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去年的藏乱,终于有死刑出现了, -- 凉风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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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情况如何,国际声势如何,但对于有些不尊重人生命的东西,都需要按照我们国家的平等的原则,给预死刑.
感觉有些安慰,虽然有违生命的生存权,但至少保障了国内的人人平等,他们杀了人,当然也应该以法制之.
自己对于政府的行为的安慰.
若同是藏人,可能为这种冷血的安慰而难过,但想想那几个在火中葬身的鲜活的生命,无论谁的死亡都是痛苦的,但每个人坚持自己理想或是梦想的人,都必需尊重他人的生存意志,而这些藏青组织或是DA赖,好象忘了这一点,一个在佛教教义下浸淫成长的人,以杀生为手段,我同样深深同情又可怜这些猥琐的生命。
诚宜严刑峻法,以光先帝遗德,恢复社会秩序;不宜法外加恩,引喻失义,以塞公平之路也。
汉藏维回,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土共平明之治;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请到希特勒或二战甲级战犯墓前祭奠:说,大家为你的死亡或是痛苦欢呼是可怜又可耻的。
无论国内如何宣传达,赖不好,但他负有他自身的责任,他亦很难是罪恶一身的人.
无论如何,尊重总是基础.
国内的宣传,有国内的要求,而且许多事情我并不清楚,亦很难让自己清醒的给他人定罪.但无论如何,生命总是宝贵的.只是政府所能够传达出的声音就是平等,无论他是谁,是藏民,还是哪一种族的人,这才是我感觉安慰的原因.
也许这世上真的原罪,原恶,但我不知道,也没有看到,只是简单的就事说事,
不过俺感觉,把楼上文里的那和尚名,换成希特勒和任意二战战犯的名字,文意都是成立的。您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没听说过对少数民族和“民主自由斗士”就要法外开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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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杀的话,何以震慑有类似图谋的人?
但杀人,总是一点也不好玩的,
暴力不是万能的,看看今日之阿拉伯,这个民族,动不动来点自杀爆炸,越炸越没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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