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7.5事件各主要领导人行止 -- 子玉
温办公厅主任出身,没有做过一省主官,可能是他有时缺乏决断力的一个原因。
7月5日夜间是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如果公布了戒严令,警察武警就可以动枪,6日大局面就可以镇住。
处置一般的群体性事件是绝对不允许动枪的,这个想想就明白,因为全国每年有几万起群体事件,要允许警察动枪还不是尸山血海。
他的善政当然也不容否认,但是。。。
那还是来不及啊。六号后面估计就是汉族的反击(同时暴徒撤退?)了。这个造成的损失就和5日不能比了吧。
我从这件事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就此打住,不好意思浪费了你的时间。
该谁的责任,逃不了。
从奥运以来他不一直负责维稳办吗,你倒是给他推的一干二净。
是一个联席会议机制,而且主要针对的是群体性事件。
而且要把维稳办召集起来,又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
排名第一,第二,第四,第五,好像第六也不在,他不顶谁顶。而且他实际是党内第二。老朱第三是因为第二是李鹏,资历,实力摆在那了。吴委员长,和影帝资历一样,实力全无,就是个尊位。老大一出国,他就去外地视察,家里主持工作的就是影帝,出了事,人打电话找中南海找得也是他。正式因为从党的领导的角度讲,他也应该顶上去。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戒严令,又是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下能不能开枪的问题。
我原来在报纸上就见过偷东西拒捕被开枪击毙的(广州)。
那现在在新疆7.5事件发生的时候如果犯罪分子正在行凶,为什么不能开枪呢?就当做普通的刑事犯罪正在行凶如果制止不听也可以开枪制止吧?仅仅是因为这是群体性事件吗?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赋予普通民众的权利,而警察还有制止犯罪的义务,那对于警察赋予的权利应该更多吧?
我们国家处理群体性事件是可以动武警维持秩序驱散人群,但不允许动枪的,这和处理刑事案件完全是两个标准。
因为每年全国有数万起群体事件,动用武警的门槛其实比较低。如果授权开枪的门槛再放低的话,就会是很可怕的场景。
在处理群体事件时,警察武警能带的装备是有规定的,一般就是防暴盾、棍子。如何行为也是有规定的,首要的是维持阵型不破不散。
温如果做个管农业或文教卫生的副总理应该是不错的,方向明确的事他往往能做得很好,也很敬业。
做总理就感觉他比较吃力了,有经验的原因,也有他个人性格的原因。我一直不赞成“影帝”的说法,我认为温有时流泪不是有意的作秀,而是真情实感的流露。中国传统上就不太认同这种感情比较外露的领导者。
为什么他从来不让夫人在公众面前出现呢?呵呵,有人说是心虚。
但似乎没听过太不好的传闻。温的很多问题都应该和他的经历有关,办公厅主任基本上都是谨小慎微、心思细密的,温从办公厅主任起家,不经过一省主官而登大位,在某种程度上就说明温是个太合格的办公厅主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