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秋笔法与南开和公正杂谈—闲言碎语 -- 天空黑鹰
我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还没有看到版本三,也以为确实打了学生,所以如此推测。但是学生描述的版本三根本就没有打人这个情节,后来我不是也补充说明了么?没有打人的情节警察当然不会把他们“控制起来”,事情开始失控的时候自然也可以悄悄溜走。
你举的两个例子, 都是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后逃逸. 在此类事件里面, 机动车是"强势群体", 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 别说撞的是中关村白领, 就算是警察, 被撞的警察也是"弱势群体".
其实我特别佩服坚定不移给你送花的2位, 已经到了见贴就花的地步.
哦,原来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区分并不是按身份、收入啊……
那么,南开砸车事件中,别克车主VS南开学生,又到底谁是强势群体、谁是弱势群体?
别克先撞人,道歉都不会,态度还那么嚣张,然后要求别人都要遵纪守法,冷静冷静再冷静,素质,注意素质……
我看毕竟还是大学生,都把劲往车上使了,要是换了校外其他地方她就惨了
是特别典型的强弱对比逆转的例子……前几天的讨论中,我的对手一个劲强调当事双方身份的差异、并以此划定了强势方和弱势方;现在他们知道不是光凭身份可以划定的了,总算有进步。
这个事件放在社会上,等警察来了以后也就了解掉,只有在学校那个特殊的环境下才会闹成这样。
如果一件事情的判断取决于某些微妙的细节,那么说明
这件事情是一件偶然的事件,不具有代表性,或者说
对这件事情的视角使之没有代表性。
如果穷究于细节,往往模糊了焦点。
花!
恰好就是微妙细节甚至谣言诱发的偶然事件……类似的交通纠纷每天都在发生,莫非你觉得每一件都以砸车告终?
如果一件事情的意义取决于微妙的细节,细节是容易反复
的,那么这件事情的意义就很容易被颠覆。
回到南开事件上来,是不是车主16岁的女儿坐倒在地就
能够颠覆这个事件为“学生欺负车主”而不是“车主强
势欺负学生”?
南开砸车事件演化到最后,已经不能在学生和车主之间用二分法简单的划定对与错,车主一方在前半段有错、后半段则轮到了学生。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本来就没办法泾渭分明划分所谓“好人”与“坏人”,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较靠谱。
学生该严惩,那么你明显忘记了这件事情的前半段。
你把目光仅仅聚焦到学生砸车这一刻,他们自然是
流氓,欺负人。这不废话吗?如此分割来看也没有任何
社会意义。
双方造成的后果是不同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造成的后果负责,这也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前提,我想这不应该有什么争议吧?
我并不是为大学生开脱,砸车,自然该负砸车的法律
责任,没有人否认。法律不是人情道德。没有人不
知道这一点。这里的警察,车主到大学生都是法律
适用对象。
这里讨论是从人情道德的社会层面讲,我认为该砸,
砸的好,不然那帮不知道自己姓什么的王八羔子
更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您说这两件事情的发生合法吗?合情吗?合理吗?这写人是不是都违反当时的法律?然后这些人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的结果又都是什么?
大家都老老实实得按您的意思作顺民,这社会能有进步吗?
您觉得南开的学生都毕恭毕敬守着所谓规矩,能把那些不守规则(法律,交规,以及南开大学校园内部的交通规则),在南开校园内横行的所谓“强势群体”赶出南开校园吗?
当然,我也同意你的观点,在非剧烈变革的社会中,
且看书去. 就不要和Alarm纠缠啦, 和Alarm讨论的感觉有点像:
1) Alarm宣称2+2=4
2) 你告诉他1+4=5
3) 他拒绝接受, 宣称结果除了4之外, 其它没有可能. 顺便告诉你一下, 如果你手上有个地质锤, 1+4的结果也是4.
4) 他继续拒绝接受
5) 好吧,他接受1+4=5, 然后开始宣称自己一直是认为1+4=5的.
6) 他宣称2+3=4
7) 你懒得回答
8) 其它人告诉他2+3=5
9) 他拒绝接受, 拒绝接受的理由是你说过1+4=5
10) goto 4)
以下均摘自Alarm的帖子,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以Alarm的进步速度, 他的"对手"永远是瞠乎其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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