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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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那这么说来,李一案又是政治需要,而不是事实需要了?
      • 家园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李家如此胡闹,如此社会观感,适逢军内要整顿文艺兵,上赶着送上一臭大街的反面典型,不拿他家祭刀还拿谁?

        • 家园 李家并没有胡闹啊

          人家可是请了律师的,一切走的法律途径,至于说媒体应对,那也是不得以而为之(人家请兰和应对媒体前,可是一边倒的舆情,而这种舆情只是基于误导下的舆情)。如果争取公平审判都是胡闹的话,那就无话可说了,至于说适逢XX,反面典型,拿谁X 刀,不是政治需要是什么,一个一般型案件被搞成政治需要的刀的话,还会是普通刑事案件的搞法吗!

          • 家园 在你眼里,李家还要怎么样才算胡闹?

            明知未成年人驾车违法,还要买辆豪车给孽畜,公然不拿中国法律和公共安全当回事。

            小孽畜劳教出来,又给他买部新车,这是否是在奖励和鼓励小孽畜?要知道,这时候他仍未成年。如果说当年给他买车,可以用李家法盲来塘塞的话,那两年前的驾车打人案,舆论闹得那么大,李家总该知道未成年人驾车违法吧?又接着买新车,那不但是公然藐视法律和公共安全呀,而且是公然藐视法律,公然向法律发起挑战。在李家看来,自己是明星,是名人,在文艺界是大腕,享受中将待遇,有的是资源,法律那就算个屁,自己爱咋滴就咋滴。问题是你如果买部车让小孽畜在自家客厅里开,爱怎么开怎么开,没人会多事。但你放上街为祸社会,恐怕事态的发展就由不得你李家打如意算盘了!!

            上回驾车打人案,李双江去探视道歉时居然带着军方给其配备的助手,还大言不惭地回应我这个级别配这个很正常。笑话,军方给你配这个是为你工作方便服务,可不是为你解决这些狗皮倒灶的私事服务。由此可见李家平时骄横拔扈到了何等地步。

            应对媒体是不得已?既然要走法律程序,那要整舆论作啥?舆论为何一边倒?因为在普通百姓眼里,李家这一家子星星就算是权贵了,公众对当今中国有权有势有名之人利用资源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之事司空见惯,也深恶痛觉。明星,明人在享受成为公众人物所带来的各方面巨大好处的同时,比普通人接受更多的公众监督也是应该的。

            既然请律师走法律程序,那首先就要守法,一切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明知道四名涉案人包括小孽畜未成年,可李家及代理人仍左一个李天一,右一个李天一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布所谓的案情,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那李家代理人兰和,自打他受聘以来,兴了多少风,起了多少浪,算得清吗?还创造性地给公众规定了许多义务,包括有尊重给人民带来了无数欢乐的老艺术家的义务。所谓义务,只有法律能规定,李家凭啥给公众规定义务?这是否违法呢?

            非法散布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案件信息,涉嫌诽谤和造谣,这本身就涉嫌违法。

            公然指责公安机关逼供诱供,当庭也提出,但法庭不予采信,认定本案无非法采集证据。在法庭当庭作出了这个裁决后,仍在四处散布公安机关逼供供信,这就涉嫌对公安机关的诽谤。

            案件还未开庭就上访,本身也于法不合,于理不通。就是上访吧,也不像普通上访民众那样排队,而是直接进去。兰和自己承认,梦鸽当然找了关系,提前打了招呼。瞧瞧这特权,瞧瞧这嘴脸。由此引发公众的愤怒,以至舆论铺天盖地,那是李家自作自受,不知自省却去怨别人,可见平日里嚣张跋扈到了何等地步。

            当庭咆哮,涉嫌藐视法庭,这在你眼里也不是胡闹。

            自家律师团的辩护辞,庭还没有开完就能流到网上,能接触到这个辩护辞的不可能是外人吧,外人也不可能整出如此完整的辩护辞,就是当庭速记恐也难办到,不就是李家妄想操纵舆论,而公然违法发布吗?

            咬完了一大圈人,又转头咬同案律师,而且还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地用部分短信内容指责同案律师唆使作局陷害。现在人家把短信全文公布出来了,意思完全与梦鸽指责的不一样。这叫胡闹那是太客气不过了,这妥妥的就是造谣污蔑诽谤。

            有如此撒泼打滚的娘,有样学样,有种像种,无怪会养出这等孽畜。

            等着吧,一审宣判后,李家肯定上诉,对方肯定要求民事赔偿并控制李家诽谤。驳回李家上诉后李家该成上访专业户了。胡闹尽管胡闹去,你李家不觉得要为自己的一系列胡闹付出代价,可别人不会忘记的。

            此案大体尘埃落定后,没准李双江得退出现役,而梦鸽嘛,恐怕得勒令扒下那身军装。就凭她这一系列表现,别玷污身上这身军装了,别再给军人形象抹黑了。就这蠢货,还以为唱歌得到了掌声是人家支持他,还大言不惭说啥子观众的掌声给我力量,那观众的嘘声,倒彩和辱骂又给了她什么呢?

            通宝推:咸豆浆,看山,此情可待成追忆,特里托格内亚,花大熊,大司农,战斗在北极,威武,青岛大虾,A9411004,打发时间,黄土布衣,冰冻三尺,迷途笨狼,小飞鱼,梓童,watomi,2313234454dfsd,abugg,testjhy,
            • 家园 上梁不正下梁歪。要真爱子就该大义灭亲。先阉了天一。哈哈。
            • 家园 李天一就是教子无方,护犊子的典型
            • 家园 前三段,文学渲染很好

              前三段,文学渲染很好,不过与此案没任何关系吧!

              从第四段开始,讲李家不应应对舆论,但舆论一边倒,而且是误导,在兰介入前,谁知道这么多细节情况,在此之后,才有了部分为李家说话的人,这才正常啊,难道唱歌的点钱,宠孩子的就应该被人唾骂,不管有罪没罪,都不能自辩?你这神一样的理论啊。

              目前李还没被判刑,而且庭审也是不公开进行的,旁人无法知道细节,我无法就事实评判李是否有罪,不管有没有罪,都应允许别人自辩,包括在法庭上和媒体上。

              至于“非法散布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案件信息,涉嫌诽谤和造谣,这本身就涉嫌违法。”这个,如果真的非法的话,先把报道这事的媒体关了再说吧,兰说话我们听不到,梦说话我们也听不到,我们只能从媒体上听到,而且,在我们听到兰和梦的说话前,己经从媒体上听到了很多了,如果兰违法,梦违法,那么在他们之前,违法的人就多了去了。为什么你就只看到了兰和梦违法呢?

              至于你说梦咆哮法庭!如果真是这样,你当法官是面揉的,当场梦就会被叉出去吧,还等你在这里来强调!所以这条就不再辩论了。

              案件还没开庭就上访?你看到了她上访的内容了?我倒是从网上看到的是要求对杨的保护,原因是害怕被自杀,或真自杀,被生病或真生病,这个是属于保护当事人的做法,警方本应做而不做,而作为另一方当事人,基于案件的考虑对上级机关提出要求好象无可厚非吧,要不然,杨真的出事了,谁来担当,他的做法不过在向权力机关提出建议无人搭理后的自我保护行为,如果上访的内容真的是这个,而只是这个,那么我个人是支持的。至于如果不是这个,我就不清楚他上访的内容是什么,也无从去分辩,但有一点,中国的上访是行政制度,不是法律制度,所以与法院庭审判关系应该不大,行政制度走完后,也会回到法律制度上来处理此案,不过仅仅是增加行政层面上的关注度而以,如果你相信法庭是公正的,那么最终该谁有罪还会是谁有罪,当然了,如果你不相信法庭是公正的话,那么,你又怎么确信,李案审理如果没有上访就一定会是公正的呢。

              关于辩护词,还没庭审就在网上传了,这个真搞不清楚真象,一是这真是他们的辩护词吗?二这是他们自己传上来的吗?我想当事律师不会这么笨吧,这不是提前让对手有应对方法,明显对己方辩护不利的事,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你会在招标前,把自己的标书向对手公开吗?

              至于同案律师互咬的确有意思,难得一见的奇迹,这事不做评。但我少有见到一个被告人律师,在案件证据明显有瑕疵(当然这是我个人在媒体上看到的,事实是不是如此我不清楚)的情况下,在媒体上一再强调自己的当事人强奸犯罪事实成立,当然了,他这样认为可以,但到处宣扬,好象有违职业道德,不知道他的委托人会怎么想,要知道,他的当事人是一个未成年人,即使罪名成立,也会想尽量低调吧!

              归纳三条吧:

              1、不管这案真象如何,五少年真罪也好,被敲诈也罢,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应被侵犯,这个辩护权不光在法庭上有,在舆论上一样有,当然,这种辩护不能违法,任何一方违法都应被追究,不能因为是原告,就可以造势,可以谩骂,不能因为是被告,就只能不作声,就只能认罪伏法。这是法制社会的一个底线,这一条都做不到的话,法制不过是空谈而以。

              2、个人评价一件事情,如果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话,作为理性个人应该会比将政治经济利益摆在很高地位的媒体要好一点,至少不用为了政治经济上的利益,故意去取舍相关信息,也相对比较容易作到客观,这也是西西河的优点。当然,虽然由于社会经历差别,阶层差别,观点会有差异,但基本上可以做到以事实(或说来信息来源的报道)作为依据,进行分析评价!媒体在案件报道时,也应基本秉持以事实为基准,不管是来自任何一方的信息,你至少要做到起码的核实后再作报道,不能仅为了吸引眼球,故意哗众取宠,(当然了,社会媒体做到这个很难,政治经济利益和巨大驱动力下,基本不太可能,也许有少数严谨媒体可以做到,可惜中国这种媒体太少,有的话关注的也不会是此类社会事件)。

              3、公诉机关起诉一个人有罪的话,一般都适用无罪推定,公诉机关必须证明五人有罪,证据链完成,证据瑕疵必须查明,若因技术原因和资源原因无法查明的话,瑕疵也应认为对被告人有利。或瑕疵并非技术原因或资源原因无法查明的,则应视为无效证据,因为公诉机构不作为导致证据存在瑕疵的话,有构陷的嫌疑。

              另外:

              作为西西河的菜鸟,也看过忘情一些贴子,挺喜欢,但想不清为何这个事情上会这么激动。再普通不过一个案件而以,却让人们不去追求真象,而只是理所当然的去同情自己心中的“弱者”,去谩骂自己心中的“强者”,当然了,“受害人”理应受到公众的同情,但真象却是同情的基石。

              通宝推:年青是福,
              • 家园 因为忘情和何新是一类人:是某些势力的代言者。

                也看过忘情一些贴子,挺喜欢,但想不清为何这个事情上会这么激动。再普通不过一个案件而以,却让人们不去追求真象,而只是理所当然的去同情自己心中的“弱者”,去谩骂自己心中的“强者”,当然了,“受害人”理应受到公众的同情,但真象却是同情的基石。

                你不如想想为什么忘情得罪了本部门顶头老大还能够安然无恙吧。

                同样的例子还有一个得罪了四位大长老还安然无恙的何新。

                在这种情况下,李天一是不是真的有罪是不重要的,关键是一定要借这件事转移观众的注意力。

                • 家园 何新当年有着巨大的贡献,而且无官一身轻

                  他一个文人罢了,谁又能够拿他怎么办。

                  何新当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帮助中国走出80年代末困境都是有很大功劳的。

                  他的一个大功劳是帮助中共认识到了中国是生产过剩,而不是生产不足。

                  当时中国流行短缺经济学,因此国内一帮经济学学习者也大肆鼓噪中国短缺了,何新通过调查得出相反的结论,中国不是短缺,恰好相反,是相当多领域生产过剩,这个应该已经是常识了,但是当时是由何新首先指出的。

                  • 家园 希特勒当年的贡献更大,结果呢?何新现在只会扣帽子和骂大街

                    他一个文人罢了,谁又能够拿他怎么办。

                    方励之也是一个文人,结果如何?是文人得罪了朝廷的大长老就可以没事了?什么时候出现过这种事?

                    何新当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帮助中国走出80年代末困境都是有很大功劳的。

                    他的一个大功劳是帮助中共认识到了中国是生产过剩,而不是生产不足。

                    当时中国流行短缺经济学,因此国内一帮经济学学习者也大肆鼓噪中国短缺了,何新通过调查得出相反的结论,中国不是短缺,恰好相反,是相当多领域生产过剩,这个应该已经是常识了,但是当时是由何新首先指出的。

                    希特勒和秦桧当年的功劳也不小。是不是应该把他们全都当成大好人供起来跪拜呢?

                    何新过去有过贡献,是不是就代表他从今以后永远正确,别人永远都不能批评他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本人无话可说。

                    在晋王一案中这个人颠倒黑白落井下石的小人嘴脸就不说了。就算是在最近所谓的文化史启蒙中此人也是胡说八道,乱骂大街。

                    不信,那就看看何新的最新“力作吧”。

                    http://hexinbbs.blog.163.com/blog/static/16191030020138285227913/

                    何新世界史札记:基督教也有一部伪史(1)

                    基督教的起源:本来是亚洲人的宗教

                    【中国人对基督教有很深的误解】

                    中国学术界至今几乎完全无知于世界历史的真相,特别无知于基督教的历史真相。

                    例如:多数中国人以为基督教是统一和唯一的,并且是西方人即欧洲人原创的宗教。

                    只要在中学学习过宗教改革这一章节的话,就知道基督教肯定不是统一的。

                    何新大概是认为除了他以外没有人上过中学历史课。

                    多数中国人(包括学术界)不知道基督教起源于亚洲,本来是东方的宗教。

                    只要学过一点最起码的地理课和看过世界地图就会知道,耶路撒冷位于西亚。

                    何新在这里大概是认为别人都没有上过中学地理课,都没有看过世界地图。

                    中国人只知道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对立性,却不知道二者本来是历史中的孪生兄弟。

                    还是那句话,只要上过中学历史课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多数中国人也不知道,在13世纪东罗马帝国覆灭前,基督教仍主要是东方亚洲人的宗教,主要信徒也多是亚洲人。

                    东罗马是在十五世纪才覆灭的。

                    而且什么叫做在十三世纪之前基督教主要是亚洲人的宗教????????难道克洛维查理大帝是亚洲人吗?

                    何新彻底老糊涂了。连骂大街都骂错了。

                    中国人不知道,在中世纪,基督教区别为东方(亚洲)、西方(欧洲)两大系统,历史上势不两立。

                    这是说东正教和天主教之争,总算说对了一点。

                    中国人以为西方的罗马教皇一直代表唯一的基督教会,具有全球性普世权威,不知道这种权力实际是来自东方与西方历史政治中一系列复杂的演变。

                    何新还是以为出了他这个再世先知以外别人都没有上过历史课啊。都不知道有宗教改革啊。

                    总结一下,何新以前的确写过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但是现在的何新,除了落井下石做小人以外,就只会骂大街了。时间的确会改变一个人的。

                    • 家园 你是中国中学老师的思维---专挑错吗?

                      写那么多文章搞错一些是难免的。

                      我与你相反,我更多看的是对方有没有提出可以启发自己的观点---即该文有无创新。

                      我是专看创新点,你则专门挑错。

                      当然有的人明显是故意犯错的,那我会去挑他的错,因为他涉嫌欺骗

                      • 家园 问题是何新的这篇文章连中国中学老师的水平都没有啊。

                        写那么多文章搞错一些是难免的。

                        连中学阶段的错误都搞出了。用一句“难免”就可以了事吗?

                        我与你相反,我更多看的是对方有没有提出可以启发自己的观点---即该文有无创新。

                        说得不好听一点,每一堆垃圾也是创新性的,但是还是垃圾。

              • 家园 你这话说的没道理了

                简单说吧,第一条,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应被侵犯,谁也没侵犯李天一的辩护权。但是,在网络上先说是嫖娼,后说睡着了的是兰和和梦鸽吧。质疑人家姑娘精神有问题,敲诈,仙人跳,非处女的是兰和和梦鸽吧。先说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后有大肆宣传自己被冤枉的是兰和和梦鸽吧。我看在网络里上蹿下跳的,天天发帖子的都是兰和和梦鸽吧,原告和他律师没说什么吧!究竟是谁在利用网络给大众洗脑和影响法庭判决,很明显吧!我们是小民老百姓,但我们不傻,法院都没判呢,喊什么冤?具体分析过程参考新浪的专题吧。第二条,媒体的报道我没看到怎么失实,都是基于一些披露出来的消息进行报道,包括李家发的那些声明和质疑也都正常报道了,没给他们删了吧。倒是梦鸽断章取义的本事大得很呢,看看她改李在珂的短信就知道了。第三条,关于无罪推定,法院判决都没出来呢,公诉书大家也没看见呢,你怎么知道有瑕疵?凭兰和和梦鸽的微博么?

                至于忘情兄发的帖子,人家只是抒发一下自己对于此案的看法,你愿意看就看,不乐意看就把帖子关掉,激不激动是人家的事,不关你的事!最后,说一下李家还真算不上强者,虽多算个为富不仁罢了!

                通宝推:特里托格内亚,威武,迷途笨狼,忘情,小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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