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与其廉租,不如蜗居(下) -- 常识主义者
长远看这是必须的。
这个办法现在还有些问题,企业搬到市区之外20公里就涉及占用耕地问题了,中央为了粮食安全现在是严控土地的。理想的情况是搬到现有的中小城市,但在分税制的情况下,企业搬走税收也就跟着走了,地方政府肯定不愿放企业走的。
比如在短期内有结婚、购房意向的本地、外来居民的比例,收入层次,等等。
我接触到的大多都是本地人,对外来人员的需求了解很少。
很显然已经操作过了,效果为0
比如实施强度、持续时间,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认真实施,效果也会是0。
都是2006年的新闻报道。
第一个,重点是说户型的:
建设部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 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
今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但对于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以及70%比例是项目控制还是总量控制,业界一直存在争议,受此影响,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市场也处于迷惘状态。
建设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此前,公众普遍对套型建筑面积一词感到陌生,甚至不少业内人士也不明所以。有建设部官员指出,依据国家标准,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但它的计算极其复杂,远不如一般消费者熟知的建筑面积简单明了。
还有专家指出,同一房子的套型建筑面积一般要小于建筑面积,因此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房子换算成通常所用的建筑面积甚至可能超过110平方米,这显然有悖于鼓励建设中小套型房子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关于70%的比例,《意见》提出了总量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具体规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 (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第二个,重点是说建设比例的:
这块政策“补丁”的出现,让相当一部分房产商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但同时也引发了新的争论。而其核心问题是,政府该如何对房地产市场实施行政监管?
此前,外界对这两个数字的猜测已持续近两个月,焦点是对“70%”的界定。起因是在今年5月,中央有关部委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悬念由此而起。因为当时对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以及70%比例是项目控制还是总量控制,并无明确的说法。受此牵连,诸多城市的实施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市场也处于迷惘状态。
这几天,各地一些开发商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90平方米以下套型,占城市开发总量的70%以上,要比占每个项目70%以上科学得多,他们也更能接受。
而开发商的这种轻松态度,更增加了一些人的担忧。笔者注意到,种种担忧归结为,新政策会不会又成了摆设,以及是否提供了新的权力寻租空间。
显然,这样的担心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样的规定,其实给地方政府留下了一定的操作空间。有些项目完全可以不建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而依然可以获得审批,只要有别的项目来分摊政策的硬性要求。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将获得一项相当大的权力,而这就可能出现相关审批部门的寻租机会。
政府卖地,国有开发商卖房
既是教练又是裁判的比赛,比几场都没用
目前这种模式决定了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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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就是给特困户的!
公租则是为市场提供一个稳定的房源,
它只需要比市场的租房价便宜10%~20%就够了,
它的稳定性就是一个很大的卖点,
再加上还能便宜些,
一样都是租房子,干嘛不租便宜点又稳定的房子呢?
两种应该是提供给社会两类不同的人群。
政策是好的,是另外的原因。
青年首套购房需求应该不到总数20%,而外地青年首套购房需求要分两部分统计,在当地工作因为支付不起当地房价而被抑制的购房需求和买得起将意愿在市场中表达的需求,外地人被抑制的需求已经早就被国家和社会忽略了,根本不认为他们应该买房,所以在计算百分比时自然的连分母都成不了。本地人在统计上就不存在这样的区分。
表面看房价没涨,但是买房的成本却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