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弃婴 -- 老引北京
我总共见到过大约四五例。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个:
一个是一对年轻夫妇领养了一个中国女孩。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不孕,反正没有别的孩子。之所以印象深,是因为我个人感觉美国领养者的年龄普遍偏大;
另一个是两个同性恋女子组成的一个“家庭”,领养了一个中国女孩。
”同性恋女子组成的一个“家庭”,领养了一个中国女孩。“,这个已经不再可能了。
顶一下,要有机会我也想收养一个女孩,和我家小子凑成一个“好”字。
在西班牙的时候,曾有一段时间做的工作包括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西班牙是除美国之外,世界上收养中国儿童最多的国家),绝大部分是丢弃的女婴,有一对夫妻收养了四个女婴,其中一对是双胞胎,应该说这些孩子是幸运的。
收养手续确实比较麻烦,费用也较高。首先,收养人夫妇(单身不能收养)必需一起(一个人不行)亲自到中国挑选,认领孩子时当然也要本人亲自领走,旅费、住宿费就不少。
然后回原籍国办相关公证认证,记得有十三项,包括夫妻证明、健康证明、经济收入情况等。
全部办下来大概费时一年左右。
外国人一般喜欢收养中国儿童,因中国法律相对健全(在这方面),西班牙人在拉美地区收养经常会出现后遗症,主要问题是收养后不久,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提出各种要求(包括移民)。按规定,被收养儿童家庭信息不得泄露,但拉美各国(包括东欧)对此不太严谨。
among Europeans/Americans.
Genetic problem.
首先,如果您说的“卖”指的是政府部门或福利院和外国收养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有些不合适,虽然收养确实要花钱。
为什么不能说卖呢?有什么样的买卖能培养出这么多知华派或亲华派?——那些领养中国孩子的西方人不仅让孩子不忘中国文化,而且自己也学习中国文化。有能力领养孩子的也算得上是西方社会的中坚力量了,我希望有更多愿意领养中国孩子的洋人。
90年代的时候,美国的一些主流媒体发表了一些歪曲报道,攻击中国孤儿院虐待儿童,结果首先不干的是那些领养中国孩子的西方人组成的协会。另外表示反对的还有那些计划领养的人,他们怕中国政府进行反制,限制外国人领养。
其次,中国政府对领养人的确严格审查的,避免了可能的风险。正因为这样,迄今为止,据我有限的了解(我对这方面的新闻报道比较感兴趣,凡是有外国人领养中国儿童的报道都要看看,虽然没有刻意搜集材料),您说的“羊入虎口”的确被报道过一次,仅此一次,就发生在前不久。
加拿大人还是很喜欢领养中国孩子的,主要是中国领养部门不坑人。不像其他地方孩子来源疾病都很成问题。例如有个朋友从东欧领养了一个孩子,结果孩子的母亲是严重酗酒,造成孩子有很多先天的问题,这一切还是孩子送到手里后才发现的。结果在那里卡着,一下住了两个月还没有搞定。一万块钱打水漂了。
中国以前对外国领养比较宽松,开始什么都不要。后来要经济条件证明。后来,传出单身男子领养女孩的不利消息,就不允许单身领养小孩了。那个在东欧领养失败的转头就去中国了,结果因为她是离异的,中国不允许领养。同时还对家庭现有孩子数目有限制,现在家里本身孩子超过5个就不能领养了。
总的来说,加拿大这边觉得现在要领养中国孩子愈来愈难了。
老天爷会照顾你们的
我以后一定要收养一些孩子作为我的养子养女,
一视同仁
提醒您一下这里和您在北京当警察不一样,这里的规矩是你的意见别人要听,别人的想法也可以自由的表达。大家表达意见的权利是一样的,不能因为意见不同就随便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何况买卖婴儿到哪里都是犯罪,这个也没有说错呀。不是愿买愿卖这个概念,如果你这个逻辑成立,那买卖毒品也是一个愿卖一个愿意买了了,为什么买卖毒品是违法行为呢?你一个警察对某种行为犯罪与否的理解难道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所谓的愿买愿卖这种市场行为来定义的吗?你们在工作前到底有没有基本的法律培训?
就是从善意的角度理解,他也只是给你提个醒,至于这么出口伤人吗? 国内的警察怎么都是这个作风。
难怪萨苏这几年的风格大变,交了这么一群朋友。前面一个方军,也是别人和他的意见稍有不同就破口大骂,现在又来一个。
每个人都有在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您好自为之吧。
我说的那家以为自己会分个女孩,买了女孩的用品,后来分到个男孩,只好去商店换。
我从我们南昌机场走过3次,每次都能看到有一个团(10多对)的年轻老外带着刚领养的中国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