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的猜想:重庆的"非组织行为"引发巨变 -- 陈经
现在比较明确了。王查英国人被杀的案子,发现问题。去问薄怎么办,薄忽然大怒,开始针对王。王感觉有被做掉的危险,跑到美领馆把证据交给了美国人。这事就没法平息下去了。
至于是什么事,弄得薄家要杀英国人,还是秘密。但出了这种事,薄显然就不可能是一个光辉路线领袖的形象了。所以,前一段不能激动地评论路线斗争之类的,应该等明确的信息。
比较操蛋。
刑事案件是单独的案例,用这个来搞一个政治家就比较龌鹾,属于文革余孽的做法。
难道王是因为路线不合,要逃?
耐心等吧。急着动手的在怕什么,哈哈
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当然最后一个是往最严重里说。
谷涉嫌谋杀。时间在四个多月前。
王是搞刑案的。这事如何处理?
1,压下来。2,不压下来,往上捅。
前者,对不住自己。后者,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 不要忘了,谷涉嫌谋杀。时间在四个多月前。谷是谁?(现在有消息或者谣言将事实上王已经实名举报过,却没有结果,反而身边的人开始出事)
于是应了一句话,搞大,大到谁也遮不住,搞定。
不是很简单的逻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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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一定要用政治斗争,阴谋论来说,那就是复杂的事情了。
可是,事情真有那么复杂么?
B和黄横下一条心搞的“非组织行为”闹了半天就是宰了个英国佬。
很多小概率事件集中爆发,且在节骨眼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比较操蛋。
但您的话里“刑事案件是单独的案例”,这意思是“即使杀人是真有其事”,那么后面就不该说“用这个来搞....”。如果谷和张真的杀了人,薄会不知道?薄不知道那他2月份动王是为了什么?既然他知道,他还努力遮掩,这本身就足够另一个刑事罪名了。没检察院公诉他都算给他体面了。
您的立论应该是:英国人这事就是个借口,压根不存在杀人案件。如此一来才好说“用这个来搞比较龌龊blabla”。
政委的猜想中漏了一点:如果真正的原因是非组织行为,则本猜想得到证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非组织行为的存在是不能被承认的,证实其存在等于同时暴露出组织的分裂,后果将是极严重的。所以尽管时间顺序逻辑上链接出处非组织行为猜想是立得住的,但却没办法证明自己。
话又说回来,目前这个时间点,虽然狗血离奇,但也没法说刑事案件一定是障眼法。因为这个官方说法在时间顺序逻辑上同样立得住,除了最后一条重庆警备区表忠心。如果高层干部的勤务员组织关系上隶属于当地警备区,那么就全能解释了。
总之,逻辑上有些事是真的,事实上有些事永远也没人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敢陪上前途身家就为捍卫自己的职责,真大丈夫。
真的很厉害。
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一个政治人物的妻子如果牵扯到刑事案件,那么这个政治人物都不会好过,薄的政治局委员被撸了,但是党员的身份还在。我觉得这点,真的是谈不上什么文革手法
但是设身处地的想一下,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怕神么?怕冤死啊,死的不明不白的