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以马丁大叔的名义】伴郎故事 -- 史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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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伴郎OR伴娘?这是个问题。

给史MM送花!

家园 说得好!现在有的人的做法说的不好听点

是在挟持西河,过分了。玩的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套路。

家园 投入的是正确答案.
家园 当伴郎,是对综合素质的全方位考验

待人接物,形象风度,酒品酒量,体格体力外带运气等等等,方方面面都要在一个中午的时间内被全方位考验一下....许多同志们没有经得起考验,于是茶几了,茶几上更多的是杯具!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位经得起反复考验的牛人,被人民群众经常使用

家园 我声明我不是自杀党啊

不过你提醒我了,2012,快些来吧!那些笃信世界末日的,在哪里啊?把你们的家产全送给我吧。我的船票让你们了。

家园 能做伴郎...

说明阿姨长的年轻漂亮,俺这样的长太丑是没戏啊。

证婚人到作过几次,上月俺那哥们和人家睡三年了才办手续。婚礼上突然让俺主婚,紧张啊,咱脑子摔过啊,门夹过啊,驴踢过啊,灵机一动大声宣布;

“通过他们俩人不断的接触,逐渐的加深了解。今天终于可以睡到一起啦!!!”(哗!...掌声热烈)

(俺这不是骚扰吧?是,俺也上岸!!!)

家园 多谢多谢多谢想念

俺还在西西河,只是吭声的时候少了。

家园 俺那是临时顶班

原先的伴郎被吓退缩了,没有办法,俺只好顶班。

不过,你的证婚人发言很实在啊,比俺的伴郎发言强!俺只是在发言中鄙视了新郎穿裙子。。。

别多想啊,那是苏格兰式婚礼。

家园 与你有相同的看法

是在挟持西河,一副“不答应就死给你看”的架势。他们的观点我不反对,但是他们的斗争方式让我厌恶。

刚才看了那个叫洗心的ID在人间树帖子下的回帖,呵呵,叹为观止,大声痛斥别人的东西自己用出来竟然如此理直气壮,看清他们的面目了。

家园 你写错了吧?

阿姨应该是当伴娘才对。

家园 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文革遗风,此风不可长啊。

长此以往,会在西河形成一种白色恐怖的气氛,搞得西河万马齐喑、人人自危、话都不敢讲了,生怕一不小心触怒了某些人引来谩骂攻击,这才是西河真正的末日。这次事件可以看出某些ID在西河拉帮结派呼风唤雨的本领那是不小啊,一件小事居然可以搞成惊涛骇浪,真是叹为观止啊。

西西河的根本,是基于“平等”和相对“开放”的认真交流,是就事论事,不应该因人获罪,也不应该因言获罪。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的发言,只要是基于认真的态度,都不应有额外的顾虑和压力。

家园 兆头不错

送花成功,可取消。有效送花赞扬。感谢:作者获得通宝一枚。

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16。你,乐善:1;铢钱:-1。本帖花:1

家园 伴郎故事(二)

沃尔夫同学是俺的高中好友, 他是一个天才,在俺还在学习古典文学选读时,他就已经思考黑洞和世界的死亡了.那时候他长发飘飘,眼神如刀.

有一次他和我提议,组织一个乐队, 取名"青蛙", 俺对这个名字有所腹诽,但沃尔夫告诉俺,这是对"PRINCE"乐队的致敬.----况且,他说要让俺来当主唱.---所以俺只好答应了.-----然而这个乐队最终还没能搞起来,因为作为鼓手的沃尔夫在家练习时过于勤奋,除了让他们家的马桶盖和马桶都被震裂之外,据说连守护了他们家几十年的老蟑螂都受不了,成群结队地爬走了.----于是沃尔夫的父亲,明智地扼杀了我们这个梦想.

不过,青春的时光总是留下甜蜜的回忆,所以一直,俺和沃尔夫的感情都不错.后来,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再后来,他去了魔都,俺回到了故乡小城,之间的联系就没有那么频繁了. 直到本世纪初的某一天,他很兴奋地给俺打电话,说到:

"小史,俺要结婚了,你来魔都给俺作伴郎吧!"

老实说,虽然那时候,俺已经不是很生涩的伴郎了,但俺的职业生涯局限于家乡的小城,还没有进入魔都这样老牌的现代化西化城市.-----然而我们都知道的,人生有一些邀请是无法拒绝的.伴郎正是其中之一,---况且,对于俺而言,还有一个特殊的理由.

上世纪末, 俺第一次去香港,那时候穷啊,而且那时100块人民币才能换90多块港币, 不像现在,100块港币才80几块人民币了.-----由于第一次去香港,俺不得不去逛街,购物, -----通常而言,俺是一个物欲很低的家伙,但香港的蛊惑力是非凡地.-----虽然那时手头并没有太多的MONEY,可还是被一件衣服被诱惑住了。----那是一件。。。。燕尾服。

传说中,燕尾服是一头自卑的企鹅发明的。-----是的,没有比一件分叉而修长的燕尾服更能掩盖一尊敦实的臀部了。----因为这个理由,虽然俺把手里捏着的小钱捏出了N把汗,但还是开口了。-----俗话说,丑小鸭也想成天鹅,野百合也会有春天,-----那时候俺还没有胖到如今那么坦然而又死心塌地的程度, ----所以,

“请问,这个多少钱?”

“。。。。哦,介锅衣服啊?不好意思,它是一套滴。。。”

靠,俺定睛一看,确实如此,这件后尾分叉的衣服其实一个三件套西装的外套,而且里面的西装还是可恶的意大利式的修身设计,俺努力了,但只有外套才能让俺穿进并自如地活动肘子,而里面的西服和裤子,穿出的却是体操队员的效果。

总算还好,大概是同情心作祟吧,那个香港女营业员答应把外套单售给俺,于是,俺终于穿上了这件“燕尾服”了。

但回到家乡之后,俺马上意识到,这件衣服恐怕很难穿出门了。----显然在俺的那个小城里,穿着燕尾服上街的人,要么是某一个来访的重要人士,要么是一个在婚纱照现场逃跑的新郎,俺既没有一大群随扈来冒充前者,也没有一个哭着喊着穿着婚纱的姑娘来配合后者,---唯一可能的下场就会是被误会为某个高级酒店翘班的门童。所以,这件寄托了俺那么强烈的“瘦身”企图的燕尾服从买回来,就被放进衣柜了,伴着一大堆的叹息。

直到此刻, 终于有了去魔都做伴郎的机会了,俺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这件衣服拿出来罗。

雪白,雪白的衬衫,金黄色地领带,外套很优美地在腰间舒展,然后在膝间收回。俺风度扁扁,驾临魔都。

到了沃尔夫新房的时候,俺自感身轻如燕,顾盼生姿。敲门地时候,还装模作样地干咳了几下,谁知道门一打开,俺就被揪进去了,沃尔夫上下打量了俺几下,很满意地点点头,

“小史, 待会儿跟俺去拍录像吧,”

“好。”

“戴上这个。”

他递给俺一副白手套,俺心想,“太隆重了吧,这不还是你结婚啊,”但没容俺细想,摄影师已经到了。一进门就嚷嚷,

“快点,快点,不然光线就不行了。”

于是满屋子地人手忙脚乱地往外走,当然沃尔夫和他的新婚老婆走在前头,摄影师一边后退,一边对着他们拍,到了门口,突然一声断喝:

“伴郎捏?”

“有!”俺扭捏着腰肌抢上几步。

“戴上手套!”

“好,”

“去开门!"

......于是,俺低头,哈腰,开门,新郎新娘作甜蜜状昂首而出。走向婚车。

”等等,“又一声断喝,”伴郎,过来开门!“摄影师在摄影机后面挥挥手,俺颠儿颠儿又跑去了,哈腰,让新郎把新娘送入车内,然后,俺跑到另一边,给新郎开门,使他从另一侧进入。

。。。。那一天,俺大概开了七八次地门,后来沃尔夫的结婚录像里,留下俺的影像的,只有那一双白手套。

虽然如此,那一次地魔都伴郎行还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因为那天地婚庆录像,在洞房里出来后,我们是直奔浦东的中央绿地。----该日必然是黄道吉日,因为那天地下午,在浦东中央绿地广袤地草地上,铺满了白色的婚纱和笔挺的西服。触目所见,大概有四十到五十对的新人在此地录像。---而这,并不是让俺倾倒的。----让俺为之一振的景象是,作为一个此时魔都婚庆录像的必备节目,那些新郎们都会西装领带,高帮皮鞋的装备下,扛起长裙飘飘的新娘们跑一圈。----而其中,很有几个是青筋毕露的新郎和富有滋养的新娘这样的组合的。当看到这样一对对新人如此艰难又满脸龇牙咧嘴地作幸福陶醉状从俺面前跑过时,----俺深深地感到,”值得托付的男人“这句甜蜜的话后面所隐含的深刻寓意,并慨叹魔都人民居然能用这样看似俗气的录像拍摄,来如此富有哲理地向新郎们阐释婚姻的内在。

夕阳西下,微风习习。此情此景,岂能无诗?于是得句一联。

娶妻当娶赵飞燕,嫁人要嫁鲁智深!

通宝推:牛铃,五谷不分,
家园 非也非也,小史啊...

传说中,燕尾服是一头自卑的企鹅发明的。-----是的,没有比一件分叉而修长的燕尾服更能掩盖一尊敦实的臀部了。----因为这个理由,虽然俺把手里捏着的小钱捏出了N把汗,但还是开口了。-----俗话说,丑小鸭也想成天鹅,野百合也会有春天,-----那时候俺还没有胖到如今那么坦然而又死心塌地的程度, ----
你说是干瘦的葛优穿燕尾服好看,还是胖子英达穿燕尾服出彩呢?

家园 燕尾服、白手套……你这不是在钩起老萨的记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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