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用数据说话 -- 木尔
今天在一篇文章中看到某宪政研究者声称:“有30%多的财政支出用于公安司法,只有大概10%的钱用于社会福利。”财政支出用于“公安司法”居然有30%之多,真是触目惊心。现在号称“和谐社会”,难道这个“和谐”是用30%的财政支出换来的吗?
http://chenzhiwu.blog.sohu.com/117880198.html
中国政府是历史上最富有的政府,也是最有权的政府。今天在人大会上,我看到大概有30%多的财政支出用于公安司法,只有大概10%的钱用于社会福利。政府的钱没有更多地用来增加人民福利,而是用来解决社会矛盾,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带着疑问,找各级人大报告,未果。后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找到《中国统计年鉴2008》,这些数据是2007年的结果。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8/indexch.htm
在财政一项中,找到“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及比重”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8/html/H0704c.htm
和“各地区财政支出 (2007年)”。
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08/html/H0708c.htm
两个表格中找不到用于“公安司法”的专项款项。最有可能和“公安司法”相关的是“一般公共服务”和“国防”两部分。做个极端的假设,把“一般公共服务”和“国防”这两部分支出全部用在“公安司法”。
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及比重”中,全国范围内,“一般公共服务”(占总支出比17.10%)和“国防”(占总支出比7.14%)加在一起,也只有24.24%,离30%还有很大距离。
在“各地区财政支出 (2007年)”中,以北京为例(因为北京的特殊地位,其“公安司法”支出比例应该是国内最高的),“一般公共服务”(占总支出比10.89%)和“国防”(含“公共安全”,占总支出比8.26%)加在一起是19.15%,也远远不到30%。
从上面得到的数据可以看出,“30%的财政支出用于公安司法”,这个说法不但违背常识,而且在数据面前也是站不住脚的。当然,如果你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假的,那也没办法。
另外,“10%的钱用于社会福利”,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讲?首先,“社会福利”的范围是什么?“社会保障和就业”应该是一部分吧,这一块全国范围内是10.94%,北京是10.87%。
另外,“医疗卫生”算吗?这个在全国范围内是4.00%,北京是7.21%。
“教育”算吗?全国范围内是14.31%,北京是15.94%。
如果把“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教育”三项加在一起,全国范围内是29.25%,北京是34.02%。
按照该教授的说法,似乎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好像数据弄反了,奇怪的事情啊。。。。
p.s.:
北京、上海以方寸之地,财政支出高于很多省市,上海2182亿排第四,北京1649亿排第九,难怪京沪的硬件设施现在已经是发达国家的水准了。
另,1991年,全国的财政总支出是3386.62亿。2007年,财政支出最多的广东省是31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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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小说看看就好,
河里讨论过,结论是此人是个忽悠
后来看他逐渐不着调,尤其现在开始言论政治,和宪政人士混在一起,我觉得他有些偏了
据说,他现在也在管理一个投资基金,不知道他是否在学索罗斯的模样?
河里有很多对陈志武的打脸贴,从人品,学术品格到学术水平,您搜一下就能看到很多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