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最近发生的一桩车祸案 -- 熊仔
这几个关键词才热起来了,这社会就这样。只能烧烧香祈求别撞着自己吧。也许哪天自己被撞了,连个围观的都没有啊
一、是否是酒后驾车;
二、事故后是否逃逸。
如果没有这两个因素,要重判,非常难;甚至可能不构成刑事起诉的条件。
——除非有证据可以向故意杀人或者危害公共安全这两点上靠……这是多年来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时候通行的判例。
话不太好听,但是我的直觉如此。真的要翻法条和判例,其实这个事情也就是一桩常见的交通肇事而已,情节并不复杂、也不恶劣。
俺也没打算让法律判死这小子
上网搜索非法赛车的副产品是:
香港:“危险驾驶致死的,最高判5年并罚款”
温哥华案例,非法赛车撞死骑警,判2年,实际服刑8个月。外链出处
俺没打算这小子待遇比上面的差,俺只希望交警保护俺过马路不被暴走族撞的权利,也只希望警察叔叔别说“超速+越双黄线是正常行为”
同样的车以70码速度相同角度撞击和死者相同身高、体重的假人,看能不能撞高5米,撞飞20米。能的话,70码成立,反之则否。
只是因为交警部门唐突的结论引发人们的怀疑和不满。
清清白白起家的有钱人不是没有,可是这些人多数都很低调谨慎,至少在我视野所及的范围里没有什么特例(当然我和这些人也不是一伙,他们要玩点野的也不会带上我)。
社会上恃富横行的典型例子倒是不少,无怪百姓要这么想,这些时间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
这个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这个速度急刹车都要几米的制动行程呢,不慢了。在普通城市道路上,如果人、车通行量不是很低的夜间,要超过这个速度也不是太容易。
许多做生意的二世祖到确实素质不高,本身老爹老娘文化就不高,又忙于生意,也没多少时间管小孩。有点钱以后又觉得以前亏待了孩子,在金钱上到对小孩挺大方。
欢迎你来北京市回龙观小区蹲点,你可以找出一堆“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人……不过呢,都不是开跑车的,也都不是什么富家子弟:-)其中,开车最狂野、最无视交通法规的,是一群属于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的黑车司机。
要说飙车的,这边真有,我见过,飚摩托车和汽车的都见过,不过只有脑袋有病的人才会在晚上八点半飙车……一是根本跑不起来,二是警察还没休息呢——这帮飙车族虽然很招人讨厌(半夜三更吵得我睡不着)、我十分看不惯他们,但是并不傻。
根据损坏程度也能判断大致的车速吧。
70码的托词只是用来否认“超速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