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美丽无罪 -- redbud
怎么划分段落、怎么总结中心思想,虽然是小学语文中老师再三讲解和要求反复练习的,到现在偶依然不得法,总是无法体会课本上那些文章蕴含的深刻的小学生都应该紧紧抓住的富于教育意义的中心思想。
始终觉得任何文章在不同看客眼里都有不同的镜像。没有楼主的这个导读还好些,我还可以自由发挥着看看。可现在坏了,我又混乱又不解了。楼主导读中先以第一人称回复楼上的贴子,后以第三人称为读者解析主贴,玩分身涅。分身后的解析导读中讲到的被刺激被伤害、什么世俗价值观和文化观、什么自卑压抑心理,没觉得啊。至于那点睛之笔还有被其升华的主题,楞没瞧见,唉,真真太愚钝了。冒昧太冒昧地报告一下,在没导读的指引下,只看出了一个漂亮妹妹的自夸。
容我深思深思去。
无论如何总是有人会说你的
我写的时候,真的非常感动,但是写完了,这些东西就成为别人的故事了。所以我写完东西,这些就会忘记,再去看的时候,就变成别人的故事了,才用第三人称来解读啦。
自夸,我要是心理上真正达到了这样的状态,我就开心死了。我这一生,都活在自卑的阴影下,信上帝后,努力地克服自卑,不受别人的话语影响,否则别人说的话会让我很受伤害。
她可能是基督徒了.
你比较的情绪化
对了,问你个问题:在英语里,你们是怎么称呼女牧师的?有很多个叫法还是?
我只知道pastor,男女好像没有区别吧
好好的一个美女,似乎思路也还可以,怎么去信了西方人的邪教了呢,基督,以基督之名,基督徒所杀的人类,恐怕是人类世界历史上最当仁不让的第一邪教。
不知道我下面的话能不能对你有所帮助。
服装是有语言的,有它不以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表达。
不清楚你是不是脱下羽绒服的,但上身的羊绒衫应该是展示出来了的。
1、你使用的羊绒这种面料的语言就表达出女性的柔美,整体服装是紧身效果的话也依然是传达出了“女性(特别是身体)的魅力”,并且是露肩款式,加深了这个效果。对照修女的长袍,那长袍是没有这些“女性”的展示的。再具体到教义。。。
2、上身“黑白粉色条纹”,下身“白色”,再下“黑色”(不知道是长靴还是短靴,这决定了这个黑色在你身体的比例)。这里面有一个颜色跳跃的问题,搭配起来是很漂亮的。但是,如果教堂要求的是会众“朴素”的话。。。
说到这儿,差不多就能理解了,虽然你主观上是很虔诚的,但牧师在你的服装上得到的信息一定会造成她认为你虔诚度不够或者说对教义理解不深的判断,这就是服装语言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作用。
要是想再挑剔些的话应该还有,比如头发,披散的头发,看圣母玛丽亚的画像,教堂是不是对头发有遮盖的要求呢?或者至少是要求束发?另外,还有鞋子,看你的服装搭配,应该是配的一双高跟的。即使不是的话我也顺便就高跟的话题说一下吧,高跟的鞋子是对女性的身体姿态、肌肉紧张度有改变的,并且能够形成对女性内在的刺激,总之就是帮助展示女性魅力。
我倒偏向于认为牧师是从教义和对教堂仪式管理的角度出发的,并且她是跟你耳语,这真不错。
再给你举个例子(别嫌我罗嗦呀):看看政界的时尚达人——法国第一夫人布吕尼在两次不同场合的穿著表达的语言。
一次是见英国女王外链出处
平底鞋、着帽,灰色大衣,并且大衣略显臃肿,看照片都觉得稍稍输给机场迎接她的查尔斯王妃卡米拉。
另一次是见西班牙王妃外链出处
跟上面见英女王时全反过来了,漂亮、充满魅力的女人展示,两个女人的竞赛,绝对的“美丽无罪”。你这次的穿着多少要归到这一类吧。
以上仅供参考。
你说得很有道理。以后去教会,我还是会穿得很漂亮,但是估计会注意服装的细节了。
其实我们的教义里面没有对于服装的详细规定,由于我在我们教会的穿着,一些跟我同龄的英国女孩也开始穿的放开些了。
布吕尼这个例子很有趣。
其实我这次在美国买了两本时装书,研究如何在不同的场合穿衣的。
我们是生活中同一个世界吗?
如果你在Google的search bar里敲入Kim三个字,马上Kardashian就会蹦出来跟在后面。另外微软的Bing搜索引擎也显示,Kim Kardashian是时下网络第一大热。这位大姐基本上鲜才寡艺,但天生的丰乳肥臀(也许是人工的?),凭着这physical asset就风靡天下,银子花花的往怀里搂。
所以如果女孩子长得漂亮的话,千万不要藏着掖着的,觉得“有罪”似的。找一位好的经纪人好好包装一下,这辈子就算是搞掂了。
现在的女人,为了“美丽”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轻者上面霜,修眉毛,焗头发,整牙齿,买Magic Bra;重者就开刀拉双眼皮,垫鼻梁,填胸脯,填臀部;更狠一点的就皮下抽脂,开膛取肋骨,破腹截肠子。可以说为了好看点,钱不惜,命甚至都可以不要。
所以听你振臂高呼“美丽无罪”,觉得莫名其妙。 Are we living in the same world or you just kidding?
==================================================
现在把“美丽”这个问题先放一边,来说穿衣服。
我认为想穿什么衣服是基本人权,受白皮书保护的。但同时呢还有一个“合适(appropriate)”的问题。你在迈阿密海滩穿三点式没人会有问题,到裸滩呢穿一点式或是零点式都成。但这不表明你可以穿着泳装去上班,穿着短裙去教堂。这是一个common sense,这点要都不懂的话就很糟糕了。如果到了保守的穆斯林国家,别说露肩膀露大腿了,连脸没有遮严实都会被揪住暴打的(打不死算是运气好)。
出门问忌,入乡随俗,我行我素的时候也要看看所处的环境才好,所谓的Do as Romans do while you are in Rome。
我一直觉得卡米拉的着装很差劲,无论颜色还是搭配,都要比女王差很多,更别提戴安娜了。
我当时脑袋一咕咚,想太远去了...
正如同你爱中国,中国历经浩劫,中国内死了无数人一样,你能叫中国邪国吗?
每一个国家的文化和历史,都是血泪斑斑的,每一个教会也是。
正如同大部分的成长历史,也都是艰苦和辛苦居多。
每一个国家是会经历发展的过程,每一个社会会经历发展的过程。
更何况,我信的也不是教,信的是上帝,是耶稣基督。
把美丽当成了招牌和偶像,去展示,去赚钱,在我看来是一种极端
把美丽当成了诱惑,怪罪美丽,又是另外一种极端
我没穿错衣服,还谈不上出门问忌的地步,入乡随俗更是显得没有道理
I am who I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