想办法把我的泳裤穿回去。

            老天不容我父母看到我的老二。

            我一丨手握拳堵在屁丨眼上,另一只手把我的黄色条纹泳裤由脖子上拿了下来。但是,要把泳裤穿上还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你如果想摸摸你的肠子是怎么感觉,那就去买一盒那种小羊肠做的保险套吧,拿一个出来,拉长了,在里面灌上花生酱。外面涂上润滑剂,放在水里面。再想办法扯断,想办法拉成两段。那实在是太韧又太有弹性了,而且滑不留手得无法抓住。

            小羊肠的保险套,就是肠子嘛。

            现在,你们就能明白我要对付的是什么了。

            你只要一放手,你就会肠子都没了。

            你要是游到水面上去换气,你的肠子也就都没了。

            你要不往上游,就会淹死。

            就看你是选马上死掉还是一分钟后死掉。

            等我父母下班回来会发现的是一个巨大赤丨裸的胎儿,蜷成一团。漂浮在他们后院游泳池里混浊的水中。由一根满布血管而扭曲的肠子系在池底。和那个在打手丨枪时把 自己吊死的孩子不一样。这个是他们十三年前从医院带回家来的宝贝。是他们希望能得到足球奖学金,将来得MBA学位的孩子。会在他们年老时照顾他们。是他们 所有的希望和梦想。漂在那里,光着身子,死了。四周是由浪费掉的精丨液所形成的乳白色珍珠。

            如果不是这样,就是我父母会发现我裹着一条血淋淋的毛巾,倒在游泳池和厨房那具电丨话之间的半路上,一段断了的肠子还由我那条黄色条纹泳裤的裤腿里拖了出来。

            那是法国人都不会谈的事。

            在海军服役的那个哥哥,教给我们另外一句话。一句俄罗斯的俗话。就像我们说的:「谁要这个,就像要头上有个洞。」俄罗斯人则说:「谁要这个,就像要屁丨眼里长牙。」

            「ㄚ许挪不系呢羊向道隆亦。」

            你们也听过那些故事,说落入陷阱的野兽会咬断自己的腿,哎,随便哪只土狼都会告诉你咬几口可比死掉强多了。

            妈的……就算你是个俄罗斯人,说不定哪天你也会想要有那些牙齿呢。

            否则,你得做的就是——你得扭过身子去。你用一只手勾在膝盖后面,把那条腿抬到你脸上。然后想办法往你的屁股咬下去。在喘不过气来的时候,只要能再吸一口气,你是什么都会咬的。

            这种是你在和女孩子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不会告诉她的事。要是你想要她吻你道晚安的话,就不会说的。

            要是我告诉你们说那是什么味道的话,你们就永永远远不会再吃乌贼了。

            实在很难说我父母觉得哪件事比较恶心:是我怎么惹上麻烦呢,还是我怎么救了自己一命。去过医院之后,我妈说:「你当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宝贝,你当时太震惊了。」而她学会了怎么做水煮蛋。

            所有的人都觉得恶心或替我难过……

            我需要这些,就像屁丨眼里要长牙。

            现在,大家老是说我看起来太瘦了。大家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因为我不吃他们烧的炖肉而都不说话,又气得要死。炖肉让我吃不消,还有烤火腿。任何会在我肠胃里 待上两个多钟点还不能消化的,出来还是原样。家里烧的利马豆或是大块的鲔鱼,我上完大号站起来的时候,会发现还是原状在马桶里。

            在动过大肠切除手术之后,消化功能就没那么好了。大部分的人都有五呎左右的大肠。我还算运气好,能留下六吋。所以我终于没能拿到足球奖学金,也始终没能念 到MBA。我的两个朋友,那个蜡小子和胡萝卜小子,他们长大之后,身子也壮了,可是我始终没比我十三岁时候的体重多长一磅。

            另外一个大问题是,我父母花了一大笔钱去整修游泳池。最后我爹只告诉那个来弄游泳池的家伙说是一只狗。家里养的狗掉下去淹死了。尸体给吸进了下水口里。即 使那家伙打开过滤箱,掏出一条滑滑的管子,一段湿淋淋的肠子,里面还有一颗很大的橘色维他命丸,到了那时候,我爹只说:「那只狗真丨他妈的疯了。」

            就连在我楼上睡房的窗口,都能听见我老头说:「那只狗啊,一秒钟没看住都不行……」

            然后我姐的月经没来。

            即使在他们把游泳池的水全换了,即使他们卖了房子,而我们搬到另外一州去住,我姐也堕了胎之后,我父母始终没再提这件事。

            从来不说。

            那是我们家的那根看不见的胡萝卜。

            现在你们可以好好地,深吸一口气了。

            因为我还没吸气。(完)

            • 家园 的确少儿不宜,当然如今城市农村少儿标准不同,请自酌

              Haunted by Chuck Palahniuk

              《惡搞研習營》英文版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4980050.html

              可以下载

              原转贴作者的话(深得我心):

              手边的TXT档《恶搞研习营》1-12至此终止,S1有图档打包,但我没有收那个,这本书目前只有繁体台版,可以在淘宝买到。

              我没有预料到这个贴吧会吸引到很多90后的朋友,我的初衷是建立一个私人化的园地,像这一篇文的重口味,并不适合太年轻的读者。

              尽管作者在书中持人道的、宽悯的立场,但这本书整体依然是津津乐道的猎奇向,即使是《出亡/出埃及记》这一篇,依然有浓重的第三者偷窥意味。

              一个人,在思想尚未成熟的年代,接触这些殊为不利,不论是直觉下的排拒还是接纳,都容易偏激。

              所以,请谨慎判别。

              这个贴吧,只要我还在经营,就会时不时贴一些原创或转载上来,有的可能很大众,好比《精神病人》,有的可能很小众,就像这一篇。

              凡是小众的东西,我都会在标题或开篇标明,我的慎入提醒,不是为了更多地博眼球,而确确实实就是提醒。

              国内没有分级制度,但是我们可以订制自己的分级制度,这是传播者应该负起的责任。

              如果您是能够接受这些内容,或者这种分级制度的朋友,欢迎留下来。

              • 家园 转旧贴的喜剧感:虽是好纸,却已发黄,上写道:“恭请阁下于

                夜已深,万籁俱寂。

                忽然屋顶瓦片响动,偶从草榻上一跃而起,低声喝问:“谁?!”屋顶有人答道:“阁下请出来说话。”偶飞身跃入院中,但见屋脊上站立一人,打扮颇为怪异,似是异邦之人。背负一口长剑,剑柄镶了一颗极大的珠子,月光之下发出幽幽绿光。偶心头一凛,想起一人,拱手道:“原来是还珠楼主,楼主久不到中原,不知今日所来为何?”还珠楼主却不答话,一扬手,一道白光直射下来,偶不敢怠慢,侧身让过,卸了暗器飞来之势,探手将暗器接住,却是一张纸。还珠楼主一笑:“今日特来发帖。”偶再看那张纸,虽是好纸,却已发黄,上写道:“恭请阁下于猴年马月猪日羊时参加英雄会”。再一想,那猴年马月已是三年之前了。偶不禁冷笑道:“楼主,这帖子未免也太老了吧!”

                +++++++++

                好碑墓志铭:

                初从文,三年不中;后习武,校场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遂学医,有所成。自撰一良方,服之,卒。

                • 家园 我的极品小资生活(转贴)---看看笑死了猫没有?

                   沙尘暴来的时候,我刚刚睁开眼睛,窗外传来风铃的响声,似乎在楼上,在楼下,也许就在我家的阳台上,总之它无处不在。那是一种淡紫色的声音,是的,淡紫色的声音。她喜欢用颜色来描述一切纤细的感觉,我从床上爬起来,身上还残留着六神花露水的香气,屋子外面升腾起黄色的雾,眼前的景物似乎都模糊起来,我的心绪不知道为什么也自纷乱起来。我在桌子上拿起一支大前门,把它叼在嘴里,却不点燃,任凭烟草的清香从唇边慢慢渗透进身体里。

                    

                      她仍旧睡在我的身边,昨夜的一切似乎从未发生,只有略显凌乱的床单似乎还残留着一些模糊的记忆。不过这记忆也是若有若无,就好象她的吻一样,轻柔飘渺,仿佛偶然落在花蕊的蝴蝶。我站起身来,伸出右手在CD架子上随便挑了一盘,放进昨天刚刚拆封的AIWA CD机里,轻轻地按下PLAY。她曾经说过,喜欢我收藏的每一盘CD,那种闭着眼睛随意在CD架里选出一张,就是自己所中意的声音,这样的感觉是“深绿”色,她这样说。开头照例是盗版CD特有的噪音,我喜欢这种噪音,每到这时候我就会感受到对未来微茫的期待,深知我喜欢的声音一定会到来,并且不需要等太久。   

                      HOU-BAOLIN的声音缓缓地响起,在整个房间里舒展开来,在这样的清晨,他的声音融合进空气之中,契合无间,象风一样在房间里流动。HOU-BAOLIN的中文名叫做侯宝林,不过我还是喜欢用拉丁字母来称呼他,而且只买他与GUO-QUANBAO——中文名叫做郭全宝——合说的相声,这也许是一种偏执吧。无论是刘宝瑞,还是马三立,始终无法比较。

                    

                      这时候她睁开了眼睛,看着我笑。我问她笑什么,她说她很久没有在HOU-BAOLIN的相声中从梦中醒来,因为没有人会放给她听。

                    

                      我也笑了,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同时感觉到一股奇特的香水味道。这不是六神,比起“六神”的热情,这种味道更为矜持阴郁,而且夹杂着一丝幽幽的神秘感,我确信我在哪里曾经闻到过。

                     

                      于是我松开她的肩膀,慢慢地蹲下去,从床的下面小心地拿起一盏已经燃烧殆尽的蚊香,最后一缕轻烟正袅袅地飘着,在它身边散落着一些小蚊子的遗体,就好象秋天的法国梧桐树叶一样,满地皆是。

                      通常在这样的天气,我都会在上班的途中路过的DJ BAR买一杯DJ喝。我绝不喝袋装的速溶品牌,而BAR的老板用DJ机和新鲜的DJ豆亲手磨出来的,所以DJ BAR的DJ有一种天然的清香。或是因为亲手磨制的缘故,这清香中还有丝淡淡的忧郁。老板也是HOU的FANS,所以我每天都会特意早起半个小时,去那里叫一杯DJ,然后坐在高背椅上一面啜饮一面enjoy “Hou”那低沉阴郁的相声。

                    

                      我和她的相识就在DJ BAR,那时她穿着深绿棉袄,大红棉裤,头上扎着镶花边的头巾,手里握着一碗散发着清香的DJ,在BAR来往人群中仿佛一只孤高的天鹅。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她时,心里竟是一阵莫名的触动,她的身影回荡在瞳孔里,似乎让我心里的某一部分消融。

                    

                      我走过去,坐在她的旁边,对老板说:

                    

                      “一杯DJ,加一点SALT,不要SUGAR。”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这个邻座的男人,居然笑了。

                    

                      “你也喜欢SALT DJ?”

                    

                      那时候正是HOU的两段相声的间隔,BAR里一瞬间陷入微妙的沉静,我点了点头。

                    

                      “对于一颗破碎的心,既然无法粘合,索性就让它消融吧。”

                    

                      她又笑了,笑容在DJ蒸腾的热气中是冰蓝色,我觉得。

                    

                      “老板,来两碗豆浆,一碗甜的一碗咸的。”我们的身后有人大声喊道,我们两个人同时无奈地摇摇头,习惯了“DJ”的叫法,豆浆这个词是如此的刺耳,简直就是另外一个世界。

                    

                      “不出去走走么?”我对她说。距离上班的公车抵达还有五分钟。

                    

                      她躺在我的怀里,我双臂搂住她,她的红棉袄和我的棉布坎肩就躺在我们身下,HOU的相声仍旧回荡在房间里。

                    

                      “起来吧,我们去喝DJ,加SALT,不加SUGAR。”

                    

                      我俯下身子,把嘴唇凑到她的耳边,轻轻地吹气。

                    

                      对于我们生活在这个森冷都市的人来说,早晨的一杯DJ格外温馨,对于生活的情调,也就格外地偏执。对于爱人,何尝不是如此,我已经错过一次,所以对于她,我异常地小心。

                    

                      “这样的天气,不适合喝DJ呢……”

                    

                      她凝望着窗外呼啸的黄砂,眼眸里有一丝痛苦的迷惘。“我们去吃JB,今天是情人节,就让它与众不同吧。”

                    

                      我记得她曾经说过,DJ是浓郁的橘黄色,而JB则是海的深蓝,这些都是紧锁在她回忆深处的颜色,就象我。

                    

                   

                      去年的情人节,我一个人过。

                    

                      其实每年我都是一个人过,只是今年的心绪与前略有不同。往年的这个时候,我总抱持着一种对未来微茫的期待,总以为会有这么一年的今天,会有一个人和我共同享这煎饼的芬芳。而去年,我则是品味着 “失恋“青涩果实迎来这一天的到来。我的爱情之花终究凋谢的太早,没有等到节日的祝福,就枯萎了。

                    

                      所以,之于我,那是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这句子滥俗、古老且缺乏创意。然而句子本身所具备的巧妙修辞却准确地散发出混杂哀伤与无奈的气味,简洁的语法结构昭示着一个简洁的逻辑:我喜欢她,她不喜欢我。仅此而已,这道理岂非很简单?简洁明了一如爱因斯坦的方程式。后者改变了整个世界,前者则彻底改变了整个我。西方大哲在一粒砂中看世界,东方大贤在一朵花里窥天国,而我又看到了什么呢?

                      我将思绪收回来,回头望了望她,她正看着两侧向后退去的小贩出神。

                    

                      来到J·B BAR,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头发散乱,胡子剃的很干净,一袭白色的长袍颇为利落。据她说,这里的J·B相当考究,面粉是选用的天津小站麦,昨日的新鲜鸡蛋,油条也用Aomiao洗衣粉特别浸泡过。她特别喜欢将面糊摊在锅面的一刹那,那一瞬间会令她开朗很多,J·B毕竟不是蓝调的产物。

                    

                      “两位要些什么?”

                    

                      老板问道,同时把手里的Dashao晃了晃。每一样食品都有其自我的器具,就好象COFFEE豆机之于COFFEE,DJ豆机之于DJ一样,对于J·B来说,Dashao(也许应该叫“大勺”吧,不过这个单词的微妙寓意很难用中文来表达)也就意味着一个J·B BAR的品位与风格。她说她当初就是为了这把Dashao而着迷的。

                    

                      “两个J·B,谢谢。”

                    

                      我回答说。老板点点头,娴熟地用Dashao在面盆里舀起一勺乳白色的面糊,手腕轻转,面糊象是有生命一般,一下子从大勺流泻出来,均匀地平摊到黑色的锅面之上,随即被一把精致的小推子推成一个优雅的圆形。那种从容不迫的流动,让我想起BEIJING Opera《Strategem of empty city》里的Kung-Ming.。难怪她会说,看着一个J·B的诞生,心情会开朗很多。

                    

                      “今天是情人节吧,这样的天气,总令人很感伤呢。”

                    

                      老板一边拿铲子翻弄着J·B,一边低头说道。

                    

                      “其实也不过是普通的一天罢了,若是没了心灵的震颤,每一天都是一样的。”她略带哀伤地回答,我搂着她的肩膀,发现我们始终无法彼此温暖。不过我没有悲伤,因为我也早就失去了心灵上的震颤,只剩下D·J和J·B还有HOU的相声,在我里面。

                    

                    

                    

                      我的前生是十六世纪法国的贵族女子,就住在枫丹白露,每天要吃很多的J·B。

                    

                      昨晚我和她躺在床上,她这样喃喃地说,然后我微笑,把灯关掉,开始亲吻她。 老板拿起刷子,在盛满了酱的瓶子里搅了搅,然后涂抹到已经凝固的煎饼上面。我注意到,他刻意涂出一个心形,于是在黄白色的J·B上,就有了一个心,但那又是象征着什么呢?

                    

                      “情人节该有情人节的礼物呀,无论是谁。”老板将一根油条放进J·B,然后熟练地卷起来,煎饼并没有破损,那个酱色的心还在那里留着。老板把它递给她,她想了想,然后又递给了我。

                    

                      “情人节快乐。”

                    

                      她似乎露出一丝笑意,我欣然接过。

                    

                      我们两个就坐在J·B BAR的马路边上,将两个煎饼一点一点吃完。当我们再度抬起头的时候,彼此都明白想要说些什么。

                    

                      “多谢你的情人节礼物。”

                    

                      “那么,再见了。”

                    

                      两句简短的对话,为我们两个尘世里偶遇而有分离的人做了最后的呼唤。

                    

                      她的背影逐渐离去,大红棉袄与绿色棉裤慢慢消失了黄沙里。我面无表情地将最后一块煎饼咽下去,从怀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那根大前门。

                    

                  她也许真的爱我

                      我也许也会爱他

                      但是D·J也罢,J·B也罢,HOU的相声也罢

                      全都无法穿透这层细腻的黄沙帷幕

                      沙子静静地从天上落下

                      静静地落在我的身上

                    

                      烟草的香味消失了,散发出令人郁闷的刺鼻烟雾,我扯了扯自己的棉布坎肩,将大前门从嘴里拿出来,无力地送开手,烟蒂悠然落地。

                    

                      戴着红·袖章的人走过来,向我要五元的罚款,我看着那红袖章,想起了她的红棉袄。我转身狂奔起来,那红色象是她的眼眸,我只想躲藏,回避,越远越好。

                    

                      当我一口气跑回家,红·袖章被我甩掉。我走进卧室,颓然地蜷缩在床边,开始哭起来。

                    

                      因为我想起来,那两个心形的情人节煎饼,忘记向老板找零。

                  • 家园 【文摘】你这个变态变态的 (当年还有QICQ)03年9月

                    你这个变态变态的

                       2003年9月22日

                      一、OICQ

                      

                      那个时候还是刚学上网,看到一个人的头像是蓝色的,很是羡慕的说......于是就很虚心的发消息向他请教:

                      "你好,请问怎么才能把自己的名字变成蓝色?"

                      不愧是高手,那边信息回的非常快,并且字数还不少:"对不起,主人不在,我是她的QQ,有什么事和我说好了......"

                      简直是我偶像了,连使用的QQ都那么厉害,会替主人聊天......于是就更加的虚心回了个消息过去:"好QQ啊,能不能告诉我你的主人是怎么把名字变成蓝色的?"

                      消息还是很快就回过来了:"对不起,主人不在,我是她的QQ,有什么事和我说好了......"

                      靠,我都说了两次了还问我,一生气,骂它:"靠,你这个变态的QQ,我都说了,怎么才能把我的名字变成蓝色!!!!"

                      那边的消息还是:"对不起,主人不在,我是她的QQ,有什么事和我说好了......"

                      .............

                      一个小时后,我知道那叫自动回复!

                      其实这还算是比较轻微的变态的,我曾经给过一个女孩在QQ上发消息:"你好!"她回的很快:"这里是自动回复中心,请根据你的性别输入1.2.3.4,1为帅哥,2为蟀哥,3为衰哥,4为恐龙!"

                      跟我玩自动回复?没死过,真的是鲁班面前耍大刀,关门弄斧,我直接再发了一句过去:"靠,和我玩自动回复!!!"

                      那边信息又过来了:"对不起,您输入有误,系统无法识别,请重新根据你的性别输入1.2.3.4,1为帅哥,2为蟀哥,3为衰哥,4为恐龙!"

                      呦,有点意思,我小心翼翼的输入:"1"然后等待有什么反应。

                      消息过来了:"你输入的是1,请继续根据选择输入5.6,5为已经有女朋友了,6为还没有女朋友。"

                      还来?心想不能对不起小小,面前一套背后一套,于是很老实的输入"5"。

                      我收到的最后消息是:"你Y的,有女朋友了还在网上泡MM,屏蔽你信息的说。"

                      后来知道那叫快捷回复,在系统设置里先设置好的。

                      还有一个是属于弱智形变态的。

                      她和我一样晚上都要凌晨四五点才睡觉。深夜漫漫,难免无聊,于是发消息给她:"美女,在做什么啊?"

                      她回过来的信息上的字是用最大号的字体并且是红色的:"看不到啊,你字调大个点。"

                      近视眼?好,我调,我调最大:"你看不到吗?"

                      她的字还是那么大:"是啊,我躺在床上,离电脑有点远。"

                      "哦,原来如此,那你和我说话为什么也用那么大的字啊,看了很难受!"

                      这个变态的家伙回答我:"我以为你和我一样……"

                      神啊,救救我吧……

                      有一个菜鸟黑客更变态,不停的发数据包给我。

                      半个小时后,为了看看我有没被他炸断线了就来加我QQ,通过验证后第一句话竟然问我:"你怎么还在线上?"

                      我很莫名其妙:"我为什么不能在线上?"

                      他说:"我炸了你那么长时间,就算你系统没崩溃也该断线啊。"

                      "哦,你的意思是我被你炸了,虽然你没炸成功,我也要配合你一下?"

                      他很兴奋的对我说:"是啊是啊,大哥,让我满足一下虚荣心吧。"

                      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我发了一个字给他:"啊~~~~~~~"然后我下线。

                      再然后我打开一个著名的攻击工具,根据他的IP开始PING他。

                      再再然后他告诉我说他被我炸的系统崩溃了,他决定要跟我,找我学习。

                      再再再然后我知道她原来是个女的,叫小小,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和她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变态变态的。"

                      有个MM好象是个菜鸟,第一次聊天,特别兴奋,几乎什么都要和我说一声。

                      特别烦的是她泡了一杯咖啡,不知道要放哪儿也来问我。

                      "我的咖啡没地方放了。"

                      "放桌子上啊!"郁闷,我很忙的。

                      "可是桌子上有书啊。"这也要和我说?

                      "把书挪开不就可以了。"我是真的很忙。

                      "可是我的书不知道要挪什么地方去啊!"到底她是在我家还是在她家上网啊?

                      "放床上去不会啊?"我发誓,我是真的非常的忙。

                      "可是放床上会把床单弄脏的啊~"

                      我拒绝回答,只发了个木马给她,然后把她的光驱弹出,告诉她说:"看到你机箱的光驱托盘了没有,对,就是放堞片的那个圆的东西,你把咖啡放哪儿好了!"

                      这个世界终于安静了……

                      一天开着QQ在网络上看小说.......有敲门的声音.....

                      打开一看是个GG要加我,我这人比较色,QQ上从不加男性为好友,所以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

                      又有敲门的声音.....打开一看,还是那个GG,不过多了一串十五位的数字。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还有敲门的声音......还是那个GG,还是那串十五位的数字,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如此循环了五次之后终于不耐烦了,索性加了他,没想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变态的,一个身份验证让我输了五次的身份证号码才通过........"

                      身份证号码?我变态?

                      QQ上一些人除了自动回复以外,个人说明也很变态。

                      有一个个人说明是这样:"拉拉拉拉拉拉拉拉拉拉"我不知道她要拉什么,也没时间想,因为看了后我唯一想去的就是厕所了。

                      还有一个:"因为爱了,所以伤了;因为伤了,所以怕了,因为怕了,所以死了,因为死了,所以活了,因为活了,所以爱了……"我能不郁闷吗我,看了等于白看的说。

                      有时候春天也会让人变态,这个很明显是发春了:"别问我是谁,请和我相恋!"

                      有个叫丑丑儿的比较贱,贱的让人感觉到变态,他的号码是591025,他的个人说明是:"我的号好吧,"我(5)就(9)要(1)你(0)爱(2)我(5)"来黑我呀:)"大家别给我面子,去黑他吧!

                      这里还有一个超级变态的:"我不网恋,不发Email,不去论坛,不聊天,不说话,别来找我!"

                      我靠,你什么都不还申请号码做什么?

                      我见过一些很变态的网名。

                      说变态是因为名不符实,有句话说的好啊,网络背后,没人知道你是人是狗。

                      在OICQ里看到一个名字"帅的想自杀"。

                      有那么帅么?怀疑ing......

                      按照他注册的资料找到了他的主页找到了他的个人影集,看到了他的照片……

                      我真的没有要侮辱他人的意思,实在是照片上的他太让我受伤:不到一米六五的身高,满脸都是痘痘……有张照片是在笑,但是我找不到他的眼睛........

                      还有一个叫"美丽小公主"的,是我这里的人,我看这她注册名字的,她就比那个想自杀的帅哥实在多了,长的很美丽,除了嘴巴大了一点,鼻子塌了一点,脸毛多了一点外就没有缺点了,也很小,虽然体重七十公斤,但人家才一米五的身高,算小了……

                      根据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网名与现实成反比。

                • 家园 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史话 曹天元

                  第一章黄金时代

                  *饭后闲话:说说“以太”(Aether)

                  *饭后闲话:胡克与牛顿

                  *饭后闲话:阿拉果(DominiqueFran&oisJeanArago)的遗憾

                  第二章乌云

                  饭后闲话:伟大的“意外”实验

                  *饭后闲话:世界科学中心

                  *饭后闲话:连续性和悖论

                  第三章火流星

                  *饭后闲话:奇迹年

                  *饭后闲话:诺贝尔奖得主的幼儿园

                  第四章白云深处

                  *饭后闲话:原子和星系

                  *饭后闲话:父子诺贝尔

                  *饭后闲话:被误解的名言

                  第五章曙光

                  *饭后闲话:男孩物理学

                  *饭后闲话:矩阵

                  *饭后闲话:约尔当

                  第六章大一统

                  *饭后闲话:薛定谔的女朋友

                  *饭后闲话:决定论

                  如果要评选物理学发展史上最伟大的那些年代, 那么有两个时期是一定会入选的: 17 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 前者以牛顿《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 的出版为标志, 宣告了现代经 典物理学的正式创立; 而后者则为我们带来了相对论和量子论, 并最彻底地推翻和重 建了整个物理学体系。 所不同的是, 今天当我们再谈论起牛顿的时代, 心中更多的已经 只是对那段光辉岁月的怀旧和祭奠; 而相对论和量子论却仍然深深地影响和困扰着我 们至今, 就像两颗青涩的橄榄, 嚼得越久, 反而更加滋味无穷。 我在这里先要给大家讲的是量子论的故事。 这个故事更像一个传奇, 由一个不起眼的线 索开始, 曲径通幽, 渐渐地落英缤纷, 乱花迷眼。 正在没个头绪处, 突然间峰回路转, 天地开阔, 如河出伏流, 一泄汪洋。 然而还未来得及一览美景, 转眼又大起大落, 误入 白云深处不知归路……量子力学的发展史是物理学上最激动人心的篇章之一, 我们会 看到物理大厦在狂风暴雨下轰然坍塌, 却又在熊熊烈焰中得到了洗礼和重生。 我们会看 到最革命的思潮席卷大地, 带来了让人惊骇的电闪雷鸣, 同时却又展现出震撼人心的 美丽。 我们会看到科学如何在荆棘和沼泽中艰难地走来, 却更加坚定了对胜利的信念。 量子理论是一个复杂而又难解的谜题。 她像一个神秘的少女, 我们天天与她相见, 却始 终无法猜透她的内心世界。 今天, 我们的现代文明, 从电脑, 电视, 手机到核能, 航天, 生物技术, 几乎没有哪个领域不依赖于量子论。 但量子论究竟带给了我们什么? 这个问 题至今却依然难以回答。 在自然哲学观上, 量子论带给了我们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震动, 甚至改变了整个物理世界的基本思想。 它的观念是如此地革命, 乃至最不保守的科学家 都在潜意识里对它怀有深深的惧意。 现代文明的繁盛是理性的胜利, 而量子论无疑是理 性的最高成就之一。 但是它被赋予的力量太过强大, 以致有史以来第一次, 我们的理性 在胜利中同时埋下了能够毁灭它自身的种子。 以致量子论的奠基人之一玻尔(Ni el s Bohr) 都要说: “如果谁不为量子论而感到困惑, 那他就是没有理解量子论。 ” 掐指算来, 量子论创立至今已经超过100 年, 但它的一些基本思想却仍然不为普通的 大众所熟知。 那么, 就让我们再次回到那个伟大的年代, 再次回顾一下那场史诗般壮丽 的革命, 再次去穿行于那惊涛骇浪之间, 领略一下晕眩的感觉吧。 我们的快艇就要出发, 当你感到恐惧或者震惊时, 请务必抓紧舷边。 但大家也要时刻记住, 当年, 物理史上最 伟大的天才们也走过同样的航线, 而他们的感觉, 和我们是一模一样的。 我们的故事要从1887 年的德国开始。 位于莱茵河边的卡尔斯鲁厄是一座风景秀丽的城 市, 在它的城中心, 矗立着著名的 18 世纪的宫殿。 郁郁葱葱的森林和温暖的气候也使 得这座小城成为了欧洲的一个旅游名胜。 然而这些怡人的景色似乎没有分散海因里希. 鲁道夫. 赫兹(Hei nri ch Rudol f Hertz) 的注意力: 现在他正在卡尔斯鲁厄大学的一 间实验室里专心致志地摆弄他的仪器。 那时候, 赫兹刚刚30 岁, 也许不会想到他将在 科学史上成为和他的老师赫耳姆霍兹(Hermann von Hel mhol tz) 一样鼎鼎有名的 人物, 不会想到他将和卡尔. 本茨(Carl Benz) 一样成为这个小城的骄傲。 现在他的心 思, 只是完完全全地倾注在他的那套装置上。 赫兹的装置在今天看来是很简单的: 它的主要部分是一个电火花发生器, 有两个相隔 很近的小铜球作为电容。 赫兹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这两个相对而视的铜球, 然后合上了电 路开关。 顿时, 电的魔力开始在这个简单的系统里展现出来: 无形的电流穿过装置里的 感应线圈, 并开始对铜球电容进行充电。 赫兹冷冷地注视着他的装置, 在心里面想象着 电容两段电压不断上升的情形。 在电学的领域攻读了那么久, 赫兹对自己的知识是有充 分信心的, 他知道, 随着电压的上升, 很快两个小球之间的空气就会被击穿, 然后整 个系统就会形成一个高频的振荡回路(LC 回路) , 但是, 他现在想要观察的不是这个。 果然, 过了一会儿, 随着细微的“啪” 的一声, 一束美丽的蓝色电花爆开在两个铜球 之间, 整个系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回路, 细小的电流束在空气中不停地扭动, 绽放出 幽幽的荧光。 赫兹反而更加紧张了, 他盯着那串电火花, 还有电火花旁边的空气, 心里面想象了一 幅又一幅的图景。 他不是要看这个装置如何产生火花短路, 他这个实验的目的, 是为了 求证那虚无飘渺的“电磁波” 的存在。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啊, 它看不见, 摸不着, 到那时为止谁也没有见过, 验证过它的存在。 可是, 赫兹是坚信它的存在的, 因为它是 麦克斯韦(Maxwel l ) 理论的一个预言。 而麦克斯韦理论……哦, 它在数学上简直完美 得像一个奇迹! 仿佛是上帝的手写下的一首诗歌。 这样的理论, 很难想象它是错误的。 赫兹吸了一口气, 又笑了: 不管理论怎样无懈可击, 它毕竟还是要通过实验来验证的 呀。 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 在心里面又推想了几遍, 终于确定自己的实验无误: 如果 麦克斯韦是对的话, 那么在两个铜球之间就应该产生一个振荡的电场, 同时引发一个 向外传播的电磁波。 赫兹转过头去, 在实验室的另一边, 放着一个开口的铜环, 在开口 处也各镶了一个小铜球。 那是电磁波的接收器, 如果麦克斯韦的电磁波真的存在的话, 那么它就会穿越这个房间到达另外一端, 在接收器那里感生一个振荡的电动势, 从而 在接收器的开口处也激发出电火花来。 实验室里面静悄悄地, 赫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仿佛他的眼睛已经看见那无形的电 磁波在空间穿越。 铜环接受器突然显得有点异样, 赫兹简直忍不住要大叫一声, 他把自 己的鼻子凑到铜环的前面, 明明白白地看见似乎有微弱的火花在两个铜球之间的空气 里闪烁。 赫兹飞快地跑到窗口, 把所有的窗帘都拉上, 现在更清楚了: 淡蓝色的电花在 铜环的缺口不断地绽开, 而整个铜环却是一个隔离的系统, 既没有连接电池也没有任 何的能量来源。 赫兹注视了足足有一分钟之久, 在他眼里, 那些蓝色的火花显得如此地...

                  ++++++++++余下大家搜索罢。

                  这本书的参考文献,其中说明了引用了“The strange story of the quantum, Banesh Hoffmann, Dover 1959”并解释到“霍夫曼的经典量子科普,虽然年代久远了些,但它的叙述方法对我们的史话借鉴颇多。前几章的主线是以其为蓝本的。

                  有评论(霍夫曼的书是1979年出版的,现在应该很难买到了。我也希望有看过两本书的读者来讲解一下两本书的异同。)曾疑问过,河里大神多,可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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