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二部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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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承认沉默权就等于刑讯是什么逻辑,我不明白。

                                      你我标准不同而已,说了,要是你指望着国家强力机关,跟窗口服务行业的态度一样那才叫文明的话,永远不可能。

                                      职能决定态度。

                                      我认为,现在我国公安机关在文明执法领域,已经走在了国际前列,这一点,有目共睹。

                                      • 家园 呵呵,其实这个逻辑我在河里谈过好几次了

                                        为什么说不承认沉默权就等于承认刑讯逼供呢?

                                        简单的例子,老兄你抓住我了,认定我有犯某个罪的嫌疑。

                                        然后按照天朝传统,开始审讯要口供。

                                        但俺就是不开口,别管你说破嘴皮,我就不开口,你怎么得?

                                        按照天朝法律,我有义务开口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但是我就是不开口,你能怎么样?

                                        还不就是刑讯逼供么。

                                        按照天朝法律,疑犯有义务配合警察工作,不配合就是蔑视法律蔑视公安,想必你们是不会任由疑犯猖狂,肯定要维护法律尊严的。

                                        所以我说,不承认沉默权就等于承认刑讯逼供,至于刑讯逼供好不好有用没有,这是另外一码事了。

                                        -----------------------------------------------------------

                                        另外派出所里的流氓警察我遇到过两次了,就是老痞子。

                                        还有我当年一个师兄被铁路派出所打晕送医院,后来交涉后道歉了。

                                        还有就是,我们当年初中小学的一群小痞子都混警察去了。

                                        兄台作为行内人的感受是不能代表普通人的感受的,我们还算是受过教育的,那些农民工和小摊贩们恐怕比我们的感觉还要差。

                                        • 家园 那我问一下,按照您这逻辑。

                                          全国那么多零口供的案子,都是幻觉吗?

                                          这逻辑,经不起推敲啊!

                                          不是你不开口就打到你开口为止,而是你不开口,无所谓,我通过其他手段,比如技术手段,找到其他直接物证,以及目击证人口供,然后定你的罪。

                                          最后,因为你不开口,认罪态度恶劣,欺瞒犯罪行为,拒不坦白交单犯罪事实,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本着抗拒从严法则,从严从重处理。

                                          这才是符合逻辑的啊兄弟!

                                          • 家园 呵呵呵呵,既然这样那么何必不承认沉默权呢?

                                            本来就是应该撇开口供去独立寻找线索发展技术来达成证据链。

                                            国外就是这个思路,所以承认沉默权,靠发展刑侦技术来破案。

                                            当然也有没法子或者追求效率的时候,就搞交易。

                                            这些兄台想必都知道。

                                            国内如果也认同这条路,那么何必不承认沉默权呢?

                                            零口供是发展方向,现在也在做着,这个我是赞同的。

                                            目前不接受沉默权,我看到的报道里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安技术力量不足,必须要有口供来帮助破案。

                                            兄台作为业内人士对我上一篇的逻辑相信能够有个基于现实的判断,俺就不讨人厌了。

                                            • 家园 承认了沉默权就不能对拒不开口的罪犯从严从重了啊
                                            • 家园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逻辑上完全正确

                                            • 家园 承认沉默权,那么重要吗?

                                              我看到很多人都很在意,十分费解。

                                              • 家园 这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就是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永远不从自己

                                                这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就是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永远不从自己嘴里说出来. 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人要是站出来攻击自己只能是他不这样做,可能更加危险,更加对自己不利。所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要求其实就是这样一种威胁的。

                                                • 家园 我觉得有混淆概念之嫌

                                                  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永远不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属于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自我保护属于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但不是最基本的权利

                                                  就像自卫,也只有正当自卫才受到法律保护。

                                                  只有被法律认可为合理、必要、正当的本能,才能称为权利。而被认可的重要依据就是“一个人的权利不能建筑在对他人权利侵犯(有时甚至要加上“可能性”3个字)的基础上”

                                                  至于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其实是一种威胁。

                                                  这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很自然的。

                                                  所有法律的特征都是“强制执行性”,而强制执行当然就是一种威胁。

                                                  犯了xx罪,就会被判xx年徒刑。这样的法律条文不就在威胁吗??不就是在试图用一种“更加对自己不利”来威胁吗??----你要敢怎样怎样做,就会遭受怎样怎样的处罚。这个难道不叫威胁??

                                                  要是去除所有的威胁成分,法律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所有的公检法都不用存在了,全世界只要宗教工作者来搞劝化就好了------甚至宗教也不成,这玩意儿还是会用下地狱来威胁人。

                                                  • 家园 写了那么多啥实质的都木有SHOOT中

                                                    说白了,就是不能动大刑。警方需要证据来证明嫌疑人的罪,嫌疑人有沉默权。不然就是一头猪,一头驴,进了大劳,都会招供。

                                                    • 家园 也许我是没shoot中,你没认真看是肯定的

                                                      就仨意思

                                                      1。指出你在模糊概念,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而不是一种权利,本能并不都是权利。

                                                      2。当然不能刑讯,老七是明确支持的,我之前没明确表态,但也是支持的。

                                                      3。有权沉默而不用遭受刑讯逼供,是应当的。

                                                      以其他渠道的证据证明了嫌疑人的罪之后,再来追究之前的故意不说/隐瞒,也是应当的,这就叫抗拒从严,不是严刑拷打,是判罚从严。

                                                      • 家园 以其他渠道的证据证明了嫌疑人的罪之后,再来追究之前的故意

                                                        这对所有的犯罪都实用。扯下去就无聊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警方无能的表现。

                                                        • 家园 照这么说,所有法律条文都是无能的表现了

                                                          你有种就直接靠以德服人的方式来制止犯罪啊,

                                                          用关监狱、吃枪子的方式来威胁,让人不敢去犯罪,就是无能。

                                                          一种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判5--10年。

                                                          张三犯了案,直接上门自首,倒筒子般全部自动交代了,判他5年。

                                                          李四犯了同样的案,死顶着不交代,结果用了5年收集旁证,再用5年把案子从县法院打到高院,最后定了有罪。判他10年。

                                                          李四不服:你们要不把张三判得和俺一样重,就是无能。

                                                          警察存在的意义是安定社会,不是显摆能耐。

                                                          我是绝对不会住在一个每月侦破1000起谋杀案的有能警察局边上的。

                                                          • 家园 您好不是搞司法的就好拉

                                                            "李四犯了同样的案,死顶着不交代,结果用了5年收集旁证,再用5年把案子从县法院打到高院"

                                                            司法至少不时完全用成本做判句跟你说了,这么是撤不清楚的。一个案子证据不足就该放人. 不过中国的司法不时你说我说就酸的。

                                                            不时什么以的副人,你警方找不出证据,罪名无法成立就该放人。

                                                            • 家园 请您和全国人民放一百个心,我不是搞司法的

                                                              同时,不止中国,全世界哪一国的司法也不是我说了酸的。

                                                              咱两的分歧的中心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个政策。

                                                              老实说,我和老七同志一样,觉得各自保留也无所谓。毕竟法律本身就不想物理定律一样绝对硬邦邦的无可争辩。

                                                              回头看看我的第一个回帖,并不是要你赞同抗拒从严,只是你拿来指责它的理由概念模糊,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而不是一种权利,本能并不都是权利,不会天然的受到保护。

                                                              结果你回答说:反正就是不能动大刑。

                                                              这我要不回复一把,岂不就默认了本人支持刑讯逼供吗。

                                                              像你上面这个回复,又把抗拒从严和“一个案子证据不足就该放人”放在了对立面上。

                                                              这我当然得说清楚了,我是支持抗拒从严的,可我也没说一个案子即便证据不足还是不放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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