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是忠臣,还是权臣--闲谈霍光 -- 曹仲德
14岁即位的曹髦没有刘询的本事,一时激愤无法遏制就要与司马昭决战,身死街头,双方彻底撕破脸皮,形势顿时不可控制,实在是太冲动了。
汉宣帝就成熟稳重得多。汉宣帝即位的时候也不过十七岁而已,但是他的应对充分展示了对实力的深刻理解。对霍光的退让充分展示了汉宣帝对自己统治基础的理解。
汉宣帝起于民间,在朝野都可以说是毫无根基。彻底地放任霍光,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对汉宣帝来说有不利因素。霍光权力太大,致使汉宣帝权力受到限制。
第二,将霍光树立为朝野各派的对立面。积累了对立因素,有利于最终扳倒霍光集团。
第三,使霍光成为自己手中的一柄利剑。霍光的强势巩固了汉宣帝的地位。
所以,汉宣帝在利用活的霍光这一方面,做得很不错。
汉宣帝在利用死的霍光这一方面,做得也很好。霍光死后,汉宣帝逐渐削弱霍光家族的力量,待时机成熟就果断出手消灭霍光集团。在善后时,与霍家的反对派联合起来,彻底打垮了霍家。
可以说,汉宣帝深谙弱势君主的崛起之道,能力超群。刘向说汉宣帝“聪明远见,制持万机”,刘询此人确实了不得。
司马光对汉宣帝的批评,确实也是有道理的。但是,司马光这些批评是错误的。
有道理,但是错误。
司马光犯了完美主义者求全责备的错误。
汉宣帝的整个处理过程,确实有瑕疵。比如对霍光家族的处理是绝其种类。将你死我活的矛盾扩大到灭绝家族的矛盾,不能及身而止,走到了极端,这确实是个瑕疵。后来通过画像试图挽回影响,但是毕竟脑袋掉了不能接回去,无法修正了。汉宣帝也是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霍光家族的覆灭为后来的君主以及权臣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权臣担心遭到灭族之灾,君主则更加难以反制权臣。最终双方都以消灭对方全家为目的,斗争失去了边界。这是汉宣帝处理过程中的瑕疵。只能说汉宣帝在紧急时刻的处理稍欠火候。不过这也很正常,汉宣帝处置霍光家族的时候才25岁!25岁做这么大的事,做得相当漂亮,只是下手稍微重了一点,很厉害了。
司马光抓住这个瑕疵,攻击汉宣帝刻薄,可以说是夸大其辞、苛责刘询。
抓大放小,这个原则司马光没有抓住。
左传说,不以一眚掩大德。司马光作为历史学家,不应该忘记这句话。
所谓取乱侮亡,秦二世而亡,历来受到很多抨击。可是汉朝所行还是秦法,仅仅是略有变易,却受到很大赞誉。主要的区别在哪里呢?
法家思想,讲法、术、势三大方略。按照先秦时代流行的传统思想,法是制度,执行制度还要看人。现在我们也这样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了法令,关键就要看执行者。法治必须辅以人治。
法令既定,则选贤任能。所以说明君之务,急在得人。
皇帝本身,就是职务最高的那个人。
战国之前,世卿世禄。贵族们世代当官。有一些官职甚至由特定家族世代担任。战国时代之后,为了几分利益而出卖智慧能力的官员大量增加,逐渐演变成为几乎所有官员都是流官的地步。在秦汉时代,基本上可以说只有皇帝一职还是世袭的。现在连皇帝都不世袭了。
皇帝也是政治职务。但是皇帝的任务不同于普通官员。普通官员的任务是奉公守法。丞相、太尉、御史的任务,是在各自的领域提纲挈领、分工合作。皇帝则需要决定大道,大政方针。
皇帝的职责就是舵手。
法术势,皇帝必须充分掌握法术势三项绝技。
汉宣帝就理解得很透彻。
他说汉家以霸、王道杂之,充分展示了他对汉朝政治特别是皇帝一职的深刻理解。
霸道,争霸天下,相互攻伐。
王道,徕远悦近,和同五方。
此外其实还有以黄老学说为代表的道家思想,重在养民,使民自治。
秦朝是走的霸道路线。取得天下之后,以骄主御疲民,崩了。后来汉朝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坚持黄老学说,休养生息清静无为。这个方法往坏里说就是父子相袭,封闭守旧,老子英雄儿好汉,接班制。所以黄老学说遭到越来越多的反对,最终在汉武帝时期被彻底推翻。那么黄老学说的合理性是什么呢?合理性就是恩养民力。而这就开始走向王道了。
以霸道为主体,参杂以王道,形成了汉元帝以前汉朝帝王的国家治理指导思想。
汉武帝时代据说是任用儒家,但是实际还是老杨:战而为民,可以说是王道,挟民而战,可以说是霸道,充分体现了二者的掺杂。
霸王道杂之,应该是选择王道思想中尊重民力的精神,坚持霸道思想中强化社会控制力、动员能力的部分,积极入世,但是又兼顾道家一派对社会看法的宽松态度,不走极端,不做过头事,不过分放纵自己的想法。
其实,所谓纯任德教,就是对自己的政治路线过度自信,四号不尊重其他人的理性的表现。而秦朝二世而亡,也是秦朝过度迷信自己的力量,不尊重其他人的理性的表现。按着自己的思路闷头去做,一点也不尊重别人,是汉宣帝以后和秦朝建立后的共同问题。
汉宣帝继续坚持了汉朝历代帝王所选定的、行之有效的、经受了时间检验的基本政治路线。
至少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儒家势力越来越强,特别是预备官员选拔制度以儒学为考核内容之后,儒家势力越来越强大。这造成了政治路线问题的争论。
汉宣帝对纯任德教的空想主义幼稚学说进行了批判,称之为纯任德教。汉宣帝自己是严格执法的。
法术势,法令是约束庞大的行政团队的基础工具。权术是掌握行政权力的防御工具。形势是引导行政方向的指导工具。所有这些东西,都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都建立在对力量运用或者说能量运行的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充分尊重的基础之上的。
可是德教的客观现实基础是什么呢?
父母教育子女,都不会只靠说教,国家管束官员,惩治罪犯,指导社会生产,可以只靠说教吗?
汉宣帝当然会对德教不感兴趣。
汉宣帝最重大的错误就是选择了汉元帝。就像他剿灭霍光家族时没有充分考虑对后世的影响一样,汉宣帝铲除霍家、没有建立制衡儒家的政治学说、选择汉元帝,都暴露了他的一个致命的毛病:对后事的安排缺乏长远考虑。
这有可能是因为他死得太早了。汉宣帝去世的时候只是四十出头,很多事情可能还没有来得及完成。
实际谁弄死的都两说的。
不过千载之后,看到相关故事,我仍为霍家喊冤,亏待功臣,而且是灭族。何况这个霍家不仅仅包括霍光,还包括霍去病呢!
政治斗争中杀人全家的口子根本不是刘病已开的,远的不说,霍光以谋反罪杀上官桀桑弘羊的时候,也是尽灭宗族。上官桀的反迹远远没有霍氏明显,轮到他霍氏怎么就叫起屈来了,评功摆好说霍去病如何如何,桑弘羊有没有功劳,霍光存其血祀了么?
司马光这番评论,先说霍光太恋权,以身免已是幸运,又说霍家这帮后人罪有应得,最后拿出来说事的,无非就是以霍光的忠勋,刘病已应该给他留条血脉。霍光有拥立两朝之勋,但汉室对他并不薄,生极人臣,死尽哀荣,还要怎么样?而霍光的忠,如楼主曹仲德先生所列,是可以大大打个问号的。尽管霍光的行为大抵可以找到借口,但是多数行为需要以借口解释,就已经不很光明正大了,还有包庇霍显毒杀许平君这样的事,能以什么借口解释呢?
其实霍光能让司马光为他叫冤,很大原因是因为霍光确实没有反心。以霍光权势煊赫时对卫戍部队的掌握程度,如果他真想做点什么,一百个刘病已挡不住他。但是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刘病已老老实实,霍光自然是忠臣;刘病已要是不太老实,可就说不准了——恐怕刘病已都未必敢试,从权责相当的角度说,这当然是不合理的。譬如司马光批评刘病已没有把霍氏子弟养起来让他们远离权力斗争以免祸,实则霍光临死前最后的愿望就是为子弟要官,霍氏最终谋反也正是因为刘病已开始削他们的权。按照司马光这种以假设代替论证的批评方法,完全可以反问一句,如果霍氏就坡下驴,放权养老,安知不能常享尊荣呢。
而且说回来,如果霍光真有反心,想当皇帝,反而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有能者居之,谈不上历史的反动,后世曹司马等皆以篡夺得天下,史家也并未苛责。但霍光虽无染指大位的意思,却操持大柄,恋栈不去,这就侵蚀国本,是国贼的行为了。司马光硁硁于议德议功,为霍光做辩护,是腐儒之见。
司马光这样的反面教员,证明了主席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的论断是正确的。汉宣帝念及霍氏的功勋,保留了霍光的荣誉,反而成了司马光之流嚼舌根子的根据,这真是个历史的笑话。刘邓架空主席的时候,恐怕也没有打算拿掉主席的领袖地位。有些人被批倒批臭,踏上一万只脚,永不翻身冤不冤?就看“拨乱反正”之后的乱象,他们恐怕不算太冤。我做这个比喻并不是说,汉宣帝是正确的,霍光是错误的,我是想说,捍卫自己合理权利是不应受到指责的,用主席的话说,造反有理。
霍卫两家之功在后来人看是功盖千秋,但在当时怕还没这么受尊祟,要不然卫青也不用一辈子低调了。
能做出毒杀皇后的事,被绝后一点不冤。霍氏功劳再大,在西汉也不敢功盖吕氏吧?吕氏下场如何?
他说的是斗争失去了边界,让大家以后都没有回旋的空间,也失去了转圜的余地。
这一点,对于政治斗争,的确很重要!这就是毛主席厉害的地方。斗谁都不除恶务尽,留一手,留下复出的余地。
不过,话说回来,基于人性的特点,类似汉宣帝的做法是人类政治斗争的常态,极少有人能够克服人性的弱点,达到毛主席的高度。
比如tg,经历了wg和平方,也汲取了教训,比较注重斗争的尺度和边界。极少出现你死我活不留余地的斗争。
说他是功臣,似乎没什么道理,他立什么功了?
拥立之功?对宣帝而言,这个算一个。其他没有了。他秉政20多年,这个只能算苦劳,不能算功劳,况且要不是他喜欢年轻听话的皇帝,武帝的儿子广陵王继位的话,苦劳也轮不到他。
您看我回复的开始,说的是汉宣帝并不应当为“斗争失去边界”负责,更确切地说,这个“边界”在当时就从未存在过。汉宣帝之前,已经有功盖天下的韩信被夷灭三族,忠心为国的晁错全家斩于东市,轮不到霍氏来提醒世人伴君如伴虎。
我认为汉宣帝对霍氏的处理是有所参考的,参考对象是吕氏,吕氏被连根拔起,然而其核心人物吕雉的地位没受影响。今人看来,卫霍为中华开疆辟土,功在万代,然而汉人看来,卫霍之功恐怕不如吕氏远甚。由此看来,与其说汉宣帝过于刻薄,不如说汉宣帝某种角度讲相当仁慈,至少吕雉是刘邦正妻这个事实无法否认,而霍光的功劳想抹杀是办得到的。
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霍氏覆灭不仅是一族被灭,还有“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数千家”。这“数千家”在历史上留下的只有数字,但他们显然不是平头百姓,而是依附于霍氏,同时自身又有相当地位的官僚豪强之属。霍显、霍禹等人谋反,并非处心积虑的长期计划,所以参与者不会很多。霍氏最终罪名是谋反,以此罪名被连坐的这数千家里,冤枉的大概不少,应该是个可以被接受的结论。
所以我上段说汉宣帝的仁慈是“某种角度”,某种角度,为了保住霍光的死后地位,这些人是被牺牲掉了。从霍氏的发展轨迹看,这些人里与霍光有直接关系的要占大半,他们占据着权力系统中相当重要的位置,这显然是汉宣帝所不能容忍的。放任不管保持现状,将是巨大的隐患;全部撤职或争取效忠的政治成本相当高昂,而且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对霍光的评价。说到底,汉宣帝最终存的还是私心,否定霍光,就是削弱他自己继位的合法性。既要留下霍光的荣誉地位,又要肃清霍光的一切影响,这些人便不得不死了。
汉宣帝的做法,听起来当然不那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如果细细查究,当然也能找出改进的空间。但在批评汉宣帝之前,可以先问一个问题:比如说两个士兵,一个已婚有妻小,一个未婚有父母,哪一个更应该被牺牲?我猜选哪个的都会有,还会有聪明人回答哪个都不该牺牲。所以一旦出现了牺牲,总会有人能找出毛病,而特别聪明的那部分人就成了批评家。
可是主席早就教导过我们了:要奋斗就会有牺牲,当然,主席也教导我们:应当尽量地减少那些不必要的牺牲。辩证地说,出现“不必要的牺牲”,就是为了奋斗而产生的一种必要的牺牲。牺牲的必要性,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秦汉时代,文明的发展程度低,人类活动的范围有限,难以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这种条件下,人的政治生命与自然生命不容易区分开来,政治斗争更多地采用肉体消灭的方式,是难免的事。
随着文明的发展,政治斗争的形式自然也温和化了,因此我觉得夸赞主席“斗谁都不除恶务尽”不仅没说到点子上,而且本身就不对。确实有主席不搞肉体消灭的说法,但这是对比斯大林而言的,众所周知,苏联的文明底蕴比中国差得多了,这种比较不值得沾沾自喜。当然,党的历史早期,党内斗争也是你死我活的,这一方面是来自于苏联的影响,另一方面与当时客观条件比较差也有关系。客观条件较好的国民党党内斗争,从形式上看也是比较温和的,譬如丢了南京的唐生智,常年捣乱的李宗仁,先总统空一格蒋公也并没有“除恶务尽”。我觉得这显然不是先总统空一格蒋公的优点,除恶务尽并不是贬义词,真是“恶”的,还是除尽为好。不过政治斗争很难以善恶的标准来评判,譬如彭大将军对大跃进的反对意见,林副统帅对联美抗苏的不同看法,正确与否当然可以商榷,是善是恶恐怕很难说得清楚。
主席的高明之处,总理有过总结,是善于说服和等待。或者用主席自己的话说:政治就是把支持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主席曾经说过,犯了路线方向错误,为首的,改也难。但为首的人,往往人才难得,直接肉体消灭,当然是对人才的浪费,而终结其政治生命也并不高明到哪里去。主席不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且由于自身的才能和魅力,“可以团结”的程度极高,范围极大,这真是克服了人性的难关,非大德大才不能为之。
而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其上层早已蜕变为主席所指出的“官僚主义者阶级”,内部斗争当然是“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了。司马光之流腐儒,讲究的就是这种温良恭俭让,当然,他们主要是希望被剥削被压迫者“温良”、“恭”、“俭”、“让”。我对此其实是相当理解的:腐儒能做的只有麻痹,平时麻痹别人,真面对暴烈的行动时,麻痹一点办法都没有的自己。
不惜毒杀许皇后和企图毒杀太子,这就是灭门的罪名,霍光明知道许皇后是被毒杀的还把自己女儿送进宫当皇后,又该是什么罪名呢。假设霍皇后在霍光没死前就生下孩子,天知道霍光会不会强行让汉宣帝废立太子。
巫蛊之祸照样灭门。霍光触碰的是汉朝皇室的高压线,他自己又没有用实际行动和他老婆划清界限,被玉石俱焚很正常。
否则刘病已很难死鱼翻身,汉武帝的儿孙不止他一个,否定了霍光就等于否定了他的合法性。但霍家毒杀许皇后打压许家外戚就严重刺伤汉宣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