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刑警队长有个不靠谱的丈母娘 一 -- 萨苏
某人受贿一套房屋。他将其出售给你(可能价格比较便宜。)一切合法手续办完之后,他被捕了,被枪毙了...... 法院是否会向你追缴那套房屋?
如果追缴了,谁来还你的房款呢?
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多人结伙抢劫
抢劫多次
随便一条就够"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公司凭什么证明这一百五十万就是那一百五十万,说得出号码么
给大家控诉一下TG的监狱
如果对方被收缴的赃款够了,就是原来白送给你的也没人去追缴。要是不够数,很可能会有麻烦。最好的结果是房屋拍卖,还你钱。除非是按正常市场价成交的,才不用担心。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大部分都是熟人之间的交易。
他徒弟犯小事进取,结果坦白从宽供出了他
最后他抗拒从严判的反而比徒弟轻
抢劫,是一种性质,可不是你抢得少了就没罪了!其依照其行为来盼,是正当的。当然,你觉得只是抢了一块儿手表就判死刑不应该或怎么的,那是一种感情或者说情绪化的感觉或表现而已。别忘了,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何况,在那个年代,一块儿手表可也是很大一笔家当了!
抢劫,是一种性质,可不是你抢得少了就没罪了!其依照其行为来盼,是正当的。当然,你觉得只是抢了一块儿手表就判死刑不应该或怎么的,那是一种感情或者说情绪化的感觉或表现而已。别忘了,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何况,在那个年代,一块儿手表可也是很大一笔家当了!
您老肯定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哈哈
1.善意: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有偿: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取得: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如果你知道这房子是受贿所得,不符合善意原则;
如果这价格便宜的离谱。如:现在魔都陆家嘴一套复式房以1000元/平米的价格取得就不符合合理原则;
如果房子尚未过户,就不符合取得原则;
如果购房者是善意取得,房子一般不会追缴(万一属于历史故居则另论了)。受贿人取得房款就是不当得利,追缴的是这笔钱。
巧上加巧!
忒富有戏剧性了……
冉阿让是悲苦无食,令人同情;那孩子不是,当时应该是穷极无聊,和青春期精力旺盛,对路边树都恨不得踹几脚的状态,当然也有对情侣谈恋爱羡慕嫉妒恨的情节,总之一句话,是咎由自取!
至于对青少年犯罪是该严还是该轻的话题,再在这里讨论有些跑题了,但这些人有时候确实是比成年人还狠还令人发指的,我们呼之为“老短”(短命鬼),提起来恨得牙痒痒的。曾经有个案例:一群学生拖了一名女同学上山轮奸,事后居然还在受害者肚皮上打了一下午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