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三国战争】陇右西凉 -- 再论魏延的子午谷奇袭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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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问题就在这里啊,抓了几十万三种人,所谓害刘家的人全是

无名氏,这案子很难查么,他刘家现在也是如日中天,怎么可能没法办相关的案子。

一天到晚说半句留半句,什么意思啊,如果有迫害者的话,你觉的他们能混到八十年代还没或杀或关么。

你要是放下了那就别提,要是记恨都多少年了,该杀的早杀了,该关的早关了,成天扯什么蛋啊。

家园 刘比毛狠多了,不过高岗是吞药还是饮弹?
家园 好奇的是

罗瑞卿在与张秀山的一次谈话中,突然问道:“你们查看少奇同志的档案是什么目的?”

罗瑞卿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知道的。

家园 李纯六。

在清理满洲省委档案时发现当时曾多次开会批判刘少猷革命意志衰退,生活腐化等,但并没有发现刘少奇有任何问题。李纯六则认为刘少猷就是刘少奇,文件里是笔误,主张把二人合为一个人。他请示我要把刘少猷改为刘少奇。我认为没有依据没有同意。他在这之前也多次找李正亭,但由于我不同意最后还是没改成。

高岗事件发生后,李纯六揭发说,高岗为反刘少奇,给刘少奇栽赃,在查满洲省委档案时布置郭峰把刘少猷改为刘少奇。当时我已经下放到大连,又派人去找我谈此事。

“文化大革命”时期,李纯六又揭发说,当年我们审查刘少奇在满洲省委时的档案郭峰不让审查,弄得我又写材料证明这件事的真相。

李纯六向张秀山汇报了,但不知道张秀山是否告知高岗,如果高岗知道这事儿,同样不知道高岗是否继续传播扩散以及是如何传播扩散的。

但有一点可以确认,东北局方面确实没有专门查过刘的档案。

家园 跟历史传统有关系,大部分西方平民不太关心这些肉食者

跟历史传统有关系,大部分西方平民不太关心这些肉食者的事,看看体育比赛成人影像就好,偶有不走寻常者路的,也轻易就得同性恋呀,堕胎呢之类的问题吸引过去了,而中国对工业化条件下的愚民术掌握得还很有限,就在不远前还极力鼓励所有人都参与讨论国家大事。。。

家园 你这是在胡扯

刘少奇案,和对刘少奇案的复查,都是讲所谓证据的。对刘少奇案复查的决议很容易找到: 外链出处。复查针对你所谓的"罪证"进行了逐条核实,原有"罪证",有的条目是逻辑问题,有的条目是基于逼供信,所以予以推翻。比较刘少奇案的决议和对刘少奇案复查的决议,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文革逻辑上的扭曲。刘少奇专案组的逼供信问题,严重到有很多逼供对象尝试自杀,这也是有很多资料可以证实

家园 我是不是胡扯,大家可以看

这个所谓的决议,应该把原文引在那儿,大家可以对照啊。不引原文,驳斥的是什么都不知道,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您只好加大音量。

别人是一本书来证明,你就用一页纸来否定, 诚意何在?

心虚什么呢?

家园 那就列个提纲

这是你说的:

没有组织力量清算那本书里面的证据

然后复查决议至少引用了以下材料

* 袁素、李治安证明

* 丁觉群笔供、申述、交待材料和日记

* 李维汉、郭述申、李景明、郑超麟等人证明

* 林棣之、陈仲波、曾昭美、吴良福等多人证明

* 孟用潜翻案材料

* 刘多荃更正材料

* 陈元桢揭发材料

* 廖如愿证明

* 王鹤寿、赵毅敏等证明

等等

而且大量引用共产国际文件、党的历史档案、各级党委报告等等文件,对你列举的那个"罪证"给予逐条反驳,认定你的那个所谓"罪证"是基于捕风捉影和逼供情况下编造的假材料炮制出来的。

家园 还是根据地党对白区党的清算吧
家园 这叫清算吗?

论坛胡扯的水平。

清算, 必须翔实,必须有原始材料的影印。出现相反的证人证言的时候,为何采信,为何不采信都要有详细说明。同一个人做相反方向证言的时候,声称被刑讯逼供的,必须有刑讯逼供当事人的供述,否则这个人的证词无效。

用一页纸清算别人的一本书,我也是醉了。我不过质疑一句,变成了胡扯。

你们这些人是用屁股来回顾历史吗?

家园 奉还

首先,你所说的原始材料是决议文的附件,1980年2月29日同决议文一并公布,发至基层党支部

其次,决议文对为何不采信逼供证词做出了清晰的解释,例如

原专案组认定刘少奇同志在沈阳“被捕叛变”,主要是根据孟用潜(当时任满洲省委组织部长,与刘同时被捕)、刘多荃(当时是张学良的卫队上校团长)二人的交代材料。现已查明,孟用潜同志早在刘少奇问题定案前就提出翻案(他在被关押期间,共写过二十次申诉材料,均被原专案组扣压,隐瞒不上报),纠正了原来在逼供情况下编造的假交代。刘多荃的材料也完全是虚构的。经查对原专案组案卷记录,刘多荃所说的“破获共产党案子”,从被捕人数、被捕地点、关押时间,到释放的方式和过程等具体情节,同刘少奇同志被捕的案情无一相似之处。刘多荃也于一九七九年五月和十一月写了更正材料,说他确实没有听说过张学良同被捕的人“达成政治交易”的事,“一九六八年一月我所交待的关于‘奉天纺纱厂逮捕共产党人案’和同年八月以前所交待关于‘中东路事件 ’的两篇材料,是专案组从我到学习班被监护的整个期间,被逼所写的几十万字材料中,摘录要我抄写的”;并揭发了专案人员对他指供、诱供,炮制假证据的全部过程。原审查报告,把刘多荃被逼虚构的证词,作为刘少奇同志“叛变”的根据,是毫无道理的。

而且几乎推翻每条逼供材料都引用了被逼供者本人提供的翻案证词。

这个决议文满足你所说的每个条件,不是我屁股歪了,而是你捂着眼睛装瞎而已

奉还
家园 我早就说过,这种反复的证词本身无效

要让他有点效,请把专案组成员抓了,那他们的证词来辅助,当初是如何刑讯逼供的,勉强有一丝效力。

原决议文附件,我没有看到,你手头有的话,也请惠赐。

国家政权面前,要什么证据办不到? 你说的这些,远远不够“清算”二字。

家园 如果智商不够,听不懂你说的什么意思!

刘的专案组长是审干专家伍豪先生吧?

嘿嘿,也有敢把伍先生当菜鸟的,笑话。

前两年,我在网上倒是看过一个系列的当年审查材料(据说美国某些博物馆收集的档案材料),看完之后的感觉,叛徒嘛。

哈哈,当然我的感觉不作数。

家园 想了一下

我奶奶成家但是姥姥死活不告诉我
你奶奶的母亲你父亲的姥姥应该是你外曾祖母吧?

家园 搞这套繁琐哲学是没有用的

关于决议文附件,自己搜"关于刘少奇同志案件复查的证件",旧书摊上也能买到

http://blog.ifeng.com/article/4025654.html

推翻刑讯逼供证词只需要其他物证或证言证词,不一定需要逼供人的证词,这是基本的法的常识,否则逼供人是在自证其罪。推翻刑讯逼供证词关键是证据能否形成有效的逻辑链。你提供的"罪证"中也没有刘少奇本人的口供,对不对? 附件中不仅包含被逼供人的证词,还包含第三方的证词,已经构成有效的逻辑链。另外的确如你所愿,大部分专案组成员都被另案处理。

如果反复的证词本身无效,那么是使什么无效? 显然是使前一份"审查报告"无效。"证件"显示,就是在67年专案组工作期间,多位证人出具了反复的证词。而专案组在反复诱供逼供之后,裁取了有利的部分,炮制了"罪证"。这正应了"国家政权面前,要什么证据办不到?"这句话。而你确捧着"罪证"如获至宝,到底谁的屁股有问题?

另外你攻击决议文是一张纸,那么比比就知道了。"决议"比"审查报告"长得多,"证件"也比"罪证"厚。这和我指出你的错误一样,"造谣动动嘴,辟谣跑断腿"。"永远开除出党"才是一张纸,平反决议却是相当长的一份报告,逐条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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