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再聊《大盛魁》(上) -- 老拙
谢谢帮我指出了笔误。怡和洋行其实是伍家找了马地臣当傀儡,其实还是怡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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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操纵物价”。这些都是文革前对旅蒙晋商定的调子。我在前面提到的《旅蒙商大盛魁》,是内蒙政协于1960年开始搜集资料,采访了137位有关人员,1966年写出初稿,1978、1981、1984年三次修改后内部出版。
在这本书里,你就可以看到上面这些对大盛魁的评价。这样的评价,一直延续到后来,只要一提“印票庄大盛魁”,就是官商勾结,重利盘剥的代表。
但是,同样是研究了《旅蒙商大盛魁》这本书中列举的资料,我却得不出这些结论。
首先,大盛魁不是晋商中的“皇商”,他们是一伙随军民工组成的商号。这样的商号在归化和乌里雅苏台很多。
第二,我们都知道,在清代,各民族的地位,是满、蒙之后,才轮到汉。蒙古王爷的地位,比汉商高了很多很多。满清政府不可能与汉商勾结,去重利盘剥蒙民。事实也是如此,旅蒙商在草原上行商,是没有定价权的。清廷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草原“楚古拉”大会,由朝廷派员主持,蒙古各部落王爷和旗盟扎萨克参加,旅蒙商也参加。会议决定各种商品的价格、赊账的利息,一定三年不变。不论内地年景如何,商品价格怎样涨落,旅蒙商都必须执行会议决定的价格,不准擅自提价。由各部落王爷和旗盟扎萨克选择(而不是反过来)供货的商号,在这三年中,如果部落、旗盟遭灾或由于其他原因还不上赊账,商号也不准停供货物。也就是说,蒙民可以欠债,汉商不准欠货,否则就要被取消经商票照。
最后是“制造垄断”。实际上,大盛魁前一百年,尽管朝廷严管晋商旅蒙,但是市场的需要还是使旅蒙晋商得到极大发展。根据资料,当时仅乌里雅苏台有上千家旅蒙商驻扎。到了17世纪初(嘉庆八年),由于乌里雅苏台发生旅蒙商伙计与蒙民的纠纷斗殴,清廷诏令派驻外蒙的将军、参赞、办事大臣和帮办大员,会同外蒙各王公,严格检查旅蒙商的经商票照,并严令每年彻底检查一次,结果很多没有票照或者票照过期的旅蒙商被驱逐出境,大批旅蒙商倒闭。由此也可以看到,当时的政府,更多的是站在蒙民一边的。大盛魁是最早进入草原的旅蒙商,舍得让利,在牧民中口碑不错,也一直有经商票照,因此和早期的旅蒙商“天意德”、“全盛德”一同留了下来,开始形成这三家旅蒙商“三分天下”的局面。这算不算“官商勾结,制造垄断”,大家可以自己判断,得出结论。
老拙大家,不管心里怎么想,只说得不出这些结论。
少不得说几句辩解辩解,当然我更给不出结论了,至少还没看过那些资料。
首先商号很多,不能证明是不是垄断。这里的关键是,有没有给当地人(蒙民)一定的准入地位。不管在其它程序上多公平,只要是蒙民完全得不到准入地位,那蒙民完全有理由认为是垄断。
其次,汉民的地位多高,不影响垄断地位的判断。这里,汉民汉商只是经济工具,垄断是经济地位判断。
再次,公平的价格决定方式,不一定导致公平的价格。从你的描述来看,赊账的损失要由商号来背,客观上造成了价格的不合理上升。如果这个上升足够大,个体的消费者蒙民有理由认为这是操纵物价。
最后,“旅蒙商伙计与蒙民的纠纷斗殴”,实际上证明了当时的蒙民就是认为在操纵物价,随着其他旅蒙商被驱逐,客观上进一步加强了垄断的强制力。
个人认为,如果商号中有半数蒙民公平参与,普通蒙民可能改变对垄断的判断;如果人数少于三分之一,那不可能不是垄断。汉民和蒙民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一定会增强蒙民对垄断的敌对情绪。高利盘剥完全看利息,没看到你的数据,个人猜测在年息30%以上。
William Jardine的怡和洋行,好像不能归到伍家产业里面吧
虽然同名,但是伍家行走当时国际贸易之上的名号,是伍浩官,而不是怡和行这个名号,并且那个时候,似乎还很难说这种同名的行为,是密谋,抑或侵权。
伍家做生意确实经常凭借自身信誉和影响力,以委托方式由外国人开设公司进行对手交易,但是这种委托关系,似乎不能以如今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日而语。其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基于商业信誉,而不见得法律规范。因此伍家败落之后,这种委托关系好像不能维持现今的信托关系那样的程度。
当然,毕竟对这段历史研究国内研究者寥寥,个人意见只是参考,还请方家给出深入的资料和观点。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南京条约的赔款总额2100万银元是分成三个部分,600万赔偿鸦片损失,1200万赔偿军费,300万偿还商人债务。按照现在看到的一些资料,伍家承担的是偿还商人债务的部分,明面的额度是300万中的100万,当然,实际肯定比这个多,火烧十三行后英美商人损失32万银元,估计主要也会摊在伍家头上,另外按照伍家与鸦片贸易的紧密关系,600万的鸦片赔付里面,也肯定也有伍家的份,但这个肯定不独伍家的事情。不过从葡萄的文字里,很容易让人以为,这个赔款,2100万,都是由伍家承担的,这个好像无论如何不大可能。当然公开资料肯定有疏漏,甚至扭曲,真实情况如何确实吾只能说不得而知了。
伍家与Robert·Forbes关系很好,但是现在的财富杂志是亨利·鲁斯创办的,时间是1930年,这个和伍家的关系是怎么回事,确实以前不知道,葡萄能否有赐教。
伍家与致公党,这个着实不知道了。
个人意见,如果对这种商业模式不称其为“官商勾结”及“垄断”,那并非说不通,因为在限定内蒙商贸流通市场的参与者为旅蒙晋商群体,或再加之部分获得特许权的其他商人,在这样的情境下,那么在这个群体内,至少在老拙的资料中,嘉庆八年之前,可以认为是具有相当自由竞争色彩的市场。假如不存在嘉庆八年的事件,这一市场当然也会随着竞争变化,出现一定程度的市场垄断。但这种垄断,可能至少也应算是带有必然性质的商业发展结果。
但这里面有几个疑点,
首先是市场进入壁垒,就像楼上响水湾所说,这个市场进入机会并不是公平,而是自始带有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暂且不论这一个事实是否带有许多时代的必然性(比如只有晋商这一群体在当时具有从事该项业务的商业实力),从需求方角度看,或者从蒙民角度看,这一市场进入壁垒是垄断的,而进入群体的有限,特别是商业模式不同,或利益取向不同的群体类型数量不足,必然带来利润的高涨,这个并不会因晋商的“舍得让利”而归于消失,甚至其降低程度都很可能是相当有限的。
第二个疑点是蒙族权力阶层和蒙族自由民(如有)及蒙族非自由民的利益肯定是不同的,而晋商贸易的主要终端客户群,很有可能是蒙族自由民,而其主要的合作方,则是蒙族权力阶层,那么联系到其进入资质的认定方,更是当时的清政府,那么从晋商立场,固可以认为其百般艰难绝非“勾结”亦未“盘剥”,但由于政府及非市场因素干预色彩极其明显,从蒙民立场,或从整个商业模式的角度,认定其主要为“勾结”并且存在“盘剥”,不为过。
其三,主要为猜测,嘉庆八年政府介入的不可抗力,导致市场主体洗牌,市场结构出现变化,形成三分局面,这一过程从情感角度来说,固然可以用“大盛魁是最早进入草原的旅蒙商,舍得让利,在牧民中口碑不错”来归因其最后三分市场的格局出现原因,但是从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角度,恐怕都很难用这么感性的理由来解释。当然,没有资料,近于空口白牙,无法给出具体分析。
唯有一个想法,比较受葡萄当初的提法所启发,对于经济史方面的国内案例,今天我们无论是发掘,还是分析,大多重其“义”的感染,轻其“利”的分析,这个甚至与当事人的自身情感走向无关,也即,或许大盛魁,或其他古代近代商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果真是如今天资料发掘那样,是凭着一腔热血,或者带有一种强烈的情感取向,来从事商业经营。但这种精神,以及情感取向,未必能够移植到今天的商业环境。而案例的作用,在于揭示一种规律,这些规律应该具备可规范的外部条件,并且拥有可测度的行为模式,从而形成可参考的运行过程及结果。这就需要从数据角度,真正的去解构案例。
当然,我们有浩若烟海的史书,却存不下区区数卷的账簿与契约。而我们的心底,毕竟还是重义甚于重利的传统人文积淀,何况剧本终究还要靠以情动人。
只是,总该有人去做分析,然后去尽可能的把古朴的规律在我们今天的社会来传播,“义”是先人的智慧,“利”同样也是先人的智慧,同样也值得去借鉴,参考,应用,传播。可惜,有人在做么?
这句该怎么理解呢?那之前比如秦汉唐明时,平民汉人也不许出关交易吗?官商可以吗?郑和出去算是官商出去吗?
您就当给俺普及点历史知识吧。
是垫付1000万两
乾隆末年,清廷库存积银7000余万两。随后嘉庆年,席卷七省的白莲教起义,清廷不仅花费直接军费达2亿两白银。而且,至此之后,财政两年亏空。到嘉庆末年,库府亏空已超1700万两。所以,才有一个穿补丁的道光皇帝。其实当时清廷财政已经腐烂不堪。到鸦片战争迁徙,清廷库存银尚余300多万两。到鸦片战争结束,库银实际已经不足40万两了。伍家当时垫付的就是,赔款的直接部分。
不过,这里要说细点。13行,有人做鸦片。但是伍家茶叶与丝绸贸易广几及南洋印度甚至美国西海岸。鸦片不沾手。行纪间银钱往来的汇兑,这个伍家的确占主导地位。中国,自开南北朝期间海上贸易以来。几乎一直保持对顺差。这个势头直到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才被战争强行打断。13行之富,富在独家垄断中国对海外贸易的特权。鸦片生意,在当时并不是其中的大头。
至于致公党,致公党前身是致公堂,致公堂前身就是洪门。由于伍家当年参与了对美国跨大陆铁路的投资,就此拉开华工闯荡新大陆的序幕。其中几分甘苦。却是两说了。
这不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么?还说什么没有定价权?
这不是典型的价格托拉斯么?还说什么没有垄断?价格托拉斯是再典型不过的垄断了.不参加这个价格托拉斯,就不给你牌照,这不是垄断是什么?
成功的要诀应该有统计意义.大部分具有A特质的商行都成功了,且大部分成功的商行都具有A特质,那么A特质就是一个充分必要条件.
推行"仁","诚信","让利"的商行很多,而只有一家大盛魁成功了,且其它成功的商行并不具备这些特质,那么,这些特质就不是成功的充分条件或者必要条件.
我第一次看到老拙关于大盛魁的描述时,心里想到的是牛根生.几年前对于牛根生的炒作包装,也是把他描述成一个"让利"的人.但是这种特质不具有普遍意义,就是说,你拿过来用,不好用,多半还会死得很难看.
事实上企业文化,是比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更加不靠谱的东西.而中国企业却偏偏最喜欢这个,因为无法量化,所以可以无限上纲地吹嘘,就象哈佛出来的学生总喜欢在嘴边挂着一个strategy一样.
这种东西,拿来忽悠人不错,自己要是被忽悠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个行业强调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等的前提是要有行业的规矩.当时和蒙古经商刚开始,是没有规矩可循的,谁能定规矩就是谁拿大头,是生意人绝对不会错过,你满口仁义道德一看就不是生意场上的.
定规矩就是利益分摊,按你的伦理道德就是分zang."让利"就是能够摆平各方的利益,近视眼心太黑是摆不平的,需要不少IQ和EQ.国内不少行业都是刚开始起步,谁能定规矩就是抢了先机,等分zang完毕,然后各家开始修内功,强调质量管理,研发,客户服务什么的就是为了抢人地盘,等过几年各家实力发生变化利益均势不保的时候,又一次“让利”开始。公司亦然,国家亦然。黑帮片里比较血腥暴力,商场上虽然衣冠楚楚,满口客户质量,原理一样。
价格托拉斯才是行业规矩.规矩是让人必须去遵守的.你说的是可做可不做的.象苹果起家时,财务极乱,但是仍然大成功,说明严格的财务制度不是必要条件.另外,最近三十年的中国市场处于急剧变化之中,从密集广告投放,到CI,到营销渠道的建设,几乎是三年一变.和大盛魁来作对比可能不太合适.
比较合适的对比应该是这样:
和大盛魁同时代的商行,采用了"仁","诚信","让利"的有几家?占总体商行的比例有多大?最后成功,或者说至少是活了五十年的,有几家?说明采用这些原则/企业文化后的成活率有多高?
没采用这些原则/企业文化的商行,成活率又有多高?
然后再看这些特性给企业的存活率带来了多少百分比的存活率提高.
事实上我的感觉,采用这些原则的商行应该不在少数,但是采用了这些原则并不代表着你的成功概率就会因此而提高.<白银谷>/<白银帝国>里面,钱庄自己出钱去补清帝国的信用,虽然小说里最后钱庄重新站了起来,但是历史上仍然不免倒闭.我所见的晋商,从早年的八大皇商,到民初的钱庄,最后的倒下,无不与失去"官商勾结"这一条件相关,说明其成功的关键,或者说核心竞争力,仍然在于官商勾结,而不是靠着"仁"与"让利".
但是近代钱庄业在转型过程中为什么会凋零。缺乏稳定的经营环境是一方面,不能适应社会现代化需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面。还有一点很关键,就是缺乏必要的手段与合适的工具预测风险。而把这些对风险的控制归类于抽象的道德和精神力量,这个是我们今天金融业模式与商业模式至今无法有效抗衡欧美金融模式与商业模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向来重仕轻商,商人地位不高就代表了上层消息相对闭塞,所以对风险的预估最后只能流于玄学一套.而西方在教会力量退缩后,连国王都忙着做生意,可想而知,官商的界限已经非常模糊,高层动向对商人来说几乎透明,自然也就有了将风险量化的充要条件.不过说来说去,根源还就在于"官权"和"商权"的力量对比,西方小国林立,教会力量庞大,官权向来衰微,才因此有了商权的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