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南街村的可推广和不可推广 -- 达雅
南街村搞的根本不是人民公社那一套啊 —— 只不过形式上是的。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共产风,大食堂吃饭不要钱——这是人民公社最显著的特点,南街村都没有啊。南街村也就是个高级合作社的样板罢了。
SO,通过南街村的成功来证明人民公社制度的优越,这个逻辑性不成立啊。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共产风,大食堂吃饭不要钱”,这是反毛份子及其盟友所刻意强调的人民公社在1958年那个特定时期的特点。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里,这些玩意儿根本没搞嘛。
你又被忽悠了不是。
不过人民公社除掉这三样,跟高级合作社有啥区别?不就是个高级合作社么——只是顶了个人民公社的帽子……
你看看往后二十年的人民公社,和58年以前的高级社不是一样的么?
只是中央不承认人民公社的失败,这个名字不好改回去罢了。别说叫人民公社,就是叫集体农庄,只要基本的措施是那些,那就还是高级社么。
还是那句话,这名字啊,随便叫,关键你得看这是不是名实相符的。
记得老毛有一篇专门讲农村合作化的,好象是第五卷里面那篇合作化高潮序言/俺就不找了。
你说除了名字没有区别,你确认?看来得找几个上年纪的问问,例如njyd.
俺就是说不出他们的区别啊,俺要是确定早就事实逻辑扔过去了,你还能存活至今?
但当年读毛选的时候,当时想过那么一下子,当时想是人民公社和集体农庄有啥区别——区别是有的,但我今天还是说不上,今天多少留点印象的是:就是人民公社啥都是统一的,最主要的是公社的特征么,就是统一分配。
我只是说,拿南街村为社会主义辩护是逻辑上说的通的,但为人民公社辩护的话——首先要说明南街村搞的和人民公社是一致的。
离了定义就不能活了。
大家都说南街村搞的是人民公社,没人说南街村搞的是高级社,那他们搞得就是人民公社嘛,至少从兼容性考虑也得这么说。
你要是去找南街村和当年人民公社的区别,肯定一大把么,不说那个“外圆内方”的“外圆”是搞资本主义,就是王宏斌那传说中的豪华办公室,搁过去还不早当享乐主义给打倒了。
你是准备通过南街村的成功来证明58年的人民公社体制的成功,对不对?
那么首先你就得搞明白什么是南街村的体制,什么是人民公社的体制,然后再证明他们就是一个体制,对不对?但问题是他们是一个体制么?大家都说南街村搞的是人民公社,那就随大家吧,我称做南街村式的人民公社体制,这可以么?
但南街村式的人民公社体制是58年的人民公社体制么,此人民公社是彼人民公社么?
打个比方,就象毛泽东也是社会主义,邓小平也叫社会主义,但此社会主义是彼社会主义么?
我在农村工作多年,还是不清楚农民人均纯收入有什么意义,特别是对于纯务农的家庭,不减去投入成本的“纯收入”。
我没打算证明这个。我只要说明,南街村的团购可以推广,而经营不可以推广。
我顺带说明,南街村能搞得这么好,很大程度是因为附近就他搞不分田,团结起来可以具有讨价还价的优势,可以压低雇工工资。
我还以为你要证明这个呢 —— 你不证明这个你把人民公社扯进来干什么啊……
你是不是把“的”字打成“和”字了?
上次经济不景气的时候,钢铁供大于求,大邱庄的钢厂效益不好的时候,当地村民还可以跑出租月净收入600呢。
这中间过了好几年,有一段钢铁很吃香,大邱庄肯定也很好。当然现在肯定又是一个低谷,但是肯定比小岗村强老了去了。
其实这些例子都表明,有组织、团结的集体比分散的个体在市场经济中强太多了,无论是团购省钱还是经营挣钱。所以改革开放解散人民公社是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是开历史的倒车,是邓小平集团对民族的犯罪。
虽然政治课本和官方的说法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或“大包干”。
我选择和群众兼容,同时保留和官方的兼容接口,这不错吧。
是不是真的“分”可以看看如果一农户在自己的“责任田”在建房时他有没有给他的生产小组交什么费用,没有吧,他只交占用耕地税复垦费(复垦绝大多数不会在原集体)用什么的给国家,或者他家耕地被征收时得到的款项是入他家吧,集体得到多少?我知道的是集体几乎没得(大面积征收时得)。但是如果承包期满(30年?)他家还是农民时要“重分”耕地怎么分呢?我觉得在这点上好像没什么具体规定,到时可能有麻烦。
把我疑似不符合邓小平理论的地方都抓出来拷问一把。
我还就没打错那个字,当年大家搞人民公社都很好,后来其他地方的人民公社散了,南街村和其他残存的人民公社就不仅是很好,而且是非常好了。就象一个班级,大家本来都努力学习成绩很好,然后班主任引进网络游戏号召大家打游戏促学习,结果大家都去打了,就南街村等几个不打还努力学习,结果就成了尖子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