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与友人论秦晖书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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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有个沃尔玛继承人

        长女

        以下为转载互动百科

        艾丽斯·沃尔顿-仗势花钱泄愤

        艾丽斯·沃尔顿

        艾丽斯爱开车,但车技不佳。1989年,她开着一辆保时捷撞死了一位过马路的女子,赔给人家一大笔钱。

        1998年5月29日,艾丽斯又开着车冲下公路,撞毁了路边的电话亭和煤气表。当警察赶到后,她还盛气凌人地说:“你知道我是谁吧?你知道我姓什么吗?”事后艾丽斯被证实多项违规驾驶罪名:一、不佩扣安全带;二、刹车失灵;三、醉酒驾驶。除此之外,她还蛮横拒绝接受酒精测试。

        一开始,辩护律师劝说艾丽斯赔偿和解,但倔强的艾丽斯毫不理会,坚持认为自己不需对事故负责,于是她花重金请来强大的律师和专家辩护团,包括一名公共关系专家、至少两名律师,并兴师动众地搜集16名目击证人到法庭来,为其作证无罪。但许多人都劝她放弃上庭,律师杰夫·哈波警告她:“你真的那么想打赢这场官司吗?如果你赢了,你和你家族的公众形象可能会丧失殆尽。因为普通老百姓和公共舆论对这种大家族财大气粗和仗势欺人的行为是非常反感的,你可能会得不偿失。”

        但固执的艾丽斯毫不让步,她甚至加大“投资”,请来阿肯色州响当当的大律师伍迪·巴斯特,伍迪是时任总统克林顿的老朋友,艾丽斯本人和当时的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也是很好的朋友。杰夫的警告和预测真的奏效了,在法庭上,尽管艾丽斯的辩护阵容很强大,但警方的口供和指控更加有力,调查报告显示艾丽斯当时的确有六项迹象证明她违规驾驶,并导致公共财产的损失。结果她被法庭判处罚款350美元和两天社区劳动,并支付300美元的诉讼费用。

        由于这桩案子在城内被宣扬得沸沸扬扬,艾丽斯的举动引起了“公愤”,罚款和劳动补偿不能平息人们对艾丽斯及沃尔顿家族的抨击,一时间民间引起一片抵制沃尔玛的声浪,人们甚至贴出口号:“你应该做到:不要醉酒驾驶;不要在沃尔玛超市购物;不要做任何有贡献于艾丽斯·沃尔顿口袋的事情。”

        ==================================================

        300和350后面是不是少个“万”字呀

      • 家园 你需要啥样的案例?证明西方社会法治公平,还是

        不公平?你的哥们又想干啥,证明法治是神话,还不是神话?

        如果你哥们是个阴谋论的支持者,那啥啥都是阴谋,人家就根本不承认真相,说也白说。要说富人和权贵脱罪的例子要是很多:

        比如,陈水扁就是最近的一个例子,这个你懂,就不介绍了。

        加拿大的穆隆尼,卸任第二天就介绍德国一富翁的银子30万,一审无罪,判加拿大政府赔偿和律师费。

        法国马赛的塔皮,赌球一案,你应该知道的罗,过程也非常曲折。

        加拿大安省前总检察长车祸事件,造成邮差死亡,最后免于起诉。

        • 家园 案例就是富翁杀人脱罪

          当然,如果没有这么给力的案例的话,富翁刑事案脱罪的也可以。

          • 家园 辛普森啊

            这个太有名了

          • 家园 Michael Bryant wiki上的介绍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chael_Bryant_(politician)

          • 家园 民主法制社会:从安省前检察长被宣告无罪说起

            安省前检察长布莱恩特(Michael Bryant)去年8月31日和多伦多一名自行车速递员雪柏德(Darcy Allan Sheppard)发生冲突,结果速递员当场死亡。布莱恩特被当场拘捕,随后被控以刑事疏忽造成他人死亡、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等两项罪名。由于布莱恩特的特殊身份,他在安省司法厅人脉丰富,而且全是当年的部下,为避免闲话,安省司法厅当天决定延聘温哥华的一名有名望的律师,来负责对布的起诉。但是,这位律师在本周二决定,撤销对布莱恩特的全部指控,让他当场恢复清白之身。

            事情引起震惊。人们的一大疑问是,布莱恩特的前司法厅长身份,是否对本案的结果起到了影响作用?换言之,如果不是布莱恩特,而是寻常人等,能够获得相同结果吗?笔者经过认真地阅读了相关资料,感觉布某乃自救成功,并未获得什么特殊待遇。

            纵观资料,检控官最终决定撤诉的基础材料之一,是事发前的8月11日,目前已死去的速递员雪柏德对另一名BMW汽车车主的攻击。当时,这位速递员尖叫着、咒骂着,然后贴近司机一侧的车窗,将手臂伸了进去,抓住方向盘。这一幕被一位律师从一个2楼的窗口拍摄了下来。

            事件发生在市中心A夹S路的地段。(这条S路是市中心的一条马路,并非本市贯穿东西的那条大马路)。这位被攻击的司机日前接受本地媒体时表示,速递员进攻他是在没什么原因的情况下发生的。他表示他当时坐在车内,“那家伙过来,就对我开始大喊大叫”。

            这叫做无独有偶。如果布莱恩特的情况是单独发生的,那是一种情况。但是,就在8月份就发生了4宗类似的事件,那么就可以令人想到速递员的个人素质问题。其中一位被速递员进攻的老妇称速递员是个“疯子”。

            检控官在叙述这些事件时表示,之所以将它们提出来,是因为这些事件和本案在法律上是十分相关的。并非为了抹黑速递员,也决不是说他死得活该。

            于是来到8月31日速递员之死的那个晚上。死后检验发现,当速递员向布氏进攻时,速递员体内的酒精浓度是驾车允许数值的2倍。布氏夫妇当时正庆祝完他们的周年纪念准备回家。当布的汽车和速递员的自行车遭遇时,布停顿了一会儿,但当他打算加速时,速递员将背包摔到他的车上,也跳上汽车。车沿路向西滑行,时速为34公里。西去 100米处,有一个消防喉。速递员被消防喉撞到地上,头部触地,遭到致命伤。检控官认为,当醉酒的速递员愤怒地进攻布时,布驾车撤离,是合理行为。综上所述,负责检控的温哥华律师认为,被告的罪名无法证实,决定撤诉。其实救了布莱恩特的是他自己。因为正如前面所讲,关键是找到8月份内曾经遭受速递员袭击的司机们。如果有当事人、目击者的证词,固然好,但如果能够提供照片,那就近乎完美。布莱恩的一方提供了速递员进攻BMW司机时的照片。飞来横祸发生之后,布自组了一个调查组。笔者当时不明白,自组调查组为什么?这张照片是他聘请的私人调查公司找到的。这公司收费是5万元到7.5万元。那位温哥华律师称,如果当时就有这些资料,那么当时不会控布这些罪名。速递员的父亲当天在现场向大批传媒表示,检控方尊重地倾听了他所说的一切。他接受检控方的决定。 这个故事很有意思,从权势是否可以受到约束,到在一个民主法制社会遇到飞来的祸事时怎么办,应该都能引起我们广泛的联想。

            作者:余若扬

          • 家园 前檢察長疏忽殺人罪被撤消 zt

            前檢察長疏忽殺人罪被撤消

            (2010/5/25)

            【明報專訊】被控「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的前安省總檢察長布賴恩特﹐今日上午已經被檢控官撤銷罪名。

            為避免公眾的懷疑及可能的利益分裂﹐安省邀請溫哥華律師佩克(Richard Peck)負責起訴此案。佩克今天表示﹐由於沒有足夠證據來證明此案﹐令到案件並不具備合理審判的前景。

            他表示﹐當晚是一系列事件最終導致了專送急件的單車手的死亡。

            但屍檢發現﹐謝潑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駕駛規定的2倍。此外﹐案件爆發後﹐揭發出謝潑德在此之間發生的6宗衝突事件﹐其中一名老婦形容他是一個「瘋人」。

            佩克表示﹐撤訴的決定是他「一個人做的」﹐安省檢察廳沒有參加過任何討論。

            他繼稱﹐如果案發時他們就掌握現在的證據﹐他們不會對布賴恩特提出上述罪名。

            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31日晚上﹐當時布賴恩特駕駛的汽車和謝潑德的單車發生碰撞﹐但發展到謝探身進入車輛﹐並最終令他被撞死。

          • 家园 如果安省前总检察长只是一介草民 zt

            如果安省前总检察长只是一介草民

            《大中报》记者何慕群(2010-05-28 PM06:42),

            曾经轰动一时,未经法庭证实的安省前总检察长(Michael Bryant)开车撞人后逃离现场一案,本周二以检察官撤销刑事指控而告终。有人不禁怀疑加拿大司法的公正,难道指控的撤销与布莱恩特特殊的政治背景有关?我们不妨来一探究竟。

            事件原委

            事件发生在2009年8月31日晚9点半左右,当时布赖恩特与妻子驾车行驶在Avenue路与Bloor西街附近。路遇骑着单车的谢泼德之后发生争吵,当时布莱恩特开的是敞篷车,并且顶蓬已经收起。谢泼德随即靠近驾驶位上的布赖恩特,又将自己的单车挡在布莱恩特的车前,并抓住车门,后来甚至还企图进入车内。布赖恩特见令其放手无果,便加速沿Bloor街向西行驶,不肯放手的谢泼德于是被车拖带,头撞上路边邮政信箱后重伤倒地。之后他被送到St. Michael's医院,并于当晚11点宣告不治身亡。

            事件发生时,谢泼德年仅33岁,是一名有着18年工龄的邮差,同时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现年44岁的布莱恩特曾担任安省总检察长,后于2009年5月离开省府,转入多伦多投资公司并担任要职,该公司是多市的经济发展引擎。

            在车祸发生后,警方在Avenue Rd.的Park Hyatt酒店附近找到了布莱恩特的嫌疑车辆。警方已经认定该起车祸与醉酒驾驶无关,也从未认为该案件属于肇事逃逸。

            次日,多伦多市中心聚集了许多骑单车的邮差游行示威,谴责汽车与自行车争道所致的严重后果。

            布莱恩特随后被控过失犯罪,以及危险驾驶机动车辆致人死亡。

            检控公正

            由于布莱恩特地位显赫,又是安省前任总检查长,要如何能够得到公正的审判是一个问题。

            安省现任法官和检控官当中有许多的人是由布莱恩特任总检察长时任命的,为避嫌,防止利益冲突,安省法庭从卑诗省援引了一名特别检控官——派克(Richard Peck),由他来检控布莱恩特。

            派克是温哥华著名的律师,也曾担任过几个大案中的特别检控官。他也曾在著名的印度航空公司爆炸案中为被告Ajaib Singh Bagri辩护,并打赢官司。

            而布莱恩特一方则聘请了多伦多有名的律师赫内因(Marie Henein)为他辩护。

            赫内因和派克这两位都是全国顶尖的律师,而被告布赖恩特又是一位极有地位的人,这场司法较量刚一萌芽就得到了众人及媒体的关注。

            案情内幕

            派克在撤诉时告诉法官,依据所有收集到的信息来看,特别是布莱恩特被指控后他们所收集到的新证据,他必须撤销指控。

            派克强调说,撤销指控是他自己所做的决定,与其他人没有关系。他说,总检察长办公室没有左右他所做的决定。

            派克说,布莱恩特向他描当骑自行车的谢泼德勃然大怒时,自己也“处于恐慌状态”。

            对布莱恩特最有力的新证,莫过于一份详细记录了谢泼德与其他司机发生多起冲突的报告,和一份血液酒精浓度含量报告。据派克证实,2009年8月,也就是谢泼德死亡的同月,他曾与他人发生4起类似纠纷。之前的这些案件足以证明谢泼德有一种“针对驾车司机的攻击性的恶性循环”(“an escalating cycle of aggressiveness toward motorists”),其中一起争吵的过程还被监控相机抓拍下来,如今也成为了对布莱恩特有利的证据。

            并且,尸检结果显示,谢泼德死前体内的酒精浓度超过法律允许范围的两倍多。

            甚至,就在当晚事发前,谢泼德还因为可能实施家庭暴力而被警察从他女友的住所里赶了出来。

            另一方面,专家经调查,推断当时布莱恩特的车速只有每小时34公里,推翻了之前目击者所称的60至100公里的时速。专家同时证实,与目击者所述不同,布莱恩特的车不曾在路牙处迂回或攀上路牙以甩开谢泼德。而布莱恩特在被谢泼德挡住去路后急刹车,以及之后再发动和加速等一系列行为都未能对谢泼德产生什么严重伤害。

            不过,当布莱恩特被《星报》记者问及为何明知谢泼德扒住车子,还继续开车前行时,他除了回答说检控官已经在庭上将事实概述,再未赘述其他。

            引人深思

            作为原安省总检察长,布莱恩特这位前政客本身通晓法律知识,又有相当的智慧。他的人脉之广和权力之巨也是不言而喻的。虽然案件后来交由于他毫不相干的他省检控官处理,让人感觉“公平公正”但布莱恩特身份的特殊,让这份公平感略显苍白。

            正因聘请到赫内因这样赫赫有名的律师在背后支招,积极取证并帮助他向法院举证,才使得法院最终撤销了对他的全部指控。先不谈他是如何通过人脉找到的赫内因,或者他们本来就有交好,光是聘用名牌律师的高额费用就让人怯步。

            如果当时遭遇厄运的不是咱们的前总检察长,而是一位普通市民,一个人力、智力、财力都平凡无奇,又对法律的条文一知半解的老百姓,不知道他是否也能交到如此好运?也许只有等到假设成真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见证加拿大司法的公平与否,只是,希望这种“假设”永远也不要再发生。

          • 家园 先上的英文的报道。重点是BMW,论坛上有人就说了

            看来这BMW到哪都好使。

            Woman acquitted of charges in car accident that killed a 6-year-old

            CALGARY - A University of Calgary student was acquitted Monday of all three charges related to a car-pedestrian accident that killed a six-year-old girl in January 2007.

            By Calgary Herald August 18, 2008 Be the first to post a comment

            CALGARY - A University of Calgary student was acquitted Monday of all three charges related to a car-pedestrian accident that killed a six-year-old girl in January 2007.

            Provincial court Judge Catherine Skene, in a written ruling, found Angela Ta, 19, not guilty of careless driving, failing to yield to a pedestrian in a crosswalk and passing a vehicle stopped for a pedestrian in a crosswalk related to the crash that killed Jenna Chang and injured the girl's mother, Ye Qiao.

            “It’s just very sad . . . very tough,” Wei Chang, the girl's father, said outside court following provincial court Judge Catherine Skene. “This case, justice is not served. I don’t know how to tell my wife.”

            The judge wrote that Ta could not have stopped her father’s black BMW in time before it struck Chang and Qiao att 32nd Ave. and 37th St. N.W. on Jan. 18, 2007.

            “Based on the evidence and testimony that I did have before me,” wrote Skene, “there is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 the two pedestrians stepped off the sidewalk and/or curb, onto the roadway — specifically westbound 32nd Avenue into the path of Ta’s vehicle when Ta’s vehicle was so close that it was impracticable for the driver to yield the right of way.”

            (c) CanWest MediaWorks Publication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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