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收到一颗臭鸡蛋,扔老铁一颗原子弹 -- 李寒秋
放气!在美国二战时受欺压的日裔公民后来打官司讨公道---这又怎么算?让他们放弃乎?你这是甚么逻辑?
不要说把西西河同美国做类比是不行的,嘿嘿,不是都说:是XX家园嘛?!
人家的限制毕竟合人情,也有修饰,没有那么吃果果滴---“在皇家公园”、“不得恶毒攻击”“女王”(貌似一个具指)
算是有肚量的了。
不否决,行吗?不搞否决制,行吗?
请相信我(有理智、有人权),请不要随便代表我。谢谢!
如果芙蓉姐姐或者凤姐在河里,要申请认证会员,我认为应该就事论事,可以就通过。不符合下次还可以。浪子回头还金不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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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所有的猪都平等但某些猪特别平等啦”---睹之大笑,花。积极参与能得宝,这个机制是正反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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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诽谤,造谣中伤。
无法丢草。实名举报!
同
美国是个国家。美国人有权要求主权属于人民。西西河是什么?是老铁的私人俱乐部。你要“公平”,也得人家愿意给。当人家根本不认同你说的“公平”的时候,多说有意思吗?
我也曾就自己认为不合理的地方跟老铁说过。老铁的回答是:“能给一些人提供一个网络家园,我已经很满足了(大意)”。而且老铁也反复地说,西西河只服务于适合的人。
这个意思很明确了,还用多说吗?
现代陪审团制度要求选择人的对事件越不知道越好,利益与案情越不相关越好,要在“无知之幕”之下。审判开始后,陪审员就与外界隔绝,只能听取双方律师的庭上发言,不准听到外界的民意和媒体报道,并且只能采信法庭认可的证据。
即使在法庭上,律师的提问也是有规定的。不合程序或有诱供,错误引导陪审团的问题,对方律师可以要求法官驳回。
在选择陪审员的时候,双方律师可以从选择的人各去除一部分他们认为不适合的人。
而且,认定一个人民事违法或刑事犯罪,往往要求陪审团全体一致通过,或3/4以上一致才可以定罪。
下面有一个介绍陪审团制度的帖子:
谢你的这个回复。花一个。
老话说:“崽大不由娘”。
太祖说:“事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博弈嘛,不多说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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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文也只是
一个可以类比的地方:足够的少数人的异议可以导致无法给嫌疑人定罪。
只说几句闲话。这个审批制度即使对社区会员而言,代表性也是不周延的。
投票人不是随机选择的,而是自愿上阵,因此对社区的代表性本身就有问题。
假定某个特定的会员每次都拉一帮人去投反对票。那么这一小部分人就可以左右成败了。那么是不是应该给申请认证的网友剔除权?或者,如果不能给剔除权,从制度上规定,上次给该网友投过票的会员下次一律不能投票,必须隔一次之后才能有投票权,这样是不是更合理一些?
当然,这些都是闲话,社区是老铁的私人俱乐部,愿意咋搞咋搞。这个是真理。
现实是---CCHERE早就被墙了,TALKCC尽可登录。说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