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晚上十点钟后拿个酒精检测仪去灯亮人多的地方站着,一抓一个准。
100马力一样可以设计出0-100小于5秒的车,马力降低,撞击力降低,车重减轻,结果一样。
以免失了风雅
以像酒后驾车这事,还是在北京这个管理最严格的地方,除了某些特殊时期,正常情况下也就是在进出高速公路和城市高速环路的地方查一查,普通道路上基本不查。
如果真的值得做,应该去制定新的法律,而不是因为舆论的原因去突破现有的法律,否则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能够被舆论扭曲的法律,会更容易被强权扭曲,就像比赛里的主场哨一样,欠别人的终究是要还的,哪怕是打着正义的旗号。
胡core应该引咎辞职,理由是在他任内管辖区域内居然出现此类恶性事件
政府亦应因此重组,理由是居然没有及时制定出能够有效防范飙车的法律。
原因很简单,中国的法律既保护不了司机,也保护不了行人。
以前我们单位的司机路上撞了拖拉机,对方驾驶员轻伤(摔破了皮,吓得不轻),司机丢下车就跑,不是跑路,而是跑到公安局自首,临走前告诉我留下,说你不是司机,没事。我就傻乎乎的留下了,结果别人全村人都上来,把我身上的钱全都抢光,如果不是看到人没事,估计我是跑不了挨揍。
有些事与冷血与否无关,今天你是行人,明天你也许就是车主,以100km/h以上的时速,撞上一个70kg的物体,车主也有很大的可能完蛋。没有人愿意看到这类事情发生,但是只要有车,这类事情是永远没法杜绝的。
所以说,重要的是制订一个公平的法律,并且去严格的执行,一个能随随便便被舆论扭曲的法律,最终的结局无非是没有法律,无非是谁都保护不了,谁都没有安全感。
1.修改法律
2.重新审查路口和斑马线的设置
3.同时加重对行人违章及车辆违章的处罚。
如果以三鹿为判例,中国很多政府机构,国营企业的头头脑脑都该拉去枪毙,比如莲花味精厂。
中国这个国家,立法严但执行不到位,动不动就用民愤极大为由去杀一些貌似不小的小草民,真正的大虫一个都动不了。
同情弱者没错,可惜99%的时候这些同情心都是被拿去做打击另外一批弱者的武器了。
这世界最多的是半真半假,不真不假,既真也假。。。
司机看到异物刹车是本能,如果肇事者能有事件考虑到"我还不如不刹车撞死他"这个层次,肯定有时间避开死者。而且不刹车主观上等于自己以车速撞向这个人,不怕撞坏人,也怕撞倒自己。
考虑到肇事者是个小青年,而且是第一次撞人,当时没吓傻掉应该不错了。深圳就有一例中巴冲上人行道撞死十几个人,司机当时就是吓傻了把油门当刹车往死了踩。
B级车100km-0刹车距离表现优异的在40m以下,基本上不会低于35m,(这说的是最优值,就是全力踩刹车)。如果撞人后50m左右才停下车,而且撞人时速度在70公里以上,不大可能是不刹车停下的。
第一次听说超车可以借道双黄线,莫不是想诱骗犯罪,发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