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清代文官制度概述 -- 冷逸
清史稿的职官志在您举出的那一句话之后详细介绍了总督的变化。
从这段话看,笼统的称之为“总督从一品”只是为了介绍方便,不然在这个变化过程中不好说总督究竟是几品。“嘉庆十四年,定以二品顶戴授者兼兵部侍郎衔,俟升品秩再加尚书衔”这句话,说明总督不加尚书衔仍然是二品。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的情况应该是一样的,视加衔确定。
协办大学士的问题,清史稿称之为正一品,但其他地方通说为从一品,具体情况如何,我还得再去查查资料
封疆大吏——总督与巡抚
地方的最高长官是总督与巡抚。巡抚每省一人,而总督则根据军政、地理形势,下辖一至三省,共设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八人(一度也有川陕总督、甘肃总督的设置)。除此之外,还有专职的总督,如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原则上来说,总督“厘治军民,综制文武”,侧重管军事,巡抚“抚安齐民,修明政刑”,主要负责民政。但一省之中,可能有总督也有巡抚,或是无总督只有巡抚,还可能没有实任巡抚而是有总督“兼署”巡抚事务。而且,总督和巡抚都有自己所辖的绿营军队,称为“督标”与“抚标”。再加之总督与巡抚都可以专折奏事,直接向皇帝请示汇报。因而在实际上,督抚职权并没有明显区分,都负责整个辖区内的全面事务。而且虽然品级不同,督抚之间没有上下级之分,并无隶属关系,相互之间的公文使用平行的“咨文”,见面时也是平等的礼节。但同时由于总督兼任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虚衔,巡抚兼任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虚衔,总督往往在实际会有更高的地位。这样一种奇怪的制度设计,就往往造成督抚之间权责不明、相互冲突,尤其是那些“督抚同城”的省份,督抚之间的矛盾更是极为常见。
督抚之下的地方官员
在督抚领导之下,各省还设有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布政使主管一省之内的民政与财政,按察使则主管省内的刑名案件。虽然布政使品级要高于按察使,但都有权协助督、抚处理全省政务。不过一般而言,布政使因为负责民政,地位更加突出一些,可以秉承督抚的意思来撤调官员,如果想要自己做主,督抚通常也会给个面子。正因为布政使的这一特点,往往会成为巡抚的中转站,在巡抚出缺时,布政使有很大的机会署理巡抚事宜,并最终获得实任。而按察使则不容易获得这样的机会。在布政使和按察使之外,省一级还设有主持一省学务的学政,三年一任。学政的品级不定,属于钦差之官,常驻地方,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地方官员。他的职责是代表中央管理人才,主管一省之学校,教习及教育行政、考试诸事的最高长官,也被称为督学、学使,大宗师。学政独立于各省的行政长官,官员在任学政期间,不论本人官阶大小,均与督抚平行。他不得干预地方行政,但地方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也不能干涉他所分管的事务。学政虽然也算是清水衙门,但很受尊重,而所有士子如果犯罪,也必须经学政革去功名,方可刑讯与定罪。除此之外,在一些有重要出产的地方,会设置有承担特殊职务的官员。如在盛产纺织品的江浙一带,就设有江宁织造、苏州织造、杭州织造,专门负责为宫廷供应各类织物。而在产盐地,为了负责食盐专卖,则设有两淮盐运使、两浙盐运使等等。这些官员品级和地位都较高,但只管辖自己专职负责的行业,而不介入地方事务。曾有一位盐运使出行,路上遇到的一位老妇人见他是大官,便上来诉苦声怨,这位盐运使听完之后,笑着说:“阿姨,我是卖盐的官,不管你吃醋的事。”
布政使与按察使之下是道员,道员分成两类,一类管“条条”,一类管“块块”,分别相当于厅长与市长。前者包括粮储道、盐法道、海关道等等,主管全省的某一项事务。后者则称为分守、分巡地方道,下辖若干府作为辖区,管理辖区内的全面政务。另外,还有着既不像“条条”也不像“块块”的兵备道,其分管的是省内的部分辖区而非全省,但又不管全局而主要负责军事,只有在兼任分守、分巡道的情况下才管理民政,常常是设在战略要地。
道之下设府,府之下辖有州、县、厅。府、州、县、厅的长官分别称为知府、知州、知县、同知或通判,这些都是管理所辖的行政区内全面事务的官员,主要职责在于催收赋税、审理案件、维持治安等等。在这些主官之外,府有同知、通判,州有州同、州判,县有县丞、主簿,厅有巡检、寺狱等僚属官,专职负责辖区内的某一事务。州、县、厅三者平级,都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只按辖区大小区分,州最大,县次之,厅最小。另外,从前面的列表可以看出,在正五品的序列中,有一个“直隶州知州”,级别高于其他知州。这里的直隶州,是与府平行的机构,下面也有辖县。其与府的不同,就在于直隶州除了监督辖县之外,本身也要执行基层行政事务,并且州和辖县不在一地。而府则只监督县,本身并不直接负责基层行政,并且府的机关一定是驻在某个辖县,而这个县则被称为“附郭县”。根据省会的驻地所在,各省的道、府、县都有首道、首府、首县的区分。例如山东省会是济南,驻在济南的济东泰武临道就是全省首道,济南府是首府,济南府驻在地历城县则是首县。首府、首县官员在地方官员中地位最为重要,通常只有德才兼备、深得督抚器重的官员才能出任。
府、道以上的官员,一般被称为大人,而州县官一般被称为大老爷,这些都是最通行的敬称。而中央官员最通行的称呼是京堂,尚书与侍郎统称部堂或堂官,下级京官则统称部曹或司官。下级官员参见上级官员,一般称呼大人,而自称卑职。不过,若是布政使、按察使参见督抚,则自称司里,道台对督抚自称职道。如果是地方士绅参见官员,则要称呼府、道以上的官员为老公祖、大公祖,称州县官为老父台。总之,都是要显示出特别的尊敬。而除去这些一般的称谓,为了更准确地表达敬意或是亲密关系,还针对不同的职务有着不同的别称,并且有些还相当复杂。
例如,对于大学士称为中堂,这是我们在影视剧中常常听到的称谓,作为内阁的主政者,有这样的别称也很容易理解。但六部尚书的别称就难免令人摸不着头脑了。吏部尚书称为天官或是冢宰,户部尚书称为大司徒或大司农,礼部尚书称为大宗伯,兵部尚书称为大司马,刑部尚书称为大司寇,工部尚书称为大司空。这些名称的来源,都相当古朴。天官冢宰出自周礼,是“治官之属”,“掌建邦之六典”(《周礼》天官冢宰),因而被用来称呼负责官员的任免迁降的吏部尚书。同样,宗伯也是来自于周礼,是“帅其属而掌邦礼”的“礼官之属”,“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周礼》春官宗伯)与礼部尚书的职责大同小异。大司马掌军事、大司寇掌刑罚,大司空掌制造,与兵部、刑部、工部尚书的职责也是基本一致的。而户部稍有些复杂,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周礼》地官司徒),但地官司徒同时也是“帅其属而掌邦教”的“教官之属”,其职权还包括了礼部主管的教育事项。而汉武帝时出现的大司农一职,则一度作为全国财政经济的主管官,更接近于户部尚书的职权。因此,户部尚书就有了大司徒与大司农两个别称。翁同龢就任户部尚书时,时人就更根据大司农这一别称,将其与大学士李鸿章的官名与籍贯巧妙地组成一副对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用典准确、对仗工整而又讽刺辛辣,令人拍案叫绝。而与之类似的一幅对联,则是道光年间的大学士曹振镛与太子太师董诰,被称为“庸庸碌碌曹丞相,哭哭啼啼董太师”,两人姓氏与官名的组合,恰好让人想起《三国演义》中的曹丞相曹操与董太师董卓,不免莞尔。
其他官员的别称,大多也是基于同样的规律,用该官职的古代名称或是古代与之职权类似的官职来称呼。例如御史台曾被称为宪台,因此左都御史就又称为总宪,左副都御史称为副宪。通政司负责的是传递内外章奏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而在唐朝时负责这一职责的被称为银台,因而银台也就称为通政使的别称。地方官员也是如此。例如布政使、按察使分别被称为方伯、廉访。《礼记王制》载:“千里之外设方伯”,乃是一方诸侯的领袖,布政使虽然只辖一省民政,幅员却不亚于商周之际的诸侯,因而有这样的别称。而廉访则来自于元朝时所设立的肃政廉访使,与按察使负有相同的职权。道员被尊称为观察,则是取唐代“观察使”之意。此外,知府又被称为太守,知州则被称为牧或是刺史,州同与州判有州司马的别称,知县的别称则包括明府、令、大令、邑令、邑尊、邑宰等等。不过,历代官名官制有很大变化,因而这类称呼方式,也会产生一些误解。历代官职中,只有宰相和大将军,在历代都是重臣,其他的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比如尚书和侍郎,在汉朝都是闲散官,从唐朝开始则有了很高的地位,在清代仍然保持。而中书舍人在六朝时可以与宰相相提并论,到了清朝便只是内阁七品小官。唐、宋、元的大学士,都不过五品,清朝的大学士则和太师、太保、太傅同属正一品。更有趣的是,有些官名后来被用于称呼某些职业。比如理发匠被称为待诏,工匠被称为司务,当铺伙计被称为朝奉。曾有某人写信给一位道员,抬头称其为“陈观察”,这位道员的仆人大怒,说“彼欺我官太甚!”大家都感到很奇怪,便问这位仆人何出此言。只见这位仆人拿出《水浒传》,指着“缉捕使臣何涛观察”那一段,振振有词地说:“观察只是衙门的捕役,怎么能用来形容我们大人呢?”
除了这种用古代官名来作为敬称的方式,“台”则是对道以上官员的普遍称谓。总督称制台,巡抚称抚台,河道总督称河台,漕运总督称漕台,布政使称藩台,按察使称臬台,学政称学台,道员称道台。而督抚以下级别的官员,也可以称为“司”,例如藩台与臬台就又被称为藩司、臬司或是东司、西司,盐运使称为盐司。另外,由于总督、巡抚都兼管军事,所以又称为制军、抚军;而因为其分别具有的兵部尚书和右都御史、兵部侍郎和右副都御史的虚衔,所以也被称为部堂、督宪与部院、抚宪。另外,因为汉代太守厅堂墙壁为黄色,出行以五匹马拉车,所以知府又被称为黄堂、五马。总的来说,官员的这些敬称可谓五花八门,在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对象该如何运用,对于现代人而言,还真是一门难懂的学问。
土鳖扛铁牛
这些文字出自于已经出版的书,因为出版社方面约稿的选题限制,所以当时局限于介绍静态的常规制度而没有谈及动态的变迁过程。不足的部分,争取在以后写出来
前生作恶知县附郭恶贯满盈附郭省城
早期因事而设,派出到地方,事务完成即返京,归本任。
清初还是这样的,康熙朝逐渐定下来,成为后来大家所熟悉的样子。但官制属于京官的影响还存在,如无下属的“行政编制”等。
全国那么多总督,难道都是兵部尚书么?
兼任兵部尚书的总督不会参与兵部的日常工作的,所以数量多并没有影响
因为附郭县的迎来送往很多,附郭省城要迎送的大人物更多,小小的知县一个招待不周就惨了
“各省总督和各省巡抚数目”比如陕甘总督下有陕西巡抚甘肃巡抚;湖广总督下有湖北巡抚湖南巡抚。
那么到底“省”是哪一级呢?民国初年的十八星旗代表哪十八省呢?
花谢盼复。
不考虑早期的复杂变化,只从比较成熟的常态来说的话。
设有巡抚,意味着这一地区有了正式的行政治理,而不是军事统治或者土司、王公、喇嘛之类的传统势力治理。
但设有总督的含义是一样的。总督的辖区则可能是一省或几省。但是清末改革,裁撤了部分督抚同城的巡抚,那么这些省份就只有总督了,其省的性质仍然不变。更准确的说法也许是说设有督抚之下的完整行政机构可以称为省。如直隶总督是由直隶巡抚升格而来,以总督兼署巡抚事,很早就没有巡抚。
十八星旗指的十八省是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
通过官员选拔制度的各种途径走入仕途之后,就需要通过任用制度,将各人对号入座到相应的位置上去。新官上任之前,首先必须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在各自的班次上等候任用。所谓的“班次”是清朝确立的一项官员任用制度,共有六班。
除班
初次任命于有官资格者。这是所有人踏入官场第一步所处的班次,无论是通过科举考试入仕,还是以贡监生、官学生、吏员等身份入仕,都首先进入到除班等候初次授职。初次除任的依据是成绩与出身,例如进士一甲一名除翰林院修撰,二、名除翰林院编修。
补班
处于补班内的人,都是已经获得实授官职,后来又因各种原因而暂时开缺。等到造成开缺的事故已经消除之后,要等待重新授予官职,此时就称为补班。因为造成开缺的原因多种多样,补班人员的分类也就相当繁多,包括因为裁缺、回避、丁忧、种养等原因开缺的官员。
转班
转班是官员在同一衙门内品级不变的转任。转任的官职与原官职虽然品级相同,但地位稍高,略微含有迁升之意。这类情况,有些有明确规定,如六部和理藩院左侍郎由右侍郎转任,詹事府左庶子由右庶子转任。这些,多是为了增强事务管理的衔接性,疏通某些官员的升迁渠道等等。
改班
改班比起转班的范围要广泛的多,不止限于在同一衙门之内,也不必限于同等品级。第一类是改任其他衙门同一品级的官职,有些官职也有明确的改任线路,必须依例进行。例如左都御史改任六部、理藩院尚书,修撰、编修、检讨、郎中、员外郎、内阁侍读改任汉御史。第二类是八旗武职改用文职,例如一等侍卫改任三品京堂。武改文的现象是非常罕见的,而汉官中虽然也有武改文的例子,但都是特旨任用,不在六班之内。第三类是由于不称职而改职。这类情况往往会被降级。例如在各部主事的职位上学习期满,对于部务还是不能适应,就只好改为知县、内阁中书等职务;捐纳得官之后,试用一年,经过考核发现才能平平不堪重用的,道员和知府改任同知,直隶州知州改任通判。第四类是自愿改任。例如满洲、蒙古文进士应被任命为知县的,如果自己愿意留下来当京官,可以改为笔帖式;进士与散馆的庶吉士应被任命为主事、中书等职务的,如果因为不愿意等待补缺而希望注销京职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改任知县与教授。
升班
这个不必多说,列入这个班次,就意味着得到了组织上的重视,列入了提拔的行列。因此,这也是所有官员的最大愿望。
调班
调班针对的是某些特别官缺,一旦原任官离职,需要由某些指定的官员去调任。因此,这些都被明确规定下来,因而不同于改班和转班有着更多的可能性。有些调班是在不同衙门之间,例如吏部尚书出缺,必须从其他五部和理藩院尚书中调任。有些则是在同一衙门之内调班,例如刑部满洲司狱,要从本衙门的满洲笔帖式中调任。
上述的六班之制,概括了除了特旨任用之外的所有候任官员。而不同的官员,又是因为不同的具体原因进入这六班之中,例如有的是因为考中了进士、举人,有的是因为受到父辈的恩荫,有的是因为丁忧回家守孝期满,有的是因为捐纳,有的是因为庶吉士散馆等等,这些具体原因称为选班。不同的选班,在六班之内等候任用的顺序是不一样,有一些法定的排序标准。
在许多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官缺等待补缺,往往在数个班次中都有符合条件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不能随心所欲的安排,而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加以解决。一种方法是设定明确的法定顺序,按顺序任用。例如,在双月大选之中,如果要补郎中员外郎、主事之职,首先轮到那些原来就在该部院中、丁忧回家守孝期满的官员;如果这类人尚未补完缺,再轮到该部院中因病假开缺现已痊愈的官员;要是这样仍然不行,那么郎中从下级官员中推升四人,再捐纳一人,员外郎则推升二人、捐纳一人,荫生二人。还有一种办法,就是规定一定的搭配,组成授补这一官缺的“正班”,再上报之后请旨定夺。正班的组成,也有明确规定。例如满洲郎中,以四名应升人员和一名捐纳人员组成一个正班;员外郎以一名应升、一名捐纳、一名荫生组成一个正班;直隶州知州,以两名记名主事,一名捐纳组成正班。如果出现了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无法对候用人员排序的情况,为求公平就只好使出最原始的一招了——抽签。
排列在六班之中候缺的官员,在得到任用时,有着不同的任命形式。而这些任命形式,是根据不同的品级、官缺的性质和京官与外官的区分来决定的,主要分成七种。
特旨授
特旨授的对象,都是位高权重的重臣,包括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运使等。所谓特旨授,是指在这些职位出缺时,无需开列名单题请,而是奉特旨直接补缺。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皇帝也还是常常会先让吏部或是军机来开列题请,再来从中选定。而运使的任命则比较特殊,按照惯例需要由军机处先开列出20名资深道员和10名知府,从中等待特旨授。
开列
开列是更为常见的任命形式,其范围上至大学士下至京堂,也包括督抚两司,与特旨授有一定的重合之处。当属于开列范围内的官缺出现时,吏部就需要开列具题,先是列出应当转出者来补转出之缺,再开出属于补班、改班、调班、升班的官员名单。这些组织上考察的对象,需要把情况上报皇帝来挑选任命,有些官缺还需要皇帝亲自接见,例如太常寺、鸿胪寺、光禄寺的满洲少卿。这份考察名单,也不能由吏部随意开列,而是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当总督出缺时,所有的侍郎、巡抚、学士、副都御史都要开列具题;巡抚出缺时,所有的学士、副都御史、佥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府尹、本省布政使以外的布政使都要开列具题。而这些应当开列的官员中,如果有革职留任、降级留任、停升、停俸等情况,则要从开列的名单中被扣除。除此之外,外放主持乡试的主考、副主考,虽然级别不高,但是因为地位尊崇,也要由礼部开列名单,皇帝御笔圈选。但是按照惯例来说,礼部开列名单已经经过考试对候选者进行了排名,皇帝的圈选只是例行公事,从礼部排好名的人选中一一画出。但也出现过意外情况,慈禧太后就有一次不小心圈中了一个不在考取名单以内的官员,这时的慈禧还不像后来那样说一不二,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问军机大臣:“我错了,如何是好?可挖补否?”,军机们倒也乖巧,回答说:“御笔既圜,自是其人有造化;考取名单不过作一标准,可不必拘泥。”(何刚德:《春明梦录》卷上)
题授
题授往往用于中央与地方衙门中较低级别的官员,无需经过吏部的考察与皇帝的批准。在出缺时,中央部堂堂官或是地方督抚自己挑选认为合适的人员,经过吏部审查之后就可以自己引进补授。
这种任命形式,又可以再分为两种情况,分别称为留授和调授。留授和调授分别针对的是留缺和调缺这两类官缺,而留缺与调缺则都是指定的。两者之间,还有一根本性的区别,那就是留缺可以由应升人员升补,因而称为“题升”,而调缺只能从对应品级人员中“调补”。一般而言,堂官和督抚不能自行将调缺变成留缺,随意提升官员。只有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按照程序奏报,请旨定夺。并且,题升也不能越级,只能在应升人员内选择,还需要科道现行稽查复核。
拣授
拣授是于应升人员之中挑拣出正、陪两类,由负责大臣引见之后补授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也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特定的官缺出现时,采取拣授的方式补授。针对不同官缺,负责拣授的官员也不一样。有的是由本部堂官负责拣授,例例如内阁侍读、满钦天监监正;有的是由吏部派大臣负责拣授,例如六部、理藩院的汉军缺堂主事;有的是由吏部直接拣授,例如直隶热河道、口北道、吉林道。
推授
推授是和拣授一样的适用于某些官缺的补授方式,也根据官缺的不同由不同官员引见推授。不过,推授中的候选人员范围要更大一点,不限于正、陪之内。例如当六科掌印给事中出缺时,从给事中当中提补推授;当给事中出缺时,从十五道御史中引见推授。
考授
某些教职是通过考授来补授的。有些由吏部派大臣负责考试,例如国子监满洲助教、翰林院汉孔目、国子监学正、学录等等职务,如果没有进士候补,则由吏部考授。还有一些则是各部门负责考试,送吏部引见后录用,这一般是针对某些指定衙门的笔帖式。
选授
这是最普通的一种任命形式,由吏部铨选补授,除了上述六类以外的官员授职,都属于选授。因此,吏部铨选在文官任命制度中,也占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
作为负责文官任用的最主要机构,吏部的铨选在整个文官的任用制度,处于最为基本的地位。针对不同种类的候选官员,吏部建立了“月选”制度,分成双月选、单月选、双单月选,分别适用于不同班次、不同种类的候选人员。单月选的是补班,因而又称为急选;双月选升班、除班,所以称为大选。铨选的具体程序和内容,也都有着严密的规定。
铨选的程序
要选授官员,首先需要有可以任命的职位。铨选的第一步,就是开缺,即各衙门各职位的定员人数出现缺额,需要补授时,由该部门向吏部及时报告,等待吏部铨选。有缺才能有授,才能够对候补人员进行铨选。如果某衙门虽然人数出现缺额,却不依照程序进行开缺的话,就不能启动铨选程序,候补人员也就无法获得授职。这种情况称为“压缺”,有点囤积居奇的味道,很容易导致官员的徇私贪赃。因此,清朝的官员任用制度,特别注意了开缺的时间规定,法律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程序的要求。开缺向吏部汇报,称为“截缺”。例如,各部院衙门所属的满官,以及内阁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刑部司狱、各省盐大使、库大使出缺,均应在月底截缺,如果是需要具题请旨的,需要在二十一日之前报告到吏部,如果二十二日之后就只能算是下月截缺了。而如果在开缺时有所迟延,承办官要被处以罚俸三个月的处分,要是没有发现手下经办的书吏利用压缺来受贿,就要按照失察书吏犯赃处罚,如果是纵容这种现象,将受到革职处分。
等候铨选任用的人员,都必须来京城向吏部投送参选材料,称之为投供。这一程序,类似于应聘时投递简历,投供材料到达的先后日期,在候选人员排序时是一个重要依据。候选人员的投供材料包括了繁杂的内容,其中必须包括的,是本人投文和原籍官印结,我们不妨将其看作是个人自述和政审报告。在原籍官印结中,包括了年龄、相貌、籍贯,以及这人以何种科班或是身份出身,科举名次如何,还要注明有无过继、祖宗三代三代履历、过去有没有假冒违例事故、有没有应该回避的事由等等。投文必须保证真实,如果有虚假内容,投供者和具结官都要受到处罚。另外,如果是郎中以下、小京官以上的京官或是道府以下、七品官以上的外官,材料中还应该包括同乡京官印结,算是推荐信。对于那些曾经任职后又因故开缺的,要重新参加铨选时,还必须提供原任衙门的材料。
因为对材料有着如此严格的要求,对于想要通过铨选的候选者来说,自然就有求于为他们出具印结的官员。这些出具印结的官员们也很清楚,自己写出来的这份评语,对于他人的仕途可能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既然如此,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乘着选官的时候,向那些需要参选的官员勒索重贿才肯出具印结。等到这些候选的官员真的上任了,有些人还不放过,将当初出具印结作为一项大恩大德,时常来索求回报,或是加以要挟,许多官员本来还期望立身清廉,最后就因为这个而不得不开始贪赃枉法起来。
投供程序中另外一个常见的弊端,就是应该投而不投。这是因为不同时期开缺的官缺肥瘦不均,参选的人们常常一心要得肥缺,唯恐不小心落到了瘦缺,因而宁可不投供也不要被分配到那些老少边穷的省份。对此,法律对策也是很严厉的,无故不投供或是投供后临期不到的,一律革职。
对投供人员查验审核之后,根据授官要求确定他们的资格以及排序,接下来就进入了堂议程序,按照官缺情况和六班人员分类排序。堂议根据月选之法进行,满官的堂议是每月十四日,汉官则是每月二十三日。这个程序是对所有参选人员的讨论,经过堂议,投供参选人员中应选官的名单被确定出来,具体什么人授什么官,就还要经过一个抽签定缺的程序。抽签分成三次,每月二十五日,尚书、侍郎会同河南道御史在天安门外抽签,为汉官定缺,满官和笔帖式则由尚书、侍郎在吏部堂上抽签定缺,时间分别是每月初五与二十日。抽签这种程序看起来最为公正,事实上也是大有手脚可做的,不然也不会每届世界杯上东道主都能有个好签,强队却常常落入“死亡之组”了。因此,想要得到自己心仪的好缺,一般是需要买通吏部官员或是部吏的。一次有六个知县同时出缺,其中两个在广东,另两个则在云贵,部吏们就偷偷找到一个候选人,说我看你是哥们,愿意帮你,只要送我三千两,保证你抽到广东,要是舍不得花钱,那就肯定去云贵了。说来也巧,这个候选人恰好和文选司掌印是亲戚,就去咨询这钱到底能不能花。掌印听了大笑,让他问问其他候选人就知道。一问,才知道部吏对每个人都是这套话,人人都收了三千两。抽签之后,吏部制作选单明确记载情况,格式是:新任职务、所在部门、姓名、籍贯、出身。
选单制作出来之后,吏部将本次铨选出来的官员名单发给各个衙门,会同九卿、科道一起审查,这个程序称为验看。验看可谓是一道外调程序,审查的内容包括本人是否有品行不端的前科,是否出身不正,还要看身体状况能不能适应职位的需要,重点审查的,则是其祖父有没有过钱粮亏空。
等到最后一轮审查结束,这个官员就可以正式上任了。如果是在京官员授予京官,命令下达当天宣旨赴任就可以了,外官则还要多一道给凭程序,“凭”在这里就相当于上任的介绍信。在外官员升授了京官,吏部会向该省行文,要求将他任内事项交代清楚,然后拿着介绍信来部里报道。而要是在京官员升任了外官,就在取得京官印结之后,十日内发凭。在外官员仍然授外官的,由督抚负责转发。等到官员上任之后,按照一定的时限,需要将凭交还吏部。
吏部铨选的审查内容
吏部在对参加铨选的候用人员进行审查时,审查的内容是全方位的,除去前面已经提到的是否身家清白、品貌端正、言谈流利、身体健康等等之外,还需要“核其事故”、“密其回避”、“观其资考”。
所谓核事故,就是审查候用人员是否有某些事项不得铨任或者铨任受到限制的。不得铨任的事故,如在服丧期间或是需要养亲,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降有特旨“夺情”的,都不能除补升转。而铨任受到限制的情形就更多了,例如候用人员如果是独子而又父母年过七十,或者虽然并非独子但父母年过八十,京官不能升用外缺,外官一律不能升班。除非是曾经在考核中被评价为“卓异”的,外官可以在本省应升之缺上升用,京官可以在靠近京城的省份升用。这样的制度,倒是让很多一心想向上爬的官迷心窍者不能拿着“忠孝难两全”的套话来为自己辩解,也充分体现了“以孝治天下”的意识形态意义。另外,受到行政处分也是需要考核的事故。例如京官任内受到降级留任以上的处分,就必须停升;外官任内有任何行政处分都一律停升,但如果是罚俸处分,完全缴纳了这笔罚款之后还是可以照常升转。官员正在被科道或是督抚弹劾,或有其他案件在身,还没有得出结论时,也属于限制升转的事故。
严密的官员回避制度
官员回避,这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中长期以来都得到坚持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因为整个社会的差序格局,重视家族关系、重视人脉联系,必然也会影响到官场。虽然这种文化传统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稳定,但对于官员忠实于统治者克尽职责却可能存在消极影响。因此,对于回避有着相当严密的规定,在官员铨选中需要仔细审查。
最重要的回避是亲属回避,这个制度在今天也并不陌生,在“家国天下”的体系中,其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而由于中国古代重视宗法伦理,亲属制度十分复杂,相应的回避制度也就跟着复杂起来。针对京官和外官之分,以及不同的等级与亲属关系之分,回避各不相同,基本原则是官小者回避、幼辈回避和后任者回避。如果三项原则之间出现了冲突之处,则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了,例如当亲属关系中的双方一方是京官堂司,另一方是外官中督抚两司或是道府州县长官,那么官小者回避,其他关系中一般是幼辈回避。另外,父系亲属的回避要严于外姻亲属。京官的亲属回避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尚书以下、小京官以上。如果是嫡亲叔伯兄弟在同一个衙门,官小者回避;同衙门职位相同的,后任者回避。如果是祖孙父子,一般都由子孙回避,即使祖父后任或是官小,只有在同时任堂官和司官的情况下,才打破幼辈回避原则,由司员以下官员回避。而是外姻亲属的情况下,如果有人任堂官,那么官小者回避,否则无需回避。京官的第二层次是笔帖式。如果嫡亲叔伯兄弟出任本衙门堂官司官,那么笔帖式回避,如果都是笔帖式,后任者回避。祖孙父子除了补放堂官之外,都由笔帖式回避,如果是司员一级,那么仍然是子孙回避。外姻亲属补放本衙门堂官,笔帖式回避,否则无需回避。外官中,如果宗族外姻亲属中有人现任督、抚、藩、臬和统辖全省的道员,官小者必须回避,而对于那些虽然同在一省但不统辖全省的道、府官员则不需要回避。要是道、府以上官员有同胞同祖兄弟、叔侄在同一省内担任同知、通判的,官小者需要回避。而祖孙、父子、伯叔、兄弟的亲属关系,从道府以下,无论官职大小都不能任职于同一省。如果是佐杂官员,同祖兄弟和应当回避的外姻亲属,不能在同一府当差,官小者必须回避。
籍贯回避规定的也相当严格。一省之内都必须回避,不得在籍贯地任职;即使是在外省,如果距离籍贯地500里以内,仍然需要回避。对于总督而言,由于管辖了好几个省,所以都需要回避,例如籍贯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就不能出任两江总督一职。籍贯回避甚至也适用于京官,例如户部与刑部的司官,就不能担任他们本籍所在省份的清吏司郎中。但规定的严格并不等于执行也同样严格。在和珅权倾朝野之时,为了拉拢某一官员,在京察记名之后安排他外放上海道,可这位官员提出,上海属于原籍五百里以内应该回避,和珅说:“君太迂,此细事,何足问哉!”没想到这人是个死脑筋,到任之后自己主动申请和江宁盐道对调,把和珅气得不行。这一制度,当然也很好理解。因为重视家族关系,各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又很少,原籍地的人和官员常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是熟人,就难免不能拉下面子秉公执法,国家制度就难免得不到遵守。因此需要严格的籍贯回避,避免官员“胳膊肘向里拐”的偏私行为。而籍贯回避的范围扩的如此之大,古代又交通不便,那些外出做官的人就不免感慨宦游漂泊,回家不易,往往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这种情况下也就不容易受到亲戚朋友的太多影响,只能老老实实地在陌生的地方扎下根来建功立业。这种回避甚至扩展到官员所聘请的幕僚,如果幕僚的籍贯或是家属居住在该官员任职地方本省五百里内,就不能被聘请。不过,这一点影响并不大,因为官员既然需要回避,而幕僚又往往是他们从外地带来,自然符合回避要求。大概也正是这样的制度,倒是使得幕僚这个市场没有封闭起来,绍兴师爷成为遍布全国的第一品牌。不过,籍贯回避也有一个很严重的弊端,在中国这个方言众多的国家,在那个普通话尚未普及的时代,那些外来的官员们如果语言学习能力弱一点,和本地人的交流难免会有鸡同鸭讲之嫌。这样一来,地方官员常常会与当地居民交流不畅,难以了解真实情况,自然必须依赖于本地的书吏、衙役和士绅,这就给了他们操纵地方官场的机会。
师生回避,是另一重要的回避内容。因为大部分官员都是科举出身,而科举又最讲师生之谊,众多官员争相出任考官就是为了将当年考中的士子收作自己的门生,将来可以成为官场之羽翼。例如道光朝的大学士穆彰阿,三典乡试,五典会试,再加上复试、殿试、朝考、庶吉士散馆考差、大考翰詹,于是“门生故吏遍于中外,知名之士多被援引,一时号为穆党”。针对这种情况,虽然这种师生关系已经渗透到整个官场的方方面面,但还是不能太过于明显地影响到官员的公正性,更不能因此使得朝廷的官员变成了某人私人的官员,自然要建立起师生回避制度。师生回避制度所指的师生,限定为乡会试的同考官与在其管辖下考试及第者。如果学生已经官至督、抚、司、道,而考官还在下级,官小者需要回避。如果是考官官至督抚,学生是其下级属官,则报吏部备案,将来如果有人弹劾时必须声明这一关系。考官任司、道一级而学生是其属下,则需要报督抚备案,遇到弹劾时与督抚一并声明。知府与所属州县的官员,如果有师生关系,则官小者都必须回避。如果是受业师生之间,也必须和乡会试师生一样回避。
除去最主要的三种回避之外,针对一些承担特殊职责的官员,还有一些特殊的回避要求。例如科道人员,身负监察之职,就有着更严格的回避。如果父兄现任三品京堂或是督抚,子弟不允许考选科道,如果先已经担任了科道之后父兄才上任的,也必须马上回避,改任各部郎中。又比如如果某官员的祖孙父子、嫡亲叔伯兄弟中,有人经营盐业的话,就不能在户部任职。
论资排辈的考核制度
在铨选时“论其资考”,本来说的是综合考察任职的资历和考绩的等级,来决定官员的升转。不过,在考绩中被评定为卓异从而可以优先升转的官员通常只是少数,大部分官员就只能根据资历来论资排辈了。
这种论资排辈,当然不是清朝人的发明,而是历代所一直沿用的。毕竟,论资排辈是一个最简便有效的对官员进行排序的方法,吏部在无法充分了解所有官员的才能与政绩的情况下,只要根据资历一排便可一目了然。另外,论资排辈,也显得相对公平,毕竟这资历年头属于人人可见,又能明确量化的,少了许多“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长官意志。因此,对于大部分官员而言也显然更加拥护这一制度。他们既不擅长政绩工程,也没有多少资本去向上级打点,老老实实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着耗年头,就能成为最稳定的升官渠道,这才像是辛辛苦苦考来的铁饭碗。因此,为官之道,便尽在这《一剪梅》之中了: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
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
大臣经济在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
万般人事要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
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
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
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
流芳身后更无穷,不谥文忠,也谥文恭。
(朱克敬《瞑庵杂识》卷二)
论资排辈的具体操作,称为计俸升转。也就是计算官员们在任上的年头和拿到的俸禄,在比较两个官员的任用先后时,早上任的那个就排名靠前。但根据不同的官员,还有一些不同的调整办法。满蒙官员的计俸就要优于汉官,员外郎以下的满蒙官员,现任与前任可以累积在一起计俸,而汉官除了内阁典籍可以累计当内阁中书时的年俸以外,一律都要根据现在的任职重新计算。京官的计俸也要优于外官,京俸一天算外俸一天半,京官只需两年就算是俸满,外官则要三年。外官则还要再分地区,根据地理、气候、人口、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将各道府州县分成腹俸缺、边俸缺、沿海缺、沿河缺。腹俸缺因为条件较好,因此需要积满五年才能升迁,三年才能转。边俸缺大多是当时穷山恶水之地,其中有烟瘴缺,包括广东崖州、感恩、昌化、陵水,广西百色、太平、宁明等地,都是“城上高楼接大荒”之地,被分配去的官员不免要伤感“好收吾骨瘴江边”;还有苗疆缺,包括云南元江、广南、昭通、镇雄、永善,贵州古州兵俑道、镇远、铜仁、清江,四川马边等地,都是民风彪悍难以管理的地方。因此,这些地方任职的官员,计俸升转的要求与腹俸缺不同。而至于包括上海等地在内的沿海缺、沿河缺,在当时可不像今天的沿海沿江开放地区那样属于美差,而是和边俸缺一样同属于条件恶劣地区,都只要三年俸满,没有差错便可以升用。如果烟瘴缺之地出缺,而又还没有积满三年之人,不必计俸也可以升调。而广东水土最为恶劣的地区,只要两年或两年半就算是积满。如果在铨任过程中,出现边俸与腹俸相当的情况,边俸优先升转。总而言之的原则就是要照顾那些在条件艰苦的地区“扶贫”的官员,否则的话,这些地方就没人会去了。
土鳖扛铁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