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四 十八里店飞毛腿 一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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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有人按照顺序把作案时间和地点串起来吗?
第一,即便考虑到有人没有报案的情况,能够惊动这么高级别的案子说明完全破案前信息已经足够多了。
至少可以判断出案犯有没有自行车吧
1, 根据时间和地点的分析可能知道案犯对当地地形的熟悉程度
2, 没有灭口说明案犯不怕被认出来,看起来可以考虑十公里之外的圈子,那么是乘公共交通工具到作案区域在开展的?
3, 如果2成立,要自己带便当吗?还是就地解决,考虑当时北京吃饭还要粮票的哦
第三,自己报上名号,很可能有案底或者是某地成名的老炮(不过也不排除冒充)
俩馒头,夹一块酱豆腐就是很好的美味。
纯属个人兴趣,我一直在看CSI,国内好像翻译成“犯罪现场调查”。另外这里有几个专题节目放北美的疑难大案侦破过程,我平时老看。
从小到大,一是崇拜军人,二是崇拜警察,可惜这两种职业都擦肩而过了。
俺觉得对于警察要抓到犯罪者的目的来说---不怕你犯罪,怕的是你停止。
对于犯罪者来说---每次犯罪都在强化他的犯罪意识。促使他继续走老路。。。
所以系列犯罪好抓。好比猫在等老鼠规律性的出现。
老萨写的这个没规律该是有他什么特定的原因。。。
我也知道啥事都往挖坑上扯不好,但是忍不住啊,
仅此一次,以后改
就是单翻译出来也不错。
俺参加工作时候他已经猖狂大概7。8年了。而且不在我们的地域。
许多过去做不到的事情现在可能了,比如DNA鉴定。
我是觉得连环案犯都比较聪明的同时心理不大正常,很难从常理揣摩他的下一步,而且如萨大所说,在每次和警察交锋的时候,都会长些经验。
此外,中国警方比北美警方多了一些优势,比如居委会,户籍制度等,北美虽然相对地广人稀,警察GG们办起案来情报少,又被仁权民猪缚手缚脚,连环犯一些规律性出现的时候,未必抓得住。
抛砖引玉,您多指教。
有经验的警察大都是习惯反向思维---假设我是罪犯;会怎么想?怎么行?,有时想的很深。一些同行身上带有所谓匪气与此工作性质不无关联。
系列做案者大都是东胡兄弟打猎类型吧---心理刺激大,周而复始不断强化。形成周期性。比如二宝一星期不搂媳妇会怎么样???
哈。。妹子俺胡扯你也别当真呀!
您说的反向思维想的深,后果恐怕不仅仅是带匪气而已,北美这边也有积年的老警察“走火入魔”,要不心理出问题,要不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真是高度危险的职业阿。
这就是我崇拜警察的原因之一。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 -- 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
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气怒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
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
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
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七十斤大米偷走了。
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七十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五公里 -- 谁会背着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
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
比如,13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
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
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
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
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 -- 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 -- 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
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 -- 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这个女的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
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它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堂屋乡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
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
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浒传》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
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的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那个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这个村庄都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
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