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现行婚姻制度有较为严重的名实不符的缺陷 -- 整合精神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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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没有考虑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生育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因此人的再生产的价值被低估了。其实,人的再生产的价值,绝对不亚于物质再生产的价值,这个不仅说的是家庭,也是国家。

      由于生育的单方付出性,导致女性在婚姻中必然处于被保护地位,没办法,就是这样的。

      我老在想,能不能把生育工业化?比如说将2-3个月的受精卵取出,由医院培养,父母定期探视,成熟后领回自家。

      我觉得以目前的科技进步,这个是可能实现的,将来则是一定能实现的,但很多人不愿它实现。因为这必然导致女性在生育中的付出和男性差不多,女性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对男性是个隐形挑战。

      除了生育,还有姓的命名权,可以采取抽签方式,这样比较公平。

      婚姻问题,不是家庭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想避免某个性别的所谓“强买强卖”,或者你口里的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这个性别,虽然你说男女都有,但在目前的中国,还就是女的多),就必须为全社会制定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个环境包括生育社会化,也包括(也许更重要)反歧视法。很明显,女性升职的机会比男性少得多,如果没有给女性提供足够的机会,则为了生存和“发展”,性的因素也必然在竞争中被利用。

      • 家园 【讨论】这个问题确实要依赖科技的进步

        我觉得以目前的科技进步,这个是可能实现的,将来则是一定能实现的,但很多人不愿它实现。因为这必然导致女性在生育中的付出和男性差不多,女性的社会化程度提高,对男性是个隐形挑战

        女性本身的心理特点与其社会化程度其实就是个鸡和蛋的关系,而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又是由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的。

        只要女性不能摆脱生育责任,就很难全面的参加广泛的社会活动,那么参加社会活动更多的必然是没有这个责任的男性,既然男性是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那么这个社会的活动规范自然就是由男性制定的,也即是男性倾向的,于是“混社会”的主要手段就是吃饭、喝酒等等,而不可能是购物和做头发,这样的社会,自然会把女人排斥在外,而且是越“女人”的女人,社会化程度就越低,所谓“女强人”其实就是放弃自己的女性属性,按照男人的方式生活的“女人”。

      • 家园 马克思说过的终极问题,目前还不行

        家庭消亡或者说是婚姻制度取消。

        男女愿意呆在一起就呆在一起,不愿意的话一拍两散,没有法律上的任何限制,孩子由一方或者半双方半社会机构进行抚养。

        不过目前技术上和社会发展上还达不到,只能等了。

    • 家园 哦,可以不受恶政的奴役,毕竟没人拿枪逼人结婚。

      有本事能挣钱的男人可以去嫖,有钱的女人可以去买鸭。

    • 家园 婚前财产本来就是分开的

      结婚后两三年基本上就知道能不能过下去了。

      有了结论就赶紧行动,或者分开或者改造,加上后期的努力不过损失四五年的收入,也是学了人生重要一课。觉得不妙而又不行动,再拖个五年六年,如此将近十年光阴,实在受不了了又抱怨婚姻制度不公。

      很多行业人员的收入是和年龄同步增长的。经验,技能,态度,关系,这些都是和年龄正相关。

      恶政觉得说不上,毕竟会挣钱但不懂男人的女孩儿也是有的。

      • 家园 这就好比辨别假货

        你说怪自己没有能力辨别,当然有道理。但社会的管理法律的配套和3.15打假也是必要的。

        • 家园 所以法律可以设立一个婚姻考察阶段

          在这个阶段,假货容易暴露,这个阶段的合同条款要利于分手。

        • 家园 【商榷】假货论说不通。

          1、岂能将人与货品等同?你前面想象着要过上男女平等的生活,此处又将你结婚后不满意的人视为假货,什么逻辑?什么心理?

          2、从你的这个认定出发,你的看法也问题多多。

          其一,谁来认定假货?男方?还是中立法官?如果是男方单方面认定,那女方的认定权呢?如果是中立的法官认定女方无错,你接受还是不接受?

          其二,以什么标准来认定?谁来制定这个标准?你能否接受这个标准?

          3、法律无法对人的精神进行一个更为细致的规范。精神生活的高度自由化使得法律无法涉足太深,否则法律就成为宗教。法律只能保证人最起码的自由与权利,剩下的领域,人自我调整吧。

          • 家园 你把一个比喻当成真实,这是不对的。

            前提错了,你这篇辩论就没有意义了,有点为辩而辩的味道了。还是看看我的后续小节,我自己跟自己帖的,已经写了一篇,还准备写一篇。不同观点的碰撞,冷静思考一下还是有点意义的。

        • 家园 我觉得更像是买了假货,疑似假货,或者不合用的真货

          之后怎么办。

          事前调研避免不幸发生固然是最好的。

          事后及时调整更为重要,毕竟犯错也是常态,但在错误的状态中停留造成的损失和停留的时间正相关。

    • 家园 其实是你自己有点扯,只问一句分割瓜分的财产是谁创造的?

      现在完全明明白白的个人财产,法律上是可以不被瓜分的了。

    • 家园 送花成功。有效送花赞扬。多谢参与:这个新发候选主题有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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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天了,没我预想中批判得热烈,也许修改《婚姻法》确实是有社会基础的,在我看来,离婚肯定一件既伤元气又松了一口气的事。离了婚,财产分出去了一半,但来自老婆的压力一下子消失了。想想平时有多少男人希望老婆休假回娘家留自己一个人过两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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