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貌似河里没有谈论深圳女清洁工“捡”300万金饰面临无期 -- 注册之后
麻烦你指点一下.你上面还有一个贴子说,因为超重,机场到处都扔的东西.俺特别想知道是哪个机场,俺现在的工作赚钱太少,俺去那儿捡东西去,义务打扫卫生.
只要不是失主来要不还,在中国只是道德问题。
和偷没有关系。
比如不知道是如何找到的,司机如何辩解等。
且不说公司的规定能否代替法律?
拣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钱就属于公安局?
但我恰好知道另外一种情形--
A在出租车上遗失装有10万现金的皮包一只,A下车而不自知,司机亦为发觉;B上车后发现皮包,未使司机得知,便叫停后携包下车--此为盗窃
多謝指教
人家斩钉截铁得说:拿了错给的钱就消失,是犯罪呀犯罪,要全球通缉呢。多冤呀,依很多人的逻辑,这连“捡”都不算,只不过是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头而已,怎么能说是犯罪呢?对梁案不满的人,可以更激昂地讨伐新西兰人喽。嗯,许案里激昂的律师也可以组起团来为这对辩护嘛。只在中国搅,多没劲,以他们的高素质,完全可以走向世界嘛。
一开始说这两人是亚裔,我还自我安慰说,这一定是南朝鲜人。咳,遁走。
“捡东西”不交公不是偷?请问您这是啥道理?
盗窃侵犯的是占有权而不是所有权……
职务侵占何来?她又不是失主的雇员,无保管之职务。
嗯,这个时候侵犯的不是A的占有权,而是司机的占有权。
再者说了,按照公司的规定,这个时候东西应该交给公司,目前在公司的地方,有可能认为是公司占有。如果认为是公司占有,那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了嘛。
是为了防止这种被旅客忘了又回来找的东西。
机场、车站这种地方旅客忘了行李是常事,如果价值较高多数会回来找。
我曾经在火车上丢过东西,单位的仪器,坐天津到北京的火车,中途见到较宽敞的座位就换了,仪器就扔在原来的座位上。下车时还听到有人说“这是谁的电视机?”没当回事。
旅馆住下后发现仪器不见了,打电话请天津的朋友去问,还给找回来了。车是天津的,乘务员发现后就交到客运段。
一般来说,机场、车站拣到东西如果当时没人来找,最后会交到失物招领处,过了规定的时间没人认领就会拍卖,所得上交国库。
有的失物招领处保存的遗失物五花八门,有的价值还挺高,象高档相机什么的,大概丢的人都想不起来在哪丢的。
只要被交到失物招领处,东西被私人吞没的可能性就很小了,交的时候会有收据,会登记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