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老沙听来的故事——那一巴掌的温柔(一) -- 沙海
敢争必胜?生活上,拿好处上是不是也要拿第一?凭什么要我一个小兵打仗卖命?当汉奸是不是好处更多,更有利于生活上争胜?
只争第一没有第二,做事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就更不对了,比如说大比武,不管是不是歪的邪的,只要拿到第一就好, 我看不如把竞争战友的腿打断,更有利于自己争第一。
我不知道是不是现在部队政治工作就是这个水平?难怪军队国家化等等思潮的声势这么大。
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委员长的军队在和老百姓有利益冲突时绝对全力以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结果转进台湾了。
如果部队军官都和你一样的想法,那我觉得部队的战斗力堪忧。
绝大多数网友讨论都是就事论事,没有提到PLA。至于PLA的狠到底好不好,您看看您自己写的《新鸳鸯蝴蝶剑》不是收了几百朵花吗。
至于这个故事,牵扯到多人的感情问题,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喜剧结尾,所以难免会有不同的观点。
最后借用沙兄自己说的一句话:
您听说也行,但您得给我时间地点人物也算。您别告诉我您是听您邻居二丫的三叔的大伯的孙女的同学的舅舅的侄女家那个三岁孩子说的就行。
在下孤陋寡闻,居然不知道我这种共和国百姓需要面对
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在想听听您到底遭过什么罪,受了什么怨。您能在这儿大声说说么?
夫妻吵架能动枪,碰上敌我矛盾要不要上原子弹?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不是军人,是洪兴社的古惑仔。他们不懂得其他方式,只会用暴力解决问题。
您以后一定要好好区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军人的责任是保护,不是摧毁。他们拥有格斗的技巧,但并没有对自己人使用格斗术的权力,他们有武器,但没有擅自使用武器的权力。
如果您认为一怒出枪,血溅五步才是合格的军人,那么中国解放军曾有过一个能满足您这种价值观的军人,他的名字叫
田明建
您希望您笔下的军人变成这样狂徒么?
有那么一点异曲同工的意思。
碰上过,算不算?
碰上就碰上了,莫非您这位良民不许共军在共和国的土地上出现?
见仁见智吧。
我就是看了您满身怨气才想听故事,您就把您的被害惨史说出来呗
里面提到那个军官救灾前要他弟弟帮忙用民用网络查进灾区的路线,当时就晕了,这还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要是真打起仗来,哪有民用网络帮你查这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