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观点的转变 -- 坐看风起云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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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度量衡

        在中国国内读书的时候,基础课程基本上都是所谓的“国际统一单位”,这对学生来说,倒可能是相对轻松一些。如果各种单位混用,我们在考试之前肯定需要多背一些东西。读研究生的时候,开始使用一些非国际统一单位。有一次我在网上还跟人争论了一番,因为前面有位网友问kg/cm2是什么单位。我说是压强单位,我们实验室的液压机上面就是这么写的。另外一位网友回复说,怎么可能。他还说他的老板是mit毕业的博士云云。在中国国内写的中文帖子要发表的话,所有的单位都要使用“统一”单位。可是激光能量密度一般都是使用mJ/cm2的,结果非要我写成J/m2。还好,他们没有要求我们描述激光波长的时候也一定要讲是多少多少米。

        在美国的实验室,各种压强单位更是不胜繁琐。psi, mabar, Torr等等一起混用,还有绝对压强与相对压强之分。对于以前没有多少真空经验的同学来说,这就够记忆一段时间了。

        • 家园 单位制转换

          这个单位制我可是受害不浅。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其实大家都已经用公制了,可是一个老师特别变态,期中考试出题的时候全部使用的是英制单位,可问题是我们平时用的公式里面的系数都是公制的,不得不先转换到公制,计算完毕再转换会英制。计算量顿时变大很多。我愣是没有算完。一考完试,加拿大同学就去系里投诉了。说老师变态让用英制,我们都应该用公制云云。最后,老师不得不让步,期中考试的分数就没有影响最后成绩。

      • 家园 关键是美国目前的强式地位,他还犯不着改
    • 家园 一点思考(续二)

      美国的文化多样性带来的后果是:每个人都在与“狼”共舞。

      瓜瓜认识一个美国老太太,在教堂的国际部义务教英语,九十年代在中国成都教过书。人特别的好,很热情,很多中国学生都得到过她的帮助。我和她相当熟了以后,慢慢发现至少在两个方面我们的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这里说的不是宗教,老太太信上帝那是她自己的事,她希望我能信上帝,就像我希望她能信无神论一样,不切实际。这个,出于礼貌,我可不会直说。信仰自由我还是懂的,也很尊重她的信仰,在这里,信上帝是主流。我要说的是世俗中的矛盾,不过,我和她的分歧与信仰很有关系。

      我们的第一个分歧是:老太太坚决反对堕胎。在她看来,胎儿是一个人(哪怕只是母腹中的胚胎),一个还没有自身保护能力的人。堕胎就等同于谋杀。她去过中国,所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很清楚。也承认中国的计划生育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但是,她坚持自己的道德观念: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是错误的。哪怕这个大多数是全世界,而那个少数只是某个母亲腹中的胚胎。我试着向她说明,胎儿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这被她认为完全是诡辩。

      我仔细想了一下这个问题,发现说胎儿不是人的确较难得到每个人的赞同。中国人不也有一尸两命的说法吗?如果胎儿是人,我们为什么不选择杀死残疾人来控制人口,就像古代斯巴达人做的那样呢(他们是不想浪费粮食)?这样不是对社会更有好处?是不是因为胎儿更小,更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而被选择了?

      如果我们用杀死残疾人来减少人口,那应该杀死多少?按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选择残疾人?瓜瓜是个近视眼,该不会选到我头上来吧?是不是这样的思考方式决定了我们对胎儿的选择?

      堕胎问题在美国是个标志问题。老太太的观点我也觉得有一定道理。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胎儿是人。从原则上说,我不反对: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是错误。但是我觉得这个道德正义的原则不能被绝对化。当它和社会的功利正义发生严重冲突,而又必须做出选择时,我倒向了功利一边。这个比较搞笑,前面我在讲民主的正义性的时候,还在大讲道德呢。

      我们的另外一个分歧是关于中东和平,老太太从圣经出发,坚定地认为以色列人对巴勒斯坦领土有所有权。而我认为以土地换和平是一种现实的和平选择。

      前一阵子,沙龙同志身患重病,不能视事,对中东和平的前景有很不好的影响。和老太太谈起此事时,她说沙龙同志得病完全是全能上帝的安排。为啥?因为沙龙支持从犹太定居点撤出。那块地是上帝应许给以色列人的,这不是违反上帝的旨意吗。上帝一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沙龙就躺下了。这说法真叫我哭笑不得。

      我辩解说,上帝是不可知的。作为凡人,老太太不可能知道上帝的想法和安排。这样乱联系没有依据。老太太不服,说上帝的旨意都写在了圣经上,清清楚楚写了那地属于亚伯纳罕的子孙。不光如此,她还对美国政府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强烈不满。说什么每次美国试图推动中东和平都会有灾难发生。去年新奥尔良的飓风就是因为美国政府做错了事引起了。

      有趣的是老太太是布什总统的坚定支持者。但当我提到布什对美国的对内对外政策负有责任时,她以人都是罪人,都可能犯错误来为布什辩护。

      老太太是一个原则的坚定捍卫者,出于她的信仰,有一些东西,是一种戒命。是不能动摇的。而我认为没有任何原则可以被绝对化,绝对化有走向邪恶的危险。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是一个是非善恶不分的人。任何原则都有可能在我手中被放弃。

      千万不要以为老太太以及我的思想方式及观点具有任何代表性,美国不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吗?他们考虑问题的方式完全是五花八门,结论也是千奇百怪。大多数都有几分道理。身处其中,如果没有自己的思考,人很容易迷失。迷失就错了吗? 迷失不也是一种选择?

      这里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对错?用什么来判定对错?

      美国社会的多样性告诉我的是:这里没有标准,没有对错。一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判定,但是不能把自己的判定强加于人。也不要指望大多数人会接受你的判定。

      这就是我所说的与“狼”共舞,你就生活在你的敌人中间,他们是与你一样的普通人,甚至是你的好朋友。你对他们也是一匹“狼”。如何看待和解决观念冲突,是不可避免,必须正视的问题。这和中国社会的情况很不一样,在中国,当有冲突的时候,希望通过沟通,或是权威的裁定,达成一个共同看法。可以说,中国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求同”,美国人没法求同,他们必须在“存异”的情况下,保持社会的稳定。

      朋友六岁的小孩上一年级,他们有一门“safe and caring”课,有一天的家庭作业是:

      Ways to Resolve Conflict

      Rules:

      1, I will not hurt myself.

      2, I will not hurt others.

      3, I will not hurt property.

      问题:

      When there is a conflict I choose to ...

      (以下为判断正确错误题)

      1,talk to a friend

      2,kick my brother, sister, pet.

      3,ride my bike around the block

      4.call someone a bad name

      5,talk to a grown-up I trust.

      6,got to my room until I calm down.

      7,write a story or draw a picture.

      8,scream and throw a tantrum.

      9,listen to music.

      10, STOP,THINK and CHOOSE.(此答案原文就是大写)。

      我有些吃惊,六岁的孩子就在学这个?这不是强行灌输吗?

      这里处理冲突的三个原则我是基本同意的。回顾我自己的经历,我发现,在25岁以前,我没有主动意识到,并遵守这样的原则。

      这样的原则是不是也适用于中国人,中国社会?

      • 家园 打错了,

        应该是;写的好,花一个。

      • 家园 写得的,花一个。
      • 家园 有道理,花之。。。
      • 家园 与狼共舞这个说法真好

        花之

      • 家园 逐篇献花

        美国社会的多样性告诉我的是:这里没有标准,没有对错。一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判定,但是不能把自己的判定强加于人。也不要指望大多数人会接受你的判定。[cchere.net 西西河 guagua]

        这就是我所说的与“狼”共舞,你就生活在你的敌人中间,他们是与你一样的普通人,甚至是你的好朋友。你对他们也是一匹“狼”。如何看待和解决观念冲突,是不可避免,必须正视的问题。这和中国社会的情况很不一样,在中国,当有冲突的时候,希望通过沟通,或是权威的裁定,达成一个共同看法。可以说,中国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求同”,美国人没法求同,他们必须在“存异”的情况下,保持社会的稳定。

        所谓的“存异”,可能也就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中“内容中性”的原则吧,这时候的是非判断,只能交给每个人自身的理性了,尽管负作用甚多,但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 家园 说的真好,花

        所以有人说美国不是大熔炉,是个大色拉盘:土豆还是土豆黄瓜还是黄瓜,呵呵。

        那位老太太真是个典型的共和党基本群众啊!

    • 家园 【原创】从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说起

      民主到底是手段还是目的,这本身构不成一个命题,因为在不同的语境下,无论是手段还是目的都可以成立。这里,我想说的是民主的本质上的属性。

      我的理解是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在本质上就是服务于经济基础的一种手段。换种说法就是民主是为民生服务的,它的影响力直接取决于它能够多大的程度上改善民生。

      如果所有的民主国家,其整体民生水平仅仅维持在现在印度的状态,那么它也就没有这么大的吸引力。正是因为作为民主社会核心的西方社会整体社会生活水准的高位,民主才在国际社会上占据舆论的高位。

      南美国家,苏联的民主化后的诸多社会问题表明,民主化并不等同民生的提高。民生的提高并不只依赖于民主的提高。鼓吹民主万能论的人往往回避这一点。而事实上,无论多么好的社会构想,无论多么富于理想性的社会实践,如果不能够带来社会整体性的民生的提高,将是不能够持久的。

      任何的社会变革的实践,都有社会试验的属性。不承认这种实践的试验属性,都会走到与其的社会理想相反的方向上去。

      谈起社会变革,49开始的和79年开始的这两场社会变革有很多有趣的地方。

      理论上,49年的社会变革要有利的得多,既有完整的理论,又有苏联成功的实践,更可以苏联的完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这场实践的结局是以灾难为结局的。

      79年的变革开始的时候缺乏完整的系统的理论,完完全全是一种探索。但它的成果要好得多。

      究其原因,这二者的结局的差别其实就取决于两个字“态度”。

      79年的这场社会变革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老老实实承认这场变革的实验性质,一切交给实践去检验。所谓的白猫黑猫,摸着石头过河,都是这种务实态度的体现。社会实践中由局部到整体,设立特区,新的政策先在一地实行,等等,也是对这种实验性质的肯定。

      现在有些民主派的问题也出在态度上。明明有些国家的民主化出现了问题,而视而不见。空谈民主的问题而不谈民生的问题。不承认民主的社会实行具有实验的性质,而要求所有的国家一步到位。不是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而单单是从理论到实践。其结果是和实践脱离,也就缺乏说服力。

      关键词(Tags): #手段#目的#态度
    • 家园 法律和多数人的暴政

      我是一个买肉的,嘿,不要乱想,我干的是养猪买猪肉的生意,正当的很。年收入10元(什么钱哪?),周围几家邻居也有正当工作,年收入10元左右,不过村东头有一吃烙饼的张三,靠的是祖上传下来的地。年收入100元。看他一个人吃香喝辣,哥几个就想把他的钱拿过来花花,怎么办?民主呗。

      大家开会了,我提出一个议案:“把张三的钱分给大家,一家十元”。

      张三一跳三丈:“凭什么分?那是我的。”

      我的铁哥们李四说:“要大家好才是真好,你一个人有钱,我们大家都穷,这不对。我赞成提案。”

      我另外俩个哥们也跟着诈唬,很快把张三的嚎叫压了下去。

      村南的王八是个木匠,信教,人倒是大大的好人,可是就是有点古板。他翻着圣经慢条斯理的说:“经上说,不可贪人钱财。你们做的不对。” 他这么一说,旁边的俩个教徒也跟着点头。

      钱二是村里的教书先生,最是有学问,人也聪明,我实是指望他能支持我们一下。

      不料,他说:“这个提案不能这么写!”,

      “为啥?”

      “因为法律不能针对一个人。这是宪法上说的。”

      哦,我想起来了,咱村的根本大法上是有怎么一句。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张王俩家的小子干了吴家的大闺女(我一直认为吴家的说法有问题,冲着吴大妈那张脸,肯定不是强奸)。本来都该砍头,张家有钱,用了好些银子,把他家儿子的判决改成流放。结果不光吴家,王家的人也不干了。说什么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什么的。结果张家又使了好些钱,把两人一起流放了。打那儿起,就留下一规矩:法律不能针对具体个人。就说这强奸罪吧,不管是谁犯了,一律流放。你别担心砍头,但也不可能罚款了事。

      我想了想,这条规矩我得支持。为啥?要知道我是买肉的,全村就我一个人养猪。万一有一天哪个混蛋想打我的肉,不,是我的猪肉,不不,是我的猪的肉的主意。他小子说不定就会弄个题案来分我的猪了。

      我的那些朋友?嘿嘿,李四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他才不会帮我说话呢,说不定首先嚷着要分肉的就是他。不过有了这条规矩,他们就不能说大伙分我的猪,

      只能说分养猪人的猪,这个,他们不敢。你想啊,(这句话怎么看怎么象老萨写的,不会说我剽窃吧)要有了这条法律,以后谁还敢养猪,那不是大家都没有肉吃吗。

      这下我有点犯难了,我想分张三的钱,可是又不支持改宪。

      李四一看事情要黄,连忙说:”我提议:把村里最有钱的人的钱平分给大家。”

      他这话一出口,我就知道不对了。这个提案要是通过了,我马上回家把所有的猪都杀了自己吃。等吃完了再到全村最有钱的一家去吃,一家一家的吃下去,直到每家人都倾家荡产为止。从此只要有任何人挣了一元钱,我就上他家吃饭去。这,这,这不是天下大乱了吗?

      果然,钱二冷笑着对李四说:“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了这样的法律,你准备天天执行,还是一个月执行一次?”

      李四也意识到了问题,强辨到:“这个法就一次有效,不行吗?”

      我叹了一口气,拉拉李四的衣袖,轻轻说:“不行的,算了吧。”。

      咱村的根本大法上说了:法律的有效性可以基于某一个条件,但必须有延续性,不能只基于时间。这个和法律不能只针对某一个人是一个道理。要是没有这个,我的猪也许就保不住了。

      这时张三缓过劲来,刚才那一阵子真是把他吓的不行。

      他叫嚷着要把“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写进宪法。看他滔滔不绝的说着, 我心里打着自己的主意,他固然是想用法律保护他的私产,我也能用这法律保护我的猪呀,那可都是我一点一滴喂出来的。谁要轻易拿去了,我可不干。还有我床脚下埋了20元钱,是我妈给我取媳妇用的,得看好了。

      我用手轻轻敲着桌面,盘算着该赞成还是反对。

      • 家园 你这里忽略财富怎么积累的

        如果一个村子,大家祖祖辈辈都是张三家的佃户,每年自己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要把大部分交租子还要欠地主一堆的高利贷,地主张三吃香喝辣欺压乡里,自己却饥寒交迫卖儿卖女,那么你觉得大家会怎么办呢?

      • 家园 故事很好,探讨一下

        多数穷人分少数富人的财产在这个故事的环境里的确是不会出现的,因为没有涉及到财富积累问题。如果这个村的村民按目前的收入进行财富积累,持续了很长时间(例如30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当每个穷人分到的富人财富是他一辈子也积累不到的时候,他们就很可能会支持均贫富了。当然这之后社会生产会遭受负面影响,但穷人即使坐吃山空也能吃上很长一段时间。此外,当前的消费带来的效用明显高于未来的消费,如果现在可以立刻得到30年才能积累到的财富,其效用将是30年后财富的几倍。

        不才的这些探讨并不表明不才赞成这种均贫富,这样做对整个社会的进步是不利的。兄台认为通过立法,尤其是相对稳定的宪法可以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但宪法也是人定的,可以修改的,否则就成了祖宗之法了。而且其实绕过宪法的做法很多,例如通过税收来均贫富,遗产税就是例子。

        • 家园 遗产税是关键。。。

          美国什么时候取消遗产税,就将步古罗马,中国明清的后尘,离败家不远了。

          除了提供好的教育环境,我就不打算给我儿子留什么遗产。个人奋斗的精神财富只有靠他自己去挣来的才是真正属于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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