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最高法院扯下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 井底望天
在南北战争以前的矛盾激化阶段,当时报纸上说国会里“唯一不带一把左轮枪和一把匕首的人就是带了两把左轮枪的人”。
发生过一个南方洲议员拿手杖打伤一个北方议员,打得他住了好几年院(还缺席竞选但仍然当选)的戏剧,比起呆湾的肢体冲突那是火爆多了。
第一、媒体能够放大政客政治主张的音量,但不能影响公民对政客政治主张的判断。
第二、金钱没有极端集中,普罗大众可以聚集起远超少数富翁集团的财力。
问题是,这些公设成立么?
用那篇文章同样的论证逻辑可以推导出不应排斥暴力政治。
金元是一种表达,暴力何尝不是一种表达?
中国是权力社会,美国是金钱社会。
美国金钱拥有者推动权力为自己服务。
中国的权力拥有者推动金钱为自己服务。
古人早就总结了,十年清知府,千万雪花银。权力才是中国这个社会的硬通货。
这篇文章看上去还真的有些道理,有没有同等份量的反对的文章可以贴上来参考参考?
永生是违反规律的
微博,Facebook,在各国政治风波中的表演后,美国应对之策,
网络的力量会破坏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使民主混乱,在信息社会之前,少数人如果不服从多数人的决定,没有办法可以反对,电视,电台,报纸,多数人总是掌握着话语权,从而使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已实施。
而信息社会的出现,使召集的成本降得很低,少数派不想服从多数人,可以在短时间内聚集,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对多数派实现相对多数,简单的说,网络让少数派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对多数派形成局部优势.民主的原则被破坏.民主也可能崩溃.
这个法案,只是让多数派能最大限度的发出自己的声音,来抵消少数派在特定时间,地点的优势.当前社会状态下对民主制度的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金钱民主的裸奔,那只是以后的副作用,先解决眼前吧.
感觉是过去媒体成本高,所以精英对付屁民比较有利。所以说民主很容易被“集中”。
而现在精英的控制能力下降,导致半仙和民粹上升,这个其实是民主的真正落实,但是出现文革那种民主可能性也比较大。
花!
这里提出这个方案是为了解决少数和多数的问题。从判决而言,这里的多数指的就是钱。钱的多数而不是人的多数。这点上是不是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其二,少数还是多数是如何判断的?发出声音未必一定是少数,也未必一定是多数。美国的做法是引入钱作为最终衡量。对于中国,可以看到网络上JY鼓噪。如果JY或者网评的确是少数,是不是应该让TG引入权或是家族或也是钱来做最后权重?
说了这个两点,主要是为了表明,金钱民主不是副作用的提法是逻辑上不能成立的。这次判决反映的是美国式民主的本质,美国式民主就是金钱至上的。只不过这次被逼裸奔了而已。
电视,电台,报纸,多数人总是掌握着话语权???这里的“多数派”应该是“多钱派”吧。
不过按金钱实力来确定规则很多时候确实比网络言论确定规则要好,起码意见波动会比较小,也避免少数观点偏激而嗓门大的人绑架民意。真正的问题是“有钱-〉有话语权-〉有政治权力-〉有更多的钱”的正反馈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