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雅舍”的由来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北宸
昨日郢客mm一文中的一段话,谈到“雅舍”的由来。
当然,鲁迅对郁达夫曾有一言,文字“与其防破绽,不如忘破绽”——用剑在意不拘于剑具,更见大家气象。雅舍之“雅”,得于女友“龚业雅”。
龚业雅是梁实秋妹妹梁亚紫的好友,梁实秋夫妇在上海时期便已相熟。
(《槐园梦忆》这篇著名祭文是这样介绍红颜知己的:我的妹妹亚紫和她的好友龚业雅女士于女师大毕业后到上海来,就下榻于我们的寓处。下榻是夸张语,根本无榻可下,我和季淑睡在床上,亚紫、业雅睡在床前地板上。四个年轻人无拘无束的狂欢了好多天,季淑曲尽主妇之道。由于业雅的堂兄业光的引介,我和亚紫、业雅都进了国立暨南大学服务。亚紫和业雅不久搬到学校的宿舍。)他在《槐园梦忆》里亦曾提及夫妻抗战期间“六年睽别”,
但梁先生可没提及这几年龚业雅是他在四川的女朋友!曾合买一房,为邮差方便,以龚业雅的“雅”为名,在山下路口钉了块木牌写上“雅舍”,是以先有“雅舍”,后有《雅舍小品》。
文中又提及:
我昨日读後隐隐觉得不妥,已然做出回复:
然而,今日读过一些跟帖後,发现有朋友在读过上述郢客mm与我所写的片段後,可能仍然不知雅舍由来的原委:
“龚业雅之事,语出丘彦明之文。”这个“之事”指的是不是原文中的这段话呢?
"但梁先生可没提及这几年龚业雅是他在四川的女朋友!曾合买一房,为邮差方便,以龚业雅的“雅”为名,在山下路口钉了块木牌写上“雅舍”,是以先有“雅舍”,后有《雅舍小品》。"
先抱歉一下,没有用脏词骂梁实秋的意思。我读这段文字,理解是: 在四川这几年。梁实秋以已婚之身与龚业雅同居奸宿。结合上下文的理解是,梁实秋有奸宿之行而隐瞒下来不让读者世人知道。同时却占据道德制高点,攻击其他文人。这用来证明梁实秋严于律人,宽于律己的虚伪嘴脸是很有力的。
北宸所列材料的意思是,梁实秋与龚业雅夫妇合购屋而居。 这个大概和留学生合租公寓差不多,与奸宿相去甚远。
两份材料所述冲突,不知可有定论? 如未有定论,这个还是不适合做论据。
郢客mm前一陣子的跟帖,曾提到了此句:
陈郢客:所谓雅舍,龚业雅之“雅”。蓝童鞋对此不敏感,可跳过。
昨日mm主帖一文中卻隐略了"一家"两字,想来或许是没有细想可能会造成的误解。
在这里我另外以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报导,来补充“雅舍”的由来:
1939年5月,重庆被日机大轰炸后,梁实秋和友人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在重庆碚青公路旁的小山坡上,
合买了一栋农民的房子,那里的小地名叫主湾。
因地处北碚城郊,考虑到邮递方便,梁实秋建议用龚业雅的名字,名之为雅舍。
粱实秋在《北碚旧游》一文记述:雅舍“六间房,可以分为三个单元,各有房门对外出入,
是标准的四川乡下的低级茅舍。窗户要糊纸,墙是竹篾糊泥刷灰,地板颤悠悠的吱吱作响”。
这六间房,梁实秋占两间,龚业雅及孩子住两间;
其余两间由时任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代主任许心武和他的秘书尹石公租住。
虽然地荒僻,屋子简陋,雅舍主人好客而胜友如云。
一大批名人雅士常到雅舍作客,诸如冰心、方令孺、赵清阁、卢冀野、陈可忠、张北海、徐景宗、萧柏青、余上沅、
李清悚、彭醇士……老舍时居北碚,也是雅舍常客。
梁实秋先生这两个礼拜在文化百家里的讨论,或许来自我前一阵子所写《移居台湾的九大师》一书读後随笔
事实上,会写那篇《移居台湾的九大师》的书评是应河里在出版社工作的不惜MM之邀。
我读了书以後觉得是一种很好的文化传承,而且其中几位先生至今共同为两岸所熟知,因此觉得不惜MM的邀请,立意甚佳,花了一些功夫写的感想,其中比较为难之处就是得小心翼翼的避开梁与鲁争执的描述。
选择避开的原因是我认为当今我们所处的时代,和当年梁与鲁的时代背景完全不一样,重提当年的争论我以为并无甚大意义。
另外觉得两位大家当初的争执,颇像现在网路上两派意见相左时,互相丢砖所说的话。
去研究这种文字,不若重新阅读这些名家留下的脍炙人口的作品。
除此之外,我写那篇感想时,刻意避开"大师"二字,全文以"先生"称之,用心即是不想让人以为我是刻意"捧杀"或"拔高"几位先生。
先生在文学的造诣与成就,确是有目共睹,但也理解文学作品有人喜爱自也有人不喜爱。
河里05年时曾对梁实秋先生有此讨论,当年的讨论就文学作品的属性出发,讨论得很是理性。
而今日我们若以捕风捉影的私人生活感情出发来对先辈加以贬抑,除了造成误解,我更认为悖离了文化百家一版的主旨。
文化百家是西西河的第一个版面,很希望把文化百家版面办成西西河的门面或者招牌。这个版面应该是一间静静的阅览室,是一个温馨的沙龙,是充满小资味道的小咖啡馆。在这里,你可以长篇大论,侃侃而谈;你可以发表你的见解,也可以聆听别人的意见;你可以有不同的见解,也可以同别人展开讨论;甚至于在非常熟悉的网友之间,相互小小的调侃那么一下。
非常不希望这里变成菜市场,或者歌舞厅,或者是演武厅。这里崇尚“和而不同”,崇尚“温良恭俭让”。尊驾到了这里,称呼别人要尊称一声“兄台”,自称时要自谦一句“在下”,“礼有来学,不闻往教”。就好像是进了图书馆一样,在别人来制止之前,尊驾自己约束好自己的言行。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实在想大喊大叫一番的,请离开此处,自有龙门版面供大驾自由驰骋。
铁手慷慨解囊,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能够愉快休闲的空间,我们应该加以珍惜,爱护才是,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好这个小环境,或者在这里学到一点东西,或者在此处得到点慰藉。网络世界虽大,像本论坛本版面这样的小空间,却寥若晨星,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
贴出清代敦诚的一段言语,供网友们品味一番:
“居闲之乐,无逾于友;友集之乐,是在于谈:谈言之乐,各有别也。奇谐雄辩,逸趣横生,词文书史,供我挥霍,是谓谈之上乘;
衔杯话旧,击钵分笺,兴致亦豪,雅句间出,是谓谈之中乘;
论议政令,臧否人物,是谓谈之下乘。至于叹羡没交涉之荣辱,分诉极无味之是非,斯又最下之一乘也。如是,则不若无集无谈,并不若无友之为逾也。”
我们写文章时,若是涉及到个人名誉,还望慎之再慎之。
也恳请郢客mm明白此文除了不得不以单开一帖的方式澄清误会外,更有惜才之心,希望日後再拜读mm如以往一样让我击掌称好的作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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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军兴,迁往大后方的知识分子因陋就简,临时合购一处栖身之所,怎么就成了“奸宿”。。。所谓人言可畏。。。
斗胆推测,既是合购,叫“梁府”或者“吴府”都不合适,索兴名为“雅舍”,一种较为乐天的苦中作乐态度罢了。
我开始并没有加入到这个讨论里。 这是因为我从陈郢客"文人与行·梁实秋和郁达夫" 一文中读出的意思与我知道的雅舍来历不符。 然而陈郢客的文章向来注重材料。 我不知道这个意思是作者本来要表达的意思还是一个误读。所以北宸提出异议后, 想看一下陈郢客的回复。
回复不能解我所疑。 两位又都是女性,这种话题,有些事情可能不会直接说。 甚或连对文字的理解也会和我不一样。 所以干脆把话挑明了问一问。
如果是我读出的那个意思,我觉得要补充材料。 如果不是我读出的那个意思, 我觉得文字上要更清楚一些。 我读文字常将人名自动用a,b,c替代,以免受个人观感影响。 少了些对人的关注,往往读出些非作者本意的意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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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就以文學作品來這個版面做討論,從也沒拔高過梁實秋先生。
再說一次了,我認為在這個版面去討論梁實秋先生和他那個年代同行間的爭執,沒有什麼意義。
我更不喜歡著墨在捕風捉影的私人感情生活上。
这里没有讲龚业雅和她丈夫住一起,只说她和孩子住一起,而隔壁就是梁实秋。如果北宸目的是想澄清一个事实,或者提出一个主张:
那么北宸引用的文字却只能添乱啊,慎之再慎之!
我也实话对你说,我希望大陆的年轻人在读梁文时,能对这个人有更多一点了解。显然,我的观念和你是差别很大的,不过希望有一个共同点,事实便是事实,我们具有了解一切历史的权利。当然,如果有些东西不太确切,我们可以不说,也可以说“有这个说法,但存疑。”
我们的教育背景差异很大,我想,我们喜欢的事物不同,这太正常了,实在不必大惊小怪的。我和一些网友看不上梁,你和一些网友推崇梁,各说各的就是了,我鼓励你们多讲,你也不必让我们闭嘴吧。
我也并没有说过我了解这方面的事实。我说过的是:我不欣赏梁的文和人!我不认为他是什么大师。他没有什么可称道的思想,文章的风格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当然有些人和我观点不同,别人完全可以欣赏他,我不阻拦别人欣赏他。
一句话“不欣赏梁的文和人”就够了。纠缠于这样的文字细节其实没意思。估计文章的作者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们要警惕右,但更要防止左。
坦白說我並不是梁實秋先生的什麼鐵桿讀者。
別人若說不喜歡梁的作品,我覺得很正常,絲毫無所謂。
但是刻意隱略房舍為梁和友人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共同所購得。
我以為是一種較為苛刻的寫法。
交代房舍為梁和友人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共同所購得,我就没有必要非得再引用。
我只是提醒你那个文章有暧昧之处。如果龚业雅夫妇是住一起的,那段文字最好说“这六间房,梁实秋占两间,龚业雅夫妇及孩子住两间;其余两间由时任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代主任许心武和他的秘书尹石公租住。”而那段文字作者没有提“夫妇”,那么有可能是作者的失误,也可能是龚业雅夫妇并不住在一起(或不经常住一起),虽然房子是以夫妇的名义买的,总之那段话是很暧昧的。我只是提醒你,我哪里过分了呢。
北宸MM的“过分”二字,或有可议之处,但九霄兄指称人民日报的说法很暧昧,我不赞同。
原文没有说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及孩子住两间,一种可能确实是作者笔下疏漏,另一种可能是 ---- 我缺乏背景知识,所以只能猜测一下 ---- 当时吴景超公职在外,不是天天回家。
但即令这“另一种可能”是事实,难道就能证明龚业雅是梁实秋在四川的女朋友了么??
以常理度之,(1) “雅舍”并非只有梁实秋与龚业雅及两个孩子居住,还有两位租户,如果梁龚真的不清不楚,这种事多半遮盖不住;可当时并无这种传闻;(2) 拖带着两个孩子的母亲,恐怕连自家老公都满足不了,与外人勾搭成奸的概率有多大?
所以,即使当时真的是吴景超在外、只有龚业雅带着两个孩子住在“雅舍”,这件事实也完全无法证明梁龚有染。这是针对九霄兄所言。下面的话则与九霄兄无涉。
可能有人会说,无须证明二人有染,只要让人怀疑二人不清楚就足矣。那么对这种人我唯有八字相送:“捕风捉影”,“不足与论”。
貌似楼主也是做某种文字细节的纠缠。
另外,九某偏偏有时就是这么较真和仔细,人跟人就是不一样,人跟人都一样这世界就太无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